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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价值与应用论文

发布时间:2023-08-01 10:50:24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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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网络信息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迅速崛起,网络交易成为 我国当前主要的交易形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网络交易安全问题也就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 点。民商法的应用能够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的公平,保护网络交易安全。文章 详细分析了网络交易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价值和应用进行了 深入探讨, 以期能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互联网渗透到了人 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人们的消费方式产生 了极大的变革性影响,在网上消费的网络交易方 式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尤其在客观因 素影响下,网络交易更为普及,更加深入人心。网 络交易安全是网络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鉴 于此,网络交易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备受 关注。民商法作为规范民商事行为,维护人们权 益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保护网络交易安全有着重 要的价值,对于构建安定的网络交易环境,推动 互联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和 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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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网络交易及其特点

  网络交易是指贸易双方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 动终端设备,在网上进行商品、服务交易和资金 往来的交易形式。通过网络交易,人们可以随时 随地进行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不再需要去实体 店面对面进行挑选和购物,不但节约了购物时间 和购物成本,也提高了购物的便利性,提升了购 物效率。网络交易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虚拟 性。虚拟性是网络特性决定的,交易过程通过网 络进行,呈数字化发展。二是自由性。与传统交易 方式相比,网络交易不受时空局限,随时随地就 可进行,交易方式更为自由。三是科学性。网络交 易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整合同类商品和服务, 为消费者提供精准的信息服务,消费者选择性增 多。四是高效性。交易双方不需要面对面沟通、交 流,商品信息、洽谈协商、交易支付都能够通过网络实现,交易成交率更高。五是便捷性。依靠物流 配送服务,消费者交易完成后,物流和快递公司 可直接送货上门 [1] 。

  二 、网络交易安全现状

  在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且广为普及的背景下,网络购物成为人们现代生活的新时尚,网络交 易规模不断壮大,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 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网购作为国民消费的主要 形式,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息息相关。但是,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人们在享受网购带来 的新颖和新奇体验时,不仅需要对商品质量承担 风险,也要对资金安全和信息隐私承担一定的风 险。网络交易复杂多变,潜在风险层出不穷,网络 交易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保护网络交易 安全、维护交易主体权益成为当前网络经济发展 的重中之重。虽然我国网络安全技术也在不断革 新,相关的网络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出台,但是,随 着社会和科技的高速发展,网络安全技术和法律 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仍会有一些网络漏洞客 观存在,仍会有一些法律不够完善,仍会有部分 不法分子伺机而动,严重威胁着网络交易安全。

  三 、网络交易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 信息获取不对等

  在网络交易中,交易双方无法当面对商品进 行直接查验,消费者只能通过商家提供的产品说 明或者图片、视频来了解商品概况,导致消费者 在信息获取上处于弱势,商品质量完全取决于商 家的诚信程度,受制于提供信息的详细度和准确度。有些商家为了能快速促成交易,或者获取高 额的利润,会利用各种技术或软件,对商品进行 过度粉饰和包装,对质量和效果夸大宣传,进而 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2] 。

  ( 二 ) 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的价值不可估量,成为 网络交易安全的一大隐患。在网络交易过程中, 消费者往往需要实名注册,并将自己的联系方式 和详细住址等提供给商家。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等 特点,这些个人信息或者隐私保护十分困难,信 息泄漏情况十分严重,会对消费者的生活造成极 大的困扰,也会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 一定的威胁。具体表现为:一些不良商家在利益驱 动下,会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销售,造成信 息泄露;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消费者的购买记录 或者收件人的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等违法行 为;一些黑客会通过网络攻击,盗取消费者的个人 信息,进行非法活动;物流快递公司和快递人员缺 乏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对客户的个人信息有意或 者无意进行泄露。

  ( 三 ) 权益维护比较困难

  在实体交易中,交易双方是面对面交易,消费 者对商户个人、店面和产品均有一定的认知,交 易地点也多为一个区域,交易过程也会有一定的 凭证,当出现纠纷时,可以很快寻求消协或者法 律帮助,维权相对容易。而网络交易活动都是在 网络上进行,交易双方相互不了解,多为跨省交 易,甚至跨国交易,当交易双方出现纠纷时,网络 取证和调解十分困难,权益维护也相对较难。同 时,网络交易售后服务也较为落后。当消费者购 买商品出现问题时,寻求售后途径较为单一,只 能和商家协商或者向平台申述,申请售后常常一 路坎坷。尤其是在物流快递过程中,货物丢失、损 坏和赔偿等问题层出不穷,消费者和物流、快递 公司的纠纷屡见不鲜。

  四 、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价值

  ( 一 ) 促进网络交易公平

  网络交易公平是网络交易顺利实施的基础原 则。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商户和消费者在互不接触 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进行互动以促成交易完成。商 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推送相关商品,消费者根据 商家的介绍购买价格合适的商品,在虚拟的网络 环境中,需要民商法对双方权益进行维护,从而 构建公平的交易环境。民商法将交易公平,即交 易双方进行等价交换,价格和商品价格相符。而 且,交易双方必须自愿进行交易,不能强买强卖 和欺骗耍诈,这样也会打破交易的公平性。虽然网络交易和线下实体交易的方式不同,但是在本 质上基本相同,民商法可以作为线上和线下交易 公平性的判定依据。同时,由于网络虚拟特性和 双方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存在,网络交易中往往会 出现不公平现象,对民商法的运用,可以有效保 护网络交易双方权益,维护公平的交易环境。

  ( 二 ) 明确交易双方权责

  明确交易双方权利和责任,是有效规避风 险、避免纠纷的主要方式,也是在虚拟的网络交 易中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必要手段。民商法 规定,在网络商户构建网店时,不得上传与商品 实物相差较大的图片或者视频,也不能进行虚假 的描述,需要对商品的规格、种类等信息进行如实而详细的描述,并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 从而大大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了网络交 易信息的对等性 [3] 。

  ( 三 ) 有效规范了交易行为

  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是对交易双方权责进行 明确的延伸和深化,是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 网络交易中对民商法进行应用,以民商法规定来 规范交易双方的行为,并确定由此而产生的法律 后果。从隐私保护、商品质量、退换货、退款服 务等方面对商家和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和约 束,促进了网络交易的规范化,保护了网络交易 安全。例如:民商法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相 关处罚进行了规定,不仅要求网络商家要切实保 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隐私, 还表明了消费者可以对侵犯其权益的商家追究责 任;民商法也对商品的质量和售后进行了规范,在 商品质量存在明显缺陷时,商家要无条件退款、 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家承担,消费者也可 追究商家的责任。

  ( 四 ) 完善网络法律体系

  在社会发展和电商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 网络交易也会不断地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虽然 我国加强了网络立法,但是,网络法律体系建设 仍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片面性,无法与社会 发展相适应,不能全面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而 网络交易和线下实体交易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在 现有网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对民商法的应 用,将网络交易视为实体交易进行约束和规范, 能够有效弥补现行网络法律法规的不足,完善网 络法律体系。

  五 、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应用

  ( 一 ) 强化网络交易商户的信息披露义务

  网络交易商户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双 方诚信交易的基石。民商法规定,要求网络交易商户有义务公开商品信息,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 在民商法中,对商品信息的公示进一步进行了细 化,不仅要求网络商户对商品的使用方法、功效、 材料、配料、生产商家、合格证等信息进行详细公 示,还要求商户对自身信息、店面信息和经营许 可证等信息进行披露公示,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详 细信息和商户的信息进行整体了解和把握,以供参考和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 权,促进网络交易公平进行 [4] 。

  ( 二 ) 深化先行赔付制度

  先行赔付制度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 交易安全的主要方式。网络交易不同于线下实体 交易,网络的虚拟性使网络交易存在很多的不 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等使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没有 把握且容易受骗。在这种背景下,先行赔付制度 应运而生。网络交易需要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得以 实现,网络商户进驻网络交易平台需要缴纳一定 的会费或者保证金,成为网络先行赔付机构的会 员,通过法规和制度的约束,对网络商户的经营 行为进行管控。当交易双方出现纠纷时,先行赔 付机构就可以用这些钱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民商法对先行赔付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对 赔付的方式、条件、额度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对 运营较差、投诉较多的网络商户也会给予警告或 撤权处理。因此,先行赔付制度不仅有效保障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对网络商户进行震慑, 从而规范网络商户行为,提高网络商户的服务质 量和网络交易安全系数。

  ( 三 ) 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

  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是网络交易安全的重要 内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泄露,会造成不可估量 的危害,甚至威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在网络交 易中,除了不良商家和不法分子恶意地盗窃消费 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外,消费者个人也会不经意 间泄露自身信息,尤其是物流快递环节成为信息 泄露的重灾区,规避这些风险是保护网络交易安 全的首要任务。在网络交易安全中应用民商法, 对快递人员的权责进行了细化,要求快递人员要 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否则,消费者有权进行 追责和索赔。

  ( 四 ) 平衡交易主体关系

  在网络交易中,商户和消费者处于平等的民 事地位,民商法的应用,对商户和消费者的权责进 行了有效的平衡,将商户和消费者都纳入了保护 范畴,杜绝了顾此失彼的失衡和有失公允现象,促 进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平等性。商家要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购物过程的透明、有序,由自身原 因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罚款、停业或者封 店的责任。消费者则要诚信、规范购物,因为自身 原因对商家造成损失的,也要受到赔偿或者降低 信誉等级的惩罚,从而维护和平衡各方权益,进 而保障网络交易安全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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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 规范新式的网络交易行为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在网络交易中不 断呈现网络上特有的交易行为,这些新式的交易 行为虽然多种多样,但是均属于民商法法律行为 范畴,通过民商法对这些行为进行定性,可以有 效规范这些网络交易行为。如:民商法对非双方 意思表示而进行存在欺诈或虚假信息的交易,视 为无效交易可以进行撤销。如果双方出于真实的 意愿,即便是电子签名,也具有法律效力。同时,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广告链 接、捆绑软件和隐性注册信息等比比皆是,利用 大数据私自对消费者喜好进行收集并大肆定向推 动广告信息的情况也司空见惯,这些新式的网络 交易行为,对纯净、安全的网络环境造成了一定 的影响,对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也构成了侵犯,民 商法通过将这些网络行为纳入侵权行为范畴,对 此类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有效保护了网络交易 安全,有利于营造干净、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 环境。

  综上所述,网络交易是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在线上进行交易的交易方式。网络交易突破 了时空限制,交易更为便捷和高效,成为人们主 要的生活消费方式,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但 是,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性,网络 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等、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 权益维护较为困难等网络交易安全问题。因此, 要正视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价值,在 网络交易中加强民商法的应用,从而保护网络交 易安全,营造健康的网络交易环境,有效维护交 易双方的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宋蕙桐.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应用分析[J].营销界,2019(46):112-113.
  [2] 赵霖.民商法在交易安全保护中的应用—— 以互联网交易为例[J].法制博览,2020(31):40-41.
  [3] 柴广.民商法在网络安全交易中的权益保护作用分析[J].法制博览,2021(16):70-71.
  [4] 赵园园.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安全中的作用[J].商业文化,2020(26):90-91.
  [5] 林旷.民商法保护在网络交易中的应用建议[J].法制博览,2021(9):14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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