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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视域下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探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5-03-18 10:23:48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摘要:课程思政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因民法规范多源自人们内心的道德律和民间的善良风俗,故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存在着固有的联系。在课程思政背景下探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厘清课程思政的内涵,并阐释其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的特殊价值,以探索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与方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搭建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课程思政体系的整体架构,旨在通过强化思政教育和价值引领内容在民法学专业课程中的渗透,推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促进民法学专业课程教与学的有机融合,建立课程思政视域下全方位的育人范式。
 
  关键词:课程思政,民法学,教学改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研究背景
 
  2016年12月,习*平总*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1]。这为全国高校课程思政改革指明了方向。在民事立法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正式生效,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民法典》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民法有机联结起来,不仅使传统文化具有现代功能,还能使现代民法获得新的生命力[2]。《民法典》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要求涵摄于立法目的中,提升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民法制度始终。同时,还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立法目的。可以说,研习民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思政教育的过程。立德树人是课程思政的根本任务,多数民法制度本身是人类善良道德律的升级转化,故民法学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存在着固有的联系。因此,民法学专业课程应当成为贯彻课程思政的关键课程和前沿阵地。
 
  二、课程思政及其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的价值
 
  (一)课程思政的内涵界定
 
  关于课程思政的概念,目前国内学界还存在不同的认知,主要有将课程思政理解为一种教育理念、一种课程观、一种实践活动、一种育人体系、一种思政教育协同等观点[3]。学者赵蒙成认为,课程思政是党的政策催生的教育理念,它是指以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格局为形式,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政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4]。蒲清平等学者指出,课程思政的本质是一种课程观,而不在于新的课程建设[5]。学者刘建军认为,课程思政就是通过高等学校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来对大学生进行的思政教育。广义的课程思政包括思想政治课程的思政和其他课程的思政两大类,其中思想政治课程具有更直接、更关键的意义[6]。本文认同课程思政是一种教育理念的观点。实际上,课程思政旨在将思政教育融入其他学科课程,其落脚点在于教育理念的渗透性,通过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受到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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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课程思政融入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价值
 
  其一,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本身具有先天优势,在教学中融入思政内容有利于回归法学教育的本质,促进法律知识与价值引领的同频共振。而民法作为国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与个人权益保护休戚相关。如何更加有效地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强化对高校学生的思政教育,使学生具备政治素养、道德素养、人文素养,成为一个有理想、有情怀、有追求的大学生,是新时代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其二,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开展课程思政,有助于推动和引领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夯实学生的德育基础,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在法学教育中,民法学科是培养合格法科学生、合格公民的核心课堂,非常适宜渗透思政教育目标理念,能够较为便捷地确立思政教育的融入点。从我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来看,民法学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在民法学教学过程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思政内容,有助于培养学生平等、公平、自由、诚信的民法思维,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法治观念。
 
  其三,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开展课程思政,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代表的是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与道德底线,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的公平公正,还能有效提高法律的权威性,推进国家的法治建设[7]。在法学学科中,民法学是一门古老的部门法学,其基本理论和原则在法学领域具有共同性。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开展课程思政能更进一步探索法律的本源,让学生充分理解并掌握民法制度背后的基本原理和制度逻辑,学会用民法原理和民法思维来应对民事纠纷,坚守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准则,用理性和智识去护持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去维护法治权威、传承法治理念。
 
  三、民法学教学中课程思政的主要内容
 
  承前所述,德育对法科学生尤为重要,应秉承立德树人的指导思想,将马克*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融入民法学专业课程的相关教学内容之中,贯彻德育与法治协同育人的教学理念。
 
  将课程思政教育融入民法学专业课程,建立和完善具有思政教学目标的教学大纲和评价体系。以贵州大学法学院的民法学教学为例,其具体教学内容包括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立法创新、经典教学案例、法考真题、实务案例、热点前沿等方面,具有基础性、体系性、导向性、时代性等特点。首先,基础性体现在对民法基本概念、重点条文的解析,辅之以不同类型案例予以释明,助力学生领会、运用理论知识,培养其综合能力。其次,体系性体现在以《民法典》的立法体例为依托,将体系化的民法思维贯穿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全过程,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总则编及各分编的融入和渗透,培养学生系统学习的能力。再次,导向性体现在以问题为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结合学生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求,将法考相关内容纳入其中;针对学生的考研需求,提供部分学校历年的考研真题。最后,时代性体现在课程融合了民法的研究热点、立法焦点及前沿等问题,且教师注重将自己的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实现了“以教促研”和“以研促教”的协同发展。
 
  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来看,还可将民法学专业课程的课程思政内容分解在各编的具体制度规范中,具体以《民法典》中典型制度的思政建设内容为例进行分析。
 
  其一,在民法基本原理方面,通过梳理民法的起源、法典化历程、民法调整对象等课堂内容教学,倡导私权保护理念,践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指南的“四个自信”教育,让民法真正成为每个学生内心的道德律。
 
  其二,在民法基本原则方面,通过对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的具体教学,深入阐释各原则的内涵和价值功能,让学生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内在关联。
 
  其三,在民事主体方面,通过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监护制度等内容的教学,开展关注弱势群体、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教育,让学生理解民法中实质平等的基本内涵及人文关怀。
 
  其四,在民事法律行为方面,通过对意思表示理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教学,强调尊重私权自治、提倡诚信私法交往,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和诚信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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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课程思政视域下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思路与方法
 
  (一)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课程思政视域下的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需要挖掘课程思政资源。首先,在宏观上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融入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从单纯开展“法教义学式”的概念解读、条文释义推进到“法治中国整体发展”的国家高度,让学生充分吸收《民法典》中的“本土资源”,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理论意蕴与实践动态。其次,立足教学实际,从微观层面在民法学专业课程讲授中渗透思政教育,改革教学模式,创新考核方式,将平时成绩的比重提高至60%,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反映,总结经验教训。最后,建立民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评价体系。根据教学反馈,进一步完善具有思政教学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大纲,完善教学模式与考核标准,注重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能力的培养。
 
  (二)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方法
 
  一是开展全要素课堂教学改革。注重从多个方面具体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利用好课堂这一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主战场。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理实融合,借助学院开设的法学名家讲坛,促使学术前沿进课堂,并举办民商法学方向的学术沙龙和学生读书会,提升学生的理论素养;通过法律实务讲座和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多方面和多渠道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注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课堂,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其健全人格。
 
  二是更新学业评价方式。革新“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和“一卷定成绩”的考核方式,倡导“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重视过程考核,提升教学质量。在具体操作上,通过开放式命题,充分发挥学生的思辨能力;推进民法学“金课”建设,将课堂讨论情况、参与讲座和学术活动情况、平时作业均纳入考核范围,实施灵活考查与基础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三是实施“双师制”教学。“双师制”教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校内教师与校外教师联合给一个班级授课,校内教师负责民法学理论知识的讲解,校外教师多为实务专家,负责实践知识的讲解,在个别课堂,则由两位教师共同授课;二是同一门课分别由两位教师教学,每位教师负责一个小班,在授课过程中,由教研室组织共同备课,集中解决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的难点。
 
  四是革新教学内容。一方面,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民法学专业课程涉及的部分理论和制度与传统民法学知识有所不同,故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在智能信息时代,民法学专业课程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人工智能法学、数字法学等新兴学科的关系愈发紧密,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需要融入智能时代的相关元素,适应时代之需。
 
  综上所述,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应当渗透思政教学目标。具体应当坚持以马克*主义法学理论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平法治思想,明确课程思政的目标定位,挖掘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思政资源。在具体讲授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时,需厘清课程思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释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理论意蕴与实践样态,让学生充分理解《民法典》的基础性、时代性、导向性、体系性,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民族自豪感和制度自信。在文化自信和德法共治的双重背景下,应强化思政教育和价值引领内容在民法学专业课程中的渗透,推动民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培养综合性的法治人才。
 
  参考文献:
 
  [1]习*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09(1).
 
  [2]马俊驹.中国民法的现代化与中西法律文化的整合[J].中国法学,2020(1):106-125.
 
  [3]杨金铎.中国高等院校“课程思政”建设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21.
 
  [4]赵蒙成.构建“课程思政”生态圈[N].中国教育报,2019-05-07(11).
 
  [5]蒲清平,何丽玲.高校课程思政改革的趋势、堵点、痛点、难点与应对策略[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105-114.
 
  [6]刘建军.课程思政:内涵、特点与路径[J].教育研究,2020(9):28-33.
 
  [7]唐素林.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探究[J].高教学刊,2021(1):1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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