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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赫尔巴特认为, 父母、国家或其他权威的社会机构才应该是真正的儿童管理者。但由于管理与训育相通, 都是为了让儿童服从社会秩序, 管理也是顺利开展教学活动的前提, 教师应该承担管理儿童的职责。对儿童的管理应该始于幼儿期, 但在儿童道德意志形成时就应该适时放弃。在管理儿童之前应该注意观察与了解儿童的个性, 在管理儿童时要注重发挥自己的人格影响力。对于今天的教育者来说, 在肯定学生管理的必要性的同时, 也要明确儿童管理的目的, 掌握儿童管理的艺术, 把握儿童管理的限度。
关键词:
赫尔巴特; 儿童管理; 管理艺术;
基金: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史学转型进程中的教育史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编号15YJC880113)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提起赫尔巴特 (Herbart) , 所有介绍、研究赫尔巴特教育思想的论著, 都无法绕过其关于教育管理的论述。近年来, 很多学者注意到赫尔巴特儿童管理思想中的合理因素, 提出要“消除对赫尔巴特的误解”[1], 主张“把赫尔巴特的教育管理思想放到其所处的历史背景下去思考其合理性”[2]。这些研究, 有助于我们消除对赫尔巴特教育管理思想的片面认识。但这些研究并非是对赫尔巴特教育管理思想的专门研究, 它们对赫尔巴特教育管理思想的认识虽有一定的辩证性与进步, 却并不全面。本文拟通过深入解读《赫尔巴特文集》, 全面探讨赫尔巴特对儿童及其教育管理的认识。
一、父母、国家或其他权威的社会团体才是真正的儿童管理者
在赫尔巴特具代表性的《普通教育学》一书中, 赫尔巴特首先关注的就是儿童的管理问题。这给后世很多学者一个错觉, 认为赫尔巴特非常强调教师对儿童的管理, 似乎这是教师的首要职责。其实, 这是对赫尔巴特教育管理思想的一大误解。赫尔巴特在论述儿童管理时, 开篇就非常明确地提出, “为了形成一种出色的教育事业, 我们希望使那些必须看到儿童心灵最深处并对其产生影响的教师摆脱儿童的管理工作”[3]。接着, 赫尔巴特特别区分了管理者与教育者的责任。他认为, 管理“最好保留在那些自然地得到信赖的人手中”, 主要指儿童的父母;而真正的教育者只需要做“儿童思想的培养者”[4]。最后, 赫尔巴特还提出, “这种管理在某些时候必须委托给国家或其他有影响的外界团体来承担”[5]。
从这些论述可以清晰地看到, 赫尔巴特心目中理想的儿童管理者并不是教师, 而是儿童的父母、国家或者其他更有权威的社会团体。
二、管理儿童的目的在于教育儿童
既然管理儿童不是教师的职责, 为什么很多教师会热衷于儿童的管理呢?这主要因为, 一方面, “对于父母而言, 维持儿童秩序是其乐意放弃的一种负担;而这却似乎是那些不得不与儿童生活在一起的人的义务中, 最令他们满意的一部分工作, 因为这种工作使他们获得通过对别人发泄一点专横的机会, 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其从外界受到的压迫。”[6]另一方面, 在实践中是很难把管理与教育截然分开。
(一) 管理与教育都致力于儿童对秩序的服从
赫尔巴特把儿童道德性格的养成作为教育的最高目的, 这种道德性格“是从心灵上, 培养学生明智及其适宜的意志, 而绝不是发展某种外表的行为模式”[7], 这种意志虽然表现为“内心自由”等五种道德观念, 但其核心却是让儿童自觉地认同并维护社会伦理规则与秩序。因而, 管理与训育具有很多相通的地方。
管理本身不是目的, 管理是为了教育, 这使得它和训育具有一些共同特征, 即“直接对儿童的心灵发生影响”。但是, “管理仅仅是要创造一种秩序, 而并非要在儿童心灵中达到任何目的。”[8]因此, 它们可能会有一些共同措施与方法。因而, 赫尔巴特特别提醒教师, “应当防止在训育与管理应采用同一种措施的时候把两者混淆起来”。[9]
(二) 管理是教育性教学顺利开展的前提
虽然赫尔巴特把道德教育作为教育的最高目的与必要目的, 但他反对纯粹的道德教育。为了培养儿童的五种道德观念, 形成儿童自己的道德判断与意志, 赫尔巴特提出教育性教学的主张, 要求通过教学培养儿童多方面兴趣, 并以此扩大儿童的思想范围, 为儿童的道德判断提供基础与参照。但是, 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也需要秩序, 且儿童自身具有一种不服从的烈性, 这种先天具有盲目性的烈性情绪处处都会表现出来, 这种烈性是“必须克服的”, 因为其会成为儿童“不守秩序的根源”[10], 所以, 教学需要管理。
“一方面有需要教授的科学, 另一方面有不安静的学生”, 赫尔巴特说, “管理必须被悄悄地纳入这种真正的教育中, 因为我们肯定不可能把管理算作教学。”[11]因为, “如果不将管理的缰绳紧紧而灵巧地抓住, 那么将无法进行任何课程”[12]。某种程度上说, “精明的儿童管理乃是教学的一部分”[13]。
三、管理的时机
既然管理本身不是教育, 而只是教育教学顺利开展的前提保证, 管理在教育过程中就不是始终存在的。
(一) 从幼儿期就要开始管理
在赫尔巴特看来, 虽然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 真正的教育是训育, 但训育的主要依托手段是教学, 而管理是教学顺利开展的保障, 因而管理就成为教育者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管理呢?赫尔巴特认为, “在儿童早期的年龄阶段, 管理是比较容易的, 而在儿童养成了顺从的习惯之后, 管理也较容易继续下去”[14]。管理应该从儿童早期开始, 但是, 开始不能太过突然, 必须循序渐进且不能中断, 否则, 要重新管束他们就会很费力。
在按年龄讨论普通教育时, 赫尔巴特也强调, “在儿童早期的年龄阶段就必须加强管理了, 以便在今后不必用极有害的方式迫不得已地采用强硬手段”[15]。这里的儿童早期, 主要指三岁以前。随后, 他接着说, “在儿童早期, 往往不能完全避免任性, 只要在这种任性的最后迹象还没有消失以前, 就必须加强管理的坚定性, 对某些儿童还必须加强严格性”, 因为“儿童越清楚地理解对他实行的不可动摇的纪律, 就越容易使他服从”[16]。而即便是对于少年期的儿童, 也“还需要对他进行管理与训育”[17]。
(二) 在儿童道德意志形成时放弃管理
赫尔巴特儿童管理思想中最宝贵的地方在于, 他把管理作为一种手段, 认为随着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管理最终必须让位给教学与训育, 实现儿童的自我管理。所以他说, “教育者不能了解, 为什么同样的方法对幼儿有效, 却常常在较大的儿童身上失灵。于是, 他们幻想着必须用较聪明的办法去管理业已变得较成熟的学生。他们误解了这一任务的全部性质, 却抱怨年轻人忘恩负义, 并且顽固地坚持这种把任务弄错的态度, 直到他们与青年之间产生一种紧张关系为止, 这种关系将无法忍受和不堪补救地一直持续到将来。”[18]但是, 这种随着儿童年龄增长与成熟而放松的约束, 有一个前提是儿童到了真正接受教育, 能够自我管理与自觉服从的时候, 即儿童的道德意志已经形成的时候。因为, 在赫尔巴特看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 成年人和理智的有教养者会接受自己管理自己的任务”[19]。
四、管理的艺术与成功的条件
如果说管理是教师为了顺利开展教育不得不承担的职责的话, 那么, 教师要成功地管理好儿童, 就必须掌握管理的艺术与方法。这也是研究者们关注最多的内容, 但多数研究者仅停留在对其管理措施的阐释上, 而没有注意到他对管理艺术的高度重视, 特别是没有注意到他所强调的管理成功的前提条件。事实上, 活动、命令、威胁、监督、惩罚等管理手段, 包括赫尔巴特最为强调的权威与爱的结合, 都体现了赫尔巴特对于管理艺术的强调。而这种管理艺术的成功, 有两个重要的先决条件:教师对儿童的观察与了解、教师的人格。
(一) 教师管理儿童的前提是观察与了解儿童
赫尔巴特认识到, 儿童是有个性的, 不同年龄段、不同家庭背景与生活环境中的儿童, 都会表现出不同特征, 所以教师应把儿童的个性作为教育和管理的出发点。如, 他在谈到用活动来管理儿童时, 就说“儿童在每一个年龄阶段对身体活动的各种需要都应当满足, 排除从中产生的不安。并不是任何儿童都有同等的需要。有些儿童之所以显得难以控制, 只是因为有人强迫他们坐着”[20]。而对于爱撒野的青少年, 这种个别差异会更加明显, 所以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手段也应有差异。如, “有些可以让人通过和善而有分寸的宽恕重新回到有意义的活动中去;而有些则十分小心翼翼, 他们一来是害怕威胁, 二来是为了避免惩罚。”[21]不仅如此, 不同个性的儿童还有可能导致同一管理措施产生不同结果。如, 对于有些本性顽强, 敢于藐视权威的儿童来说, 威胁可能根本起不到作用, 而对于一些太过软弱的儿童来说, 威胁会让他们感到恐惧, 也很难达到管理的效果。
(二) 教师管理儿童要发挥自己的人格影响力
除注重儿童的个性外, 在赫尔巴特看来, 教师虽然接过了管理儿童的职责, 但毕竟缺乏权威, 所以, 通过发挥自己的人格影响力, 在儿童面前树立权威, 并让儿童感受到教师对他们的爱护, 就是教师成功管理儿童的另一个法宝。他说“很明确的是, 任何严厉手段都不如权威与爱更能保证管理。取得权威的有关范围无异于包含明显优越的智慧、知识、体魄和外表举止, 也就是说权威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建立的。”[22]为此, 赫尔巴特要求教师“必须灵巧地运用那种能够使人在自身教育中受督促和鼓舞的感染力与约束力”[23]。
五、赫尔巴特教育管理思想的意义与价值
赫尔巴特从其道德性格的养成这一最高目的出发, 把儿童管理作为保证教育教学顺利开展的前提而加以强调, 并具体阐释了儿童管理的时机、方法等问题。尽管他所提出的儿童管理措施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并曾长期遭到批判与误解, 但其思想本身不仅具有一定历史意义, 而且对当今学生管理也有一定价值与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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