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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品纽论身心分离的直觉论文(附论文PDF版下载)

发布时间:2019-01-18 10:11:41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 要]
“还原论的物理主义” 认为,心灵的属性和物理的属性是同一的。但是如何解释我们身心分离的直觉,对 “还原论的物理主义” 而言似乎是一个难题。帕品纽作为 “还原论的物理主义” 的领军人物,试图诉诸 “现象概念和物质概念” 的不同特征来解答这一困惑。他认为正是因为 “现象概念” 的特殊性质导致了身心分离的直觉。本文介绍了帕品纽的这一解释,考察了对其种种可能的反驳,并通过对这些反驳的回应来辩护帕品纽的解释。

[关键词] 还原论的物理主义 身心分离的直觉 现象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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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论的物理主义者( reductionist physicalists) ” 认为,心灵的属性和物理的属性是同一的。这种心脑同一论的主张面临着几个主要的困难。一个困难是,一个从来没有看到过红色的人在看到红色之后是否会有新的非物理的知识 ( 又称 “知识论证”) ?①   另一个困难是,那些只有精神属性而没有物理属性的东西可能存在吗 ( 又称 “模态论证”) ?②   还有一个困难是,物理属性如何产生意识属性 ( 又称 “解释鸿沟论证”) ?③   作为 “还原论的物理主义者” 的领军人物,帕品纽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来辩护心脑同一论的主张。④      对第一个困难,他认为一个从来没有看到过红色的人在看到红色之后不会有新的非物理的知识,而只有新的现象概念。对第二个困难,他认为那些只有精神属性而没有物理属性的  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对第三个困难,他认为物理属性何以产生意识属性的问题不需回答,因为物理属  性就是意识属性。在这些回应之后,帕品纽提出了 “因果论证” 来为 “还原论的物理主义” 提供直接的辩护。根据因果论证,如果过度决定 ( over-determination)  是不可能的,基于物理的完全性原则 ( the completeness of physics) ,那些产生物理属性效果的精神属性都是物理属性。帕品纽的这一论证受到了各种各样的质疑。⑤ 但很少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假如帕品纽的因果论证是正确的,为什么我们还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 帕品纽试图诉诸 “现象概念 ( phenomenal concepts) ” 和 “物质概念 ( material concepts) ” 的不同特性来解答这一困惑。他认为,正是因为 “现象概念” 的特殊性质导致了身心分离的直觉。
 
本文将对帕品纽的解决方案作一考察:   首先介绍帕品纽对身心分离直觉的解释,其次将考察对这种解释的种种可能的反驳,最后将通过对这些反驳的回应为其辩护。
 
帕品纽对身心分离的直觉的解释
 
我们的困惑在于: 即便我们确信物理主义是对的,为何我们仍然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 如帕品纽论述的,“即便如我一样的彻底的物理主义者,也会觉得在可能世界中存在僵尸———他们有人的身体但却没有人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关于大脑和意识之间的副现象的法则 ( epiphenomenal laws)  都失效了”①。那么,为何彻底的物理主义者仍然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呢?
 
帕品纽认为,三种反对物理主义的论证都不能解释我们身心分离的直觉。 “知识论证” 仅仅说明“现象概念” 存在,它并没有解释身心分离的直觉。而一旦我们知道水就是 H2 O,我们就不再有水不是H2 O 的直觉。“模态论证” 也不能解释我们身心分离的直觉。如果 “模态论证” 能够解释我们身心分离的直觉,那么,一旦我们知道心灵属性就是物理属性,我们就不该仍有身心分离的直觉。但是,事实上  我们仍有此直觉。最后,“解释鸿沟论证” 同样不能解释身心分离的直觉。一旦我们知道塞缪尔·克莱门斯就是马克·吐温,我们就不再有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人的直觉。如果 “解释鸿沟论证” 能够解释身心分离的直觉,那么,一旦我们知道心灵属性就是物理属性,我们就不该有身心分离的直觉。既然我们  仍有此直觉,可见 “解释鸿沟论证” 并不能解释这一直觉。那么,到底什么可以解释这一直觉呢?
 
通过诉诸 “现象概念” 的一种独特属性,帕品纽试图解释身心分离的直觉。在回应 “知识论证” 的时候,他已经提到了 “现象概念” 存在。那么,“现象概念” 究竟是何物?  帕品纽认为,现象概念不同于物理概念。顾名思义,物理概念是关于物理世界的概念,譬如,痛觉神经元的活动、C - 纤维的放电 ( C-fibre firing)  等。与之相对,现象概念是关于我们感觉经验的概念,譬如,痛觉、对红色事物的视觉等。具体来说,帕品纽认为,现象概念有一种索引模式 ( an indexical model) 。即是说,当我们拥有现象概念的时候,我们拥有这一经验或者那一经验。
 
帕品纽认为想象 ( 想象的再生;  imaginative re-creation )  和反省 ( 内省的分类;  introspective classification)   是现象概念的两种用法。一旦某人看到了红色的事物,此人就可以再次产生看见红色事物的经验,并且想象自己有此经验。此外,一旦某人看到过红色,就可以通过内省将以后的同类经验归      到一起。在帕品纽看来,现象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现象概念的以上两种用法都依赖于之前的经      验。譬如,如果玛丽从未见到过红色,那么当她从黑白屋子里出来时,她并不能有 “看见红色” 的现象概念。此外,现象概念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特征,“现象概念———它们的使用经常伴随着事实上或想象上被指称的物理属性”②。现象概念的这一属性,即,现象概念的使用总是伴随着它们所指称的经验,是区别现象概念和物质概念的关键。
 
帕品纽认为,正是现象概念的这一特性使之能够解释为何我们会拥有身心分离的直觉。为了说明这  一问题,让我们首先思考这一问题: 即使我们知道 “看见红色的经验 = 在 V4 部位神经的某种特定活动”,“为何我们有 ‘看见红色的经验’ 不同于 ‘在 V4 部位神经的某种特定活动’ 的直觉”③ ? 帕品纽认为,因为 “看见红色” 这一现象概念即等式的左边,伴随着一种事实上的或想象的看见红色的经验, 而神经元在 V4 中的活动即等式的右边并不伴随这样的经验,所以,我们会错误地认为现象概念和物质概念所指称的事物是不同的。
 
假如 “因果性论证” 和帕品纽对反物理主义的论证都成立,即,现象概念和物质概念指称相同的事物,那么我们有关身心分离的直觉就必定是虚幻的。
 
可能的反驳
 
针对帕品纽的解释可能有多种反驳。譬如,在有些情况下,帕品纽预测我们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 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   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帕品纽预测我们不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但其实我们有这种直觉。
 
1.第一个反驳
 
帕品纽认为,现象概念的这一特征解释了身心分离的直觉。这意味着在他看来,即使我们完全理解 了身心是同一的,我们仍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但是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
 
内格尔和雅布鲁认为,我们关于身心是否同一的困惑就像 “洞穴人( cavemen) ” 关于水和H2 O 是否同一的困惑。就像一旦得知水就是H2 O,我们关于它们是否同一的困惑就会消失一样,一旦我们知道身心本是同一的,那么关于身心是否同一的困惑也就随之消失。对此内格尔提到,我们关于身心是否同一的困惑 “类似于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是否认为物质就是能量,我们无从知晓这一概念是对是错”①。同样,雅布鲁认为,如果知道了我们头脑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便不再有身心分离的直觉。他写道:    “是否只有我认为关于僵尸的直觉站不住脚? 我欣然接受关于僵尸不可设想的知识,即使我并不知道这一知识到底是如何形成的。”②雅布鲁认为,我们能够设想僵尸有物理属性却没有心灵属性,就像汉谟拉比可以设想 “暮星” 可以脱离 “晨星” 而存在一样。类似地,如果我们确知心灵属性就是物理属性, 我们就不会再有身心分离的直觉。
 
2.第二个反驳
 
有人指出帕品纽对身心分离的直觉的论述并没有穷尽所有的情况。在一些例子中,我们有身心分离  的直觉,但是按照帕品纽的理解,我们不该有这样的直觉。按照帕品纽的分析,现象概念的想象和内省  都伴有它们所指称的现象经验。若此,如果一些现象概念不伴随所指称的经验,那么,我们就应该没有  身心分离的直觉。譬如在疼痛的例子中,当我们通过内省想起别人的疼痛时,我们自己并没有同样的疼  痛经验。再者,当我们想象我们曾有过的疼痛时,我们现在的疼痛感似乎不等同于之前的疼痛。因此可  以说,有些现象概念并不具备这样的特征,即,它能激活这些概念所指称的经验。按照帕品纽的思路, 既然这些现象概念不能激活这些概念所指称的经验,我们就不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也就是说,我们会  觉得 “疼痛” 等同于 “痛觉神经元的活动”。但是,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似乎仍然觉得 “疼痛” 不同于 “痛觉神经元的活动”。当我们想象别人的 “疼痛” 时,或者当我们回忆自己曾有的 “疼痛” 时, 并不觉得这是 “痛觉神经元的活动”。因此,这些批评者认为帕品纽的索引模式不能够解释我们身心分 离的直觉。
 
除了想象他人的 “疼痛” 或者回忆自己的 “疼痛” 之外,对帕品纽关于身心分离的直觉的解释似乎还有一个反例。③ 譬如桑德斯特努认为,考虑到以下情况,帕品纽的解释并不是穷尽的:等式一:  看见红色的事物 = 约翰最明显的 ( most salient)  经验上述命题和下述命题类似:等式二: 看见红色的事物的经验 = 在 V4 中如此这般的神经活动 ( such-and-such neural activity)“等式一” 左边即 “看见红色的事物” 伴随着其指称的经验,而右边即 “约翰最明显的经验” 却没有。但是,我们不觉得 “看见红色的事物” 必须和 “约翰最明显的经验” 不同,因为 “约翰最明显的经验” 可能就是 “看见红色的事物”。因此,似乎不能够说,当我假设 “一个我通过想象的方式来设想的经验” 等同于 “一个我通过非想象的方式来设想的经验”,那么,我必定有两者不同的直觉。桑德斯特努因此认为,帕品纽错误地认为身心二元的直觉来源于现象概念的这一特征,即,它能够激活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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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驳的回应
 
在笔者看来,以上的两个反驳都是有缺陷的。
 
首先,笔者赞同帕品纽的观点,我们对身心分离的直觉完全不同于前人对 “水不同于 H2 O” 的直觉。这种区别在于,只要我们知道 “水等同于 H2 O”,我们就不再有 “水不同于 H2 O” 的直觉;  然而,即使我们知道精神属性等同于物理属性,我们仍旧会有身心二元的错觉。内格尔和雅布鲁可能反驳说, 我们只是以为我们知道精神属性等同于物理属性但事实上我们并不真正知道,而正是这种理解的缺失导  致了我们身心二元的直觉。这一回答与我们最初的困惑相悖,即,即使我们完全被帕品纽的因果论证说  服,却仍旧会有身心二元的错觉。而内格尔和雅布鲁却认为,如果我们仍旧有身心二元的错觉,那么我  们就还没有完全被帕品纽的因果论证说服。但是,内格尔和雅布鲁的回答面临两个困难。第一个困难是他们试图来告诉我们 “我们相信什么”,而信念本身却是主观的。或许 “我看到了红色” 这一判断是错的,但是 “我相信我看到了红色” 这一判断却不会错。第二个困难是他们不认为现象概念有任何特殊性。可是,假如正如帕品纽所说,现象概念伴随着它所指称的经验而物理概念并不伴随,那么现象概念  的这一特殊性就能解释我们身心分离的直觉。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修正帕品纽的解释来解决上述两个反例。也就是说,这两个反例对帕品纽现象  概念方案的威胁并不是致命的。考虑第一个反例。在想象别人的 “疼痛” 和回忆自己的 “疼痛” 时, 我们虽然不能够激活自己的 “疼痛”,却仍旧相信这一 “疼痛” 必定不同于物理活动。但什么是 “激活自己的疼痛”? 我们在想象别人的 “疼痛” 和回忆自己的 “疼痛” 时,难道不是同样似乎感觉到了 “疼痛” 吗? 这种 “疼痛” 虽不如当下的感觉强烈,可仍旧是我们当下的强烈 “疼痛” 的一个较弱的模本。有人认为这种回答差强人意。他们可能认为帕品纽的索引模式在此依赖于 “同情的” 心理学, 即假如一个人并没有这种强烈的同情,那么他的 “疼痛” 就是帕品纽的索引模式的一个反例。在此, 笔者想通过对 “激活” 的重新界定来解决这个困难。帕品纽本人并没有对 “激活” 这个日常词汇进行定义,但是他有时把 “激活” 与 “与……相似” 替换使用。在 “疼痛 = 痛觉神经元的活动” 的案例中,既然想象 “疼痛” 或者对 “疼痛” 的反省与 “疼痛” 的经验相似,而 “痛觉神经元的活动” 却与“疼痛” 的经验不相似,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正是 “疼痛” 这一现象概念的特殊性,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有 “疼痛” 不等同于 “痛觉神经元的活动” 的错觉。
 
最后,帕品纽的索引模式的典型案例是上述的 “等式二”,即 “看见红色的事物的经验 = 在 V4 中如此这般的神经活动”。他认为,既然等式的左边能够激活它所指称的经验,而等式的右边不能够激 活,那么现象概念的这一特殊性就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有 “看见红色的事物的经验” 不同于 “在 V4中如此这般的神经活动” 的直觉。桑德斯特努认为,“等式的左边能够激活它所指称的经验,而等式的右边不能够激活” 的说法并不能够解释 “为什么我们有 ‘看见红色的事物的经验’ 不同于 ‘在 V4 中如此这般的神经活动’ 的直觉”,因为在 “看见红色的事物 = 约翰最明显的经验” 这一等式中,等式的左边能够激活它所指称的经验,而等式的右边不能够激活,可见我们没有 “看见红色的事物” 不同于“约翰最明显的经验” 的直觉。
 
在回应这一质疑时帕品纽认为,我们并不在直觉上认为 “看见红色的事物” 和 “约翰的最明显的经验” 是不同的,因为或者 “看见红色的事物” 并不伴随它所指称的经验,或者 “约翰最明显的经验” 伴随着它所指称的经验。为了有 “不同” 的直觉,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左边必须激活它所指称的经验, 并且右边也必须不激活它所指称的经验。他认为,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反例中,第一,左边可能并不伴随  它所指称的经验,因为他并未主张所有的现象概念都伴随着它所指称的经验; ①    第二,也可能右边激活 了它所指称的经验。帕品纽认为,在桑德斯特努的例子中,他错误地以为 “等式一” 右边不能激活它所指称的经验,因为当我们将 “约翰最明显的经验” 替换为 “看见一个红色的物体” 时,等式右边激活了它所指称的经验。因此,帕品纽认为桑德斯特努的反例并不构成对他理论的反驳。
 

 
帕品纽通过发展有利于他的因果论证,反驳了反物理主义的解释,指出意识属性和物质属性是同一 的。他认为,即使我们认为意识的属性和物质的属性同一,我们仍然有身心分离的直觉。何以解释这一  虚幻的直觉呢?  帕品纽通过诉诸现象概念的一种特性来解释身心分离的直觉,即,通过分析现象概念和它所指称的经验的相似性。本文试图通过回应对帕品纽这一解释的反驳来辩护他的观点。当然,本文只  是试图解释,为什么物理主义者仍会有身心分离的直觉 ( 对于那些非物理主义者,他们可能认为他们的身心分离的直觉正好佐证了物理主义的谬误)  ,进而证明身心分离的直觉并不能证明物理主义本身是错误的,因为它只是由现象概念的特殊性所引起的幻觉。
 
《帕品纽论身心分离的直觉论文》(附论文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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