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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刷用他人校园卡行为谈大一新生法律素养教育论文

发布时间:2019-12-30 13:28:18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刷用他人校园卡的行为在大学生违纪行为中较为普遍,然而多数人只是将此行为简单地归类到道德问题,而忽视该行为背后所触犯的法律。对于刚刚入学的大一新生,更是如此。本研究通过对大一新生刷用校园卡案例剖析,分析其背后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教育对策。

关键词:案例研究;刷用校园卡;文献法;大一新生;法律素养教育

本文引用格式:江申,等.由刷用他人校园卡行为谈大一新生法律素养教育[J].教育现代化,2019,6(32):208-210.

         刚入学的大一新生,由于社会经验不足且受成长环境的影响,在法律、道德的认知上比较浅层,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素养缺乏,表现在刷用别人的校园卡行为上。对于一般捡到校园卡后刷用的行为,由于金额小,学校一般都是给予纪律处分,并要求其对金额进行退还。然而,这一行为背后折射出的却是法律问题,反映出的是大学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素养。文章从几个案例出发,分析大一新生刷用校园卡现象的背后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教育应对策略。

一 案例介绍

       在某本科大学校园保卫处统计的近三年校园学生案件中,刷用校园卡的案件近三年分别占了全部案件的46.1%,40.7%,36%,而发生这类案件的行为人中,刚入学的大一新生分别占了42.6%,47.9%,48.4%。(见表1)虽然刷用校园卡案件在近三年某校校园案件整体占比逐年下降,但在该类案件中,大一新生群体中的案发比例逐年上升。其中,有以下两种案例最为典型:

         案例1:大一新生小王到开水房打开水时,发现前一位打开水的同学忘了取走校园卡,为了“方便”,便趁机用这张卡为自己打开水付了帐。事后,学校保卫处通过电子消费记录和监控查到了小王刷用了该同学的校园卡,在找小王谈话时,小王认为刷用校园卡的行为是不对的,但这位学生小题大做,无非是刷了他0.5元,还给他就是了。
案例2:大一新生小静性格大大咧咧,经常将自己的校园卡随意放置。有一天,她在吃完饭后去上课在途中遗失校园卡。事后她去寻找没找到,于是去补卡,发现卡里的钱被别人消费8块,室友建议她学校保卫处保安,找出“凶手”。可她怕麻烦,说,就8块钱,算了。去保卫处看监控太浪费时间,到时候当面对质搞得同学关系紧张,对自己评优秀共青团员也没啥好处,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二 原因分析

         上述两个案例反映出的是一些大一新生对基本的法律知识缺乏,既不认为刷用了他人卡里的现金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也不善于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素养缺乏,使刷用校园卡现象在一部分学生中存在,且大多数人只是将此行为简单地划分到道德的层次,而忽视该行为背后所触犯的法律[1]。造成这种现象的成因大体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个体原因

         当前高校大一新生基本都为“95”后和“00后”大学生,他们作为一个特定的群体,刚从严格管理的高中走进自主学习的大学,进入一个完全开放和主体性得到充分体现的大学,虽然他们已经摆脱了高中时期的青涩幼稚,但又不如大学高年级学生那样沉稳,正处于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的阶段,具有普遍的叛逆性、广泛的从众性和法制观念的模糊性。这使得大一新生面临诸多法制问题的困惑。这种困惑首先体现在面对一些法律现象时,他们在理性上大多能认同并且接受新的法律现象的存在,但当自己遇到法律问题时,感性因素又会大于理性因素,冲动敏感、盲从行事,表现出“行为落后于认知”的缺陷。案例1中小王在刷用别人校园卡时已认识到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但为了图方便,即便认识到行为是错的,但还会抱着侥幸的心理,刷用他人校园卡。其次,由于所受到的法制教育,法律至上的观念已经深深地植入了他们的思想中,他们在主观上愿意相信法律,但是由于对当前现实法治环境的不满,使得他们对法律又持有怀疑态度,遇到法律问题时候缺乏法治精神。最后,在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大学新生无论是在中学阶段还是进入大学阶段,其在价值目标上都比较急功近利,对于与他们生活学习关系密切的评奖评优、推优入党事宜都比较重视,而不能带来直接利益的综合素养往往不够重视,案例2中小静的心理反应出很强的功利性,认为自己校园卡被刷的金额较少,影响不大,去追究了害怕影响到自身的评优评奖。过于功利化的价值观影响着大学新生的正确的法制观念的养成。

(二)外部环境因素

       大学校园不同于高中校园,大学校园是完全开放式校园。相对于封闭式高中校园环境,开放式大学校园在管理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方面,高中封闭式管理一定程度上从外力限制了青少年犯罪的基因。而到了大学,“封闭的墙”被打破,大一新生接触到大量的社会人群,就有可能会受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而滋生违法犯罪的因子。看到了一些“顺手牵羊”的行为未受到法律制裁后,对法律权威性产生质疑,进而效仿这种行为。

          另一方面,大学伊始,新生较高中更多接触到网络。大部分学生在高中时期由于学业压力较大,接触手机和电脑网络时间较少,到了大学后学生进入“无网不在”时代,网络是把双刃剑,既有其有益的一面,又存在弊端。其有利的一面在于:一方面,在网络大数据时代,信息接收渠道便捷广泛,它利用各种手段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这些网上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节目、案例吸引广泛大学生的关注,有利于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另一方面,网络的公平与开放有助于大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在网络上获取法律知识和查询法律问题更加便利,使得法律方面的难题也更易得到解决。其消极影响在于: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缺乏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并非一方净土,有很多违法的事实信息,这些不良信息极大地侵蚀大学生,诱导他们在这个虚拟王国里“肆意妄为”,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大学新生成长过程中的一道“坎”,其本就贫瘠的法律素养在遇到网络的负面侵袭时一碰就碎,导致各种违法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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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阶段学生法律素养教育的不平衡不充分

         大学新生现有的法律知识大多来自于大学之前的基础教育。当下基础教育中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也表现出不平衡也不充分,不平衡体现在很多地区片面追求升学率,并没有从根本上把它作为一种个人素质纳入到学校整体教育规划中,忽视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不充分体现在中小学的法律素养教育内容具有局限性,仅限于守法教育和基本的法律条文教育。到了高中,文理分科后,理科生更忽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关注。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从教育工作者到学生都缺乏对法律素养教育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也只是重视法律条文的学习,教学方法缺乏案例和情景模拟教学,更多采用照本宣科模式,缺乏对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使法律素养教育流于形式,最终导致大学新生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制意识不强。

三 教育应对策略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教育实效性

1.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总书记在全国思政工作会议中提出,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多年来,大学新生法律素养教育都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单靠一门学科难以培养大学新生法律意识和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规范。应积极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全过程全方位提升大学新生的法律素养。“课程思政”其实质不是增开一门课或增设一项活动,而是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和改革的各环节、各方面,达到潜移默化育人的目的[2]。围绕“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的课程目标,强化显性思政,细化隐性思政,构建全课程育人格局。既要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一新生法律素养教育中的显性作用,更要依托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背景,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挥其隐性价值,提高大一新生的法律素养。

2.推动思政课程教学改革

         思政课题是大学新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渠道。应充分利用思政课堂主渠道,加强思政课程的改革。要充分结合大学新生的实际,对一些当今热点、学生热议的相关的组织案例教学和情景模拟形式教学,使得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走进大学新生道德内心。比如刷用他人校园卡行为,虽然数额极少,法律规定不明确,校规也是把它作一般的违纪认定,但是它后面折射出的却是违法问题。在课堂上用这样一些发生在大一新生身边的刷用校园卡的鲜活案例施以教学,比单纯地讲解法律理论更能激起他们学法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养成用法律思维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3.增加实践环节

        法律素养的培育应走进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大一新生缺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现实问题的经验。而且部分思政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还是偏重于纯粹的理论讲授,忽视大学新生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长此以往,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只为应付考试,知行脱离,学生缺乏法律应用能力[3]。因此,高校应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新媒体(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等第二课堂的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学生模拟法庭、请法院律师来校作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旁听法庭辩论等。如,近年来网上深受大学新生喜爱的“杭电说——辅导员hip-hop之杭电新生入学须知”[4]正是通过新媒体渠道加强对新生的教育宣传,效果良好。这些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一方面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提高法治思维。

(二)强化大一新生自我教育

         要提升大学新生的法律素养,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根本上说,更需要大学新生的自我教育,因为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要充分发挥大学新生的主观能动性,内外结合,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1.积累法律基础知识

        丰富的法律基础知识,是提升法律素养的基础,只有在对法律认知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信任法律、信仰法律。如今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有很多,尤其是网络,目前已成为当下大学新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丰富的法律知识与案例、生动的法制教学,这些都能吸引大学新生,在学习中增强法律知识储备。此外,学校和当地的公安部门会定期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大学新生应积极参与其中,在寓教于乐的第二课堂活动中,不断积累法律知识。

2.自觉养成法律意识

         将法律知识充分内化的结果就是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大学新生应将法律知识和自己的日常生活实际相结合,不断地提醒自己,提高对法律的敬畏,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保障自己利益的同时不要去损害他人的利益。在处理具体问题是要用理智而非感性,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某一种做法就是正确的,应先从法律的角度考虑,然后再顾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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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法律应用能力

        大多数的大一新生都缺少法律应用的实践经验,这也导致他们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法律素养是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这就需要大学新生平时要自觉地多参与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如,在刷用校园卡案件中,很多大一新生只因刷用了几毛钱几块钱就本着“算了算了,太麻烦”的心理,不愿意作出运用法律去维护自身权利的行动。应有“为1块钱而打官司”的决心,从认识上提高对刷用校园卡背后的法律问题的重视,同时积极运用正当合理的法律途径去打击刷用校园卡的行为,养成清风正气的校园法制环境。

(三)家校合作联动机制提高新生法律素养

        家校合作联动机制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生活的大一新生来说非常重要。家庭和学校是影响大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域,特别是在大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学生家长与学校、教师存在着天然的联系[5]。应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完善家校沟通的网络信息平台,如建立家校联系qq群和微信群,加强家校之间的交流。在新形势下,大学新生法律素养教育也不断面临着诸多新问题。新生由于刚入学,在大学的适应性中难免会遇到很多困扰,尤其是遇到法律问题时举足无措。而此时,学校的管理者对大一新生还不够了解的时候,就需要学生家长能够在学校、高校教师触及不到的领域里做好新生的思想工作。因此,家校之间要加强联动合作,共同开展大学新生的法律素养教育,尽快养成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校园稳定打好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傅杰.浅谈拾卡后刷用校园卡的行为定性[J].法制博览,2018(2):158.
[2]韩琨.大学新生法律素养的实证研究—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例[D].青岛:中国石油大学,2011:37.
[3]马鹏宇等.杭电说:辅导员hip-hop之杭电新生入学须知http://video.sina.com.cn/view/251654548.html[EB/OL].2017.
[4]刘伟,柴俊.家校合作联动机制介入大学新生安全教育的实践研究[J].学周刊,2017(7):12.
[5]宋丽敏,何秀美,齐艳玉.浅议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教育现代化,2017,4(21):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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