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 A 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分析了劳务派遣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规范 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措施和建议。
一 、案例背景介绍
( 一 )案例概述
本案例中,A 国有企业需要增加一批临时工人来应对生产高峰期和日常管理。由于缺乏足够 的内部人力资源,A 企业决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 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他们与劳务派遣公司 B 签订 了一份合同,要求 B 提供一定数量的临时工人来 为 A 企业工作。根据合同约定,临时工人将由 B 进行招聘、培训和管理,并且 B 将直接向临时工 人支付工资和相关福利。企业 A 则向 B 支付一定 的服务费用。然而,在使用劳务派遣工人的过程 中,A 企业发现一些问题,例如,劳务派遣工人 的工作表现不佳、B 公司的资质不符等。
( 二 )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所有的企业,在劳务派遣 用工方面有一些特殊性需要考虑和规范。首先, 国有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 稳定,因此需要更加谨慎的管理和监管;其次,国 有企业往往拥有庞大的劳动力资源,劳务派遣用 工在国有企业中的规模较大,涉及更多的员工和 用工需求;最后,国有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中也 面临一些特殊的问题,例如,用工流程复杂、用工 合同多样化、用工需求变动频繁等。因此,针对国 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需要制定相应的 措施 ,以保障用工的合法性、公平性和稳定性。
二、劳务派遣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 劳务派遣合同,将招聘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 从事劳动,并由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单位劳动 者工资的用工形式[1]。劳务派遣公司是依法从事 劳务派遣业务的专门机构,它兼有就业服务主体 和雇主双重身份,既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派 遣就业和派遣用工服务,又承担部分雇主职能, 其设立除了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所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外,还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 下简称《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以下简称《 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暂 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 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中的三个主体,其关系 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合作关系。在我国,劳务 派遣用工的概念和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一)《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础, 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依据《 劳动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关于“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 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的规定,劳务派遣单 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 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2014 年 1 月 24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公布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为规范劳 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 和谐稳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 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 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 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三、劳务派遣的特点
第一,灵活性。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求 灵活调整劳动力的数量和结构。同时,劳务派遣 工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能力选择服务单位。
第二,专业性。劳务派遣机构具备丰富的人力资源 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用工单位提供相应 的人力资源服务。第三,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中介机 构,能够起到桥梁作用。他们负责劳务派遣工的招 聘和管理,协调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的关系。 第四,受法律保护。《 劳动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工 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时间、休假制度等方 面的保护,用工单位也有责任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 一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支付、社保、相关责任等事项。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并承担相 应的劳动法律责任。
( 二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合作关系, 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劳动者的工作 内容、工资支付等事项。用工单位有权对劳动者 进行管理和指导,并承担相应的用工单位责任。
(三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务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2],虽 然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意义 上的劳动关系,不等于双方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五 、案例分析
( 一 )A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分析
A 企业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该企业的劳务 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 B 招聘后派遣至企业进 行劳务服务,包括在企业管理岗位上从事临时性 工作的人员、保洁、司机、食堂人员,其工资由 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劳务派遣人员和企业不存在 雇佣关系,其薪酬不占企业工资总额,列支劳务 费。由于企业规模较大,为保证正常经营管理和 大型设备日常运营维护,提升标准化、精细化管 理水平,A 企业在编职工远远不能满足其用工需 要。A 企业除了将部分检修项目外委,在服务型 岗位也安置了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是在编职工的 三分之一 。目前 A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
A 企业工资总额和利润目标是年初制定下 达,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即使劳 务派遣员工并不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 岗位上,即使专人专岗也并未实现与在编职工同 工同酬。由于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不占企业工资 总额,企业为在编职工分配年终奖金时会从“ 情感照顾 ”层面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适当奖励,但其总体收入与正式职工相差甚远。
A 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大多为在编职工家属, 由企业介绍后挂靠在劳务派遣公司 B ,即“ 逆向派遣”, 而劳务派遣公司 B 只是“ 名义上的甲方”, 被派遣人员并未经过劳务 B 公司的培训上岗,导 致进入企业后需要较长时间熟悉业务。特别是就 职于 A 企业管理岗位上的劳务派遣人员,由于与 正式工薪酬待遇有差距、长期不能转正等造成他 们心理不平衡,对企业缺乏归属感和忠诚度,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劳务派遣人员不服从其直管领导 安排或推责怠工情况,履职意识和工作效率与企 业发展要求相差甚远。
A 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存在专人专岗情况,有 些甚至是重点关键岗位,如食堂管理员、物资管 理员、招待所管理员、司机等,存在较高的廉洁风 险或安全风险,当风险发生需承担责任时,劳务 派遣人员往往会被免予追责,而相应的部门管理 人员会被严肃追责。因为 A 企业管理制度适用范 围是在编职工,包括员工违纪违规制度的内容不 包含劳务派遣的追责情形。同时,如果劳务派遣 人员发生受伤等安全事件,派遣公司 B 与 A 企业 会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 ,影响其赔偿权益。而且,A 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党工团组 织,不交党费会费,但是享受与正式职工一起领 取党建和工会发放慰问品的待遇,从制度层面是 违规的。
( 二 )A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法律风险
A 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 第一,劳务派遣“ 同工不同酬 ”违反《 劳动合同 法》, 由于劳务派遣人员就业压力大,维权意识不 强,企业暂时能规避风险,但是一旦劳务派遣员 工开始维权,A 企业将存在法律诉讼风险;第二, 如果 B 派遣的劳动者资质造假或能力低下,在 A 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死亡,因 A 企业与劳动 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 劳务派遣暂行 规定》第十条,A 有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第三,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 B 没有为派遣至 A 企业的劳动 者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按照《 劳动 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连带赔偿责任 ”规定,企 业有可能要为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买单;第四, A 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 逆向派遣 ”情形,部分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并不符合劳务派遣“ 三性 ”岗 位要求,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开始维权,A 企业将 存在法律诉讼风险;第五,《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第四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 总量的 10%”, A 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超出了该规定。
六、规范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必要性
第一,保护劳动者权益:通过明确用工关系、 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劳动者因为劳务派遣 而面临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待遇。第二,提高就 业稳定性:在规范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下,劳动 者可以享受到与正式员工相似的就业保障,避免 了频繁的用工变动和不稳定的就业状态。第三, 提高用工质量: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可以提高用工 质量。通过明确用工条件和要求,国有企业可以 更加精确地选择和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确保他们 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素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 竞争力。第四,促进产业升级:规范劳务派遣用 工可以促进产业升级。通过规范用工关系,国有 企业可以更好地调整和优化用工结构,提高用工 效率,推动企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转型升 级。第五,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可 以维护社会稳定。通过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 障,可以减少劳资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七、规范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措施
( 一)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机制
通过加强监管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用工行为,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国家可以设立专 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监管国有企业的劳务派遣 用工。该机构可以负责审核和批准国有企业的用 工计划,并对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二, 设立责任考核机制:建立用工单位的责任考核机 制,对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履职情况 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用工单位的 绩效评价依据。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 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国有企业进行行 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 违法违规行为。第四,完善用工合同管理:规定国 有企业与劳务派遣工人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并明确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关键条 款。同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劳动 者的权益得到保障。第五,加强劳务派遣用工信 息公开:要求国有企业公开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 信息,包括用工计划、用工人数、工资待遇、用工 期限等。这样可以增加用工透明度,减少不合规 的用工行为。第六,提供法律援助和培训:为劳务 派遣工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培训,使他们了解自己 的权益和义务,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和提供合规的劳务派遣服务。
( 二 )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制度
在规范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措施中,完 善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举措。 通过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制度,国有企业能够 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护劳动者的 权益,同时也能够提升国有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务派遣用工合 同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接收单位的权利和 义务,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 间、工资待遇等具体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 充分保障。第二,规范合同期限:劳务派遣用工 合同的期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出 现过长或过短的合同期限,保障劳动者的稳定就 业。第三,加强合同履行监督:国有企业应加强 对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 合同中约定的权益得到落实。同时,对于违反合 同约定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处措施, 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第四,建立合同 纠纷解决机制:国有企业可以建立健全劳务派遣 用工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 效的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劳务派遣用工培训和教育
通过培训提升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能力和安全 意识,保护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权益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制定培训计划:国有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培 训计划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特点和需求 进行定制,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二, 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国有企业可以采用多样 化的培训方式,如理论培训、在线培训、视频教 学、实地实训等,培训课程包括技能培训、安全 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以满足不同劳务派遣员 工的学习需求,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效果,从而 提升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第三,加 强员工意识培养:除了技能培训,国有企业还应 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意识培养,包括法律法规 意识、安全意识、职业道德意识等。通过培养员工的意识,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减 少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参考文献
[1] 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M].北 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
[2] 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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