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 - 至繁归于至简,Sci论文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内涵、特点 及治理策略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2-04-25 13:33:35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伴随现代科技发展而产生,严重危害民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生 产生活秩序, 已成为影响社会和国家稳定的突出犯罪问题。具有侵害对象范围大、侵害地域广、犯 罪隐蔽性强、犯罪行为高收益低风险等特点。针对其犯罪手法新型化、犯罪行为跨境化、犯罪组织 集团化的发展趋势,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侦查打击效能、建立健全社会综治防堵机制和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等治理对策, 以期遏制其高发态势。

关键词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侦查打击; 治理对策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伴随社会信息化而 产生的一类新型犯罪。当前,随着互联网、金融和 通信技术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紧跟科技 潮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已经成为当前社会 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大突出问题。 但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仍处于 困境,边打边冒、案件多发问题仍然突出。虽然近 年国内外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研究呈现 上升趋势,但所取得的成效有限。因此,针对电信 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治理对策研究十分必要。

一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概念的演变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始于 20 世纪末,起源 于我国台湾地区,[1]犯罪分子通过登报售卖“ 六 合彩 ”“刮刮乐 ”奖券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21 世纪初,随着我国台湾地区强势采取系列打击防 范措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由我国台湾地区 传入福建地区,随后逐渐蔓延至其他省份。

2007 年,福建省公安机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 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首先提出了 “ 虚假信息诈骗犯罪 ”[2]的概念。

随着通信、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持续高发,并在全国范围内滋生蔓延。为 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公安部于 2009 年开展 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此类犯罪定名为“ 电信诈骗犯罪 ”。

2016 年,中国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 《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 定 》中明确,“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是“ 不法 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 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 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 罪案件 ”。

可见,不同时期“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 的名称和定义也有所不同,体现了该类犯罪在不  同时期的行为特征,以及不同时期对通信、网络  技术依赖的时代特征。[3]虽然不同时期的名称和  定义同当今的“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概念相  比,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有所差异,但对当  时认知此类犯罪现象和打击、预防、治理此类犯罪  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际上,到目前为止,虽  然“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的称谓已被我国各  界广泛接受并使用,但其仍然不是法定称呼,也并  非我国刑法意义上的独立罪名。不论如何称谓,  其本质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互联网  等技术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信息或设置骗  局,主要通过远程控制,非接触性地诱骗被害人交  付财物的犯罪行为。

二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特点

( 一)侵害对象范围大、地域广

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 罪的行为流程更加复杂,手段更加多样。犯罪分子 借助移动互联、快捷支付和人工智能等通信、网络 新技术,打破传统犯罪界限,无需与被害人接触, 只需综合利用 VoIP 、GoIP 网络电话、手机、即时 聊天工具等现代通信技术,即可轻松获取被害人 的信任从而实施诈骗,再通过网银转账、第三方支 付等便捷的互联网支付方式轻松骗取、转移被害 人的钱款。因此,区别于传统诈骗的“ 面对面 ”的 接触,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非接触的“ 背对 背 ”,犯罪分子与被害人之间通常没有直接的正面 接触,侵害的地域涉及全国各地甚至境外。犯罪侵 害的对象也无具体针对性,囊括了社会各领域。

(二)犯罪隐蔽性强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体大多系地域性职 业群体犯罪团伙,结构严密,隐蔽性强。犯罪团伙 主要以家族成员构成,内部分工明确,行骗时环环 相扣、步步设陷。团伙一般分为幕后操纵指挥、拨 打电话、洗钱等几个相对独立的单元分散作案,犯 罪分子作案手机与生活手机严格分开,并使用、冒 用他人身份证明、假身份证明购机和开设账户,利 用 VoIP 网络电话虚拟身份,案后往往迅速毁灭证 据,转移赃款。被害人对犯罪分子的位置和基本情 况一无所知,侦查机关在搜集、调取和固定证据的 过程中,很难找到直接相关的证据,被害人也难以 确认。诈骗团伙、洗钱团伙以及被害人之间一般没 有直接联系,很难同时针对整个电信网络新型违 法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

(三)犯罪行为高收益、低风险

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只需 相对较低成本就可购买手机卡、银行卡、计算机、 网络电话虚拟身份等作案工具和服务,一旦诈骗 成功,赃款往往数十倍、数百倍于成本,高额利润 驱使不法分子趋之若鹜,铤而走险。此外,公安机 关对此类新型犯罪的打击防范工作相对滞后,普 遍存在破案难、取证难、处理难等情况,起不到应 有的震慑作用,增强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

三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发展形势

( 一)犯罪手法新型化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伴随现代通信技术的 变革和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创新而产生,最新的通 信技术和最便捷的金融服务被最先广泛应用于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当中。犯罪手法不断 翻新,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或当新的社会热点出现时,都会暴露新的犯罪手法,使被害群众猝不及 防。犯罪分子不仅通过某些不法渠道获取被害人 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身份证、银行卡号码 等,还利用语音通话平台和软件转换技术进行网 络拨号,使用各类即时聊天软件结合 AI 技术, 获取受害人的信任从而实施诈骗,再通过网银转 账、第三方支付等便捷的银行网络支付业务获 取、转移受害人的钱款。[4] 随着 2020 年新冠疫情 的暴发,犯罪分子不但没有“ 停工”, 还借助防疫 物资“ 大做文章 ”,利用社会公众的恐慌、焦虑 心理“ 推波助澜”, 不断升级作案手法,形成新 的作案模式,出现了推销兜售防疫物资诈骗、冒充 慈善机构“ 献爱心 ”诈骗和机票火车票退改签诈 骗等新型犯罪手法,作案手段更加复杂、隐蔽性 更强。

(二)犯罪行为跨境化

随着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持续 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不断压缩犯罪分子的生存 空间,为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犯罪分子流窜 作案,以多地同时作案的方式,分割整个作案环 节。犯罪团伙逐渐突破国界限制,利用物理时空界 限和不同国家、地区的司法制度差异,以旅游签证 的方式分散出境,在异国租用别墅设立窝点,通过 网络通信技术与国内受害人取得联系,实施远程 作案,逃避打击。团伙头目和幕后组织者通过遥控 指挥、单线联系等方式,利用互联网和虚拟身份掩 盖其行踪,实现跨区域作案,进一步加大了跨境电 信网络新型犯罪的侦查取证难度。

(三)犯罪组织集团化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从一开始无 组织、无纪律的管理方式逐渐演变为集团化管 理,形成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且组织架构严密。犯 罪团伙运作“ 公司化 ”明显,成员各司其职,犯罪 组织架构日趋成熟,不再是单纯的结伙模式,取而 代之的是“ 公司型 ”和“ 产业化 ”,形成一条犯罪 “ 产业链”, 甚至出现“ 诈骗培训学校”。 团伙头目、话务组、转账取款组、上下游黑灰产业链等犯 罪成员之间,既紧密关联又相互独立自成体系,相 互之间通过非接触的通信、网络联系手段和资金 交付方式维持整个犯罪网络的运转。犯罪团伙往 往严格限制团伙成员的日常活动,采取防泄密、防 渗透的相关措施,造成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证据收 集十分困难。

四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治理对策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应当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一定要坚持综合治理策略, 打击与防范两手都要抓都要硬,重点要在加强防 范堵截、阻断犯罪产业链条、增加犯罪风险上下功 夫。通过建立切实有效的防控监管机制,加大依法 打击、惩处力度,全力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活动。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近年迅速发展蔓 延、危害面广、手段不断翻新的刑事犯罪,而我国 现行刑事立法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相关规 定适用法条十分笼统,不够明确,难以为司法机关 所掌握和适用,加上各地认识不统一,处罚标准不 统一,以及公检法三家对证据规格的理解掌握不 一致,影响打击实效。因此,在对电信网络新型违 法犯罪的发展、演变规律、特点掌握得还不十分透 彻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法律制定的确定性、可预见 性,可以由部分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此基 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惩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的刑事立法。逐步改变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对电信 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法难依的窘境,依法从重从 严打击此类犯罪。

(二)提升侦查打击效能

公安机关现行体制不适应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打击的需求,存在投入警力装备与严峻的犯 罪发展形势不匹配、部门协作不到位、手段资源配 备不足等问题,不利于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因此, 公安机关除了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的高压严打态势,还应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 手段,统筹整合全社会资源,建立境内与境外、 国家和地方快速联动机制,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进行统一研判、指挥、打击,推动反诈技术创 新,提升整体打击效能。可聘请相关领域的高端技 术人才,加大反诈系统软件研发的投入,促进电信 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反制技术水平的提升。在智慧 侦查模式驱动下,顺势转变侦查打击理念,不断整 合大数据及各警种资源,运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 技术支撑侦查手段革新,实现对电信网络新型违 法犯罪的全方位打击。[1]

(三)建立健全社会综治防堵机制

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这类高智能、高 科技的犯罪,必须转变观念,将重点放在建立健全 防范堵截此类犯罪的长效机制上。考虑以阻断此 类犯罪的“ 产业链 ”为切入点,不断增加犯罪成 本,降低诈骗得逞率,提高犯罪风险。通过制定行 业规范和立法的措施进行责任追究,推动通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顾全大局,利用行业优势技术力 量研究高科技手段设置防堵限制措施,进一步限 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可资利用的条件,阻断 此类犯罪的“ 产业链”。 通过借助和利用相关社会 力量和资源,从标本兼治的层面逐步改变当前电 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 局面,有效遏制犯罪的蔓延。

( 四)创新宣传教育手段

不论治理何种类型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最有效的办法是提升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但 是,当前的宣传教育虽然渠道众多且声势浩大,预 防犯罪的效果却并不明显。对此,应当改进、创新 当前的宣传教育模式。如充分利用新型传播媒介 APP 等短视频平台,以建立反诈官方网红号、上 传趣味短视频的形式传播严肃的普法知识内容, 并可在线接受咨询、解答各类诈骗问题,报道诈骗 犯罪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手法特点和最新诈骗犯 罪动向,提示防范要点,提升大众网民反诈骗认知 能力;联合高校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活 动,重点针对兼职刷单、网上贷款等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类型的防骗宣传;组织社区民警和基层群 防群治力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反诈宣传工作, 接收反诈宣传资讯。

\

五 、结语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治理不是单纯的犯 罪治理问题,仅靠警方的打防控工作显然不足以 遏制此类犯罪的发展蔓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 罪发展趋势挑战的是金融、通信、互联网行业服务 社会的安全秩序,需争取调动各行业投入,跟进社 会信息化发展,不断完善相关社会管理制度,并 从法制层面落实相关行业的社会安全责任。[5]识 骗防盗将日益成为信息社会中人们必备的生活常 识,应当重视了解并及时更新,以保护个人资金和 信息安全。

参考文献

[1]   洪容容,周茂雄.智慧侦查模式驱动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控体系研究[J].福建警察学院学 报,2020,34(6):40-48.
[2]   刘世明,江淋.福建虚假信息诈骗犯罪[J].中国刑事警察,2006(5):19-22.
[3]   李永涛.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犯罪侦查与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8.
[4]   吴朝平.“互联网+ ”背景下电信诈骗的发展变化及其防控[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版),2015,31(6):17-21.
[5]   林伟.电信网络新型犯罪防控体系研究[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16(4):32-35.

关注SCI论文创作发表,寻求SCI论文修改润色、SCI论文代发表等服务支撑,请锁定SCI论文网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falvlunwen/37286.html

发表评论

Sci论文网 - Sci论文发表 - Sci论文修改润色 - Sci论文期刊 - Sci论文代发
Copyright © Sci论文网 版权所有 | SCI论文网手机版 | 鄂ICP备2022005580号-2 | 网站地图xml | 百度地图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