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悲剧中, 由于维系“家族伦理”的血缘关系是无法改变的, 伴随着悲剧人物伦理选择的展开, “血缘关系”成为阻碍“伦理结”解开的重要因素。如果俄狄浦斯王与拉伊俄斯和伊俄卡斯忒没有血缘关系, 在《俄狄浦斯王》中有关“杀父娶母”的“伦理结”则不攻自破。笼罩在俄狄浦斯王身上的“神谕”最后验证了, 伴随着王后伊俄卡斯忒自缢身亡、俄狄浦斯自我流放, 这个悲剧的“伦理结”终于解开, 悲剧主人公所陷入的伦理悖论也随之终结。这一点, 在“斯芬克斯”身上同样如此:伴随着斯芬克斯伦理意识的形成, 在做人还是做兽的两难选择中, 最终斯芬克斯选择做人, 为了证明其做人的伦理选择因而跳崖自杀, 斯芬克斯的伦理困惑因其自杀身亡而同时终止。在《美狄亚》中, 在陷入伦理困境中的美狄亚如果不曾杀死自己的亲弟弟, 不曾杀死自己的亲身骨肉, 那么她的悲剧也就不至于如此“悲壮”。最终, 美狄亚通过残忍的“杀亲”行为企图摆脱自身的伦理困境, 但由于其“杀亲”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深爱的亲人和爱人, 也给她自己带来了新的伦理困惑和道德责难。
在文艺复兴时期, 莎士比亚戏剧深受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 其作品中更多地表现个人理性对一个人伦理选择的决定性影响。在《哈姆莱特》中, 伦理悖论的生成伴随着哈姆莱特为父报仇的过程, “为父报仇”构成了哈姆莱特陷入困境的“伦理结”。哈姆莱特的复仇之路为何如此曲折?这与哈姆莱特的理性是分不开的。在哈姆莱特回国奔丧的时候, 他看到的不是举国哀伤的场景而是举国欢庆的场景, 为此他抱怨其母改嫁过早。直至哈姆莱特利用“戏中戏”观察其母亲的反应进而推断其母亲有杀死老国王的“共谋嫌疑”, 哈姆莱特才确认自己的敌人是谁。然而, 哈姆莱特伦理悖论的终结不全是他自己伦理选择的结果。如果没有其母亲最后良心发现, 提前喝掉新国王为哈姆莱特准备的“庆功毒酒”, 哈姆莱特甚至会“死不瞑目”。因此, 哈姆莱特“伦理结”的解开, 一方面依靠其母亲临死以前连续几声“毒酒”, 提醒哈姆莱特认清事实;另一方面, 哈姆莱特目睹其母亲试图挽救他的性命, 母子情深、血浓于水, 促使哈姆莱特果断向新国王报仇。在这个悲剧中, 哈姆莱特在经历家庭伦理变故以后做出了一系列的行动, 最终因为“理性主义”的影响错失报仇良机, 直至让更多的人送葬方才完成报仇使命, 伴随着哈姆莱特的死亡, 其陷入的伦理悖论也随之终结。
在古典主义时期, 在高乃依的悲剧中, 戏剧人物常常陷入理智与情感、爱情与责任等伦理两难之中, 这种两难构成了古典主义悲剧美学的主要内容。比如在《熙德》中, 让戏剧人物陷入伦理悖论的“伦理结”同样是“为父报仇”:对于罗德里克而言, 为给父亲报仇而杀死了情人施曼娜的父亲;对于施曼娜而言, 为给父亲报仇却又要杀死自己的情郎。在这个剧中, 随着罗德里克成为保户祖国的英雄后, 在国王的劝说下, 施曼娜与罗德里克重归于好, 他们之间的“伦理结”随之终止, 归根到底, 还是因为施曼娜对罗德里克割舍不了的深情。在取材于古希腊悲剧的作品《费德尔》 (Phedre) 中拉辛淡化了神的意志作用, 而强化了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 同样讲述了戏剧人物因为身份混乱而陷入伦理两难:费德尔陷入伦理悖论的“伦理结”是“因爱生恨”的情感纠葛, 最终因为依包利特的死亡而终结, 她自己也悔恨自杀。
在“现代戏剧之父”的笔下, 易卜生的《布朗德》由于布朗德信奉“全有或全无” (All or Nothing) 而让自己陷入伦理悖论, 最终, 布朗德为追求冰山教堂而葬身雪上, 把自己全部献祭给了上帝, “全有或全无”的“伦理结”终因其死亡而终结。在奥尼尔的《榆树下的欲望》中, 围绕着爱碧和伊本之间的伦理悖论因两人重归于好而终结, 虽然代价是爱碧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孩子的死既意味着爱碧与罗伯特之间无爱婚姻的终结, 也意味着爱碧与伊本之间“乱伦”情感的终结。“虽然伊本和爱碧这种从灵与肉的背离到灵肉结合的真挚的爱情最终超越了物质, 是纯洁的, 但它终究是以违背伦理道德为基础, 这就决定了其悲剧的必然性” (陈晞石璇89) 。可以说, 在这个悲剧中, 作家集中展示了“娶母”、“爱上继子”、“杀婴”等“伦理结”, 奥尼尔用这个现代社会里的悲剧回应了古希腊悲剧以来的伦理命题。
综上所述, 根据文学伦理学批评, 研究伦理悖论关键在于形成伦理悖论的“伦理结”是如何解开的, 不同的“伦理结”有着不同的解构方式, “伦理结”解开的过程同时也是伦理选择的过程。“由于悖论导致的是两个相互对立的选择结果, 因此悖论进入伦理选择的过程后即转变为伦理两难。逻辑悖论是绝对的, 无法解决的, 而伦理悖论不是绝对的, 无论结果怎样, 往往最终都得到了解决” (聂珍钊255) 。伦理悖论之所以最后得到了解决, 是因为在文学作品中随着人物关系的变化, 形成伦理悖论的伦理矛盾或化解、或转移或终结了:有的伦理矛盾随着人物伦理关系的变化便迎刃而解, 有的伦理矛盾因为人物关系的变化而发生了转移, 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或生成了新的矛盾, 有的伦理矛盾则难以解决而是伴随着人物形象的死亡而终结, 人物形象的死亡意味着伦理选择的完成, 而伦理悖论自然也就终结。“在文学作品中, 由于悖论是可以解决的, 无论解决的结果如何, 都能给读者带来有益的思考和道德启示。正是因为这一特点, 文学作品中的悖论才具有伦理价值” (聂珍钊255—256) 。无论结局如何, 伦理悖论因为解决的方式不同、解决的效果不一样, 悲剧作品也因此才丰富多彩。因此, 悖论问题成为西方悲剧研究一个重要的视角。
三
在西方学界, 有关文学作品中的悖论问题研究最具代表性的学者是布鲁克斯, 他根据诗歌研究得出结论:“悖论是诗歌恰当的、必然的语言。科学家的真理要求其语言祛除一切悖论的痕迹;显然, 诗人表达的真理只能用悖论的语言” (Brooks 3) 。然而, 布鲁克斯只是停留在对诗歌作品的悖论分析, 并未针对其他文学作品中的悖论现象进行提升和整合, 这一点由帕斯考 (Paskow) 来继续完成。帕斯考没有单一地讨论诗歌语言的悖论特征, 而是讨论了整个哲学、艺术背后蕴藏的悖论特征。帕斯考在其专著《悖论的艺术:现象学研究》 (The Paradoxes of Art A Phenomenological Investigation, 2004) 中指出当代英美哲学研究都探究艺术化表现的“虚构悖论” (paradox of fiction) , 他的研究被看作是西方悖论研究的阶段性总结。
新世纪以来, 西方学界针对悖论研究不再是过去简单寻找文本中的悖论, 进而阐释悖论的多重性意义, 而是转向构建一种悖论诗学 (Poetics of Paradox) , 所谓悖论诗学就是有关悖论研究的文学理论, 把悖论从本体论意义上升到方法论意义, 全面总结悖论在虚构作品和非虚构作品中的呈现, 以及从跨学科、跨媒介角度深化悖论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构建悖论诗学, 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 悖论作为一种修辞手段, 对于文学创作而言, 既是一种表达策略, 也是一种文学结构;其二, 悖论作为一种研究方法, 挖掘蕴藏在文本中的悖论同样是文学研究的批评策略, 研究悖论的意义旨在构建一种研究话语。“悖论诗学研究的终极目的是揭示文学艺术的悖论性, 因此, 它的基本方法便是悖论结构策略, 即将两种以上的命题放回到它们原来的语境去, 从而让它们自己产生悖论” (廖昌胤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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