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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在人工智能时代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论文

发布时间:2024-11-30 11:49:40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为艺术创作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方法,促进了艺术与科技的跨学科合作,拓宽了艺术创作的边界。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也提供了多样化的创作工具和呈现方式,使艺术作品更加丰富和生动。数字媒体艺术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能够跨越地理界限,触及更广泛的观众。然而,人工智能时代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包括艺术深层内涵的缺失、艺术作品版权意识的淡薄,以及创作主体模糊与原创性争议。新时代,艺术家需要掌握人工智能技术,探索新的创作方法,利用好人工智能这把双刃剑,为人类创作服务。
 
  一、人工智能时代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机遇
 
  (一)跨学科合作与行业边界消失
 
  人工智能促进了艺术与科技、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跨学科合作。这种合作不仅拓宽了艺术创作的边界,也为艺术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来探索和表达艺术。通过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艺术家们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现自己的创意和想象力,使艺术作品更加丰富多彩和生动逼真。
 
  跨学科的平台和项目的建立也让行业之间的边界和隔阂逐渐消失,比如COSTART项目,为艺术家和其他专家搭建了一个共同协作的桥梁,有效促进了双方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为艺术创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可能性。这种跨学科的协同模式不仅有利于提升艺术作品的质量,还有助于推动艺术与科技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二)创作技术与呈现方式多样
 
  人工智能技术为艺术家提供了新的创作工具和手段,使得艺术创作过程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为艺术家创造虚拟世界和互动故事提供了无限可能性,让艺术的呈现形式更为丰富。
 
  人机交互技术让观众可以通过五感与作品本身进行互动和交流,带来更加沉浸式的体验。而虚拟现实技术,则利用计算机通过数字化生成技术营造出逼真的虚拟全景模拟环境,其以视觉、听觉为基础并融通触觉、嗅觉、味觉为一体,所呈现的是对现实世界的镜像再现,或是完全虚构的幻想环境。艺术家们可以通过编程和算法,让艺术作品与观众进行互动,创造出更加生动和有趣的体验。观众可以通过触摸、声音、动作等方式与艺术作品进行互动,感受到艺术的魅力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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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观众群与展示空间扩大
 
  数字媒体艺术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可以轻松地将作品展示给全球观众。这不仅为艺术家提供了更广阔的展示空间,也使得艺术作品能够跨越地理界限,被更多人了解和欣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促使数字媒体艺术由个人艺术和区域艺术转为全球艺术,尤其是在5G时代,网络传输速度大幅提升,使得观众欣赏艺术作品的渠道变宽、速度更快、质量更高。
 
  而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也使得数字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艺术形态及传播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受众的自主参与性增强,主体地位得到提高。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了一个促进人与人之间亲密联系与沟通的环境,对数字媒体艺术家而言,这些平台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舞台。他们可以通过这些平台直接与全球观众进行互动,分享自己的创作理念,接收即时的反馈,从而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
 
  二、人工智能时代数字媒体艺术面临的挑战
 
  (一)艺术深层内涵缺失
 
  数字媒体艺术在追求技术创新和表现形式多样性的同时,往往会忽视艺术作品深层次的文化和情感表达。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数字媒体行业暗潮涌动,部分亚文化被推动流行,导致受众形成错误的认知和价值判断。
 
  (二)艺术作品版权意识淡薄
 
  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后,盗版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且因为数字技术的可复制特性导致艺术作品更加容易被搬运、被抄袭、被复制。特别是在图像生成领域,如DALL-E 2等模型的出现,关于艺术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也变得更加复杂。
 
  从专业艺术家的角度来说,由于大规模图像生成器的普及,这些技术的广泛应用可能会导致原创作品被大量复制,从而侵犯原作者的权益。更为棘手的是,曾经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体系在面对这一新挑战时显得捉襟见肘。相关法律政策相对滞后,难以全面覆盖数字时代的新问题。线上侵权的类型多种多样,给法律定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更为重要的是,维权所需的支出成本往往高昂,甚至可能超过最终获得的赔偿金,这使得许多内容原创者望而却步,不愿投入精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创作主体模糊与原创性争议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进步,人工智能已不仅限于生成图像,更能创作出涵盖音乐、文本在内的多种艺术形式。这一变革引发了一个关键议题:谁才是艺术家?
 
  在传统观念中,艺术家是指那些直接投身于创作过程的个体。然而,当人工智能深度介入艺术创作时,这一传统定义便面临了严峻的挑战与模糊。例如,当一幅画作由人工智能独立创作完成时,我们是否应将其归类为人类艺术家的作品?若不然,我们又应如何界定其艺术地位?这种界定上的模糊性,进一步激发了关于原创性定义的激烈讨论。
 
  部分学者对人工智能可能替代人类艺术家,乃至威胁艺术本质的未来深感忧虑。这种忧虑不仅源于技术层面的革新,更触及了文化与社会层面的深层次变动。若人工智能真能实现全面的艺术创作,那么人类艺术家的角色与地位势必将经历根本性的转变。传统艺术作品中,创作者通常为具有鲜明情感的实体人;而在人工智能主导的创作中,其背后的创作者是编程者,还是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用户?这一问题的探讨,不仅关乎技术层面,更涉及艺术、文化与社会的多维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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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如何平衡数字媒体艺术中人工智能的使用
 
  (一)技术层面
 
  艺术家应该认识到人工智能技术只是一种工具,而不能完全依赖它来创作。这意味着艺术家需要掌握人工智能技术,以便能够控制和指导创作过程,而不是被动接受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此外,艺术家可以通过与人工智能合作,探索新的创作方法和表现形式,从而拓宽自己的艺术表达。艺术家需要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在艺术与科技之间进行跨学科、跨领域艺术表现,且如何利用更新颖的技术、更丰富的形式、更恰当的方式来表达艺术,善用技术,而不是被技术牵着鼻子走。
 
  (二)法律伦理层面
 
  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艺术创作时,还需要考虑法律和伦理问题。这包括版权、知识产权以及数据隐私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当人工智能系统基于大量数据生成艺术作品时,这些作品的版权归属就变得模糊不清。这引发了关于人工智能作品是否应享有与人类作品同等版权的讨论。此外,如果人工智能作品基于现有作品进行创作,那么原始作品的版权问题也需要被充分考虑。
 
  其次,在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中,大量的数据和信息被用于训练和生成模型。这些数据和信息可能涉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因此,在使用这些数据时,必须确保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以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三)社会文化层面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也涉及社会文化层面的考量。艺术家应该意识到人工智能可能对传统艺术创作方式和价值观产生影响,因此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需要考虑如何保持艺术创作的人性化和情感表达。绘画技巧从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是锻炼、观察、思考与表达的手段,若沉迷于对技巧的追求而忽略对作品内在情感的挖掘,则会让人类陷入创新能力弱化的危机。
 
  传统的艺术创作方式也许会受到冲击,但艺术的存在价值仍然不可忽视,甚至艺术创作能力在人工智能时代显得更加珍贵,因为即使人工智能可生产作品,但它并不具备人类所独有的创新能力,也不具备处理现实问题所要求的自主创新能力,它所产生的作品与人类所创作的作品并非一类。如何平衡好人工智能技术与艺术创作,促进艺术与科学的跨学科融合,是当代艺术家需要思考的课题。
 
  (四)“以人为本”
 
  德国后现代主义艺术家博伊斯说:“人人都是艺术家。”如今,这句话终于成为现实。人工智能技术的赋能让每个人都有了创作的可能,也为艺术家提供了更为宽阔的创作空间。
 
  但不论人工智能技术如何发展,它始终只是工具,艺术家的创意、思想、情感才是真正的无可替代。艺术,归根结底,是人类情感、思想和灵魂的投射,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触艺术、了解艺术,甚至参与到艺术创作中来。这无疑为艺术界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我们也需要警惕,不要让技术成为艺术的枷锁,限制了艺术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不要忘记艺术的本质和价值,让“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打破固有的空间格局和情感边界,真正实现“人人都是艺术家”的美好愿景,让艺术成为连接人与人、人与世界、人与自己的桥梁。
 
  四、结语
 
  人工智能为创作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即使缺乏传统绘画基础的人也能借助算法生成精美的艺术作品,似乎预示着“人人皆可为艺术家”的时代已经到来。但艺术之所以为艺术,是因为有了艺术家作为个体对生活的观察、思考、体验与内化,以及他们通过独特技巧表达、呈现、创作的过程。但无论人工智能技术如何发展,它始终是工具,而非创作过程中的全部,人们也不应该对人工智能持全然恐惧或排斥的态度。艺术家应探索新的创作方法和表现形式,用人工智能赋能艺术创作。展望未来,人们有理由相信,数字媒体艺术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将打破行业壁垒和传播边界,推动艺术创作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同时,这种融合也将更加凸显人在艺术创作中的核心地位,使作品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艺术作品的创作范围更为广泛,更为深刻的触及人类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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