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是一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招投标市 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原因与法律规制进行探究,通过分 析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原因,如市场竞争激烈、招标条件不明确、投标企业之间相互勾结 等, 探讨了现行法律法规对串通招投标行为的规制, 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伴随着我国建筑工程规模的扩大,招投标制度得到广泛推广,但在建筑工程中串通招投标行为较为突出。串通招投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 投标企业之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通过协议、 串通、协同等方式,达成某种利益共识或规避正 常竞争机制,以实现非法中标、排挤竞争对手、损 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 仅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正 常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 合法权益。因此,对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进 行深入探究,分析其产生原因,并从法律规制角 度提出有效的防范和惩治措施,对于维护公平竞 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定义
在建筑工程中,串通招投标这一行为指的是 投标人员私下串通投标的报价,通过恶意抬高、 压低,对招标人、其他投标人的自身利益产生较 大的损害。又或者是招、投标人串通,干扰其他 投标人员竞争的公平性,这一行为,严重影响国 家、社会及他人的合法权益[1]。
二、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形式
(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互相串通投标的行为是串通 招投标的一种形式,该方式也属于横向串通。在 招投标期间,投标人员内部达成一致,或者提前 拟定中标人选,然后采取多种方式对竞争对手进行约束、排挤,或者约定给没有中标或弃标的其 他投标人以“ 补偿费 ”,从而使预定的中标者可 以中标,严重破坏招投标竞争机制。此外,投标人 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投标 人之间相互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 价中标等 ,这些也是串通招投标行为的表现。
( 二)招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
招投标人员之间互相串通是串通招投标行为 的另外一种类型,其形式包括多种。如在公开开 标之前,招标人开启标书,向其他投标人员告知 投标的具体情况,或者是与投标人合作将标书撤 换掉,更改标价;在招投标期间,招投标人员商定 好故意将标价抬高或者降低,然后在中标之后给 招标人或投标人一定的补偿;投标人员在制作标 书时,招标人员故意引导提问,使其顺利中标;投 标人员贿赂招标人,以此来获取招投标相关信息。
三、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原因
( 一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招投标已成 为常见的一种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且应用十分 广泛。但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的行为依然存在, 其主要与法律法规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虽然《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 标法》)等法律法规对串通招投标行为有一定的 规定,但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 导致执法力度不足。同时,对于一些新的违法行 为,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这导致一些串通招投标行为得以逃避法律制裁,给 建筑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
( 二 )法律执行力度不够
针对串通招投标这一行为,其长期存在和法 律执行力度不够有关。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招 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招投标市场,但在实 际操作中,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充分执行, 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一些企业依然敢于 通过串通招投标来获取利益。这种现象的存在, 一方面是由于法律法规对于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处 罚力度不够,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机 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导致一些企业敢 于冒险;另一方面是由于执法不严,导致一些串 通招投标行为逃脱法律的制裁,在很大程度上削 弱了法律的约束力、震慑力。
(三 )法律监管机制不健全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招投标监管机构主要 是起到招投标行为规范的作用,但由于法律监管 机制不健全,无法最大程度发挥其监督作用,使 得监督工作过于形式化。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 为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包括招标文件编 制、投标文件审查、评标过程监督、合同履行监督 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监管部门存在职责 不清、协调不畅、监管不力、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导致串通招投标行为得以逃脱监管,加剧了串通 招投标行为的发生。
四、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法律规制对策
(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产生的影响非常大, 不仅会对招投标双方的各自利益产生极大的损 害,还严重扰乱了整个招投标市场的秩序。对此 , 应从法律层面加以规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针对 当前存在的串标、陪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一 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明确串通招投 标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建立责任追究机 制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一,完善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 强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制定更加具体的实 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第二,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 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第三,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对违法企业进行信用 评价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第四,加强监管部 门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建立健全的联合监管机制,确保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第五,通过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可以有效地遏制建筑工程串 通招投标行为的发生,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 和公共利益[2]。
( 二)加大行为制裁力度
加大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制裁力度,是治理建 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的重要法律规制对策之 一,当前,串通招投标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很 大程度上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对违法行为的打 击力度不够。因此,需要加大对串通招投标行为 的制裁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作 用,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罚款。对于发现 的串通招投标行为,可以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金 额要足够高,以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第二,暂停 或撤销资质。对于多次串通招投标的企业,可以 暂停其投标资格或者撤销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参 与招投标活动;第三,负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 的串通招投标行为,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 责任,加强法律的威慑力;第四,联合惩戒。对于 存在串通招投标行为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合惩戒 措施,如将其纳入黑名单、公示不良行为等,加 强社会监督。通过加大对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制裁 力度,可以有效地遏制这种违法行为的产生和蔓 延 ,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3]。
(三)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
串通招投标行为通常发生在招投标过程中, 因此需要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投标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1.加强招投标文件编制和审查
在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查阶段,应当确保招标 文件内容完整、规范、明确,避免歧义和误解。 同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严 格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在投 标文件审查阶段,还应当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防止投标文件存在虚 假、欺诈等行为。同时,应当对投标文件的报价、 技术方案等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投标文件的公 正性和公平性。
2.加强评标过程监督
在评标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评标委员会的监 督和管理,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公正地履 行职责。同时,应当加强对评标过程的监督和记录 ,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4]。
(四)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素养
评标专家是招投标过程中的核心角色,其专 业素养和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到评标的公正性和 公平性。因此,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素养对于防 范和治理串通招投标行为至关重要。第一,建立 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专业培训和 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对招投标法律法规、评标 程序和标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增强其公正、公 平、廉洁的意识和行为准则;第二,建立健全的评 标专家资格审查机制。通过借助该机制,有效确 保评标专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和职 业道德素养。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应取 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三,强化评标过 程的监管。对评标过程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 的评标制度,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准则。对于发 现的串通招投标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记录 在案,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5];第四,提高评 标透明度。加大评标的透明度,公开评标过程和 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应建立评标专家诚信 档案,对存在不端行为的评标专家进行公示和处 罚;第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 制,鼓励公众参与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举报串通 招投标行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应 及时介入调查和处理 ,并公开处理结果。
五 、案例分析
( 一)基本案情
以某起案件为例,本案中,某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等 11 家企业,发生 30 人串通投标行为。刘 某为 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有 Y 公司等其他 10 家被不起诉单位。被告人陈某等 5 人经过被告 人杨某等 4 名中间人介绍,组织包括以上公司在 内的 11 家企业串通投标,约定将工程交由陈某 等人施工,而其他未中标公司,可获得好处费。 最终,检察院对这 11 家公司和王某等 24 名犯罪 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对陈某等 6 人以串 通投标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对此 6 人处以 拘役 2 个月至有期徒刑 8 个月,并处罚金 2 万至 8 万不等。
( 二 )解决策略
如图 1 所示,针对这一案件,主要从以下方 面着手处理:第一,进行全面调查与核实,通过实 地探勘、走访等方式,评估此次办案所产生的影 响。总体来看,认为涉案企业经营状况比较好,对 社会贡献较大;第二,在处理上,结合实际情况进 行分类处理,针对不同人员犯案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第三,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多方意 见,在事实和法律依据基础上,作出合理判决;第 四,有效进行刑行衔接,实现综合治理。对于招投 标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通过完善监管 制度,解决管理漏洞,以降低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发生概率。
六 、结语
建筑工程串通招投标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 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对工程 质量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串通招 投标行为的治理需要多方面的合力才能取得良好 的效果。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机制、提高评 标专家的综合素养、建立信息化平台等多项措施 并举,才能有效地遏制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发生, 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同时,也 需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公众的法律意 识和诚信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 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让建筑工程招投标 市场更加规范、公正、透明,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 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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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苏丽芳.串通招投标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路径:域 外国家的比较与借鉴[J].国际商务研究,2022,43 (6):7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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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建军,孟雪.串通投标案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对湖南省涟源市 2019 年已上网串通投标案的审视 [J].法制博览,2020(29):100-101 .
[5] 迟伟丰,李钊,程丽娟.串通投标行为的实证分析 与法律应对—— 以串通投标案例数据为样本[J]. 招标采购管理,2020(3):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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