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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1-05-11 09:16:57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高职法律文秘专业学生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掌握良好的文秘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目前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存在着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教学效果不理想等方面的问题,亟须进行改革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并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本文在分析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其进行教学改革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

本文引用格式:魏厚玲.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研究[J].教育现代化,2020,7(55):98-101,106.

Research on the Teaching Reform of Legal Secretary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WEI Hou-ling

(Henan Procuratorial Vocational College,Zhengzhou Henan)

Abstract:Students majoring in legal secretary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hould have certain legal knowledge and professional quality,Master good secretarial theoretical knowledge,legal knowledge and professional skills,And realize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morality,intelligence,physical education and beauty.But at present,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teaching of legal secretary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such as the single teaching mode and the unsatisfactory practical teaching effect,There is an urgent need for reform to improve students’professional ability,innovation ability and application ability,And better adapt to the needs of society.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egal secretary teaching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It also points out the specific path of teaching reform.

Key words:Vocational school;Legal secretary;Reform in education

一 引言

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旨在培养具备文秘技能和良好法律素质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以便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1]。但就目前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现状来看,法律文秘专业学生仍然难以较好地适应社会、难以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高职学校应及时进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全方面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观察能力等,并着力培养学生对于法律文秘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真正提升教学的实效性。

二 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现状

(一)教学模式陈旧且单一


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师一般还是倾向于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将课堂看作是自己的主场,一味地将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塞”给学生。虽然这种模式能够系统地介绍法律相关概念、文秘理论知识等,但对于学生来说也只是死记硬背,而非真正掌握。而且一些教师也不顾及学生是否能全部消化吸收,只是机械地完成教学任务,极大地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2]。此外,在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下,在沉闷枯燥的课堂教学氛围下,在缺乏良好互动的情形下,学生渐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得教学实效性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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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目的不甚明确,课程设置有些偏颇

大多数高职学校对于法律文秘专业的教学目的都不甚明确,因此教师往往是将理论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而较少去关注社会的实际需求。即使有一些学校已经开设了综合性实训课程,但教学目的的不明确使得教师并不太重视实训,忽视了对于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最终致使实训课程只是流于形式。长此以往,学生也只能是空有满腹经纶,只会纸上谈兵。此外,大部分高职学校在课程设置上注重知识本位,总体呈现出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能的趋势,且个别科目的设置未能与社会实际需求相结合,使得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明显脱节。学生一旦真正进入社会参加工作之后,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乏有一些理论知识无法解决的困境。再加上学生在毕业前没有通过实践对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巩固,那么这些实际问题将难以得到妥善解决,其就业之路也会异常艰辛。

(三)忽视了学生思维能力培养

法律文秘专业学生不仅仅需要记忆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强大的思维能力。但一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只在意知识的灌输,而忽略了思维能力方面的培养。可以说,学生在整体的教学过程中很难有自己的空间去理解和消化所学知识[3]。例如,教师在讲解案例时,一般只就一种解决方案进行单方面讲解,缺乏与学生的互动交流,同时也使学生有了先入为主的概念,难以发散思维。但实际上,大部分案例都并非只有一种解决方案,这就需要教师积极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引导学生积极且独立地思考。

三 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培养目标

(一)书记员岗位的职责定位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法官、检察官占33%;司法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占52%;行政管理人员占15%。截止2018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检察院共有员额法官21万多名,按改革方案设定的1:1:1人员结构比,理论上书记员缺额约8万人,全国大约38%的法官、检察官没有书记员;2018-2019年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发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公告,累计招聘岗位17548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49条之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负责法庭审理记录等审判辅助事务。”可知书记员岗位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书记员工作侧重“事务性”,主要在程序性事务中承担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校对等职能。《改革方案》要求聘用制书记员除要求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外,聘用制书记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掌握打字、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确保能够较好地履行书记员工作职责。

(二)书记员岗位的工作任务

一是会办事。这一需求对应的工作任务一般包括新收案卷检查、核对、登记;法律文书送达;安排开庭;法庭检查设备;检查诉讼各方人员到庭;庭审人员笔录核对及签字;送达裁判文书;庭审人员笔录核对及签字。该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需要具备法律基础知识、书记员工作原理、法律文书、办公室工作规范、司法礼仪等相关知识,所需要的技能是法律文书处理技能、沟通技能、常用办公设备使用与维护技能。

二是会速录。典型工作任务表现为庭审过程记录、主要事实依据记录、主要法律依据记录、主要证据记录、法庭争议焦点提炼;需要学习速记速录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法律逻辑学知识等;技能要求表现为庭审速录技能、法律文书写作技能、言语整合技能、法律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等能力。

三会整卷。典型工作任务表现为校对裁判文书、印刷裁判文书、案卷整理、案卷及文书归档;需要的知识包含诉讼文书归档知识、诉讼档案管理方法;所需技能为庭审材料收集与整理技能、案卷及文书归档技能等。

基于法律文秘专业人才的就业去向和岗位方向主要是法院、检察院担任书记员工作,应以岗位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为依据,设计本专业的课程体系与内容,培养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及职业素养,掌握有关庭审的基础知识及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的工作技能,以培养出真正适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四 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的具体路径

(一)完善课程设置,变知识本位为能力本位


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强调在具备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形成能力。高职法律文秘专业也不例外。其不仅要依据职业核心能力来设置课程,还要依据能力培养的实际需求设定课时。在设置课程时,学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要以国家职业标准为大方向,实施“双证书”制度。二是以提高综合素养为目标。一方面要注重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尽可能地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发展。三是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依据。综合各类因素,学校可设置基础学习、职业学习、职业拓展、职业技能四大课程模块。在基础学习模块,可开设硬笔书法、中国传统文化等课程提高学生的基础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在职业学习模块,可开设秘书职业概论、秘书礼仪等秘书专业素养培养课程,民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理论课程,办公室事务管理、文书写作与处理等秘书专业技能培养课程。其中在设置秘书专业技能培养课程时应适当增加课时量,着重培养学生的核心职业能力。在职业拓展模块,应开设相关的不同方向的选修课,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在职业技能模块,应开设不同的实习实训课程,确保学生实践教学的课时数量。总之,应该确保学生具备基本服务技能和综合管理技能。

(二)完善教学内容

依据职业岗位工作流程,高职法律法律文秘专业人才(书记员)培养目标,定位于懂法律(职业基础),精速录(职业技能),会文秘(职业拓展)。法律文秘专业特色往往描述为,具备法律基础知识,掌握中文速录技能,同时兼具文秘素综合养;在专业教学上一般坚持实理一体化,强化速录技能训练。因此高职法律文秘专业的教学内容应该包括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和自学能力训练。其中,基本技能训练是基础所在,旨在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文秘读写技能、法律知识应用技能、计算机应用、英语技能等。专业技能训练是指办公能力、口才能力、交际能力、快速录入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等专业能力的训练,为学生今后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自学能力训练旨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引导学生能够通过检索、搜集、运用工具书等手段自行对案例进行分析和归纳,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实现自身实践能力的有效提升。此外,教师也应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紧跟时代潮流,创新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不至于与社会脱节。

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特性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其特点是经验技术、动作技能为主。速录是显性技能,包含了经验技术与动作技能,也是书记员岗位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与最重要的职业技能。司法改革以来,凡招聘书记员的法院、检察院均对聘用人员的速录水平有强制性要求,目前最低要求为10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由此可见,从书记员岗位职责与要求看,高职法律文秘专业人才(书记员)培养,更需强化速录教学内容。

(三)创新教学模式

时代在不断进步和发展,而社会对于法律文秘专业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单凭传统的单一的教学模式是难以培养出高素质的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因此,高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变化,并据此进行教学模式的创新和改革。随着“互联网+教育”的不断发展,职业教育也应跟上信息时代的脚步,推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具体到法律文秘专业,首先教师可创设具体的教学情境,将学生看作是教学的主体,促进学生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双重提升。例如,可创设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情境,让学生利用线上资源做好课前自主学习,并在线下亲身完成庭审前、中、后的不同工作任务,使学生不仅对法院工作流程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而且也培养了其岗位工作能力。教师还可选取真实案例,再现完整工作程序,变抽象为具体,通过问题教学法或小组合作教学法引导学生进一步消化和吸收。此外,教师还可依托智慧职教平台,将课程内容碎片化,并分解成若干的知识点和技能点,方便学生学习和理解。之后再引导学生将碎片化的知识点和技能点组合起来,形成学生自己的知识树和技能树,实现知识的内化。其次,学校应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平台。一方面,教师应制作各种优质资源上传至教学平台,例如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或者查找优质的微课、慕课等教学资源,完善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并设计出不同的网上课程。另一方面,学生能够依据自身需要进行课程选择,或依据教师布置的任务进行自主学习,完成在线测试。同时教师也可在线检查学生自学效果,及时获得反馈信息,并据此调整和完善线下课堂教学设计。当然在学生进行线上学习时,还可随时与教师实现在线交流,并及时解决问题。

(四)优化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具有启发性、实践性、互动性等特点,能够变以往的单向式灌输为双向式互动交流,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引导学生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并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和思考问题,扩大学生的思维空间,有效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首先,学校应加强校内模拟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为案例教学创造良好的应用条件。其中,校内模拟实训室的建设,可从实地场所和虚拟空间相结合的方面考虑。前者是针对校内实训室的硬件环境。其应配置有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办公桌椅、多媒体设备、档案柜等设施,再现办公室、会议室和档案室的实际现场。后者是针对校内实训室的软件设施,可利用网络建立虚拟的实训场所,拓宽学生的实践空间。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也不能含糊,不仅要具备稳定性还要让学生能够了解真实的工作情况,亲身做好打印文稿、会议服务等工作,将课堂理论知识真正应用于实践。其次,教师应注重收集具有代表性的“新鲜”案例,建立案例资源库,使学生能够通过真实的案例分析掌握的文秘工作的流程、原则和规律等。例如,教师可与合作企业进行及时沟通,获得第一手的新鲜案例资料;可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介搜集各种各样的案例资料;可鼓励学生将身边的真实案例上报,之后由教师自己再加以甄别和筛选;也可与其他教师共享案例资料,力求实现案例的全面化。最后,教师应注重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依据学生的需要精挑细选具有针对性和典型意义的案例,充分调动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并给学生充足的独立空间,绝不将自身的意志和观点强加在学生身上,并鼓励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自由讨论,使学生能够从他人的言论中得到一些启发,进而得到思维的扩展。

(五)注重实践教学

高职教育不仅要面向学生还要面向社会,不仅要强调实用还要面向未来[3]。这就要求高职法律文秘专业要注重实践教学,将实践环节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并设置切实可行的实训项目,完成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首先,学校应依据岗位职业能力要求,设置实践教学环节,遵从由浅入深、由单项到综合的原则进行实习或实训内容、目标、考核标准等的设计,并注重进行过程管理和考核,以便让学生能够通过实践教学实现自身职业能力的真正提升。就秘书职业素养和技能训练来讲,学生应经过秘书职业认知实习、校内秘书岗位实习、秘书综合实训、校外秘书岗位实习等环节逐步成长为高素质的应用型秘书人才[5]。也就是说,学生要通过认知实践阶段、专项实训阶段、综合实战阶段三阶段的实践教学,循序渐进地提升自身的实践技能。其次,学校可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就企业法务、律师助理文员、检法书记员等不同的就业方向安排学生进行侧重点不同的顶岗实习或者校外实习[6]。例如,就企业法务方向来说,学校应开展广泛的校企共建模式,让学生到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着重强化学生的人际交往技巧、文秘工作技巧等。这样一方面能够使学生实地了解所学专业所对应的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规范等,还能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氛围中学到一些书本中学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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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拓展活动

课堂教学对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固然重要,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课外活动的重要性。首先,学校可鼓励学生成立与专业相关的兴趣小组或者学生社团,一方面给予了学生发挥特长和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充分调动了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例如,可成立公文写作组、网页设计组、交际礼仪组、速速录协会等,并定期举办各种活动,给学生以锻炼专业能力的机会。其次,学校可定期开展各种各样的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例如,可举办速录技能大赛,依据书记员考试内容进行比赛环节设置,这样不仅能够检验学生的职业技能,还能激励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速录技术水平和信息处理能力。并且学生在参赛过程中还能接受来自行业专家的指导,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七)改革教学评价方式,实现科学评价

在进行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时应注重教学评价方式的改革,摒弃传统的一考定分数的终结性评价方式,采用阶段性考核、作业评判、任务评价、行业企业评价、自我评价、学生互评、能力评价、个性化评价等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方式,将学生的课程考核分数分散至平时的教学和实训过程中,在各个教学环节都不放松对于学生的全面科学的评价。例如,在进行小组合作教学时,学习小组每完成一个任务,都要由小组代表展示任务成果,之后教师和其他小组成员要对此任务成果、展示者的仪态、表达等进行评价。此外,学生个人和小组间成员也可就工作态度、职业精神、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协作意识等方面进行自评和互评,以便每个学生都能认识到自身的优缺点,并及时改正缺点。

五 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社会对于法律从业者的学历和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法律文秘专业学生不仅要有着广博的文秘专业知识、娴熟的文秘操作技能、优良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情操,还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7]。在此种情形之下,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亟须进行改革才能培养出适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具体来说,高职法律文秘专业的课程设置需要以能力为本位,提升实践教学比重;教学内容应逐步完善,确保时代性;教学模式应实现创新,采用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教学方式应实现多元化并逐渐优化;教学评价方式应实现多元化和全面化,对学生进行科学评价等[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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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晓宇.胜任力模型在高职课程开发中的应用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4,4(1):59-60.
[3]何成兵.高职法律文秘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建探索[J].人才资源开发,2018(10):64-66.
[4]段宏毅,高海霞.高职法律文秘专业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04):73-75+82.
[5]郭秀敏,孙艳丽.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法律文秘专业课程体系重构与实践[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04):70-72.
[6]马宁.高职法律文秘专业创建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初探[J].教育现代化,2018,5(39):20-22.
[7]王丽芳,刘艳红.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与职业,2010(23):160-161.
[8]宋胜伟,王本永,杨晨升.浅谈工程制图课引入三维建模的教学改革[J].教育现代化,2015,2(5):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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