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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文章首先论述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基本特征,然后阐述了高 职思政课内含职业性的应然性,最后提出了类型教育视域下高职思政课职业属性改革路径。
关键词:思政课;职业属性;类型教育;高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 称《职业教育法》) 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 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 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1]这一规定解决了先 前关于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还是层次教育的长期之 争, 为职业教育独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也 为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明确了目标与方向,即服务于 国家经济社会建设, 服务于国家技能型社会建设,突 显了职业教育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作为类型教育的 职业教育应有不同于普通教育的育人体系,且职业教 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专业建设等 都应体现类型教育的特征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在这 些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逐步形成了职业教育的鲜 明特色,但是高职院校思政课依然延续着普通高等教 育的思政课教学模式,与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定位存 在深度的脱节,因此在类型教育视域下研究高职院校 思政课职业属性改革创新,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 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基本特征
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有着众多的不同于普通 教育的特征,对于这些特征,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但 尚未形成共识。姜大源[2]认为,跨界、整合与重构是职业 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三大特征。李玉静[3]认为,职业教 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特征在于其具有的开放性、灵活 性、多元性及个性化 。不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 定,职业教育最为显著的特征是职业性。新修订的《职 业教育法》 总则第二条对职业教育进行了定义:“本法 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 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 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 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 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这一定义揭示了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 能人才”是职业教育的目标,受教育者所受的教育由将 来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的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两部 分构成, 并通过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方式形成终 身学习的能力, 从而使其今后的职业生涯得到良好的 发展。可见,“职业教育以职业为基础并为职业服务,职 业是职业教育的起点,也是职业教育的终点”[4],职业教 育的职业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培养目标的职业性
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是区分不同教育类型的第 一标志[5]。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 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培养多样化 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目 前,我国处于产业升级换代、经济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的阶段,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而对高素 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自然落在了职业教育上。对劳 动者进行素质和技术技能的培养,有利于劳动者充分 就业,落实就业这一民生之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 需求 。因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提高劳动者 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 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职业教育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促进劳动者职业 发展,促进劳动者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培养目 标是其有别于普通教育的显著特征。
(二)育人模式的职业性
职业教育有着异于普通教育的育人模式 。新修 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 开展职业教育时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 这种育人模式是职业教育的独有优势, 不过长期以 来,我国缺乏对这种育人模式的法律规定,导致这种 育人模式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 。职业院校热衷于这种育人模式, 但是参与的社会多元主体并不 是很积极, 这使得这种育人模式的功能不能有效发 挥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不仅提出了这种育人模 式,而且增加了多项条款,明确了参与职业教育的社 会主体的责任、方式和政策优惠 。国家鼓励社会主体 广泛参与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学,推动企业深度参 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开展高质量职业教育;国家鼓 励企业等社会主体深入参与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 、 课程设置、教材开发等各个方面;国家鼓励职业学校 和社会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订单培养等,通 过多种形式进行合作,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国家对 深度参与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的社会主体按照规定 给予奖励和税费优惠 。有了法律的保障,职业教育独 特的育人模式必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更好地促进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师资建设的职业性
“双师”队伍建设是职业教育师资建设的重要抓 手,是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双师型”教 师既要有专业理论知识,也要有实践操作经验;既要 有学校教育背景,也要有企业实践经历。新修订的《职 业教育法》指出,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应当具有一 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 技能水平;职业学校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比例的 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各级 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 养培训,产教融合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要接纳职业 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实践 。法律规定解决了长期 困扰职业院校吸纳企业优秀人才、建设教师培养基地 和企业实践基地的难题,为职业院校组建专兼结合的 高水平、职业化的教师队伍提供了保障。
(四)培养内容的职业性
职业教育培养内容是其培养模式的延伸和具体 化,必然体现职业教育的职业性,表现在人才培养方 案、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实习教学、学习成果、质量评 价等方面有独特的职业内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 指出,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深度参与职业学校 的教学、科研、实习等;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将新技术 、 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支持职业学校网 络课程开发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质 量评价制度,吸纳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评价,突出就 业导向;接受职业教育者不仅可获得学业证书,而且 还可以获得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者经职业学校认定,即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 历教育学分,也可作为受教育者从业的凭证 。在多元 主体协同育人的格局下,职业教育培养内容紧密结合 企业需求,紧贴科技发展前沿,融合企业技术革新成果,实施多元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实行多证书学习成 果,促进受教育者积极就业 。这些都是职业教育的职业性表现。
二、高职思政课内含职业性的应然性
高职思政课是培养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世界观、 价值观的课程,同时对大学生的职业信念、职业道德、 职业精神、职业规范等职业素养也具有引导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在高职思政课中是相辅相成的。
(一)高职思政课蕴含着职业素养培养内容
思政课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 程,同时也是培养大学生职业素养的主阵地 。高职思 政课中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及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要义能有效武装大 学生的思想, 使大学生在规划职业生涯时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并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中国精神、继承中 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 、坚定理想信念等 思政课内容,能够引导大学生对国家、民族、国情形 成正确认识,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其把自己 的职业理想与国家、民族大业紧密相连,把“爱国情、 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自身的职业发展当中 。对 于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信念、职业规范等 方面的培养,高职思政课也有专门章节阐述,所以无 论是价值引领,还是道德素养教育,高职思政课本身 就蕴含着职业素养培养内容 。对于高职思政课来说, 面临着怎样将共性的培养和职业教育的特性更具体 地结合,突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难题,这也是高职 院校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二)高职思政课突显职业性的政策规定
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确认职业教育是类型 教育之前,政府部门就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高职院 校思政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特色作了政策性规定 。 2019 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确立了职业 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提出了“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的育人模式, 明确了专业课和思政课共同育人的机 制,即“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 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后期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0— 2023 年) 》又作了指导性的规定,文件提出 “创新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开发体现职业 教育特点的思政课程”,开始逐步推动职业教育思政 课类型化发展。2020 年 12 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 部发布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 施方案》再次强调“高等职业学校课程要体现职业教 育特色”,“高等职业学校结合自身特点,注重加强对 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这些政策规定虽然都是原则 性的规定, 但对高职思政课职业类型化发展具有指 导意义。
三 、类 型 教 育 视 域 下 高 职 思 政 课 职 业 属 性 改 革 路径
高职思政课应在坚定价值导引下,紧跟职业教育 的发展方向,紧密结合职业院校的产教融合、校企合 作、工学结合的育人特点,调整高职思政课教学内容 和教学方式 。高职思政课教师要改变自己的教学认 知,意识到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高职思政课对于 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高职思政课教师 要和专业任课教师相互沟通与协作,构建思想政治教 育和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的机制 。高职思政课要“通 过彰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服务于高职教育类型化 发展的大局,满足高职院校学生在技术技能学习过程 中对职业素养和精神品质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升学 生未来作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 匠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6]。
(一)加强高职思政课教师职业类型教育意识培训
高职院校在专业群建设、专业课程改革、专业教 材编写、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已进行了几轮的 职业性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产教融合、校企合 作 、工学结合的育人思想已深入专业课程教师的教 育理念 。但在这些改革中,高职思政课教师置身事外,并没有紧跟职业教育改革的步伐 。究其原因,一 是高职院校认为高职思政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 治教育的理论课,与职业教育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关 系不大,所以将其纳入职教改革意义不大;二是高职 思政课教师认为只要上好思政课就算圆满完成教学 任务,对职教改革缺乏兴趣 。对此,首先,高职院校的 领导层应当意识到思政课在职教改革中的重要性, 从政策和制度上将思政课纳入职教改革, 做好思政 课改革的顶层设计,“构建基于产教融合的办学模 式,能够更好地发挥思政课立德树人引领、导向作用的顶层运行机制”[7];其次,高职院校应定期组织思政 课教师学习职教改革相关文件,如《职业教育法》《国 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使高职思政课教师对 职教改革有充分的认识, 意识到高职思政课不同于 普通高等教育思政课的独特性, 意识到高职思政课 融入职业属性内容对于培养高职学生职业素养的重 要意义, 进而自觉对高职思政课进行职业类型化的 改革;最后,高职院校要把思政课教师纳入师资队伍 建设规划, 定期将思政课教师派往企业进行实践锻 炼,让思政课教师对企业生产经营 、技术研发、产品 开发有整体的认识,对行业、区域内经济发展态势有 亲身感受,促进思政课教师发展。
(二)改进高职思政课课堂教学,体现职业教育属性
高职思政课正在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教 师通过问题导引、情景设置、专题化等方式解构教材, 重构更加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模式,但高职思政课改 革和职教类型化发展并没有高度耦合 。对此,高职院 校需要在思政课改革的基础上融入职业属性的内容, 紧跟职教改革的步伐,让学生感受到职教类型教育的 成果。一是高职思政课教师应深入挖掘思政课德育内 容,突出职业素养培养。具体而言,高职思政课教师要 先分析《职业教育法》中涉及职业精神内涵或培养要 求的内容,然后以此为线索寻找可用的素材,对照思 政课各章节内容适时引入,从而有效培养学生的职业 素养 。如在讲授“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道德品格”这一 章节时,教师可深入讲解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 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举办时强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 神, 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 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 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8]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也明确规定职业教育要培养 学生这三种职业精神。“可见,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 匠精神已成为新时代背景下职业精神的最新内涵和 重要组成,也为高职院校培养德技并修的时代新人提 供了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导。”[9]二是高职思政课教师应 提炼总结自己的企业实践经验,把企业生产过程中所 需的具体职业素养和生产一线的劳动模范 、大国工 匠 、行业能手及优秀企业家的典型事迹融入课堂,让 学生切切实实感受到自己将来要从事的行业所需的 职业素养和企业典型人物及事迹带来的正能量,坚定学生的职业信念和方向。三是为了使思政课更加贴近 学生的专业学习, 应使思政课教师分类对接专业建 设 。 由于高职思政课师生比较高,不可能让每位思政 课教师对所有的专业都了解,而让每位教师对接几个 专业是可行的 。通过跟随专业教师学习、跟岗锻炼等 方式,让思政课教师对学生所学专业有全面系统的认 知,这样思政课教师就能将职业素养和学生将来可能 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有效融合, 提高培养效 率,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四是思政课除了理论教学, 还有实践教学,而实践教学又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 外实践教学。课内实践教学是组织活动让学生自主完 成学习任务,常见形式有演讲比赛、辩论赛、情景剧、 学生讲坛、虚拟仿真实践等 。课外实践教学则是学生自我组织、自我探索的过程,常见形式有读书报告会、 主题日活动、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等 。无论哪种形式, 都是围绕红色经典著作、红色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传承、革命精神、社会主义建设等主题,缺乏职业理 想、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主题的实践活 动 。对此,高职思政课教师可邀请技能大师、劳动模 范、能工巧匠、优秀企业家对学生课内实践教学进行 指导和现场宣讲,积极塑造学生的职业观。“高职学生 德育工作的创新首先要改变传统的以学校为主的培 养模式, 将高职学生的培养场所扩大到企业的车间、 实验室、实训基地等”[10] 。学校可将校企共建的专业实 习实训基地作为思政课的实践基地,在思政课教师指 导下,让学生在本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参观、调查、考 察、撰写报告的过程中形成职业认知,感知职业精神, 遵守职业规范, 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素养,进 而实现全面发展。

(三)对接专业教师,共育学生职业素养
虽然高职思政课教师经过企业实践 、跟随专业 教师学习对学生职业技术学习、职业实践有了一定 了解,但对具体环节、具体过程所需的职业素养未能 完全掌握,这就需要与专业教师协作,共同研究学生 职业发展过程所需的职业素养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就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实践培训作了规定 。据 此, 高职院校可有选择性地提取一些方法和措施,提 高高职思政课教师的职业素养及其相关的教学能力, 使思政课教师在做好原本工作的基础上, 能够具有 “职业属性”,进而有能力与专业教师配合,共育学生 的职业素养。高职思政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在各自守 好“责任田”的同时,应组成教学创新团队,共育学生职业素养 。双方通力合作,归纳总结学生职业发展过 程中具体所需的职业素养,分类分项整理成册,其中 共性的、基础性的职业素养由思政课教师进行培养, 具体性的 、细节化的职业素养由专业课教师进行培 养 。此外,高职思政课还要改变以教师为中心和结果 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方式,向专业课以过程评价、多元 主体评价、综合评价、增值评价为导向的教学评价体 系转化。思政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应共同研究学生在 课程学习、实习实训过程中的职业素养考核标准,吸 纳社会主体参与学生职业素养考核,积极探索增值评 价,客观地、科学地、专业地对学生职业素养进行评 价 。 同时,双方要共同创建案例资源库,包括行业、企 业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成功案例、职业规范等内容, 随时为教师提供最贴近学生实际的实践案例,丰富教 学内容,提高教学成效。
四、结语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 教育地位,这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在这一背景下,高职思政课应尽快适应并着力进行 教学改革,以满足高职院校学生在科学文化与专业 知识、技术技能学习过程中对职业素养和精神品质的需求 。高职思政课的职业属性决定了其在培育学 生职业素养方面应发挥的功能和价值,因而在改革 过程中应当突显职业性,抓住职业教育特点,这样才 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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