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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非遗”的重要门类,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 下文简称 : 非遗戏剧 ) 中蕴含着丰 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戏剧中不仅 包含着丰富的民族音乐内容,蕴含着内 容丰富的民族故事,保护好、发展好非 遗戏剧,不仅符合我国社会价值观,同 时还有利于加强对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 展。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党和国 家对于文化的发展更加重视,这使得非 遗戏剧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在一定 程度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随着 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非遗戏剧也正面临着严峻的生存考验, 创新和传承也走入困境,部分非遗戏剧 甚至正慢慢消亡。非遗戏剧要实现持续 发展,就必须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节奏 与需求, 开展创新、发展和传承新路径的 实践探索,这对于非遗戏剧的保护和发 扬意义重大。本文重点研究了非遗戏剧 的保护意义、原则,以及面临的困境, 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以不断促进非 遗戏剧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 传统戏剧 ; 非物质文化遗 产 ; 保护发展策略
非遗戏剧是具有较长历史的文化艺 术表现形式, 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活态” 文化模式。作为非遗大国,我们拥有丰 富多彩的非遗戏剧,所有的戏剧都是在 中华民族在长时间的生存发展中孕育出 来的,其不仅见证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 智慧,同时见证了其在面对生活困难时 的坚韧品格。同时,丰富的非遗戏剧也 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它代表着劳动人民 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在苦难生活中 的顽强拼搏。因此,应加强对非遗戏剧 的保护,让戏剧丰富我国的文化花园。 但目前,我国对非遗戏剧等民族文化的 保护仍需加强,更多的民族文化受到生活环境变迁、多元文化冲击、非遗戏剧 学习耗时久等种种原因的影响,正面临 着失传的危险。让“非遗”活起来是对 “非遗”的最好保护, 必须要积极行动, 主动作为,研究做好非遗戏剧的活态传 承机制,使其逐渐与当代艺术创作、民 众日常生活融为一体,以此促进中国传 统戏剧文化绽放绚烂光彩。
一、加强非遗戏剧保护的重要意义
非遗戏剧是我国文化和历史发展成 就的重要标志,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保护好、传承好非遗戏剧有助于我国文 化软实力的建设与提升。因此, 必须多重 发力、全面推进,做好非遗戏剧保护、 传承、弘扬三篇文章,在提升民族文化 自信的同时,使非遗戏剧在民族复兴的 伟大目标中起到更有效的作用,让中国 非遗戏剧成为让全世界重新认识中国的 新名片。
第一,非遗戏剧是融入世界文化的 名片。“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强化 非遗戏剧的海外传播,使国外从另一个 维度了解中国文化、历史、风土人情、民 族特色。扩大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 力, 彰显文化自信。第二, 非遗戏剧属于 我国独有的民族文化,加强对戏剧的保 护是提高国家文化实力的有效途径。在 非遗戏剧的影响下,加强对更多其他民 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有利于建立文化 强国。第三, 保护非遗戏剧的过程中, 不 仅仅是对非遗文化进行保护和发展,同 样需要对国家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力 度,从而为非遗保护提供良好的客观环 境和保护手段。第四,通过对非遗戏剧 的保护与发展的研究,拓宽现代文化和 艺术等领域发展新思路,提升文艺原创 力,促进文化不断创新和发展。另外, 拓展传统戏剧的功能范畴,从服务公众 审美和精神享受,向人文属性、社会效益、文化传播等领域延伸,强化公共文 化服务体系组成与构建。
二、非遗戏剧保护应把握的原则
在时代发展和推进的浪潮中,一些 非遗戏剧基于自身特色逐渐得到很好发 扬,但更多的则逐渐湮没在了历史的长 河中,这不利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为保 护中国精神文化,必须加强非物质文化 的保护。要从国内发展实际情况出发, 准确把握非遗戏剧的保护原则,提升对 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效果,为非遗戏剧的 传承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本真性保护原则
本真性是指在非遗戏剧保护过程 中,要对历史中原本存在的物质进行保 护,要通过追寻历史点滴, 对历史原物相 关的全部文化信息进行保护,确保信息 的原生性和真实性。任何一种非遗戏剧 的诞生都不是偶然,其必然经历且渗透 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能够体现 出人民的开心喜悦,同时也能表达悲伤 和忧愁,将人们的喜怒哀乐表达的淋漓 尽致。因此, 在保护非遗戏剧的过程中, 应深度的研究戏剧产生的地理和人文环 境,探寻其中蕴含着的蓬勃生命力,随 着戏剧诞生和发展的脉络进行研究,找 到戏剧的根本,从而对戏剧的核心与灵 魂进行保护。本真性原则要求必须坚决 禁止混淆历史原物相关的遗留信息的真 伪,坚决抵制对历史原物的造假行为。 如对非遗戏剧的曲词、曲调等进行随意 串改,必然会导致原本代表的意义发生 变化,将严重影响非遗戏剧本应承载的 艺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坚持整体性保护原则
整体性原则更加关注整体结构和完 整性。整体性有两种含义,一种是生态 整体性, 由非遗戏剧的生态特性所决定。 它要求在保护某一剧种时,不能只考虑戏剧本身, 还要考虑它所处的生态环境, 并同样加以保护。当然它的生存环境是 处于持续的发展变化中的,但那也是自 然选择结果,同样维持着不变的生态平 衡。同时要对戏剧表演过程中的乐器、服装、道具等与之相关的内容进行统一 保护。另一种是文化整体性,我国地域 辽阔, 少数民族众多, 不同地域产生的戏 剧种类有所不同,这使得我国非遗戏剧 的种类较为丰富,但追根溯源,我国戏 剧的传承仍具有整体性,不同的戏剧种 类中,使用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方式, 展现出同样的民族情感。也正因此,更 要对文化的整体性进行保护,避免造成 损失。只有对戏剧相关信息和文化进行 全方位的完整保护,才能在传统戏剧在 表演过程中,使戏剧的整体表现与历史 原物相同,实现对文化的全面传承与持 续发展。
(三)坚持科学性保护原则
在对非遗戏剧保护过程中,如果保 护措施不适当、不科学,不仅不会对非 遗戏剧起到传承和发展作用,甚至还可 能使其面临更大的困境。因此,必须强 化使用科学的方式对其进行合理保护, 保持不同非遗戏剧的独特性,同时还要 积极融入现代化社会,保障非遗戏剧的 可持续发展。此外,科学性还要强调优 先性,我国非遗戏剧种类丰富,各种非 遗戏剧都需要进行保护,但在现实中,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毕竟是 有限的,很难同时对所有非遗戏剧进行 高效地保护。因此,为提高非遗戏剧的 保护效益,应首先重点从濒临消失的非 遗戏剧入手,进行全方位保护,根据不同剧种的实际情况和紧急程度来制定对 应保护计划,从而减少非遗戏剧的失传 情况,以此有序开展对所有非遗戏剧的 保护。在科学性保护原则下,促使非遗 戏剧能够随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使 其不仅存在于历史中,更能“活在”现 代化社会中,赋予非遗戏剧更加强大的 生命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原则
在对非遗戏剧进行被保护的过程 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非遗戏剧 的发展与保护,其目的主要的促进社会 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而不 是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破坏。因此,一旦 在保护非遗戏剧的过程中,对人们群众 的利益产生不良影响,应坚持“以人为 本”的保护原则,先对人民群众的利益 进行保护,再寻找其他的方式对非遗进 行保护。相关非遗戏剧保护单位应重视 群众的需求和呼声。非遗戏剧在人民群 众中产生,一旦受到不良影响,群众有 权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对非遗戏剧的处理 方式。一种戏剧的诞生往往具有其独特 的意义,并且对于群众来说也有着不可 替代的作用,除非受到物质生活的影响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干扰,否则绝不可能轻言放弃。民族文化发源地的群众必然会尽一切方式对戏剧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而不是放任其失传消失。
(五)坚持保护和创新的原则
在对非遗戏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需要使戏剧与现代化生活进行接触与结合,在现代化条件下对其进行改革和调
整,实现对非遗戏剧的传承。在非遗戏剧传承过程中并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跟随社会变化产生不同形式的变异情况。变异有两种情况, 正向变异和负向变异。负向变异是一种不利于戏剧发展的变异方式。正向变异是对非遗戏剧的有利的发展,通过合理的创新与发展,使传统戏剧与现代生活相结合,创造出新的火花,不断对戏剧进行更新和发展。积极创新对于促进非遗戏剧推陈出新和生生不息意义重大,因此,在对其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应保持正向的创新发展,为非遗戏剧带来符合其发展方向的新内容。三、非遗戏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 全世界均加强 了对文化的保护力度,通过非遗保护, 为文化的发展和保护提供一定的保障。 虽然我国拥有较为优质的非遗戏剧种 类,但由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 限制,我国非遗保护的发展较为缓慢, 为提高对文化的保护,应不断加强对传 统文化的深度探究与学习。
(一)保护经验不足
我国非遗保护起步较晚,经验相对 较少。在非遗戏剧生存发展中,往往由 于保护意识并不强,对非遗的保护内容 多集中在保护名录、传承人、项目申报 上。导致非遗戏剧在实际保护过程中往 往流于形式。同时由于相关文化保护部 门缺乏对传统戏剧的有力保护,不能主 动研究、有效作为,从而影响非遗戏剧 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大量非遗戏剧面临 着消失的境况。
(二)缺少优秀传承人
非遗戏剧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 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 统文化。但随着社会网络信息化影响, 国内文化受西方文化的冲击较大,大量国 内青少年的价值观和思维模式的变化, 对国外文化形式的推崇,导致非遗戏剧 的传承越发艰难,传承人的数量和质量 都在不断降低,从而影响了非遗戏剧的 进一步发展。非遗戏剧往往诞生于劳动 人民生产和生活中,与当时的社会环境 高度契合,但在现代社会中,城市化推 进不断深入,农村生活模式逐渐减少, 现代人们已经很难理解传统戏剧中的内 容和情感,导致其受到的关注和欢迎较 少,从而影响实际的传承效果。
(三)管理模式较落后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非遗戏剧的保 护已经出现与现代化社会脱节的现象, 影响了其实际的研究与发展。相关法律 规范多为笼统规定,缺少针对某一类非 遗剧种的具体保护规范。非遗戏剧的管 理模式较为老旧,整体管理效率相对较 低,影响整体保护效果。在实际管理和 保护中,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利用 不足。资料管理部门往往缺乏较为清晰 且全面的传统戏剧影音资料,其内部储 存管理的信息也比较老旧且有限,不能 得到及时扩充,从而影响了对非遗戏剧 的管理效益。在对非遗戏剧相关资料进 行管理的过程中,往往缺乏对戏剧知识 的分享,大部分的戏剧信息收集机构不 将非遗戏剧全部信息贡献,这使得群众 无法获得全面信息,难以自发地对传统戏剧进行学习和传承。
(四)融入现代社会差
当前,对非遗戏剧的保护效果并不 理想,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度明显不 足,不利于非遗戏剧保护工作的长远发 展。一方面, 相关保护管理人员和戏剧研 究人员对于非遗戏剧的研究不彻底,缺 乏系统性的知识架构,没有顶层设计, 缺乏统一规划,导致一般公众对非遗戏 剧不甚了解,对其文化内涵和保护意义 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于非 遗戏剧的宣传推广方式还比较陈旧,与 新时代人们的兴趣偏好还不太相符,这 最终影响普通群体对戏剧的接收效果。 此外,由于非遗戏剧的发展和传承走的 是非全面商业化的发展路径,其对市场 和需求反应的敏锐度较弱,一定程度上 影响其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普 通受众学习成本高,很难开展有效的自 主学习和理解。
(五)资金投入有差距
我国非遗戏剧的“籍贯”, 大部分都 是位置较为偏远的地区,并且多为少数 民族的特色艺术形式。由于地处偏远, 且经济不发达,相关保护部门专项保护 资金有限,很难建立起持续的、有效的 保护机制。由此导致实际的开发难度相 对较大,甚至不少非遗戏剧在得不到及 时的抢救和必要的保护,在难以开发、 缺少传承的情况下正逐渐消失。同时,由于非遗戏剧类较多,从国家层面看, 拨款也相对不足,难以面面俱到,导致 缺乏充裕资金的支持,影响最终的传承 效果。
四、加强非遗戏剧保护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保护意识
为提升对非遗戏剧的保护效益,必 须加大对非遗戏剧的关注力度,切实增 强保护意识,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对 非遗戏剧的保护意识,不断完善非遗戏 剧制度,并强化保护制度的落实,切实 提升对非遗戏剧的保护效果。其次,相 关文化管理部门要加强非遗戏剧保护意 识。加大对非遗戏剧的宣传力度,扩大 在民众中的影响力,同时针对非遗戏剧建立专门的档案,对与戏剧表演相关的 信息进行保护,保证戏剧的完整性。最 后,要加强民众对传统戏剧类非遗的保 护意识,作为我国独特的文化,非遗戏 剧蕴含着重要名族情愫,民众对非遗戏 剧应保持骄傲自豪的心态,自发地对其 进行保护和传承。
(二)健全法律法规
保护非遗戏剧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 成的,其涉及不同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而想要提高保护的力度,应建设相应的 法律法规, 提高对非遗戏剧的管理效果。 我国非遗戏剧种类丰富,负责对其进行 保护的组织主体性质也不同,为确保对 非遗戏剧的保护效果,要在全国范围内 建立并推行相关文化保护制度,用法律 法规规范非遗戏剧的保护工作。同时, 结合戏剧保护需求,制定相应的法律规 章制度, 并对相关管理条例进行细化。各 级政府应加强对非遗戏剧保护的重视, 加大相关法规的推行力度,严格进行执 法,坚决保护民族文化和传统戏剧。首 先,应加强政府部门对非遗戏剧保护工 作的重视, 提高政府保护力度; 其次, 要 建立健全保护非遗戏剧的领导机制,按 照法律规定,担负起具体的保护职责; 最后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广工作, 与高校和科研部门等共同建设非遗戏剧 的保护政策,使非遗戏剧能够在科学且 合法的条件下不断发展。
(三)优化信息管理
现代社会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快速 发展为非遗戏剧提供了新的管理模式。 通过数字化管理方式,结合非遗戏剧类 型和特点建立相应数据库,提升对传统 戏剧信息的管理效果。一方面,要通过 不同方式对非遗戏剧相关知识内容进行 搜集。进一步加强智能技术的应用,通 过相关戏剧的关键词,智能搜集相关信 息,并进行合理判断, 从而整理出较为健 全的戏剧类型知识。将不同形式的传统 戏曲信息进行整理和划分,完善数据库 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大众参与度。 为实现信息化管理, 要结合实际情况, 构 建相应的管理平台,在平台中展示不同 非遗戏剧的相关信息,建立专门通道, 鼓励民众对其了解的戏曲种类的相关信 息进行完善和充实,从而激发民众对传 统戏剧的兴趣和参与度,在兴趣的引导 下进行学习和传承。
(四)加强教育推广
非遗传继承和传统文化的继承应该 是全面的,整个过程应从幼儿园到大学 再到继续教育。因此将非遗戏剧引入课 堂具有重要意义,学生对于非遗戏剧的 兴趣较大,从小学起有利于加强对非遗 戏剧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帮助学生建立 民族自信,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 展。通过对非遗戏剧文化的广泛教育和 传播,有利于加强社会广大群众的爱国 主义教育效果, 提升民族的自豪情感、和 综合审美素养等。非遗戏剧观众的年轻 化和校园化,代表着这些古老剧种与时 代同行,凸现高雅艺术特色而获得的勃勃生机。将非遗戏剧直接引入课堂, 培养 年轻一代的文化审美能力,使非遗戏剧 艺术得以最大化的传承与传播。潜移默 化地强化年轻一代的国家认同感、荣誉 观,强化人格塑造,提高道德素养,开 发智力、陶冶性情,实现“美育养性、 德育化人”的融合发展,实现非遗文化 传播与传承的最重要意义。同时,着力 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 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提升音乐对 公众的价值引领和公共服务功能,促进 国家文化政策和战略发展工作建设。此 外, 社会上一般民众要想看懂非遗戏剧, 事先不做好文化功课,看起来就会比较 朦胧。要积极推行非遗戏剧在普通百姓 的普及度,依托学校教育,不断助推提 高民众的文学读解能力。
(五)刺激新型创作
在深度挖掘传统戏剧艺术气质与文 化内涵的基础上,通过对传统戏剧中的 音乐、舞蹈、文学、文化神韵等素材的 现代化转化与加工,找准传统与现实之 间的交叉点,创作更符合现代人审美需 求、更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新型戏剧项 目,拓展非遗戏剧的产出边界, 积极探索 与音乐、美术、文学、等领域之间的跨 界合作,使新型作品的精神内涵更具现 代性、立体性、可亲性,做好新型戏剧 的创新传承工作。同时,应展开多样化 的作品宣传与推广工作,通过与商界、 学术界、旅游业、媒体等行业跨界联盟 的方式,提升新型作品的传播功效。在 实施的同时,注意加强对新型戏剧成果 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开发”与“保 护”之间关系的平衡。
(六)适度商业开发
非遗戏剧的发展路程较为崎岖,为 适应现代化社会, 在对其保护的过程中, 可以尝试对其进行适度改革。通过适当 的商业开发,为非遗发展提供相应的经 济基础, 从而使其发展更加顺利。因此对 非遗戏剧的商业开发必须把握好尺度。 一方面,要把非遗戏剧的文化、精神价 值放在首位。当下,在非遗戏剧研究和 保护中,普遍存在过于重视其经济价值 的倾向, 只考虑其中的利润, 不考虑其中 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必须重视非遗戏剧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历史价值、审 美价值和经济价值等,把文化和精神价 值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要遵循非遗 戏剧的传承规律。目前在对非遗戏剧进 行保护的过程中,其商业开发的力度稍 大,对于戏剧的保护与发展的重视度降 低对,导致整体的保护效果难以提升。 相关文化保护部门应调整对非遗戏剧的 开发力度,避免对其产生破坏。一旦发 生不良的商业开发情况,必须加以坚决 反对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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