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 - 至繁归于至简,Sci论文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论文 > 正文

体验式法治教育模式构建研究(附论文PDF版下载)

发布时间:2018-08-01 20:02:40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 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高校作为人才教育重地, 理应为全面普法开辟全新的媒介道路。当前, 高校法治教育正处在从法制教育迈向法治教育的重要阶段, 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因此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创新以适应新时代法治教育要求。体验式法治教育模式值得进一步探索, 以期实现十九大要求的法治教育目标。

关键词:
法制教育; 体验式教育模式; 法治教育;

一、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工作发展历程

\

高校是我国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推进与时俱进, 呈现螺旋式上升发展形态。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建设路径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主题全面铺开, 以提升高校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为核心, 辅之以法治与德治理念相结合的教育手段, 持续推进高校法治教育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发展, 并以此为源头培养更多知法、懂法、守法的人才, 服务于我国法治建设及普法教育的深入推行。

(一) 传统法制教育课堂设置的变革
我国重视民主法制教育深入课堂, 高校法治教育通常以法制课堂为基础, 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常识。

依据1984年颁布《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及1985年发布《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 民主法制教育有关内容开始作为思想品德课内容的一部分进入大学课堂。其后, 我国陆续出台了“二五”“三五”“四五”“五五”乃至“六五”一系列普法规划, 全民普法成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方针。随着国家社会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与之相应的, 高校法制教育也进入不断发展的阶段。1985年,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提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我国各级各类学校都应设置相应的法制教育课程, 要求院校在教育计划中体现法制教育内容”, 并强调将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以及道德品质教育三者紧密结合, 为高等院校后续开设现代法制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1986年, 原国家教委决定面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律基础课, 并指出法律基础课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思想, 掌握我国的基本法律法规, 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并促使他们积极履行公民的权利及义务。[1]至此, 全国各高校主要从三个途径开始对大学生进行基础法律知识的教学:一是公共政治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部分的讲授, 二是法律知识普及讲座, 三是专门法的选修课。后来, 思想道德修养课和法律基础课两门课程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 加强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的联系。全国各高校陆续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各级部门负责人参加构成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各式各类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在此背景下有序展开, 我国高校法制教育逐渐步入正轨。

(二) 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转变
2011年以来,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逐渐成为我国法治教育发展阶段的新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并将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全民知法的全面实现作为国家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任务。该会议首次提出“法治教育”概念, 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 标志着我国法律教育观从法制教育转向法治教育, 完成了从知法守法教育到提升法治思维、培养法律意识的转变, 反映了我国法律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的重大变化。可见, 仅仅向大学生传授法律知识远远不够, 当前高校法治教育更重要的是帮助大学生理解法治的基本价值, 自觉树立法律至上的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2]

二、我国高校法治教育的问题分析

经过30多年的发展, 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取得了一定成就, 但法治教育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

一是课程安排问题。目前, 我国高校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向大学生传授法律知识, 但该课程课时数少且在课时增减上存在一定盲目性及随意性。修完课程后高校很少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安排其他相关、系统的法律知识课程, 在帮助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上缺乏一定的延续性, 不利于大学生形成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同感, 不利于大学生法律素养和法律信仰的养成。[3]

二是师资问题。高校法治教育作为一种兼政治性、理论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 除具备目标明确、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外, 应有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但在现实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 授课教师往往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 法治课程更多由思想政治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 且这些教师大多在实施法治教育过程中很难较好地讲授法律部分的知识, 或难以在有限的课时中妥善分配教学重点并将法律知识与生活实践融合, 甚至出现部分法律知识点教学缺失的现象, 这些都不利于指导校园法治教育活动走向深入。

三是教学方法问题。教学方法的优劣决定了教学目标的成功与否。高校法治教育广泛使用多种教育方法, 目前主流教育方法不足的现象很普遍。如, 很多高校的法治教育仍然以基础理论知识讲授为主。若以此作为唯一的教学方式, 其教学效果往往不佳。[4]

四是教学价值取向问题。在新时代, 法治中国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但有些高校未真正领会两者结合的重要性, 在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上存在懈怠现象, 影响了法治教育的真正实效。如, 部分负责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教师仅仅照本宣科式地教授知识点, 或将法治教育的重点置于基础法律知识普及与法律技能讲授的基础层面之上, 不足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坚定的法治理念。要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 不仅要做好法律知识技能的传授工作, 而且要强调学生法律情感及法律信仰的升华。因此, 将法律知识学习与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相结合, 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参与式教育教学方法, 积极为学生创造条件, 引导他们切实经历、体验法治教育的内涵, 将外在的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信念, 才是法治教育的最终目标。[5]

三、体验式法治教育模式的构建

(一) 体验式法治教育理念的提出
体验式教学通过结合实践活动认识知识, 用亲身体验去感知、感悟、理解、验证理论知识。体验者经历实践、观察、思考、反思再到实践的不断深入的过程, 这些实践和体验使体验者对事物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形成自己的观点, 并解决实际问题。简言之, 体验式法治教育者通过设置体验环节, 让受教育者作为参与者直接感受法律制度与法治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引导受教育者正确树立法治观念。

体验式法治教育模式能满足新时期法治教育的要求。一方面, 体验式教育模式围绕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 促使学生主动参与教育活动, 通过实践发现知识、领悟知识, 增进自身对法律的理解, 形成自己的法律观。另一方面, 体验式法治教育模式不需要另外安排课时增强受教育者对法律知识的记忆, 而是结合基本法律基础课程在课堂内外集中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极大地延展了教育对象的学习时间。相对于其他教学方式, 该教学模式与现代教育理念更为吻合, 不拘泥于课堂时间, 有利于整合专业师资力量对学生进行指导, 更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6]

(二) 体验式教学模式的设计与实施
在法治教育中的体验式教学模式总体上可以分为对法律的认识、运用、信仰树立三个阶段。

第一, 法律认识阶段。法律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 是具有一定强制力的人们行为规则的总和。法律与道德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两者相伴相生, 法律信仰的养成需要道德信念的滋养和教化。人们只有信仰法律, 才会自觉地践行法律, 养成守法精神, 并在潜移默化中将守法自觉内化为一种责任和义务, 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道德感是人们关于善恶是非的原则底线, 只有在道德上将守法变成自我约束的内在认知, 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因此, 法治教育应该重视道德与法律的联系性, 将两者紧密结合。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jiaoyulunwen/334.html

发表评论

Sci论文网 - Sci论文发表 - Sci论文修改润色 - Sci论文期刊 - Sci论文代发
Copyright © Sci论文网 版权所有 | SCI论文网手机版 | 鄂ICP备2022005580号-2 | 网站地图xml | 百度地图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