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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各高校对自身的教育及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纪检监察机构是纪律检查和监察各项工作中的重要部门,是推动高校稳健发展的核心成分,但目前高校纪检监察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如高校职能定位不清晰、纪检监察体制不完善等,因此,本文针对如何明确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以及完善体制改革展开分析和探讨,进而为提高整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效率提供些许建议。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体制改革;措施
本文引用格式:徐晓.刍议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与体制改革措施[J].教育现代化,2019,6(93):177-178.
高校作为传授学生知识和技能的高等场所,其校内的环境和风气对学生的成长有着深远影响。现阶段,随着高校成立范围的不断扩大,国家对教育机构经费上的投入也随之增多,虽然解决了高校资金问题,但也同时导致高校内部出现大量的腐败现象,包括招生录取、科研经费运转、纪检监察等失衡问题。而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是加强党执政与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织,对高校全面改革及发展有着推动性作用,更是高校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障,因此,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现状与困境分析
当前高校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双向带动下,现在朝着大众化方向迈进。高校生源不断扩招,办学资源也在日渐强化,层次结构出现了持续改进,教学科研质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投资主体多样化趋势尤为明显,管理体制与后勤服务等改革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1]。
但是也应该了解到,当前高校社会评价却不是很乐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契合度明显不足。滋生此类状况的原因多种多样,高校管理工作漏洞是主要问题。现在很多高校中,管理松懈问题和人员素质低下问题以及教学质量不高问题持续滋生,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在高校管理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它出了问题,那么后果不堪设想。以下是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现状与困境的分析。
(一)职能现状分析
1.职能定位不够明确。目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纪检监察职能的定位不够清晰,在监察过程中对自身的任务过散,导致监督工作不到位。因此,只有对高校各项管理工作及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后再实行,才能真正的将监察工作落到实处。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情况是,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作用于党风廉政的宣传以及纠正不良风气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充分体现了党在高校的责任,可纪委履行职能的方向却不够全面,没有充分体现监督责任在实践中的意义。
2.监察体制不够完善。任何章程的顺利进行都有赖于监察工作的有效落实,没有完善的法律依据作为参考,监察工作就会有一定的局限性。近几年来,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已经尝试内部改革,但由于受到职责范围与法律依据等方面的影响,导致职能错位、人员滥用等,在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中履行职责,只会降低职能的标准,很难形成良性纪检监察体制,不利于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高校纪检监察职能履行的困境
自我国高等院校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高校提出了特定权限的制约,由上而下的监控方式对纪检监察中的监督工作、履职范围以及责任做出相应的制度监控,但在具体实践中这些程序基本以虚拟化形式存在,使得各项监督不能落到实处,这也是影响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不能较好履行职能的主要因素之一[2]。
首先是思想认知偏差。现在很多高校中,纪检监察干部均能够履行中央所下发的方针政策且应用政治理论来予以头脑武装,严于律己,现已取得诸多傲人佳绩。但很多干部思想作风上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没有和当前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需求相互适应,难以满足客观变化。最为常见的就是安于现状、止步不前、不求创新、畏首畏尾。只关心眼前的利益,在内心没有树立忧患意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会和实际相互联系,工作走过场、走形式,表面化处事现象屡见不鲜,思想上也较为固化和传统,工作创新能力明显不足。
其次是队伍建设问题。当前高校纪检监察人员知识素养很低,队伍中缺少相应的专业人才。部分纪检干部知识面相对来说比较狭窄,而且对市场经济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办案实践中总是“新手多、能手少”。加之系统化培训要素缺失,并且培训路径较为单一化,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因为知识面不宽泛,造成工作短路、方法落伍、缺少创新,不能在后续的工作中发挥能力和作用以及职能,未能满足当前新形势下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所提出的诸多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深度阻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二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落实职能定位和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
(一)更新监督理念
对于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来讲,一定要坚持现代化发展观念,顺势而为,做到理念上的与时俱进,履行党的章程和义务,在高校发展中勇于承担任务,高效完成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这一重任。对于校内的贪污腐败事件、违法乱纪事件等不良风气敢于纠正,刨除阶级杂念,为高校逐一解决新问题,以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在整体工作中不断迈入新的台阶。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一定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不能偏心或存有私心,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在党的原则下严于律己,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3]。
(二)明确监督方向
首先,要结合高校内部建设和工作规律,根据实际情况找出纪检监察机构所需要监管的方向,如监督的对象、环节以及内容等。其中对于监督对象,一定要将高校内的中级以上的干部及重要工作环节办事员作为重点,使他们遵循党的纪律、贯彻党的思想和方针;其次,对于各阶层腐败现象严格监督及整合,针对易腐败之处严格监督,如对职责考核、人员调整、招生录取、物资采购、资金运作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最后,对于腐败现象要敢于批评,无论是校内或校外,只要在纪检监察机构范围内,对涉及贪污腐败事件要真实公布,以进一步反映不良作风的影响,进而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效性。
(三)完善监督体制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不单单要围绕个人或部门展开工作,同时也要对校内上级领导及党委进行监督,使其成员在法律法规下完成教育活动。在教育体系下,所有成员既是合作关系,也是互相监督的关系,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能够实现党委与师生共同参与的局面,促进内部监督协调发展。
(四)创新宣传教育机制
第一,要将领导干部人群作为重点,之后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顺利进行。构建和谐校园阶段,关键点就是领导一方。领导干部是廉政建设的主体与核心,要加强对新任中层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的廉政谈话力度,还有就是针对由于履职不力造成单位受影响的领导干部谈话,与其做好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助力反腐倡廉。
第二,对重点机构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优质教育,持续强化教育针对性特质。较为正确的做法是,应该针对招生工作和招标工作以及招聘工作等进行优质化监督和多角度管控。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在这三个工作上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全程跟踪和监督,做到无死角的审查,从根本上保障招生、招标、招聘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4]。
第三,多样化教育模式开展,彰显教育普遍性特征。我们需要将一般化教育和集中式教育方法达成联合汇总,始终坚定不移的走廉政宣传教育之路,组织相关宣传活动,由点及面的安排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借助校内报刊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渠道等,及时刊登各类违法乱纪情况,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来警戒师生,充分彰显出反面典型的教育效能,在高校内部营造较为良好的廉政氛围。
(五)权利运行合理管控
干部选任阶段,纪检监察机构要真正的参与到资格审查、招聘达标、实地谈话等工作之中。高校招标过程汇总,监察机构带头的招标组织,要参与到学生自组织活动中去,对相关的招标和议标情况进行透彻跟踪监督,持续促进招标工作有序、正常运行。高校招生阶段,招生监察办公室此时务必要和学校招生部门一同发力,对未满足自主录取要求、优秀学生推荐环节内所滋生的徇私舞弊行为严查严办,以此种形式防止招生不正之风肆虐[5]。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高等院校的建设不断扩张,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也越来越重视,而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整体需求也相对提高,虽然为高等院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导致高校贪污腐败现象频频发生。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在高校进行监督的重要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自己的职能,结合新时代高校发展方向明确职能定位、完善职能体制、加大监督力度等,以将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刘沛.高校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浅议[J].国际公关,2019(06):183-184.
[2]唐军,王敏.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与体制改革对策[J].廉政文化研究,2018,9(01):63-67.
[3]郭继超,沈蓓绯.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提升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效能研究[J].理论建设,2015(06):28-32.
[4]欧阳媛.刍议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05):52-55.
[5]尹瑾.创新隶属机制,夯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专职监督责任[J].教育现代化,2018,5(25):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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