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 - 至繁归于至简,Sci论文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论文 > 正文

法学本科专业实习的现实困境与改革路径 ——以卓越法治人才2.0为背景论文

发布时间:2021-05-10 14:59:39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为法学实践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实习存在缺乏规范性的专业实习大纲、学生对实习的认识不够充分、监管缺失,缺乏合理的测评体系等问题。为了确保法学本科专业实习的质量,应当对实习大纲进行调整,使其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在加强实习生对实习理念认识的同时建立科学的测评机制,加强实习指导,积极探索动态测评机制的设置,提升学生专业能力,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法治人才;动态测评;人才培养;实习目的

本文引用格式:吴晓敏.法学本科专业实习的现实困境与改革路径——以卓越法治人才2.0为背景[J].教育现代化,2020,7(50):36-39.

Current Challenges and Potential Solutions Related to Practicum in Undergraduate Law Courses

——Implementing the Top Legal Professionals Training Plan 2.0

WU Xiao-min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Chengdu Sichuan)

Abstract:The excellent education and training plan for legal talents 2.0 puts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law practice teaching.At present,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of law undergraduate,such as the lack of standardized practice outline,the inadequate understanding of practice,the lack of supervision,the lack of a reasonable evaluation system and so on.In order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practice,we should adjust the outline of practice so that it can play a positive role.At the same time of strengthening interns'understanding of practice concept,we should establish scientific evaluation mechanism,strengthen practice guidance,actively explore the setting of dynamic evaluation mechanism,improve students'professional ability,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ractice teaching.

Key words:Rule of law talents;Dynamic evaluation;Personnel training;Internship purpose

一 引言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的“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在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础上,提出了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在该意见中明确了“强化实践教学,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的培养目标。作为实践教学组成部分的专业实习,可以帮助学生通过具体实务工作加深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在实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和推理能力。

我国在当下实践教学中,专业实习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法学专业实习大纲过时陈旧、实习单位业务指导不够、学生对司法实践缺乏应有的认知,考核方式不科学,从而导致专业实习流于形式,学生毕业之后面对司法案件依然无所适从。高校作为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摇篮,必须主动适应培养法治人才的要求,积极与实务部门配合,打破传统教育理念,提高专业实习的质量。

二 法学本科专业实习存在的问题

(一)忽略专业实习大纲的规范和引领


各高校往往关注课堂教学的大纲建设,实习大纲简单缺乏可操作性。大部分法学院实习大纲内容相对简单,往往几句话概括,如“了解……,参与……”。由于没有建立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内容,从而导致实习单位缺乏统一的实习管理标准,实习教学活动随意性大,学生实习效果难以得到保障,甚至出现部分实习单位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工作,与专业实习的目的背道而驰。笔者曾带队在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法院实习,大部分学生从事的工作琐碎简单,如复印、打字、整理卷宗等辅助性工作,少数学生能接触分析案件、撰写文书等具有实质意义的工作。不少学生感到实习流于形式,他们的实践能力并没有得到锻炼和提高。究其原因,是缺乏具体的实习大纲,带队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对实习的具体内容模糊。因此,高校法学专业应当依据不同的实习基地的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实习教学大纲,对专业实习质量保障与评价具有重要的作用[1]。

\

 
(二)学生对实习的认识不够充分

实习是教学的必经环节,但学生参加实习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取得学分顺利毕业。笔者在学生实习前曾开展了“对实习的认识”的调查,部分学生能积极回答,认为实习是把学习与就业结合起来,有助于确立未来职业。遗憾的是对实习持有消极认知的学生比例较高,有学生坦诚相告“听学长学姐讲,实习就是打杂,对专业知识的提升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甚至有学生认为实习可有可无。很多同学在实习阶段忙于公务员考试、考研、法考,无心顾及专业实习。究其原因,是缺乏实习理念体系和明确的实习目标。大多数学校缺乏实习教育,学生并未认识到专业实习的重要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又会影响法科生的顺利就业[2]。

(三)实习基地建设不到位

法学专业实习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平台和依托,也是法科毕业生重要的就业渠道[3]。

其一,实习基地形式不够丰富。据笔者调查,目前法律院校签约的实习基地主要是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事务所,而与公司企业、政府机关、仲裁机构、社会公益机构建立的实习基地却寥寥无几。实习基地单一会导致学生对法律实务的认识有偏差,难以全面了解我国整个法律职业和法律实务的真实状态。笔者所在单位的实习基地80%是法院和检察院,20%是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司法局,而学生在选择实习单位时也更倾向于去司法机关。从就业趋势来看,毕业后能去司法机关的学生比例很低,大部分学生通过法考后从事律师职业,社会需要的是专业法律知识和交叉学科知识支撑的专业人才。因此,丰富实习基地的内容,就是为学生就业做准备,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其二,实习基地的岗位数量与学生规模与不匹配。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扩招带来的大学教育的急速发展也使法律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化为大众化教育。实习基地提供的实习岗位远远不能满足目前的招生规模,学校无奈之下只能同意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而一些学生打着实习的名号从事其他与实习无关的事情,这必然导致专业实习的质量将会大打折扣。

(四)监管缺失,缺乏合理的测评体系

从目前采用的实习的方式来看,主要有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两种。集中实习会安排带队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监管,一般情况下带队老师将学生送到实习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离开。据笔者了解,大部分带队老师实际上无法直接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每天与学生朝夕相处的是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与带队老师并无过多交集。而老师想要了解情况一般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个别老师会在实习中期组织座谈或到实习单位走访。检察院、法院案多人少,通常会安排一名指导老师带数名学生,由于工作繁忙、个人精力有限等原因,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往往缺乏对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这就导致在实习工作中,学生由于缺乏监管和对工作的热情而产生消极的心理。分散实习的监管更为困难,由于招生规模的扩大,导致法学院的定点实习单位远远不能满足实习的需求,因此大多数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允许分散实习[4]。分散实习时,虽然也会安排专门的实习带队老师,但老师一般不会直接联系实习单位,因此导致分散实习缺乏有效的监管。有的学生可能实习时间没有达到学校要求;有的学生在实习中来去自由;有的学生甚至根本就没有参加实习,只是开具一个实习证明拿回学校交差,导致实习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却缺乏一套合理的测评体系。考评内容简单、流于程式,难以客观地反映学生实习的具体情况[5]。目前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带队老师给出的成绩进行折算。学生在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出的成绩普遍偏高,几乎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都是“优”。由于对实习过程缺乏有效的督导和沟通,当学生将给出高分的实习报告交给带队老师时,带队老师会理所当然认为该学生的实习效果不错,因此也会给出“优”的实习成绩。而事实上这份成绩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无法准确反映实习的真实情况。

三 改革路径

(一)建立有针对性的实习教学大纲


大纲应紧扣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重实践,强化法学教育之要”的精神,结合不同实习单位的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设计实习目的和教学大纲。首先,实习大纲应明确不同实习基地的实习目的,目前高校法学专业实习基地主要由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实践部门构成。法院会要求学生深入司法实践,了解庭审全过程;学习各种笔录的制作,学会判决书、决定书、裁定书等基本法律文书的撰写;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检察院会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检察工作的程序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以及检察工作中涉及的具体实务性工作,如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而律师事务则要求学生了解与熟知律师事务所业务运行情况以及律师办案经过,学会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基本法律文书的撰写[6]。其次,专业实习教学内容也有所不同。比如,法院会要求学生旁听庭审或承担法庭记录工作;学习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接待当事人,学习如何调解矛盾;独立完成卷宗的整理和装订工作。检察院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公诉案件的程序性规定;学习查阅卷宗分析各种证据、协助检察官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了解并参与公益诉讼;帮助整理和装订卷宗。律所实习应当熟悉律师执业纪律、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参与各种法律文书的起草,如起诉状、代理词、辩护词;整理案卷,组织证据,参与开庭;在律师指导下接待当事人、解答基本法律咨询。最后,明确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及分配比例。带队老师在送学生进行实习前,应组织学生了解、熟知大纲内容,引导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和实习内容,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准备。在送学生进入实习单位时,应提交大纲,使实习单位明确实习目的和实习内容。

(二)加强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理性认识

要改进法学专业实习水平,就有必要加强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理性认识[7]。首先,笔者建议在培养方案中设置“法学专业实习”这门课程。该课程应包含明确的实习目的、实习单位的选择、如何制定实习计划以及职业生涯的规划;撰写实习报告的具体内容要求。其次,在三大诉讼学习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实务训练,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方式为专业实习作准备。在实训过程中,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可以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身份参与案件,也可作为案件的当事人、证人等。当学生由被动的旁听地位转变为主动参与的主导地位,则会很快融入到角色中,设身处地运用证据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最后,将实习重要性的宣传和指导工作落实到实处,由带队老师对学生进行实习前的思想教育,要求学生明确目标,设计实习计划,并将实习计划作为考评的内容之一。笔者建议尽可能面对面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对实习的想法,并就不同的实习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

(三)丰富实习基地形式,扩大实习基地规模

卓越法治人才2.0强调重实践是强化法学教学之要,并提出强化实践教学,切实发挥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企业、律师事务所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对学生的实务训练应当着眼于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因此,应开拓视野,扩大实习基地覆盖的法律职业范围,加强在律所、公司企业、仲裁委员会、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实习基地建设。在派遣实习生时,对司法机关之外的其他实习单位也应有所倾斜。另外,在扩大实习基地规模的同时,笔者建议建立校内实习基地。目前大部分高校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安排部分学生进入中心处理法律援助案件;教师中的部分兼职律师也可以作为指导老师带实习生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解决集中实习岗位不足带来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更好的监督。

(四)建立科学的测评机制,加强实习指导

目前的考评是在实习结束后的一次性考评,实习结束后,学生的实习日志、总结等无法准确反映实习的真实情况。正如有学者所批评的那样,“这种考核制度不符合课程教学规律”。[8]动态测评机制注重对实习过程的跟踪督促,将考评融入到实习的整个过程中。笔者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展开:(1)利用网络进行过程化管理。带队老师要求学生定期反馈实习情况,以文字,照片的形式上传工作内容;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在线交流,增强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互动。笔者在带队的实习过程中曾尝试过该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全队的学生基本做到了全程监督,在最后评定成绩时作为其中一项考评内容。(2)实习过程中,带队老师应不定期对实习点进行巡视,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沟通,通过座谈会、总结会等形式挖掘实习过程中的误区和盲点,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对此,学院应拿出具体方案,减少走过场的情况出现。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可以采用电话或视频的方式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3)笔者建议实习成绩由五部分组成,即实习计划、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平时工作总结(配照片)、带队老师意见、实习单位获奖情况,这样可以动态监控学生的实习过程,有效防止学生成绩虚高的情况。

四 结语

高校作为法治人才的培养基地,除了基础理论知识的培养,更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让学生走出去、用的上。然而,我们目前的法学专业实习还存在着实习大纲落后,实习理念不够深入,学生实践能力不强等问题,与卓越法治人才2.0“培育一流法治人才”的目标尚有一定的距离。因此,积极探索法学专业实习的改革路径,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对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参考文献

[1]刘晓霞,文海光.法学专业实习大纲建设问题研究[J].智库时代,2018(40):259+275.
[2]谢晓彬.动态化法学基地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探索[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41(06):97-102.
[3]梁亚荣,余敬.法学本科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问题研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10):1-2.
[4]唐海清.卓越法律人才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的若干思考[J].教育评论,2014(04):75-77.
[5]杨红霞.如何提高法学专业毕业实习质量[J].文教资料,2019(29):95-96.
[6]陈伟.面向实践性的法学教育改革路径探讨——“动态法学实习基地”的积极提倡[J].海峡法学,2014,16(03):97-103.
[7]白丽,仝其宪.法学专业实习教育实践的困境与出路[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6,32(01):121-124.
[8]刘俊.法学本科教学实习课程开设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大学教学,2010(09):51-53.

关注SCI论文创作发表,寻求SCI论文修改润色、SCI论文代发表等服务支撑,请锁定SCI论文网!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jiaoyulunwen/30845.html

发表评论

Sci论文网 - Sci论文发表 - Sci论文修改润色 - Sci论文期刊 - Sci论文代发
Copyright © Sci论文网 版权所有 | SCI论文网手机版 | 鄂ICP备2022005580号-2 | 网站地图xml | 百度地图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