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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首先论述了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点,然后分析了利益相关者视 角下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的困境,最后提出了利益相关者视角下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 的策略。
劳动者素质对国家产业升级及迈向全球产业链 中高端布局有重要意义,其中职业院校作为培养从事 生产、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及应用型人才 的重要阵地,在产业转型的飓风之中被动或主动地进 行着机制的改革与改进[1]。在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高 职教育是职业教育的主体,因此高职院校在培养与教 学上要注重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实现 “从校到企”。学生能力养成离不开教师这一重要角 色,在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升级中,校外兼职教师的需 求逐渐加大,这是由其发展重心和类型特色决定的。 高职院校引入具有企业实际工作经历且技能纯熟的 兼职教师参与教学,不仅可以弥补学校部分教师毕业 于研究型高校,实践能力较为薄弱的缺陷,还能通过 聘请业内专家、能工巧匠、技能大师等满足对新兴产 业、现代服务业的教学需要。
我国规定职业院校可以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 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可 以承担特定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的教学任务[2] 。尽管 国家对于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有着一定的规定,但 涉及不同企业和工种的具体规定和操作细节还有待 落实,高职院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仍然缺乏合理的 制度约束。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由美国斯坦福研究所正式 提出,该理论经历了“利益相关者影响”“利益相关者 参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三个发展阶段。弗里曼 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 者被组织目标实现所影响的任何群体及个体[3] 。经过 专家学者的不断探索,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内涵逐渐丰 富,并形成共识:只有各利益相关主体有效参与,组织 才能得到协同合作的合力,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进 而促使组织获得长远的发展。具体而言,兼职教师制 度建设的利益相关者有以下四方:一是政府中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职业教育的政策,是管理和监督 高职院校发展的部门;二是企业中有意愿参与职业教 育的技术骨干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三是高职院校作 为采用兼职教师的实际承接单位;四是兼职教师本人 作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制度化建设的结果 会直接影响兼职教师本人的职责与义务范围。通过对 参与兼职教师制度化建设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探 析各方利益契合点,可以促进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制度 化建设规范细化落实,帮助职业教育的各方行动者成 为共同治理、共同参与的利益共同体。基于此,本文在 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分析了高职兼职教师制度化 建设中各方利益契合之处, 明确了各主体的职责权 限,进而厘清了高职兼职教师制度化建设的发展路 径,以保障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一、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中利益相关者 的诉求点
由于政府、高职院校等主体对于兼职教师制度化 的认知和判断有所不同,因此各方在兼职教师制度化 建设方面的参与程度和利益诉求也就不同。通过分析 各方的利益契合点,明确共同目标,调节各方利益冲 突部分,对于构建政府、学校、企业等多利益相关者协 同发展、优势互补的高职师资队伍建设合作机制具有 重大意义。
(一) 政府
各级政府对高职兼职教师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出 解释与指导,例如,在《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职业 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中就以各地职业学校实训基地 建设为对象,以中央财政资金作为引导与支撑,促进 职业教育的改革,明确实训基地师资质量提升要依靠 “积极聘请行业、企业和社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 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作为兼职教师”[4]。 高职院校对于兼职教师要“积极聘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该文件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的人员条件、聘请程序等 都做出了相关规定[5] 。政府对于兼职教师制度化建设 具有重要引导作用,且有开办职业院校,监督和管理 职业院校良性发展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承担着规范 和协调职业院校各项制度协同发展的职责。政府对于 兼职教师制度化建设的诉求是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 引导高职院校良性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地方产业, 促进地方经济稳中向好发展。
(二) 企业
企业是校外兼职教师的主要来源地,同时也是接 收应届毕业生的主阵地。对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兼职教 师制度化建设的动机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企业通过 与学校专职教师、教授、科研人员等的研发合作,可以 使企业内部技术攻关难题得以解决,利用产学研一体 化的优势对产业技术进行升级改革。另外,企业利用 兼职教师一线教学的优势,能够在“订单班”及其他班 级授课时着力培养符合自身需求的“准员工”,对“准 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筛选与培养,从而一定程度上 降低企业招聘与培训成本。 同时,随着年龄与阅历的 增长,企业兼职教师愿意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做出 调整,希望能够把自身经验和专业技术技能传授给学 生。企业的诉求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掌握先进 的科研成果进行产品研发,推动技术改革取得实际突 破;二是筛选合适的人才,且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与 经济补贴,从而实现双赢,这样既赢得了人才,也赢得 了社会声誉。
(三) 高职院校
高职院校作为兼职教师的实际承接单位,是兼职 教师制度化建设的核心。兼职教师制度化建设将直接 影响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对兼职教师制 度的明确和落实,可以促使学校在人才培养的方方面 面获得实际帮助和外部资源,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 量。 由于缺乏对兼职教师的科学规划,加之兼职教师 来源比较复杂,高职院校的兼职教师流动性比较大。 部分学校没有落实专门针对兼职教师的从聘任到职 业发展的师资发展计划,导致兼职教师与学校没有长 期稳定的合作,往往是学校缺什么样的教师就聘什么 样的教师[6]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都有一定比例的兼职 教师存在,但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很不规范,加强和改 进兼职教师的各项制度,已成为职业院校必须重视的问题。职业院校的诉求是要提高师源质量与多元性, 提升学校的口碑与教学实力,这对于储备师资和提升 学生培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 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作为制度化建设的对象,是兼职教师制 度化建设的直接受益者,缺乏制度化的环境,对兼职 教师来说也是不利的。兼职教师制度目前呈现出不平 衡的发展状态,导致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不同层级的 学校对兼职教师的要求参差不齐,严重影响着兼职教 师的待遇及职业生涯发展。加之不同地区的经济表现 和产业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兼职教师的教学 积极性,因而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政策对兼职教师的权 责进行保障。兼职教师作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能 教师,对构建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具有实际 意义,但同时兼职教师受制于其“跨界”身份及对教育 教学的理解程度,容易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因 此兼职教师的诉求点也十分明确,即既要保障获利公 平,实现自我提升,还要达成“传道、受业、解惑”的职 业愿景。职业前景更广泛,可以吸引更多兼职教师的 积极参与。
二、利益相关者视角下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化 建设的困境
(一) 来源与聘任制度化的困境
兼职教师的来源与聘任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导 致兼职教师的招聘过程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与管控。很 多高职院校进行兼职教师招聘都是由各二级学院的 专业负责人决定,有的甚至是当下专业教师数量缺位 后临时起意,缺乏对专业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等的综 合考虑。 同时,职业院校行政和教务工作人员的工作 任务繁多,职责划分不清,这会导致无法对候选的聘 任教师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和资历审核,从而可能造 成有一部分并不具备教学能力且实践能力不强的职 员进入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7]。另外,还有部分高职 院校的教师招聘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兼职教师 招聘任务,只求数量上的补全,根本不关心质量如何。
(二) 考核与评价制度化的困境
由于聘任制度不完善,兼职教师群体缺乏工作稳 定性,其流动性也比较大,进而难以落实兼职教师的 考核与评价制度,部分高职院校仅有的考评制度也只 是流于形式。高职院校与兼职教师之间只是短暂的、 简单的雇佣关系,一旦教学任务完成则中止联系,更 遑论考核与评价制度的实施与教育质量的监控。高职院校很难以统一的标准考评校内所有教师,且专兼职教 师群体有所差异,不同专业的兼职教师更是难以使用统 一的考评制度来衡量。由于兼职教师制度化的缺失,部 分学校并未采取“专人专策,专事专办”的考评方法,而 是直接进行单一化考评,多是看其是否完成学校规定 的教学或实践等课时任务,对学生的作业、考试负责 程度等则缺乏评价,对学生能力养成中需要长期言传 身教的复杂性、综合性、隐性知识更是缺乏考核[8] 。 由 于兼职教师群体在学历、职称、专业经历等多方面存 在明显不同,高职院校难以对不同背景下承担不同教 学任务的兼职教师形成统一的考评标准。事实上,其 他利益相关者,如学生、行业协会等的考核意见也应 纳入兼职教师考核机制,另外政府也应作为兼职教师 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之一。学校要如何完善考评制度 及注意将同行互评、企业评价等利益相关主体的意见 纳入,企业负责人及行业专家参评后的具体细节又如 何落实仍是目前困境所在。
(三) 激励与保障制度化的困境
目前,兼职教师临时聘任居多,且大部分是行业 带头人或企业骨干人员,工作较为繁忙,因此部分学 校对此类教师的教学参与功能并不看重,认为兼职教 师只是暂时的“替补”人员,且校外兼职教师都有除学 校教学以外的其他工作,并不是将教育教学作为主要 事业,因此兼职教师的激励与保障环节常常在无形之 中被忽视。 同时,兼职教师具有在校时间不固定的特 点,学校基于成本考虑,并不会给兼职教师提供备课 和休息的办公室,也无法提供电脑等其他教学设备的 支持,导致兼职教师只能自带装备, 费力且不讨好。另 外,某些兼职教师只是通过校内人员的个人推荐和邀 请入校,出于人情无法推脱,教学积极性本就不高,加 之本身在企业中承担着本职工作,容易出现企业不支 持的情况,不仅本职工作任务繁重,同时还需应对学 校各项事务的干扰,因此其授课任务与本职工作容易 出现冲突。缺乏保障制度的兼职教师难以协调工作频 繁变动带来的职业危机。此外,兼职教师的来源比较 复杂,背景和经历也有所不同,所以在校工作时彼此 之间缺乏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缺乏集体荣誉感。兼 职教师有教学以外的谋生手段,对于物质层面的依赖 度不高,大多是“传道授业”的精神追求,并且兼职教 师的教学参与完整度不高,职业发展依赖于自身选 择,加之学校成本限制的原因,其很难得到平等对待。 从激励环节来看,兼职教师无法对工作环境产生热爱,因此教学积极性也相应不足。高职院校对兼职教 师的保障措施同样出现缺失,缺乏对于兼职教师稳定 发展的支持与保障。高职院校对聘任兼职教师的定义 是“临时替补”,所以兼职教师在完成一学期的授课任 务之后,如果下一学期没有可任教的课程,院校就不 再进行聘任了[9]。“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保障兼职教 师的职业发展和提高兼职教师的参与性造成极大危 害,对于形成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也造成了不 利后果。
三、利益相关者视角下高职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化 建设的策略
(一) 政府的引导与保障
政府要在广纳人才进入职教领域的同时建立起 保障的制度,协调各方利益相关者,从而达成共同的 利益诉求。例如,要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提供并鼓励兼职教师参与教学的企业和工厂采取相 应的政策支持,对鼓励兼职教师积极任教并长期合作 的企业给予优待,让企业看到实际好处,提高自身参 与积极性,这样也能给职业院校提供较为稳定的兼职 教师来源。具体而言,可对该类企业在税收优惠、场地 租金、营销渠道等方面实施扶持优待政策,对学校评 定的优秀兼职教师的来源企业及教师个体给予精神 奖励,以提高企业社会声誉,同时也可按情况给予学 校评定的优秀兼职教师优先入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 优待资格。
除了出台有关政策,政府还要发挥其优势,保障兼 职教师的职业成长,如借助当下信息时代的数据资 源,搭建职业教育的师资共享平台,将各行各业兼职教 师与企业专家编入流动的大数据库,灵活调派兼职教 师进入学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给 企业中可担任或有志向成为兼职教师的员工提供专业 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与教学参与完整程度。《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共同参与 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但产教融合型企业怎样 培养和培训职业教育教师及怎样提供一定比例的岗位 都未有针对性的条款规定[10] 。因此,在各项政策举措出 台之后,政府还要加强制度的实施和细节落实,并及时 根据政策实施后的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二) 学校的吸纳与提升
高职院校在接纳与聘用关卡就要严把质量关,即 从开头就要把控好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审查,兼职教 师的聘任需要遵循高质量原则,招募兼职教师时要考量其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是否能够胜任高职学 生的培养工作,并且要有一定的耐心和爱心,遵守学 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学生,尊重教师的身份,努力提升 自己的教学能力,及时接受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提 升自己的教学实力。学校还要积极让兼职教师参与人 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等环节,以促 使校企深度合作。
学校要通过正规渠道发布招聘道息,不仅要对 应聘者进行职前资格审查,还要检验应聘人员的技 术技能水平,调查其在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另外, 还要重视入职后的阶段性考核[11]。学校要为兼职教师 提供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接受培训也是兼职教师 应该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职前培训中,学校可以对 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初步提升,使其满足授课 需要,并在经过试讲等系列审核后,再允许其进入现 实教学,即对兼职教师实行“窄口进,重提升”的策略。 职业院校还要定期为兼职教师提供教师在岗培训,随 时补充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并要求兼职教师在工 作时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从而达到个人职业 能力提升的目标。
(三) 企业的合作与增值
职业院校的特色就是与经济社会之间紧密联系。 为了深化产教融合,企业不仅要主动鼓励业内专家和 能工巧匠进入学校实施教学,与专职教师、学生之间 碰撞出新的协同效应,还可以通过与学校合作达成双 向培养计划。企业也可为专职教师提供实践与操作的 平台,让学校专职教师能获得生产一线的知识,及时 更新教材与教法,在培养出企业所需人才的基础上为 未来产业发展做出相应布局。 目前,高职人才培养存 在滞后性,往往是企业需要何种人才,学校才根据需 求进行培养,但是通过校企合作的增值效应,高职院 校则能及时做出调整。学校与企业之间达成教师和学 生的双向沟通,二者之间才能找到利益契合点。
企业在各利益相关者的协同合作下获得增值和提 升,担任学校兼职教师的企业员工也能获得教学能力 与科研水平的提升。同时,企业为学校提供师资、实训 基地、实践设备等各类资源,深度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 作,也相应获得了政府与行会支持。各利益方可以共 同参与其中,优化职业院校目前存在的专业设置与课 程开发等难题,将专业建到产业链上,这样课程开发内 容也能与企业实际动向接轨,学生的技能综合实力可 得到全面培养,企业最后也可以从高职院校招到人、招好人。兼职教师作为校企深度合作的纽带,可帮助职 业教育准确把握未来产业、职业的发展前景,及时做出 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使高职学生不再是“毕业就失 业”。通过兼职教师制度化建设促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兼职教师也能通过实施教学、实践 指导、综合实训等途径,获得自身价值的提升,从而达 到不仅校企之间,甚至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共赢”。
四、结语
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呈现出从“求增 长”到“重质量”的转变,职业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成为核心议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从多维度思 考,而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就是考虑解决职业教 育办学实践中存在的由利益相关者“共治”分离导致 的专业设置与企业现实脱轨、课程体系缺乏行业组织 参与、教学设备和实训基地未得到政府和企业支持、 教育质量评估忽略政府与企业的评价权等问题。高职 兼职教师制度化建设作为利益契合纽带,对建构起包 括政、企、校共同参与的职教师资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需把握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实现职业教育与政 府、企业、行业等利益相关者的紧密联结,进而实现高 职院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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