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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管理规范化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4-05-20 09:33:25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层次化、个性化的样态。为了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应运而生,如何规范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运营与管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文化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文章结合所在地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状况与经验,从建设指引、分类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管理规范化这一课题的深入研究,助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主体更加多元、设施布局更加完善、管理运营机制更加健全、文化生活体验更加丰富。

  关键词: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规范;分类建设;高质量发展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是指为了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扩大传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等公共文化服务为主要功能,融合旅游观光、轻食餐饮、创意设计、便民服务、社会治理等创新功能的空间文化场所。

  2021年3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地市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对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管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了部署安排,到“十四五”时期末,将形成以“粤书吧”“粤文坊”为龙头、“花城市民文化空间”为支撑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矩阵,省市多品牌同步推进、同步扶持、同步提升。浙江温州市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市书房”和“百姓书屋”的新型阅读空间建设管理模式成效显著,并成为全国同行学习的典型案例。上海市“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奖”的杰出代表陆家嘴融书房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在场+在线”的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被誉为“没有围墙的融书房”。成绩斐然的同时,全国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现在我们从建设目标、整体布局、推进分类建设、运营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管理规范化这一课题深入研究,助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主体更加多元、设施布局更加完善、管理运营机制更加健全、文化生活体验更加丰富,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明确建设目标、强调整体布局

  1.明确建设目标。以笔者所在广州市为例,为进一步夯实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政府制定出台《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按照“10分钟公共服务圈”“10里公共服务圈”的建设理念,参考本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规划,根据人口数量、人口分布、地理区划和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总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形成明确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目标与推进实施方案。形成以市级文化空间品牌-“花城市民文化空间”为支撑,上接省级、下连区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品牌矩阵,省、区、市多品牌同步推进、同步扶持、同步提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主体更加多元、设施布局更加完善、管理运营机制更加健全、文化生活体验更加丰富、城市文化活力充分激活、文化软实力得到有效提高,高质量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倡导践行“大公共文化”理念。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规划发展的研究中,合理制定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年度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任务和工作计划。鼓励市、区各级政府的宣传、文化、体育、科技、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管辖的公共文化设施参与到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加强宣传动员的同时,系统摸查区域内建设和发展状况,积极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管理规范化的几点思考

  二、广泛吸纳合作主体,倡导合作共建

  1.因地制宜,出台建设指引,[2]调研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形成明确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目标与推进实施思路。放宽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准入门槛,在拓宽参与面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负面清单制度,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合作共建、协商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承接项目、提供产品、活动执行、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广泛参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2.鼓励吸纳主题特色鲜明、场所设施良好、经营主体积极性高、经营守法规范、服务群体文化需求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作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合作主体。鼓励针对当地特色的文化资源开发地域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文旅融合产品和服务;鼓励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计师、艺术家、媒体等参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共建,打造共创文化空间平台和有影响力的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3.鼓励选取与公共文化服务契合度高、可溶性强的经营单位合作共建。主要包括:分布在都市商圈、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特色街区、滨江岸线、交通枢纽、居住社区、学校、医院等区位优势型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业旅游示范点、研学旅游基地、主题书店、特色咖啡(茶)吧等从事文化、旅游、娱乐、休闲、教育、养老相关领域的主题优势型单位;由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文化活动骨干带头人和青年文化人才带头或经营的资源优势型单位等。

  4.建立健全合作激励机制。鼓励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衔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优惠和减免政策;设立荣誉体系,按年度表彰和奖励在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管理规范化的几点思考

  三、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建设的基本要求

  1.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原则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应选址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周边安全卫生、居民公共文化需求较大。应当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特点,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等。

  2.用于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场地应当相对稳定并具有可持续性,可使用的时间应不低于3年。鼓励通过升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使用城市的公建配套、国有房产、村(社区)文体广场,利用社会力量场地等方式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3.应采用统一、辨识度高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标识。高标准的设计制作,并按要求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其纳入互联网电子地图、路牌路标、公共交通等城市标识系统和地图标注系统。

  4.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按照平等、免费、开放、共享和便利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应该公示开放时间、免费服务项目、普惠性非基本服务项目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公示内容完备、方式多样、更新及时、位置醒目。为公众提供问询、咨询、求助、投诉等服务,并接受公众及社会监督。

  5.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应具备防火、防水、防虫、防潮等条件,宜利用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设置必要的通风、温度调节、消防安全及照明设备、公共卫生设备等。结合交流特点配置交流活动的相关设施,鼓励配置无线网络、多媒体演示、视听播放数字化服务设备。

  四、分析功能定位、推进分类建设

  根据面积大小和功能定位,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可分为三种类型: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专题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综合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空间类型划分的主要目的是为建设、管理提供分类指引,各级各类建设者或管理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不同维度细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实施精细化管理。

  1.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0平方米(含开放区域),是开放式、小而美的文化空间场地,一般设置在社区、乡村或小型社会力量经营单位内部。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强调创意性、泛在性、便捷性,鼓励打破常规、业态多元、特色鲜明,将文化创意融入社区生活场景,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合作,根据社区居民的不同文化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2.专题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100平方米(含开放区域),是能够实现“全民阅读/学习培训”“艺术普及/文化展览/非遗传承”“数字体验/科学普及”中至少一项主要功能的文化空间场所,兼具其他辅助功能。专题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要充分考虑合作或经营单位的属性和文化特色,发掘并结合区域内已有文化资源,根据主要功能配置设备、提供服务、打造品牌。

  3.综合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是能够实现“全民阅读/学习培训”“艺术普及/文化展览/非遗传承”“数字体验/科学普及”中至少两项或更多主要功能,有独立空间、相对完整的设备配套,并可拓展其他个性化功能与服务的文化空间场所。综合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一般应参照本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建设,能够充分聚集和开发区域内文化资源,有效助力提高周边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的舒适度、美观度和实效性。明确每周免费开放时间及免费性公益文化活动场次。

  4.根据主要功能定位的不同,专题式或综合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还应从多维度、多方面着手,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空间。

  (1)以全民阅读、学习培训为主要功能的专题式或综合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展阅图书,应实现通借通还,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每年动态更新,突出文化地域或企业单位行业特色。

  (2)以艺术普及、文化展览、非遗传承为主要功能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应当配备便于开展培训、讲座、展览、视听的设备器材;应免费向当地基层公共文化单位(站、中心)、学校单位、群众团体提供文化活动场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场次做出一定要求,每年举办的文化活动中,应设置相应场次的艺术普及、文化展览或非遗传承活动。

  (3)以数字体验、科学普及为主要功能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应当自主拥有一定数量的优质数字公共文化资源,并应用元宇宙、人脸识别、物联网、语音交互、视觉传导、5G等一种或多种新技术,形成良好示范,每年举办的文化活动中,应设置数字化体验、科学普及类的展览培训活动。

  五、构建运营新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

  1.明确管理主体职责。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联动的原则,参与空间管理的主体包括市级公共文化机构、区级公共文化机构、文化空间直接管理者。厘清各方职责的基础上,协商签订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合作协议,制定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空间的正常运转。各级各类管理者通力合作、协作创新,共同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治理新格局。

  2.塑造公共文化新形象。[3]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筑应符合现行的相关建筑设计的规范,立足实际、满足多元功能布局的要求。宜结合当地人文特色,融入时尚、环保等元素,彰显文化建筑的特点和气质,突出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设计风格,打造高颜值的公共文化阵地。

  3.构建新型文化空间运营新机制。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政治方向的引领,规范运营管理。各级文化馆、图书馆负责指导、支持和协调选址布局、标准制定、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区域,应当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纳入区域图书馆或文化馆总分馆体系,统一运营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文艺辅导,将图书通借通还体系、文化活动配送服务、数字文化资源体系和工作人员培训等延伸至各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下沉,实现共建共享。

  4.注重考核监督,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委托独立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照空间建设指引、建设标准和年度实际情况建立评估标准,采用“问卷调查”“暗访检查”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各方安排专人联络,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评估的结果是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选省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品牌、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主要参考;建立健全新型文化空间准入与退出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咨询专家意见,持续健全完善新型文化空间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5.释放文化业态新潜能。鼓励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与其他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融合建设、融通服务,发挥文化空间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场所功能,依托文化活动、馆藏文献、志愿服务等方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人民文明素质,在区域内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区治理赋能。

  六、结语

  文章主要是在新型文化空间建设管理以及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文化供给体系做出一些探索,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由于水平有限,难免有纰漏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请各位同行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曹树金,韦景竹,王惠君,刘翔等.文化馆总分馆制研究[M].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年.

  [2]蒯大申.公共文化空间发展的趋势与特征[J].中国文化馆(第二辑),2022,(22-25).

  [3]张梦宇,戴舒濛.公共文化新空间构建初探[J].中国文化馆(第二辑),2022,(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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