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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如今,农民工权益问题 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 。农民工的权益除 了 包括经济、政治 、民主等方面的权益 外,还包括农民工在履行劳动义务的过 程中的权益 。 以当前的情况来看,农民 工的权益问题得到很大改善,但仍然存 在不少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险权益问题 尤为严峻 。基于此,文章以农民工社会 保险的必要性分析为出发点,分析了农 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缺失问题,最后提出 改善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有效策略。
一、前言
伴随城市化脚步的加快,城市的发 展不论是在岗位机会、或是在生活水平 方面上, 均是农村地区所不能比的,在 此情况下城市需求劳动力的程度获得 提升,所以就会使得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涌至城市中,农村的劳动力成为推动城 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现实中农民工 的社会保险权益却未能获得最大程度 的保障,这不但难以保障和维护好农民 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甚至还会影响到社 会的和谐发展 。 因此,务必要针对产生 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缺失问题的主要 原因,展开深层次分析。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必要性
在城市的发展中,虽说大量的农民 工在 一 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的进步与 发展,但由于大多农民工的技能都相对 薄弱, 农民工的失业风险率也较高,农 民工的收入水平较低,缺失较好的生活 保障, 容易导致农民工陷入生活的困 境,甚至会导致农民工产生极端的情绪 去报复整个社会,这就会加大社会发展 中不稳定的风险 。 因此,健全农民工的 社会保险体系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政策 举措,如果未能将农民工的保障列入社 会保障体系中,就容易产生农民工流动 性较大的情况,而后就会影响到城市建 设的效果,也会制约到区域经济的进一 步发展 。再者,农民工辛苦程度是非常 高的,但其所获得的薪资待遇却是较为低的,对此,若未能确保农民工的社会 保险权益, 就会加剧社会的不公平现 象 。 因此,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非 常必要。
三、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缺失的问 题
(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缴纳比重大
农民工养老保险缴纳比重大,是导 致发生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缺失问题 的一项主要原因 。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 缴纳比重过大,所以不少农民工难以缴 纳养老保险,同时该保险的体制也并非 适宜,影响到农民工的正常参保 。伴随 当前社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经济结构 的改变,广大农民工的就业模式也会越 发体现出灵活性, 而在养老保险中,将 农民工列入其中,就有利于拓展该保险 的实际覆盖面,做到切实保障农民工的 社会保险权益[1] 。 当前农民工养老保险 缴费比重为 20%,所占据的比例已经非 常低 。在农民工就业方面上,也通常会 体现为哪里有适合的工作就去哪里工 作, 农民工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规划,导 致自身长久处在流动状态 。而我国在社 会保障方面又有着具体性的规定,这就 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可提前支取”, 且由于养老保险体系并不完善,若是农 民工的工作地点不断改变,就难以保障 其的养老保险权益 。 同时,也由于许多 农民工本身所生活的地区非常偏远,农 民工的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制度还不完 善, 所以在此种养老保险体制的影响 下,就不利于提高农民工参缴养老保险 的主动性,会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到广大 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较低
医疗保险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 一 项关键保障,也可在推动社会文明发 展等方面上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助于提 升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彰显社会的公平 性,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农民工医疗保 险待遇明显较低,如许多农民工均仅享 受大病医疗保险,而未能如城市居民那 样享受到综合医疗保险,所以也由此可 见, 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待遇非常低,这 也为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缺失的一项 主要体现。
(三)农民工工伤保险维权困难
大多农民工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 所具备的技能水平低,所以在进城务工 后,也往往只能够参与到某些脏、累、苦 的工作中,并且此类工作还会体现出一 定的危险性,易于危及到农民工的生命 安全,在此情况下,农民工如有工伤保 险就会产生突出的意义 。我国的《保险 法》中具体规定了若是农民工在工作的 过程中受到了伤害,相应企业就需对农 民工加以补偿,同时还应让农民工享受 工伤保险,但就现实情况来看,却发现 在认定职业病方面, 农民工并非了解, 也受到企业原因的影响,即便了解到农 民工因工作而患上了职业病,也未能为 农民工提供补偿,更甚还会因此而辞退 农民工 。所以,不少农民工均不敢向企 业提出要求,导致严重损伤到农民工 自 身的权益 。再者,就算一 些农民工勇敢 地进行了维权,但在诉讼期间,却发现 诉讼费非常高,诉讼周期也长,而许多 农民工的家庭负担往往较重,在维权时 又会消耗到农民工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导致不少农民工不但负担不起费用,还 会进一步加剧家庭负担。
(四)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困难
失业保险具有一 定的强制性,其主 要是对失业的劳动者予以物质层面的 帮助与保障,然而农民工群体并未列入 此项保险的覆盖范畴,所以导致农民工 的失业保险参保尤为困难 。而且强调了 在户籍所在地的员工,才可享受到失业 保险,因此导致有着极大工作流动性的 一 些农民工,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为其 带来的保障,最后就会致使农民工失业 保险参保非常困难 。对此,在保障农民 工社会保险权益的过程中,要积极解决 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困难这一难点。
(五)农民工生育保险法律规定不 够明确
生育保险是我国为保障广大妇女 的切身权益而制定出的保险类型 。由政 府部门对于生育的妇女进行经济层面 的补贴,其中内容涵盖了生育医疗待遇 以及津贴这两项内容,而参保者即为和 用人企业之间已有劳动关系的一些员 工[2] 。现阶段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包括 由员工所在的企业所负责的生育医疗 费以及生育社会保险,但在《企业员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虽说规定了社 会团体以及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 工为 保险保障的重要人员,然对于农民工妇 女是否有着此方面的保障,却未见具体 的规定 。再者,对于和农民工受益相关 的一些原则规定,也未能充分落实。
四、改善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有 效策略
( 一)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险监管,设 置农民工养老保险
农民工这个群体体现出明显的特 殊性, 需根据广大农民工的真实情况, 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在此方面的先进经 验和方式,为广大农民工创建社会保险 的账户,构建联网的管控系统,加强不 同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这样就有助 于促进资源的充分共享,也可冲破区域 的局限,促进农民工社会保险可进行跨 区转移;还要强化对企业为农民工办理 保险的监管以及惩罚的力度,使得广大 农民工可充分享受社会保险 。农民工是 否有养老保险,会直接影响到农民工晚 年的生活质量,若是农民工养老保险出 现问题,就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所以,务 必要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险监管体系,设 置农民工养老保险,以期较好的保障农 民工的晚年生活[3]。除此之外,针对农民 工究竟需缴纳多少费用,还应针对实际 的情况确定,真正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 有更高程度的可行性[4] 。在社会保险体 系中养老保险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可针 对农民工的主要特征制定适宜农民工 的制度条款,使得农民工更好地享受到 国家经济社会进步的成果,享受到养老 保险带来的养老保障 。比如在制度的设 计上,为农民工先设置出最低缴费的标 准以及最少缴费的年限,而后再结合物 价指数适度有效地调整农民工的养老 金,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农民工在养 老保险方面的切实权益。
(二)完善农民工医疗及工伤保险 法律制度
在我国的劳动鉴定制度中,还未将工伤保险列入其中,也缺失此方面的评 估标准,而广大农民工往往都会参与到 建筑等有着一 定危险性的劳动作业中, 在劳动的过程中极容易危及到农民工 的生命安全,工伤保险对农民工尤为重 要 。 因此,要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法律 制度,一方面要注重拓展农民工工伤保 险法保护的具体范畴,并且还需将农民 工在工作期间、或者是上班和下班时所 产生的意外状况,均列入至工伤保险的 具体范围中;另一方面应重视健全工伤 保险缴费制度以及相关的待遇制度,此 种工伤保险往往是由用人企业去负担 一部分, 由政府去负担另外的部分,农 民工自身不需缴费,若是农民工在实际 工作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就应获得经济 补助 。除此之外,还应为农民工构建科 学的工伤残评定机制,设置相应的伤残 评定机构,做到合理划分因工伤残致使 劳动力全然缺失的群体。还要构建相适 宜的伤残评定标准,保障为广大农民工 进行客观、公正的工伤鉴定,同 时也可 为用人企业为农民工提供工伤待遇予 以技术层面上的支持[5]。另外,还要在社 会保险立法的过程中制定医保法,使农 民工的医保问题有法律保障 。总之,完 善农民工医疗及工伤保险法律制度非 常重要,亟须加以重视及落实。
(三)保障农民工生育及失业保险 权益
政府部门 需将农民工列入失业保 险范围中,并且还应解除户籍区域的局 限,使得广大农民工可真正获得失业保 险权益 。农民工处在失业的状态下时, 政府部门有必要组织这部分农民工参 加相关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技能和 技术,这样才可使其更为胜任相应的工 作, 从而有助于促进农民工的再就业 。 政府部门还应将女性的农民工列入至 生育保险的范围中,使得女性农民工可 切实的享受相关的权益,这主要包括产 假和生育津贴等方面的权益。在生育保 险缴纳方面, 要减轻农民工的经济负担,如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已经有了生 育保险,另一方就不必进行生育保险缴 纳[6] 。由上述可知,如想在最大程度上保 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就需注重将 农民工的生育及失业保险权益列入其 中, 并将此方面的保险作为重点内容, 为农民工的失业以及生育提供保险,进 而更利于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最终 也利于推动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性发 展。
五、总结
总而言之,农民工对我国的经济建 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做出卓越的贡 献,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民工的社 会保险权益却仍旧未能获得最大程度 的保障。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明显 缺失的这一 问题,政府部门要完善农民 工社会保险管理, 设置农民工养老保 险,优化农民工医疗及工伤保险法律制 度, 加强农民工生育及失业保险权益, 从而真正做到保障广大农民工的社会 保险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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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柯菲菲 ,姜杰 . 等待权利:《社会保险 法》的实施困境— 以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 为观察对象[J].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 2011(05):49- 53.
[6] 刘敏 , 黄润龙 .基于社会保险的城市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实证研究[J]. 现代经 济探讨,2007(05):51-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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