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 - 至繁归于至简,Sci论文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论文 > 正文

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

发布时间:2019-12-05 14:59:21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集团化办学是美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取向,也是我国有效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对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进行研究,分析其发展条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成功经验,从中得出五点启示,以期为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供发展思路。

关键词: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启示

本文引用格式:汪家琦,等.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及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现代化,2019,6(17):67-70.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国外起步较早,在美国从20世纪初开始出现具备这种特征的办学模式,[1]到60年代——90年代涌现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但数量少、范围小,且多为私立。[2]90年代后至今,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有了非常迅猛的发展,具体体现在:大量公立学校开始加入;集团范围扩大到国与国之间的办学合作,呈现国际化发展趋势;职业教育集团更多地参与社会经济服务;集团内部沟通联系紧密、组织管理规范,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和形成了较成熟的模式。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快速发展于90年代,[3]经过这些年的办学探索和实践积累,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发展数量、实践类型、办学质量上都有一定提升和进步,也取得了一些的成果。但总体来看,因为实践时间短、经验不足,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模式单一、体制不完善、行业企业积极性不高、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及成功模式,也是促进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以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为借鉴,以期对我国职业教育实践与发展有所启示。

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新型办学形式。这是一个源于实践的概念,其实践形式丰富多彩,引致人们对其界定不一。目前,我国学者对“什么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还没有标准或权威的定义,学者们多是从联合办学这一角度进行界定。较有代表性有,高卫东认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一个以资产或契约为联结方式,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和愿意加入的企事业单位组建而成联合体所开展的办学行为”;[4]匡瑛、石伟平认为是“通过各种形式、多元主体的联盟,借助规模效应、资源优化、品牌效应和对口效应,从而实现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和集约化、集团实力的提升,同时使得联盟各方利益共赢,共同发展。”[5]综上所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旨,实现资源整合、利益共享、效益提升,且由不同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构成的多法人集合体的办学行为。如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角度来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已经超越了办学模式的改革,而是涉及到包含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宏观与微观)、投资体制、招生与就业体制、教学与实习实训体制、科研体制等一系列变革策略,是经济转型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一种新型战略选择。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一种职业教育的合作发展模式,国外几乎没有与之对应的称谓,但作为一种办学组织的教育集团在国外却不乏市场。美国虽然还没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这样直接的一个提法,但具备这种特征的办学模式由来已久,最早是20世纪初的合作教育运动,即1906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首次推出的将课堂教学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创了把教育推向社会,将行业、企业引入教育的先河,[6]而技术准备计划、青年学徒制、高级技术教育等教育改革项目的出现使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的特征愈加明显。我们可以看出,美国职业教育集团的性质是一种联盟性的教育组织,而不是单独的企业集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整合资源、培养符合要求的人才。

\

 
二 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概况

(一)发展条件

1.全方位的教育管理体制


          纵观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其快速发展离不开美国职责分明的管理体制。从横向来看,国会、总统、法官三权分立,互相制约和监督,都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从纵向看,美国教育体制采用联邦、州、地方三级制,但宪法给予州政府高度自主权,因此州政府在三级管理体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担当了最主要的责任。[7]联邦政府主要发挥引导、资助、调控等职能而不干涉各州,各州根据自己的实际发展需求制定职业教育政策,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咨询委员会,纳入政府人员、企业、工商界人士担任委员会成员,对职业院校进行指导。由于美国各地区差异很大,不同州的不同学校从各渠道得到的经费也极为不同。一些州的教育经费除了联邦政府资助,还来自州政府拨款、地方税收、企业和私人赞助等。[8]州以内设立地方学区,学区的组织主要以学区教育委员会和教育局长为主,学区教育委员会人员由当地政府任命或学区公民选举产生,职责是制定学区各种管理政策、计划。教育局长需要具有教育的专业背景,还要善于与地方学区沟通,协调好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9]这种联邦政府引导、州政府主要负责、重心在地方的教育管理制度使社会各方面都和职业教育紧密结合,激发合作办学的积极性,推动了集团化办学的出现与发展。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也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是确立阶段(1960年以前),如1936年《乔治—迪恩法》使联邦政府确定了职业教育资助金额与范围,[10]这一阶段的法律拓宽了职业教育的领域;二是迅速发展阶段(60—80年代),1963年通过《职业教育法》要求各州的职业教育部门要与企业合作,要求大学阶段的学生参与学校学习与带薪的工作学习交替轮换的合作教育。1968年通过《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进一步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并增资拨款,扩大了职业教育的投入。1976年《高等教育法》设立了合作教育基金,使合作教育的资助有了专门的法律条文保障。这一阶段的法律增加了拨款额度,加强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三是修订完善阶段(1980年至今),1984年通过的《卡尔.帕金斯职业教育法案》及其在1990年、1998年、2006年通过的一系列修订案为各州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资金的保障,进一步促进当地企业、行业与学校建立合作关系。1982年的《职业培训合作法》作为美国第一个由政府与私人和团体共同参与制定的成人职业训练法案,专门强调了政府和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指明二者对职业培训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1994年《从学校走向工作机会法案》强调企业参与,通过教育与企业的合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高技术的人力资源。1996年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将一些职业教育机构也纳入联邦高等教育系统内部,这些学校被准许授予学生学士及以上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获得政府颁发的奖学金,为公立学校、职业教育机构的共兴共荣提供法律保障。1999年通过《2000年目标法案》,规定职业教育应设置全国性的教育标准。美国政府由此设立了“全国标准委员会”、“国家职教课程中心”和联邦一级的“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委员会”,制定统一的职业教育课程标准。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起到一定的引导、推动与激励作用。

(二)运行机制

         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政府来引导行业、企业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学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自主开展教学。在宏观管理上,联邦政府设立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委员会来规范职业教育管理;州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人员由雇主、雇员、农民、州教育总监、州大学委员会主任、学生、社会代表组成,统筹协调全州职业教育;学区设教育委员会作为权力机构,人员由雇主、雇员、社会代表、学区管理人员、政府官员等组成,对学区学校进行直接管理。[11]在微观层面上,集团遵循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力,提高合作的积极性,增强集团凝聚力。政府在职业教育集团中发挥着支持、调控和保障作用。企业积极参与合作教育,一方面可以享受政府在税收、项目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升员工队伍的素质,进而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为进行半工半读学习方式的学生提供实践场所和培训的机会。中介组织一般有三种设置:在国家层面一般是垂直设置,在州和地方有分支机构,在地方层面一般呈水平状态设置,在一地区建立跨行业的教育与工作场所之间的联系;介于两者之间的州层面的中介组织试图将国家和地方联系起来。一些学校如社区学院普遍设有董事会,一般是在州委员会的授权下成立,成员来自于该学区的各个职业领域,董事会也由此成为连接学院与政府、社区、校友、企业等之间关系的重要中间力量。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就是这样通过在各主体之间建立协同支持的联结与关系,来保证机制运行的可持续性和系统性。

(三)办学模式

       在发展实践中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办学模式:

        1.政府作为牵头主体:由政府主导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发挥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引导集团有针对性地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为集团办学提供良好的环境。这一模式具有代表性的是技术准备计划,它是美国联邦政府为发展经济而制定的职业教育发展指导方针,地方教育部门在该方针指导下制定具体的教学方案,由此建立起一条连贯的办学体制,统一规定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课程设置,并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连接起来,提高学生科学、技术、管理和数学方面的能力水平,为未来就业做准备。其目的是使学生适应新经济提出的新知识与新技能的要求。它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学校间课程的协调,并且面向一定职业的就业要求。学制是“2+2”,即高中后两年加上两年中等后教育。中等后教育可以是两年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证书;也可以是两年社区学院教育,取得大专学位,满足学生多方面需求。同时政府在推进该计划的过程中进行经费支持,吸引许多学院、企业、协会组织参与其中,逐渐形成办学集团化。

          2.院校作为牵头主体:院校推出将课堂教学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把教育推向社会,将行业、企业引入教育过程中来。学校从合作项目计划的制定到实施、学校管理到与外界的沟通协调、学生的学习指导到评估监督等系列过程中都发挥着主导作用。美国的社区学院就是其中的中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是其最主要的功能。为满足社区居民的教育需求,一般都根据当前经济的发展和职业的更替来多样化设计课程,对社区劳动力进行在职培训是其主要任务之一。除此之外,还有无业人员为寻求新的工作到社区学院进行职业培训,企业送职工到社区学院进行轮流培训,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社区学院还通过学分转换和4年制大学联系在一起,学生在获取职业教育的同时可继续向上深造,吸引了足够的生源。这就形成了以院校作为牵头主体的集团化办学。

          3.企业作为牵头主体:企业非常支持和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这和美国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是分不开的,对人才的需求促使他们主动和学校合作,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美国大型企业还以企业集团经营模式介入职业教育,形成了以第三方身份向职业学校提供教学设计、教学管理和资金分配等服务的托管加盟方式。如1973年成立的阿波罗集团就是由企业自发牵头,通过为美国和世界各国的大学提供教育项目和服务,打造了享誉全球的知名品牌。

          4.中介作为牵头主体:一些中介组织作为贯穿于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的第三方角色出现,建立有效的整合教育机制,满足产业界对人才的需求。这些中介组织既有国家层面的,在全国范围促进教育和行业之间的联系;又有地方层面的,在地区间建立教育和企业之间的联系;也有影响力较大的民间组织。他们将各个层面的利益相关者吸引到教育中来,促进了职业教育集团的形成。如美国国家基金会1993年发起的高级技术教育计划(ATE:Associational Technical Education),这一计划着重于加强产业和教育的沟通,使教育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也促使社区学院的转型,使之从过去的转学教育和补习教育发展为同时开展学术和职业教育,深受学生和企业的欢迎。这样一来带动了各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和资源的有效整合。正如美国评价中心(American Evaluation Center)2003年的报告显示:该计划的87%都得到了实质性的整合;其中,81%是学院与工商业的整合,68%是学院和公共机构的整合,84%是学院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整合,47%是学院和其他组织的整合。

三 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成功经验

1.政府充分发挥统筹、调控作用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主要发挥着引导和调控作用,不仅仅以政策上的支持为载体促进各成员主体之间的密切协作,还在于通过拨款、投资、保障、激励等多元杠杆来协调集团内部成员的利益,保障集团的正常运行,促进其有效发展。

\

 
2.完善的教育法治制度

        美国的法治制度影响着职业教育的法治制度,具体表现有三个方面。一是教育法治主体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这是保障职业教育立法科学性、效率性的前提条件;二是职业教育改革与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制化,相关法规涉及到经费数目、分配、使用、监督等内容,这是用法治的手段保障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美国总是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相关法律进行不断的修正。[12]

3.灵活的管理机制

        美国有着灵活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联邦政府引导、州政府和区政府分级负责,学校在市场经济的指引下自发和企业产生合作。在这样背景下形成的集团办学有着一定的独立自主性,集团内部成员都能从自身条件出发,发挥主观能动力,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使命感和责任感。

4.校企合作共赢的理念

        美国企业和教育双方具有合作共赢的观念,建立了良性循环的信任伙伴关系。企业意识到职业教育集团可以促进企业创新、提高劳动力质量,愿意在教育上给予投资。学校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过程中,也愿意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而不只是功利性的为解决学生就业问题而合作。这样发展而来的集团办学有一个共同的培养目标,一套完整的计划、实施、评估体系。整个办学过程凝聚成一个整体,不单独考虑某一方的利益,也不仅仅只考虑某一方运作的便利,而是要达到整体办学的最优化。

5.统一的职业教育课程标准

         美国要求各州建立与国家发展趋势相一致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围绕统一的课程标准来设置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地方教育部门或教育机构开发新课程时,课程必须符合标准规定,才能获得州的批准和财政支持。为确保标准的落实效果,各州还建立了严格的监控体系,用依据标准所编制的评价工具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价。这一规定促进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水平的提升,确保了职业教育质量,使职业教育得到较高的社会认可,推进了学生学习和就业之间的顺利流动。

四启示与借鉴

        结合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现状与相关问题,从上述美国的成功经验中可获得如下几方面的启示:

         1.政府要发挥好统筹与指导作用。要重视职业教育,出台相关政策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给予更多职业教育专项拨款。目前,我国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政府职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集团内各成员机构的激励政策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在教育经费方面,政府拨款和企业资金投入都远远不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要实现快速发展,一定要避免集团内部的松散,各组织成员都应该明确自己的相应职责,集团内部的资源要得到有效整合,这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宏观调控。

          2.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确保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有效发展。美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之所以能快速发展,关键就是联邦政府通过运用立法来指导和推动各州职业教育的合作办学。我国的《职业教育法》也只是提到了“企业、事业组织应该接纳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这就使得目前很多校企合作主要依靠企业的“奉献精神”和学校领导的人际关系,但是仅仅依靠这种关系是不可能使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到校企合作中。[13]因此,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对职业教育集团合作相关各方的权利和责任都做出明确规定。

         3.形成统一、规范的集团化办学多元管理体制。不仅要有完善的法律规定、政府的统筹协调,还要建立起从中央到省、地(市)各级职业教育工作专门机构,机构的成员应由政府教育行政和人事管理部门代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及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士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对集团办学进行组织、管理与协调,为办学方向和教学改革提供咨询和指导。更要充分发挥企业的职能,除了提供实践机会和经费支持,还可以提供政策咨询、办学成果的检验评估等。

        4.结合实际条件、结合地区发展现状,培养社会和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在办学过程中应该加速转变思想,及时跟进时代变化,必须将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要求与用人需求、就业情况紧密联系,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上与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准确对接。这样才能使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教育质量得到实质提高,培养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只有使企业在参与过程中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它才真正具有投资教育的需求,而不仅仅只是形式上的加入。

        5.建立职业教育统一的课程标准和有效的评估体系。每个专业都要有参考行业和企业的需求制定的课程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准确把握社会对该专业人才的需求。集团内部协商共同的培养方案,学校依据课程标准制定具体的教学目标,通过学校结业考试、社会职业认证考试、用人单位给予反馈、教师和学生评价等多种方式建立起一整套评估体系,以此来促进办学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刘海霞,张继河.国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成功经验与启示[J].当代职业教育,2016,(9):105.
[2][6]邹珺.国内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践发展研究与启示[J].中国校外教育,2013,(12):135-136.
[3]黄尧.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3.
[4]高卫东.职业教育集团的内涵、类型与功能[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4(34).
[5]匡瑛,石伟平.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比较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08,(Z1):38-43.
[7]梁建锋.美国教育[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2.
[8][11]刘建同.美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浅析[J].教育与职业,2001,(4):59-61.
[9][12]姚云.美国教育法治的制度与精神[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10]左家哺,彭蝶飞,屈中正.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J].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4):357,362-368.
[13]张骥.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与高职人才培养融合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6(40):29-30.

关注SCI论文创作发表,寻求SCI论文修改润色、SCI论文代发表等服务支撑,请锁定SCI论文网!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jiaoyulunwen/8436.html

发表评论

Sci论文网 - Sci论文发表 - Sci论文修改润色 - Sci论文期刊 - Sci论文代发
Copyright © Sci论文网 版权所有 | SCI论文网手机版 | 鄂ICP备2022005580号-2 | 网站地图xml | 百度地图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