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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促使高校实现内涵式发展,文章首先对教育质量监督中高校督导制度进行了概述,然后审视了教育质量监督中高校督导制度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教育质量监督中高校督导制度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教育质量监督;督导制度;高校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已经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内涵式发展,这对高等教育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1]。质量意识、质量革命、质量中国是高等教育发展“三部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主动求变,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2]。因此,如何提高高校教育质量,实现立德树人,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是高校现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校督导制度是高校教师及教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做好教学改革的有效监督手段,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保驾护航。事实上,高校督导体系的完善是质量革命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能够为高校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提供相应的保障。只有建立符合高校发展需求的高效能、高质量督导体系,才能培养出未来国家所需的人才。
一、教育质量监督中高校督导制度概述
有别于隶属国家政府部门的教育督导[3],高校教学督导体系是20余年以来,高校以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为目的,从自身需求出发,建立的教学评估、反馈、优化体系[4]。在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督导进行检索,并未发现与高校教学督导相关的规定或说明,虽然《教育督导条例》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面向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督导督教文件对高校督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着借鉴作用,但是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并未出台条例或法规明确高校教学督导的职能,也并未对教学督导的工作范畴、机构设置及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统一界定[5]。从这个角度来看,高校督导更像是高校各自为政,设立的民间组织。
现行的高校督导组织模式一般分为三类:职能处室模式、依附教学职能部门模式和相对独立的督导和咨询模式[6],其中前两种模式较为常见。督导机构或平行、或隶属于教育职能部门,容易造成职能划分不清晰,工作范围难界定,与其他部门关系难协调等问题。目前,有些高校创新性地提出建立高校督导联盟,采用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实现同区域院校的专家共享和资源互补[7],但因为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及专家跨区域调动的不便,难以进行大规模推广,具有一定的区域局限性。
高校对督导的选拔机制各有差异,未有统一标准。高校督导队伍的成员多为经验丰富的离退休教师或专家,他们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对专业领域了如指掌,具有极高的教学素养,能对教师的课堂表现提出鞭辟入里的见解。少部分高校也将教学竞赛中表现优异的青年教师或擅长特定教学场景的专家吸纳进督导队伍。但总体来说,高校教学督导队伍老龄化较为严重。
基于对教学督导的不同定位及岗位需求的差异性,各校督导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方式不尽相同。在工作内容方面,部分高校的督导主要对教师教学过程实施全方位监督与指导,部分高校的督导在承担督教督学工作的同时,还为学校教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会在教学设备、专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8]。在工作方式方面,教学督导一般采用课堂听课的模式,对授课状况、学生情况、教学材料准备等方面进行评价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实现以评促教,确保教师教学内容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要求,在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的同时,为相关学科建设提出建议和指导。另外,有些高校对督导模式进行革新,或者将督促学生学习、提供教学服务等纳入督导的工作范畴[9],或者引入现代教育理念,将督导模式精细化,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评价评估[10]。
二、教育质量监督中高校督导制度的问题审视
作为现代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的一环,高校督导的重要性母庸置疑。完善的督导制度是保证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的坚实后盾。目前,我国高校督导制度已取得较大发展,但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存在着督导职能不清晰、机构设置不一致、部分高校督导方式过于粗犷等问题。总体来说,问题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策层面缺乏具体纲要引导
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旨在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提供依据,以确保素质教育质量,提升教育公平性。该条例规定了教育督导的实施原则、督学督导的范围及职权、督导的考察方式及法律责任,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同时可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督导制度建设有律可依、有章可循,也为高校教学督导的组织建设提供了方向。但高等教育与义务教育在教学方式、教学重点、教师及学生特征、教学目标等各个方面存在较大差别,高校教学督导的组织建设无法完全照搬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督导的模式。因此,在宏观层面上,高校教学督导体系构建缺乏统一政策指导。目前,大部分高校从校本位出发,制定本校督导相关规定,但有些高校并未因地制宜地考虑本校实际情况,仅生搬硬套他校的督导相关规定。其虽然一定程度上贴合了学校的发展需求,但整体上缺乏政策的规范性。另外,高校教学督导在选拔及任职条件、工作范围及工作实施情况、法律责任及奖惩等方面的规则制定均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高校督导队伍结构单一
高校在督导队伍建设方面的标准不尽相同,通常来说,教学督导成员包括离退休的教授及专家、学校及学院的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的干部。其中,离退休教授及专家占比较高,甚至部分高校的督导团队仅由离退休人员组成。从学校层面来看,老教授及专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阅历,对课堂教学质量见解独到,更易发现课程的不足,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离退休人员无科研压力,有充足的时间完成督教督学督管任务,同时担任教学督导是对其教书生涯的肯定,也能令其在热爱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获得崇高的职业使命感。但从长远角度来看,督导队伍结构单一是其突出问题。首先,受到年龄及身体状况的限制,离退休专家组成的督导队伍稳定性相对低,工作易缺乏连续性[11],无法适应短期高强度的工作要求。其次,与青年及中年专家相比,离退休专家思维活跃度下降,较难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及授课方式的变革。教学督导的老龄化无法保证高校在社会及教育变革中紧跟时代潮流,完成教育转型。最后,离退休专家已无升迁或考核压力,对于督导工作的完成全凭自身职业道德约束,易出现部分人员敷衍了事,或者对课程质量关注度不高,抑或是出于对后辈的照顾,不愿“挑刺”,息事宁人。
(三)高校督导工作内容、评价能力及评价模式局限化
高校督导的工作内容应为“督教”“督学”“督管”三部分[12],但现行教学督导的主要工作仍以传统督教为主,忽视“督学”和“督管”的重要性,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督导工作的能动性。在督教方面,督导深入课堂听课,对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授课内容、授课态度、教学工作实施情况、师德师风表现、课程思政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为了完成额定工作量,教学督导对某位教师的评价仅针对随机的一堂课,使用评价量表对教师的课堂表现进行打分。如此一来,会导致以下问题。第一,仅以评分的方式对教师某一堂课进行评价的方式为终结性评价,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任意性,不能全面地如实地反映教师教学水平。第二,大部分高校的评价量表为统一量表,仅从宏观层面对教师的教学素养和课堂效果进行评价,一张打分表通用于文科、理科和工科不同课程,无法体现不同学科教授方式的特点,也无法准确考察教师授课方式是否符合该学科特色。第三,重督轻导,教学督导将工作重心放在对课程质量的监督上,以分数为评价工具,忽视了对教师和教学的引导、对课程架构的评价及学校人才培养需求的建议和指导。第四,内容局限,教学督导过于重视对理论课程的评价,疏于对实验类课程进行指导[13]。另外,根据上述工作内容可知,教学督导的工作成效与其评价能力息息相关。督导的评价能力是督导专业性的体现,不同于普通的教师摩课,督导评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4]。然而,现今高校并未将督导的评价能力纳入督导遴选标准,也并未在督导培训中予以重点关注。第五,模式局限,“互联网+教育”模式的普及对高校教学督导的工作方式提出了新要求,传统的线下听课评教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多样化的授课需求。但是至今为止,大部分高校仍以传统模式为主,尚未构建适应线上教学的督导模式,高校督导无法依托技术手段及大数据追踪课程效果。
三、教育质量监督中高校督导制度的优化路径
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力量,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15],对高校教学督导体系进行优化调整是响应国家号召的重要体现。中国的高等教育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革。为了适应时代发展,满足高校高质量发展及提升教育质量的要求,高校教学督导体系应当识变、应变、求变,发挥其在教师及教学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学校完善教师评价体系,激发教师潜力,进而为社会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一)健全督导工作机制
针对目前政策层面缺乏具体纲要引导这一问题,需要完善高校督导相关条例,健全高校督导工作机制。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调了国家的办学导向,提出要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改革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保障高校教学质量[16]。该方案的提出对高校评价体系改革,尤其是教学评价体系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高校督导是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载体,完善的制度章程建设和强有力的保证实施是健全教学督导工作机制的前提。在法律法规层面,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高校教学督导运行机制的指挥,完善规则和条例建设,在《教育督导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高校教学督导的性质、职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奖惩等内容进行说明。在此前提下,各省各县市及各高校可根据总体原则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制定符合本省本市及本校环境和条件的教学督导制度。
(二)优化督导队伍架构
对于高校督导队伍目前存在的结构单一问题,可以从加强高校督导队伍建设,优化督导队伍架构进行有效解决。
1.加强校本督导队伍人才建设。专业的教学督导队伍是督学、督管、督教的关键。现行督导队伍结构单一,离退休专家和教授所占比例过高,不符合督导队伍多元化的要求。改进督导架构,应从校本角度出发,优化督导队伍,构建“老—中—青”教师共同参与的督导体系。在该体系中,充分利用各个年龄段教师的相关优势,完善督导组织体系构建:首先,发挥离退休专家的主心骨作用,尊重其基于多年经验提出的方案和建设性意见;其次,发挥中年教师及专家的主力军作用,从宏观上把控督管、督学、督教方向,将督导工作与国家、学校、专业的要求及发展方向紧密结合;最后,发挥青年教师的后备作用,使其发挥主观能动性,讨论并借鉴新创意、新想法,积极探索督导模式新形态。
2.引进第三方督导。为确保高等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多模态发展,应适当引入管办评分离体系,新增第三方督导,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高校评价模式。第三方督导独立于本校及政府组织,能够很好地补充校本督导队伍。鉴于高等教育第三方评测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可选用高校教学督导联盟担任第三方督导。高校教学督导联盟由不同高校组成,相较于本校督导而言,更加公正客观,同时高校教学督导联盟能够优化人员配置和资源配比,更加灵活地运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为目标院校提供督管督教服务,完善督导体系。
3.鼓励发展同行评教。同行评教有诸多优点:第一,能对课程提出更专业的意见;第二,评教氛围更轻松,更有利于教师的课堂发挥,也更有利于教师接受相关反馈;第三,有更充裕的时间了解被听课教师的课程体系,能够针对整体课程规划和课堂表现进行反馈。鉴于此,应该鼓励发展同行评教。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一是在政策上将同行评价纳入教学评价体系,并提高其权重;二是制定同行评教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同行评教内容、评教方式等,为其规范化实施提供依据;三是设置多层次的奖励机制,增强同行评教的动力。
(三)提倡督导评价多元化
基于目前高校督导工作内容及评价能力存在局限化难题,需要改进督导工作内容,提倡督导评价多元化。
1.改善督导评价方式,提升督导评价能力。评价是教学督导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体现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现行高校督导的评教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如下。首先,课堂评教结果通常呈现为具体分数或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的等级模式,该评价模式属于一次性的终结性评价。虽然终结性评价能够以最直观的方式反映教师授课水平,操作简单,对督导评价能力没有特殊要求,有利于减轻督教工作量,但是仅凭分数或等级划分的评价方式无法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素养和综合品德。终结性评价权重过高,不利于客观全面地反映评教情况。其次,督导的评教量表内容过度一致,用同样的评价标准对所有学科课程进行随堂评估,无法根据学科特点进行督教。最后,督导的评价能力极大影响督导工作的成效,高校督导评价能力个体差异明显,部分督导对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手段等不甚了解。因此,改善督导方式,提升督导评价能力,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第一,要将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多维度、多方面地考察教师授课能力。例如,制定教师教学能力评价计划,进行多次听课观察,与教师沟通,将教师是否根据反馈改进教学作为评价指标之一;除授课内容外,结合学校和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定位,对教师在教学素养、教学能力、学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察。第二,要改进评教量表,将量表与书面评价有机结合。在以往考察师德师风、课堂思政完成情况、教学组织与效果、课堂表现情况等维度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特色,新增符合本学科授课规律及要求的评价类目,针对不同学科和课程设计不同评价量表,做到因学科制宜和因课制宜。同时,增加书面评价,以文字的方式补充量表的不足。第三,加强督导评价能力培训,以保证督导的专业性。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督导参与者在督导评价方面的不足,据此有针对性地组织关于督导评教手段、督导评教要求、督导评教等内容的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详细讲解,以此提高督导的专业性,使之在评教过程中能够以专业的角度对课程进行评判。
2.加强督导反馈素养,提供多方面服务。督导的反馈能力属于其业务素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督导的反馈素养包含其对反馈价值的理解、是否愿意积极提供反馈、能否对教学现状进行合理评估、能否顾及教师情感并处理好对教师反馈时带来的情感挑战。因此,对督导进行反馈能力相关培训,能够令督导更好地履行督教职责,提出教师能接受的、符合教学场景的反馈与建议,充分尊重教师主观能动性,引导教师改进课程,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17]。同时,督导的工作应将督学、督教、督管三者有机结合,提升督导反馈素养,这样有助于提高其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的能力,完善工作内容,为校方提供多方面服务,从而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四、结语
从整体来看,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亟待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阶段,加强对高校教育质量的监督及其监督体系建设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而最终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则是优化和发挥高校督导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并立足目前高校督导制度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政策层面缺乏具体纲要引导、高校督导队伍结构单一、高校督导工作内容和评价能力及评价模式局限化等难题,从健全高校督导工作机制、优化督导队伍架构、提倡督导评价多元化等维度创新高校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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