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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险机构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销售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企业,它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国有保险机构作为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公司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关系我国经济金融稳定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等系列文件的解读和分析,并充分结合国有保险机构的发展实际,阐述了国有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意义和面临的形势,并以国有保险机构公司治理问题为导向,深入探讨了解决国有保险机构公司治理问题的有效路径,希望能够为我国国有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保险行业;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路径
一、公司治理的概念及意义
公司治理即公司管治,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下,结合相关政策、企业惯例以及管理程序,实现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的过程。国务院国资委2020年印发《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指出,要“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持续推动保险机构加强股东股权行为管理,健全董事会管理机制,推进高管人员履职尽责。同时,中国银保监会还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体系。这些都对保险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机构要深入研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增强管理能力建设,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从而为企业卓越发展奠定基础[1]。
二、国有保险机构公司治理面临的形势及任务
(一)加快企业治理建设完善进程,是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当前,全国治理体系深刻重塑,我国经济也迈入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关键期,国有保险机构要勇挑重担,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推进依法治企、科学治企,激发活力,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顺应企业发展规律,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全球企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演化,现代企业制度被证明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企业制度,已经成为客观发展趋势和各国企业的主流制度选择。遵循保险行业发展规律,是保险机构实行高质量发展、打造长青基业的必然要求。
(三)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激发体制机制活力,是保障企业战略精准落地实施的基本内涵
从企业治理与企业战略目标关系来看,首先,企业治理是企业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着力点;其次,企业治理体系是承载和实施企业战略的基础,良好的治理体系就像是拥有健康的体魄,只有“身强体健”才能“行稳致远”。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必然要求企业治理结构健全,体制机制要灵活、高效,这样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三、国有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股东责权利不够清晰
个别保险机构股东权利义务不明确,股东会会议机制未健全,表决权履行不规范,在出资方式上存在以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和违规委托入股的情况。此外,股东股权结构不清晰,治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出现大股东违规干预、干扰保险机构日常经营的情况,甚至出现非法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侵占公司利益等问题[2]。
(二)董事会效能发挥不充分
部分保险机构董事会人员组成不符合监管要求,独立董事数量不足,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欠缺,而且部分独立董事存在不敢、不愿、不能独立履职的情况。还有部分保险企业董事会决定权设置不合理,造成持股股东无法实际管理企业,更有甚者,个别保险机构董事会常年运作效率不佳,或者未设立专项委员会,会议机制就是空架子,对风险管控、薪酬管理、审计监督等重要决策疏于管理和监督,造成企业决策盲目激进、不合适,导致形成资产损失。
四、国有保险机构强化公司治理的有效路径
(一)推动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
一是保险机构要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融合,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处理好党组织和“三会一层”的关系,既要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优化股东管理、“三会一层”运作及决策授权机制,又要适应新技术应用对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流程及手段的挑战,充分发挥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二是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分管法律事务,参加党组织前置审查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切实发挥法律合规管理机构专业审核把关作用;三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审核清单》,建立权责清单,规范决策程序,明确《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事项清单》,细化决策审核范围,编发审核事项清单和实务操作手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前置程序;四是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企业总部设立党组织,在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设立党支部,以党建为引领,促进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
(二)加强股东股权治理与行为管理
股权是公司治理的基石,股东差,则保险公司治理先天薄弱;股权乱,则保险公司治理基础动荡,严把资本特别是控制权准入关,应作为保险公司治理的重点之一。首先,通过公司章程明确股东权利义务与责任边界,支持“三会一层”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履行职权赋予的法定义务,建立各层级、各治理主体运作有序、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其次,加强股东行为管理,建立健全“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建立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项专委会管理制度,确定基本制度,健全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严格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最后,加强股东准入管理,加强穿透式监管,加强股东资质审核,严格核查股东出资情况,落实注册资本金托管要求,确保符合监管要求,保障公司利益[3]。
(三)提升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质效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规范履职是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集中体现。进一步推动保险机构严格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并持续优化治理主体的工作机制,使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督促高管层经营行为与保险机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保持一致。一是健全董事会及专委会工作规则,规范决策规则与程序,厘清权责界面,强化权责对等,推动董事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维护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维护股东和企业权益;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把关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准则建设,规范高管层遴选,畅通董事、监事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履职评价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股东、监事及高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4];三是结合企业战略目标和自身管理实际,制定董事、监事、高管层履职工作的评价标准,拓展选聘范围,完善选聘流程,形成选任和退出全闭环管理机制,保障监事知情权,提高履职监督管理,导致监督董事履职能力不足或失效问题。
(四)优化集团式的管控模式
对于集团型的保险机构,要明确管理界限,严格落实“分业监管”“持牌经营”的原则。一是总部加强战略统领能力建设,负责“管战略”“管规则”“管结果”。研究制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目标任务和制度标准,监督重大任务和重点环节,开展结果评价和考核,实现战略目标制定、方向把控、成效监督评估的闭环管理。二是优化专业部门间的职责界面,强化专业协调,优化业务流程,简化管理环节,整合规范制度标准,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总部抓总,减少对下属单位具体业务的直接指挥。三是完善授权清单管理机制,提升优化跨部门、跨专业、跨层级事项办理模式,建立动态评估模型,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四是鼓励省级机构以市场为导向,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发挥价值创造作用,构建市场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建立跨专业、跨层级的柔性组织,提升属地业务服务能力[5]。
(五)加强绩效薪酬机制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改善与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最直接的管理手段。首先,完善薪酬结构,减少短期目标的激励比重,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风险激励等机制,将企业的利益和高管人员利益牢牢绑定,树立共同的发展目标,形成共同愿景;其次,建立具有科学性、可预期的薪酬考核体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细化短期考核指标和中长期考核指标,推动企业高层、企业员工可根据自身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风险管控水平等内容取得相匹配的报酬,整体推动企业高管履职质效显著提升;最后,完善高管人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以及薪酬追索等具体制度,贯彻“三项制度”改革和员工履职回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相关规定,不断创新激励形式,探索长期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管理人员、员工与企业利益共同发展[6]。
(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
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一是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垂直派驻管理,制定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管理制度,有效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二是建立具有审计、财务、法规、业务等多方面管理经验背景的大监督管理队伍,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增强监督合力;三是组织召开大监督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共享审计监督信息,高效、充分地运用审计监督成果,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取得实效;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提升协同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第三道防线的震慑作用,有效防范公司改革和经营中的各类风险[7]。
(七)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的发展协调
首先,树立正确价值观。国有保险机构要制定符合企业当下实际情况的短期目标,也要制定符合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长远目标,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调整适应。兼顾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这样企业改革在面临困难与阻难时,才能冲破阻力,不断创新推动保险市场改革发展走向深入[8]。其次,坚持保险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发展,保险行业创新就意味着生产力发展,国有保险机构要给予创新发展更多的支撑与保障,配置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撑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在企业的发展,激发员工内驱力与工作活力,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竞争力,提升治理水平。
(八)营造与时俱进的治理文化
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治理文化是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高效运作的基本保证,深刻地把握企业治理内涵,主动研究思考,要将依法合规作为发展前提,坚持审慎的经营原则,将规范、高效的治理文化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营造规范经营的企业文化。首先,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重要领导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企业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有力有效地组织落实;其次,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打造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9]。
五、结语
综上所述,良好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长期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公司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国有保险机构应充分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统筹考虑当地监管机构政策导向和监管力度,走专业化、高质量的发展道路,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事前引导、事中防范、事后监管相衔接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强化股权交易和关联交易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大股东权利义务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提升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质效,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陶斌智.试论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建设[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3):41-44.
[2]马驰.保险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26(6):25-27.
[3]姚伟,黄卓,郭磊.公司治理理论前沿综述[J].经济研究,2003(5):83-90,94.
[4]凌士显,谢清华.保险公司董事会治理与经营绩效[J].南方金融,2015(12):24,67-75.
[5]凌士显.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研究现状分析[J].金融经济,2014(10):90-92.
[6]邹增海.论保险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J].黑河学刊,2013(4):14-15.
[7]田满霞.保险公司治理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
[8]赵亚男.对保险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措施的若干思考[J].中国市场,2019(12):48-49.
[9]郝臣.保险公司治理的优化[J].中国金融,2017(16):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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