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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学术共同体是以学术研究为导向, 基于一定学术规范与共同诉求在相应的组织内形成的有机群体。院系作为高校的二级学术行政组织对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院系治理视域下的学术共同体建设面临权力结构失衡、学术规则制约、不同流派利益之争等阻碍。院系应更新治理理念, 以协商共治平衡学术共同体间权力, 以合作研究规则推动学术共同体发展, 以交往互动促进学术共同体目标达成。
关键词:
院系治理; 学术共同体; 协商共治; 合作研究;
基金: 2018年度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资金资助重点项目“我国地方高校研究生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编号YJSCX2018-019HLJU)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随着高校治理重心下移, 院系成为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所在。院系作为大学内部二级机构, 直接承担大学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项职能和活动, 其核心职能之一是学术研究。高校要完成学术研究职能, 就应当紧跟时代步伐, 提倡在以团体协作、多学科交错合作以及教学和科研活动为重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科学高效、强凝聚力的学术共同体。院系可以通过学术共同体内部的优势互补、力量整合以及集体协作的方式, 实现高层次学术人才的培养和学术创新。鉴于此, 本文对院系学术共同体发展脉络进行梳理, 并在分析院系治理下学术共同体发展阻隔的基础上提出院系学术共同体建设的具体实现路径。
一、院系治理下学术共同体内涵及其提出的合理性
共同体 (Community) 的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 (Ferdinand Tonnies) 提出, 它是建立在本能情感、习惯制约适应以及有关思想相似记忆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有机体, 是“长久和真实地在一起工作、生活”, 是“人的意志在原始或天然状态下逐步达到完善的统一体”。[1]在滕尼斯看来, 共同体是基于共同理念而形成的一种价值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是共同体内部基于相同的学术兴趣而形成的契约社群。首次提出“学术共同体”概念的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布朗 (Thomas Brown) , 他把那些所有基于共同信念、价值以及规范结合在一起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家及学者所组成的社会群体称为学术共同体。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 是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 他认为共同体是人们基于相同的感情体验而组成的一种社会关系。[2]“学术共同体”是由一些经过专业学习、具备一定科研水平与能力, 基于一定的共同规范与诉求 (学术兴趣及目标) 在相应的组织内形成的有机群体, 在此基础上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彼此间的相互交流、切磋来共同进行学术研究。院系承载着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使命, 学术性是其本质属性, 在院系现代化治理的基础上推动学术共同体的构建, 可以实现高层次学术人才培养以及学术创新发展。
二、院系内部学术共同体发展阻隔
院系是进行学术研究创新的主要场域, 但是目前诸多问题制约着教师的教学及学术组织活动的开展, 极大地阻碍了院系内学术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
(一) 学术共同体权力结构失衡
院系行政权力过多地介入到学术研究, 对学术生态环境的塑造起到阻碍作用,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学术界内部权力结构是处于失衡状态。[3]院系内部主要存在五种权力, 即党委书记代表的政治权力、院长代表的行政权力、学术委员会代表的学术权力、职能部门代表的财政权力以及教授个体代表的权威性权力。在这些权力构成中, 作为权力重心下移的最重要的权力是以学术权力为核心、以学术委员会为原点进行辐射的学术共同体结构模型。教授个体所代表的权威性权力是学术委员会和学术共同体的重要来源, 即教授在院系中具有重要的存在价值, 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应该围绕教授的学术活动开展。这种方式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教授应该在学术活动中拥有相对自由的自主权, 如确定教材体系、讲授方法、讲授内容的权力;二是以院长为代表、以基层行政人员为主体的行政权力的相关活动应该围绕教授的学术活动展开。
在目前的院系治理中, 与教师学术相关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并没有很好地发挥教授作为智囊团的作用, 具体表现为院系行政领导依照行政身份、层级, 以解决行政事务的方式、方法处理相关学术事务, 以行政指令的方式安排教学活动, 制约了教授群体在学术共同体内部积极性的释放。如前文所述, 学术共同体是基于共同体的学术价值观念形成的社群部落, 这意味着内部成员应该对学术事务秉持相同的认知, 但是目前院系内部的权力结构是基于不同的观念而存在的, 导致以教授群体为主的学术权力搁置于行政圈的外围, 难以得到有效发挥。行政权力按其职能来说本应归属于学术活动的服务区间, 但从目前的境况来看, 其处于学术活动的指令区域之中, 结构上的越位让学术共同体的发展偏离了学术本位的本质。
法国社会学家都兰·图雷纳 (Alain Touraine) 在对美国学术系统进行剖析时强调, 如果学术系统只依照本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来运作, 就会导致内部权力不能有效处理其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 进而丧失其自身发展动力。[4]外部社会及其权力介入在一定程度上为学术的顺遂展开提供了长足的发展动力。多数科学研究的顺利推进都是以大量资金投入为支撑的, 这些资金大多来自于政府及第三方的支持, 但是政府及第三方所提供的资金支持并非无条件的, 一般带有一定的目的指向性, 也就是说学术研究必须要与政府的目的以及社会发展需求相一致, 否则并不具有研究价值。
(二) 学术共同体学术规则制约
倘若个人成果得到认可, 在特定情况下将转化为社会优势, 随之可以逐步转变为一种累积优势 (cumulative advantage) 效应, 也称为马太效应, 将其迁移至学术界中则会变成一种“强者更强, 弱者更弱”的局势。在学术共同体中, 近亲繁殖带来的是学术精英对未来精英的挑选有着绝对的自主权, 那些在院系内处于学术权威地位的学者往往处于学术的中心地位, 拥有更多学术自主权, 他们可以依据自己人际上的优势获取更多学术资源, 也可以自主决定选题和研究方向, 这符合学术规则中“优胜劣汰”的特征, 但学术权威把持更多的优势资源不利于其他初入学者顺利融入学术圈。目前, 以显性论文发表为标准的学术水平量化, 导致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教师不得不舍弃“冷板凳”, 去追求“短平快”的“发文”模式, 导致学术成果碎片化、创新缺失的现象凸显, 严重影响了学术生态圈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把量化作为优胜劣汰的学术规则, 妨碍了学科的长远发展, 短期科研成果可能会有一些星星之火, 但是能否形成燎原之势还取决于火苗的力量是否足够。
(三) 学术共同体不同流派利益之争
学术共同体内部的不同流派利益之争主要指基于近亲繁殖带来的学术争鸣, 只不过这里的争鸣不是为了理论的改善和进步, 而是一种对外来学术思想的排斥。目前, 很多高校已经出台了制约近亲繁殖的相关政策, 旨在促进一种相对平衡的学术氛围的形成, 以百家争鸣促百花齐放。但在实际的学术共同体发展过程中, 教授彼此之间的争执本应该是基于学术的不同见解, 是学术思想的沟通, 却在交流过程中逐渐演变为一种学术冲突。从院系治理的角度看, 学术共同体的和谐发展也应该体现协商民主, 即任何学术上的争辩都是为了促进制度、规则的不断完善, 以在治理中实现各方利益诉求的合理达成, 这种合情、合理的共同目标才是学术共同体的发展目标。
学术共同体内部有一定的学术等级之分, 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距离的存在使得各成员之间在设施、科研成果获得上有了一定的前进方向与动力。学术主体都期望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共同体内的认可, 并进一步在共同体内学术等级中博取一席之地。只有如此, 他们才能逐步获取精神及职业生存需求的满足。正如加斯顿 (Jerry Gaston) 所言, 共同体内对个体所赋予的奖励对其而言意义并不大, 共同体所给予学术贡献上的认可和荣誉对其来说才是最重要的。[5]这种认可更多是一种平等文化之下的欣赏和认同, 但是目前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圈层文化使这种认可失去了生存和滋养的土壤, 若所有成员处于这样一个学术环境之中, 将会导致共同体内的学术思想停滞不前。不同流派利益之争让平等交流变成了学术思想冲突, 最终阻隔学术共同体内互通互联的可持续发展。
三、院系治理下学术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一) 以协商共治平衡学术共同体间权力
学术共同体是一种价值共同体, 在院系视域中又是利益共同体。院系作为大学内部的二级机构, 具有学术性和行政性双重属性, 也代表了院系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两种主要权力。目前, 我国院系仍实行以传统行政权力为主导的管理模式, 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操纵大局, 学术权力发力不足;学术生态凋敝, 创新氛围不活跃。要扭转这种不利局面, 就必须摒弃从上到下的管理思维, 重新选择平级参与的协商治理。只有建立在协商基础上的决策才具备应有的合理性, 在协商过程中, 所有与决策相关的主体都有机会参与其中, 他们在选择议题和控制议程等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利。[6]院系在大学践行“治理重心下移”和“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将获取较大的自主权。为了保证院系中多元权力 (行政权力、学术权力、自主权力) 主体可以平等参与到院系重大事务决策及现代化治理中, 院系中的利益相关主体应在平等协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等现代化治理原则的基础上, 对各项权力进行整合并构建起涵盖多元权力主体的网络化院系治理结构。与此同时, 应设置完备的权力制约与监督体系, 以确保多元利益主体的权力共享及责任共担, 借此实现院系中学术共同体内各项权力的平衡, 这就是协商治理的具体内涵。
另外, 在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协商治理, 要给予所有教授相同的准入资格, 不仅考虑个人的学术背景和学术职位, 而且还应参考其学术成果。高校教师的学术背景及职位只能代表其之前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及学术成绩, 并不代表这种权威会一直存在, 而学术成果是教师在学术研究中的学术思想的体现, 是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的, 也是体现教师学术能力的重要指标, 这是以起点公平控制权力集中。
(二) 以合作研究规则推动学术共同体发展
在一个机构内部 (高校或院系内) 的合作不仅可以节约时间及沟通成本, 而且可以促进合作者间情感的巩固, 增进彼此间相互联络的连续性。学术界一直都存在优势累积效应, 在团队中那些具有学术声誉的负责人把持着优势学术资源。他们如果不愿意把自己取得的学术资源及经验与年轻或者刚入门的学者分享, 这些学者就很难创设、累积自己的优势, 也就没有机会使自己的研究得到学术界的认可, 更没有机会获得学术职务晋升。这既会导致刚入门学者的学术期望降低, 又会削弱共同体内成员凝聚力, 增加成员工作的不稳定性, 阻碍学术共同体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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