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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探讨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和角色。首先介绍了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然后通过对乡村治理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机制的建议,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关键词:基层法庭,乡村治理,参与,机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城市,乡村地区的人口流失严重,导致了乡村治理面临着很多问题。基层法庭作为基层司法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司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问题。
一、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
(一)基层法庭的定义和职能
基层法庭是指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设立的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的职能包括:受理和审理基层单位和居民之间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开展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和法律教育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参与基层治理,为乡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基层法庭的职能主要针对基层社会矛盾和纠纷,旨在解决基层社会问题,保障基层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1]。同时,基层法庭也承担着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的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
首先,基层法庭是乡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宣传者。基层法庭能够向乡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帮助居民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此外,基层法庭还能够通过案例宣传、法律宣传等形式,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促进法律的普及和应用。其次,基层法庭是乡村地区的纠纷解决机构。基层法庭能够处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等纠纷案件,化解各类矛盾纷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基层法庭还能够为居民提供快捷、廉洁、公正的司法服务,增强居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支持[2]。最后,基层法庭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法庭能够与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基层法庭还能够为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司法支持和保障,促进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
二、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一)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基层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法庭积极响应,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一方面,基层法庭在继续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也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特别是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水利、林业等案件中,基层法庭通过诉调对接、调解等方式,加强对纠纷的及时处理和调解,有效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同时,基层法庭也积极推进乡村司法公开,为村民提供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另一方面,基层法庭通过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形式,提供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为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供了有力支持[3]。基层法庭还推出了一些便民利民的举措,例如设立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便于及时处理群众的诉求和申请,增强了司法公正性和服务能力;在智慧法庭建设方面也加大了投入,通过信息化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如今,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通过法律服务、纠纷处理和便民利民举措等方式,为推进乡村治理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和帮助。然而,在人员队伍建设、司法资源分配、协调合作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
(二)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局限性
尽管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性。一方面,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程度仍然不够深入,有些地区的基层法庭虽然积极推动了一些民间调解工作,但是与当地政府合作的机会相对较少,也难以在治理决策层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专业性和能力仍有待提高,由于基层法庭的审判职能和社会调解职能的不同,有些法官缺乏充分的社会调查和谈判技巧,很难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由于乡村地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限制,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需要承担很多其他机构应该承担的职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在很多地区,基层法庭的人员和财力资源都十分有限,难以承担这些职责。此外,由于一些基层法庭的法官素质和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处理一些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等复杂案件的能力也比较有限。
三、完善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法庭组织建设
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由于人员、资金等方面的限制,一些基层法庭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需要加强基层法庭组织建设。首先,应该加强基层法庭的组织架构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庭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法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强化内部沟通和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其次,应该加强基层法庭的人才队伍建设。为了提高法庭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应该通过加强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加强对基层法庭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提高法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此外,应该加强基层法庭的设施和装备建设。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基层法庭需要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如完善的办公室、审判庭和调解室等,并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如电子档案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调解效果。最后,应该加强基层法庭与其他机构的协作与合作[4]。在处理涉及乡村治理的案件时,基层法庭应该积极与当地政府、社会组织等机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创新和发展。
例如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4日在扬子洲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了“家事法庭”,该法庭集中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家事案件,并通过审判机构、审判场所、审判队伍、审理机制四个专业化建设,构建家事案件立、调、审一站式专业化家事诉讼服务平台。明确了家事审判的专门机构,将家事案件归口到该法庭集中审理。这样做有助于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减少审判成本。通过专门的家事法庭,可以构建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和审理机制。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提高家事审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能够让当事人更加便捷地享受法律服务。此外,“家事法庭”还展现出了家事审判的实际效果。通过该法庭审理的案件,不仅有较高的调撤率,还发出了一系列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和离婚证明书等。这说明,家事审判对于修复和救治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加强基层法庭组织建设是完善家事审判机制的关键。通过建立专门的审判机构、构建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和审理机制,可以提高家事审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当事人更加便捷地享受法律服务。
(二)提高基层法庭员工素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法庭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这对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机制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提高基层法庭员工的素质是完善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首先,要加强基层法庭员工的法律素养。在法律意识方面,应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法律知识方面,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保证审判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其次,要加强基层法庭员工的社会服务意识。作为基层法庭的员工,他们要服务于人民群众,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因此,要注重员工的社会服务意识培养,让他们深入了解乡村社区的实际情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最后,要加强基层法庭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法律工作者,基层法庭员工应遵守法律法规,秉承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因此,要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更加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如在2015年,密山法院通过加强基层法庭员工素质的教育培训,在提高法庭审判质效、推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而言,密山法院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是学习研讨。法院利用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研究复杂、疑难案件,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学习讨论,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审判水平。其次是对下指导。法院通过选取四个法庭中较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其他法庭实地考察学习,并加以推广。同时,根据法庭的反馈和审管办等部门的统计分析,了解法庭一段时期以来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最后是考试考核。法院通过业务练兵考试巩固法庭民警的业务理论知识,更新知识储备,营造以考促学、以学促进良好氛围。另外,法院还通过庭审评查等方式,对法庭民警的业务技能进行考核,使年轻法官尽快成长、成熟。通过以上措施,密山法院提高了基层法庭员工的素质,为提升基层法庭审判质效奠定了基础[5]。同时,这也充分体现了基层法庭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只有建设好队伍,才能保证基层法院的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因此,建议其他基层法院也要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基层法庭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推动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创新
要推动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创新,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应该建立健全基层法庭与乡村治理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这需要基层法庭积极主动地向乡村治理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支持,帮助他们处理各种纠纷和矛盾,并共同制定合理的乡村治理方案。同时,也需要乡村治理机构积极主动地向基层法庭提供治理信息和研究成果,提高基层法庭对于乡村治理的了解和认知。只有双方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才能够顺利实现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目标。其次,应该注重对于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只有基层法庭工作人员具备足够的法律和专业知识,才能够更好地开展与乡村治理相关的工作。可以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会,让基层法庭工作人员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与乡村治理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此外,应该倡导基层法庭积极创新,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和方法。可以鼓励基层法庭开展相关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和竞赛,调动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掘更多与乡村治理相关的创新案例和做法。最后,应该加强对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实践创新的宣传和推广。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宣传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评选和表彰,鼓励和激励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例如,2023年4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法院中渡法庭与中渡镇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合作,共同分层过滤第一季度各村级收集的矛盾排查信息,并实行跟踪式动态管理,以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创新。该案例中,中渡法庭采取了诉源治理的方式,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首位,主动满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的多元需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助力乡村振兴。此外,中渡法庭还针对矛盾调处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改进措施,有效推进人民法庭与乡镇各部门预防和化解纠纷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缩短了矛盾纠纷调处周期。基于这个案例,可以对基层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强化诉源治理。在乡村治理中,重视诉源治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置于首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诉讼增量的上升。其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基层法庭与各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效率和准确性。最后,推进跟踪式动态管理。基层法庭应建立跟踪式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和跟踪各村级收集的矛盾排查信息,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四、总结
随着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入发展,基层法庭作为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一员,也日益受到重视。加强基层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机制的研究和实践,对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汪世荣,李乐凡.枫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机制研究[J].民间法,2022,29(1):3-12.
[2]付金良.“治理”与“法治”融合视角下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治理的路径探析[J].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22,38(4):24-38.
[3]余亚.新时代法庭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探析以s市z法庭为样本[J].法制博览,2023(9):109-111.
[4]汪开明.乡村振兴背景下人民法庭参与乡村司法治理研究[J].巢湖学院学报,2021,23(5):63-70.
[5]吴烨菁.乡村能人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研究——以澄海区乡村能人运营农民合作社为例[J].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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