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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首先说明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特点,然后分析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现状,最后阐述了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包括加强课程师资建设,集思广益;优化课程学时分配结构,与时俱进;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方法;精选事故案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施多元化考核方式,完善教学评价标准。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新工科建设;安全工程专业
科技的快速进步,特别是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的逐渐提高,推动了社会的高速发展,这就要求高校培养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1-2]。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了新工科建设的目标,这对高校培养创新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复合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3-5]。新工科建设要求相应的专业课程能紧跟时代需求,满足专业建设需要[6-7],因此高校应针对相应的专业课程体系及改革内容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为社会培养具备较强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复合型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国内学者对工科课程教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林青松等[8]基于OBE理念,以“现代教育技术”课程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基于OBE理念的课程教学模式。郑晴、郑国庆、王娜娜等[9-11]分别基于雨课堂、数据科学和SPOCs模式,提出了相应的课程教学改革措施。林道光[12]对工程教育认证背景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探究了“建筑节能案例”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宋逢泉等[13]结合经典的“大学物理”课程,将混合式教学方法应用于该课程的教学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效果。钟俊桢、李秀勤、贺文青等[14-16]分别将产学研、信息化和课程思政等融入课程教学改革,对专业课程的改革具有较大的助推作用。据上所述,针对不同的工科课程,可采取相同的教学措施,因为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均能提升课程教学效果,但不同的课程在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上依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新工科建设背景下,有必要对不同课程教学改革进行针对性的研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是安全工程专业的核心必修课程之一,也是“安全经济学”“安全管理学”“安全系统”“安全信息技术”“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等课程的重要基础。下面本文拟在阐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特点及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对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加以论述,以期能为安全工程专业其他必修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特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是安全工程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也是安全工程专业毕业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重要基础,故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对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该课程主要是在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活动中一些安全问题的基础上,使学生学习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实际生产中涉及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知识,为学习后续安全管理类课程奠定基础。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好地掌握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深入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现场实践中的应用,具备利用法律法规解决安全生产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学会关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环境及制度体系的发展,提升使命感和责任感,最终为成长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打下基础。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现状
(一)师资构成不合理
安全工程专业涉及的领域相对较广,主要包括矿山、冶金、航天、化工和医药等领域,故该专业的教师一般都是由各个专业教师组成的,但大多数高校安全工程专业师资构成不合理,特别是中级职称占比较多,高级职称相对较少。同时,开设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均有其自身的特色,如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偏向于矿山安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偏向于火灾安全,北京化工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偏向于化工安全,因此安全工程专业教师大多是以其特色专业为背景的,这样就导致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师极少,可能由其中1—2位教师组成,且教师知识面广度和深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而不利于学科的发展。
(二)课时分配不合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涉及的安全工程法律法规内容较多,不仅包括国家制定的一些法律法规,还包括企业等指定的一些标准等,且涉及各个方向,因此,较为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超过20项。一般来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学时为32—40学时,因此在课堂上教师仅能针对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且单项法律法规仅能安排1—2个理论课时,几乎没有安排实践教学课时。
(三)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涵盖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其内容较为复杂,且相关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但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材较为陈旧,较少考虑一些与时俱进的知识点。另外,该课程主要依赖于授课教师的讲解,学生耳听消化,这种教学方法下,虽然教师在课前进行了认真的备课,但往往在授课过程中只注重专业知识的讲授,忽略了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这种教学方法下,只有在期末考试时才能检验学生课程学习的效果。
(四)重理论知识讲解,与实践工程结合较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教学内容主要侧重于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但由于安全生产涉及的面非常广,实际上很多法律法规需要结合现场工程实际才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同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条目多而广,导致课程枯燥,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另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体系复杂,理论知识较多,而较少关注实践的应用。由此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兴趣不足,积极性相对较差。
(五)考核方式过于单一
对于大多数开设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来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一般采用期末考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且期末考试成绩占比较大(一般占总成绩的75%—85%),而平时成绩主要是以学生是否到教室上课为主,同时还关注平时作业或课堂表现,但课堂表现衡量起来难度相对较大,这就导致实际上平时成绩大多是以课堂考勤为主。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但目前以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考核的方式过于单一,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
据上所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目前主要存在师资构成不合理、课时分配不合理、教学内容陈旧及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知识讲解且与实践工程结合较少、考核方式过于单一等方面的问题。在新工科建设背景下,教师应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特点,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教学改革,以便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
三、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一)加强课程师资建设,集思广益
通常情况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主要是由1—2位教师负责,但安全工程专业涉及的面相对较为广泛,每个教师的专业知识也有限,容易导致教学目标不明确、教学内容不丰富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课程特点,对负责课程的师资力量进行调整,加强师资力量。在工科建设背景下,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师资力量,承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授的系室可成立专业的课程教学小组,组长由负责该课程的教师担任,成员应由至少5名相关专业课教师组成,且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兼具,同时课程教学小组要集思广益,集体讨论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
(二)优化课程学时分配结构,与时俱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主要围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展开教学,而安全工程涉及冶金、化工、矿山、航天和医疗等领域,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应增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总学时,同时对各部分内容的学时分配进行优化,以便做到与时俱进。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总体学时应为54—60学时,其中对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重要的法律法规分别分配4个学时进行重点讲解,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分配2个学时进行讲解;第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应以主要知识点为基础,结合课程思政的基本要求,融入“以人为本”“大安全观”“国家总体安全观”“勇于担当”等思政元素,且应安排4—6个学时进行重点讲解;第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应结合社会发展热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教学大纲;第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应分配4—6学时,针对一些热点法律法规及问题,对学生进行分组,然后让其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和汇报,最后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
(三)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方法
根据前述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以教师“灌入式”教学为主,学生被动地接受课本知识。因此,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效果,教师应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并且将案例法、调查法、讨论法等教学方法相结合,针对不同教学目标和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这样可以显著提高教学效果。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施方案如下。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结合分配好的每个学时,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并且要求学生提前学习线上课程视频及相关资料,这部分知识主要为基本法条及基础理论知识。线下课程教学应以每个学习模块的主要知识点为主题开展讨论、交流及应用实践,重在检验、巩固、转化线上的学习内容,使学生可以对之进行模块化、系统化的应用。具体来说,线上教学部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基础理论内容。学生须按要求学习相关课程视频及进行相关调查或讨论准备,并在线下教学前完成对应的思考题。线下教学部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领域涉及的法理问题讨论,以及线上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的案例分析、调查作业的现场汇报等。学生须按要求完成课上实时讨论,同时提交课前调查作业,并积极参与实践类活动。
案例法、调查法、讨论法的引入可丰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模式,突破“灌入式”教学方法的局限,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效果。①案例法:结合课程特点,通过引入具有代表性和前瞻性的案例,引导学生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提高学生学习课程的兴趣,拓宽学生的思维空间。②调查法:通过提出调查题目,引导学生对实际环境进行调查,分析现实环境中与法律法规规定相符合或相违背的情况,并通过对安全评价活动的初级模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③讨论法:给出工程现场多媒体资料,由学生分组讨论完成发现、解决问题的工作,并针对相关工作进行汇报,从而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精选事故案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主要涉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条文,但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学习起来非常枯燥,导致学生的积极性不高,经常陷入被动学习的状态,且容易产生疲惫感。在实际的安全生产中,安全事故大多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安全管理等因素引起的,其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占大多数,即人由于操作不当及心理等因素的原因违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中,教师应精选出比较典型的事故案例,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并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采用事故案例进行教学时,应注意以下三点。①精选的事故案例应考虑到相关工程的新颖性、价值性和真实性,具体可从国内外比较权威的一些网站或期刊上选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②应提前一周将所精选的事故案例共享给学生,并布置相关任务,要求学生带着问题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案例进行预习。③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可以采取课堂讨论的形式引导学生对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即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具体案例违犯了哪些法律法规、该承担什么后果、责任主体是谁等,最后对相关知识点进行分析和总结。
(五)实施多元化考核方式,完善教学评价标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考核方式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教学效果,因此要实施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应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主要包括到课考勤、线上学习成绩、实践作业成绩、线下(课堂)表现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五个部分,其占比分别为10%、20%、10%、10%和50%。这五部分考核的具体实施过程如下。①到课考勤成绩:根据理论授课实际情况,统计学生到教室上课的情况,并对到课考勤情况进行打分。本部分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②线上学习成绩:线上学习成绩由超星平台对学生线上视频课程的学习情况、思考题目的完成情况、讨论题目的参与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后自动打分,且线上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所涵盖的关键知识点,题型主要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本部分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③实践作业成绩:实践作业包括两个项目,分别是工程建设职业危害讨论课和校园消防现状调查作业,具体根据课程开展学期的实际条件及情况选择其一加以完成。本部分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④线下(课堂)表现成绩:线下(课堂)表现包括作业汇报情况、参与讨论积极性、随堂测验得分、小组综合成绩等,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本部分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⑤期末考试成绩:根据课程特点,期末考试可采取开卷形式,考核的知识点主要包括理论性相对较强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如此,通过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完善教学评价标准,可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进而培育出更有竞争力的学生。
四、结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是安全工程专业的重要专业课程之一,可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因此高校要十分重视该门课程的教学。本文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实际教学情况,发现目前该课程在教学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为了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本文在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学者对相关课程的教学经验,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现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改革实践,主要包括增强课程师资力量、优化课程学时分配结构、改变传统教学模式、精选事故案例和注重多元化考核方式等。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实践,可有效提高安全工程专业学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专业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对促进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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