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高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校“立德树人”教育中的关键环节,由于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的是导师制,研究生导师质量则是影响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因素,故研究生导师的考评具有相当大的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如部分学校没有建立评价考核制度;评价只侧重科研职称;评价主体单一;评价考核制度奖惩不力,赏罚不明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研究生导师;评价和考核;问题及对策
本文引用格式:李彬等.立德树人视野下高校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现代化,2019,6(63):149-153.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Postgraduate Tutors’Appraisal System in the Universit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dic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LI Bin,XIE Shui-bo,JIANG Shu-yuan
(1.Library,the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Hengyang;2.Graduate school the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Hengyang)
Abstract:The report of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put forward the dedic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as the basic task of education.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must implement the fundamental task of dedication of moral education.Postgraduate education is a key link in the education of the dedic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in Chinese universities.Since the graduate education in China adopts a mentoring system,the quality of graduate tutor is the key factor that affects graduate student training.Therefore,the evaluation of graduate tutor has considerable significanc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graduate teachers in China.For example,some schools have not established an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system;The evaluation only focuses on scientific research titles;The evaluation subject is single;The reward and punishment of the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system is weak,and the reward and punishment are unknown.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Graduate tutor;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明确把立德树人写进教育方针,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指明了方向,奠定了新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基石。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无论是党的报告还是领导人讲话都强调立德树人的重要性和方向性。所谓立德树人,即教育事业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多项职能,而“立德树人”则是最根本的任务。当代中国高校“立德树人”更具特殊意义和深刻内涵。一是指出高等教育的途径就是“立德”,要坚持德育为先,通过正面的教育来引导人、感化人、激励人。二是指明高等教育的方向就是“树人”,要坚持育人为本,通过合适的教育来发展人、改造人、塑造人。三是强调高等教育的内容就是要在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同时,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规范人、要求人、提高人。
在高校教师队伍中,研究生导师是一个突出而又重要的群体。研究生教育是我国最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是我国高校“立德树人”教育中的关键环节,故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基本实行导师制,就是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以及思想品德进行指导的制度。这一制度决定了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导师的一言一行,为人处世态度,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等都影响着研究生的学业、品德、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故研究生导师师德对研究生培养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所谓研究生导师师德,娄欣生和周艳球认为,“可以定义为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时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1]。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生导师师德的高低和学术水平的优劣决定了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高低,极大地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水平的高低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教育部在2013年下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明确提出对导师队伍建设的三点要求:一是要改革导师评定制度,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同时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二是要强化导师责任,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三是要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重视发挥导师团队作用。意见为研究生导师队伍改革指明了方向,但是当前高校如何落实这些意见,如何改革导师评定制度就存在着诸多问题,各高校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考评机制参差不齐,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当前高校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建立评价考核制度,或以导师遴选制度替代
研究生导师不仅是研究者,更是教育者。因此,在建立研究生导师评价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研究生导师作为教育者和研究者双重角色的要求。目前,部分地方高校尚未构建起研究生导师评价考核机制,缺乏对导师指导能力与水平的科学评价,缺乏对导师品德教育评价,没有考核制度的约束,容易造成导师对于教学育人工作的懈怠。也有部分高校以导师遴选制度代替,虽然各高校的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也考虑到研究生导师候选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学术道德、管理能力等因素,但由于这些因素难以量化且易受主观因素影响,所以在研究生导师实际遴选工作中,基本上是以候选者的学术水平为标准。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水平高低虽然是衡量研究生导师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却不是唯一因素。研究生导师首先是一个教育者,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与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水平相比,研究生导师的道德品质对研究生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具有更加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评价侧重科研、职称,鲜少涉及教学育人
师德修养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最为重要,它对研究生立德树人起着潜移默化的榜样作用。因此,应将导师对学生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的指导和帮助作为考核导师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当前研究生导师的考评主要侧重于导师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和职称等方面,至于导师的教学态度、教学业绩、对研究生思想道德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却鲜少提及。只要导师本人和研究生不出现大的道德问题和安全事故就万事大吉,甚至出了问题还要遮遮掩掩。如此一来,研究生教育就只关注“树人”,而不关注“立德”,本末倒置,须知不“立德”,何以“树人”?长此以往,只会给教育事业和国家的建设大业带来负面影响。
(三)评价主体单一,缺乏社会多主体参与
长期以来,地方高校评价主体主要还是学校管理部门、学生评价,还缺乏导师本人、同行专家和社会多主体参与。特别是作为评价对象的研究生导师受控于外部评价,失去了在评价过程中的话语权,导致评价的认同度的不高,也不利于评价目标的实现。高校立德树人建设成果不仅仅影响着学校管理部门、学生自身。更是通过导师的教育影响学生的成长,通过学生的进一步成才、投入工作奉献社会体现在对于整个社会的影响,因此,也需要通过导师互评、同行专家等其他社会多主体的参与,才能体现考评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四)评价考核制度实施难,奖惩不清或赏罚不明
虽然部分高校建立了研究生导师评价和考核制度,但要么执行不力,要么未实行明确的奖惩制度。这导致部分不太称职的导师仍然我行我素,在自身道德修养和指导学生的学业和道德方面大大欠缺。赏罚不明只能带坏导师风气,不利于引导导师队伍向良性发展方向前进。加之当前的导师队伍事实上形成了“终身制”,能者不能上,庸者不能下,及大地拉低了整个导师队伍的水准。须知,导师只是一个岗位,不是职务,不是职称,更不是特权。
二 当前高校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轻视考核制度重要性,忽视研究生道德品质教育
造成这种现象,原因之一是由于部分高校领导和主管导师事务的研究生院(处)工作繁忙,无暇抽出时间和精力去关注此事,忽视考核制度的重要性,认为研究生导师考核制度无关紧要,原因之二是由于研究生导师培养体制下,研究生的培养与本科生的培养显著不同:研究生培养相对自由,且研究生是成年人,部分人认为作为成年人,道德品质教育无须再过多地加以强调。殊不知,研究生虽是成年人,但也需要在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方面进行塑造、修正和培养。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当前还存在着诸多社会问题,影响研究生思想道德建设,如欧美国家资产阶级思想自由化的影响,社会上的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研究生面临的诸多学业、感情和生活问题等等。所以,研究生同样需要导师的引导和帮助,引导他们思想道德向正确的方向前进,解决他们面临的诸多困境和难题。如果不重视研究生导师评价和监督体制的建立,那么,研究生的学业和道德方面的修养将大打折扣,势必影响到我国的研究生教育水平,给整个国家的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不利影响。
(二)遴选考核重性而轻量,易受人为客观因素影响
许多高校的研究生导师选聘中涉及政治表现、职称、学术和业务能力等,但内容上定性条件过多,如“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知研究生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过多的定性要求而缺乏定量标准,缺乏完整的精确的量化指标,在实际评审中受人为因素影响过大,导致评审结果缺乏说服力,从而失去了应有的选拔界定、考核监督作用。另外,存在科研和教学关系上的“一边倒”的倾向,重科研而轻教学,在遴选的标准中不包含教学,或者教学只有定性的描述;而科研评价中也存在过分的关注数量,科研成果质量、等级把握不清的问题。
与我国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历史较长,大都形成了多元化、全方位的导师评价制度。英国实行的导师评价制度最为悠久,目前实行绩效评估体系(Performance Related Pay,PRP),从教学、科研、行政服务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逐步探索形成通过中介实施的综合评价体系[2]。美国1998年颁布《高等教育修正案》要求高等教育机构对师资质量提出报告,逐步形成了以院系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科研与教学并重的评价体系[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的研究生导师评价制度和体系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三 解决当前导师评价机制问题的对策
(一)要充分重视研究生导师评价和考核机制的建立
许多研究生导师在获得导师资格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于这一状况,要充分重视建立导师考核制度,定期对导师进行考核。学校领导应充分重视研究生导师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建设,评价和考核机制的建立应该由学校主管研究生事务的研究生院牵头,有学校主要领导参与,学校学术委员会参加,学校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分工明确、职责鲜明的联动体制,要消除过去“九龙治水”、推诿扯皮的现象。以我校为例,学校正成立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处、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导师立德树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我校正在探索机构完善、职责明确的导师考核联动机制。
(二)加强立德树人教育,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对导师责任的考评,应该打破“学术”单项的评价,增加“立德”、“育人”的评价,要把导师培养的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人格人品等内容纳入评价考核体系,从而促使导师不但要重视学术研究,更要重视教书育人,加强高校立德育人教育,把育人质量和水平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教师评价体系。
立德先立师,树人先正己,培养和造就一支学高身正的教师队伍,是立德树人成败的关键。以制度建设作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的重要保障,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为教师的第一规范,要将教师的师德表现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绩效评价、年度及聘期考核、职务评聘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坚持开展师德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激发教师的职业追求、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推进全校师德师风建设。
(三)建立具体的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
1、评价的主体问题
研究生导师的考评应该建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同行专家、导师自身以及社会“五位一体”的导师评价主体体系。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部门(主要是研究生院)作为对导师的直接管理部门理所当然地是主要的考评者之一。研究生则是导师教育教学的主要受体,对导师的人品人格、为人处世的方式、教学态度、教学业绩、治学态度,科研水准有亲身的感受和了解,故对导师的评价当然也具有发言权,所以也是主要的考评者之一。至于同行专家,作为“业内人士”感同身受,对被评价导师的科研、教学和育人等方方面面都有比较专业而全面的了解,所以也是评价的重要一环。另外,导师自身在考评过程中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为了防止考评的偏颇,应该让导师回顾自己的立德树人的生涯,对自己的人品、学识、教学态度和教学业绩等诸多方面做一个总结,既是对自己的一种教育和鞭策,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启迪和教育,因为在总结的过程中分享自己在培养研究生的心得体会与得失成败。导师也只有自己深刻反思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计经验教训,才能提出应对策略和整改措施,才能把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做得更好。导师的反思其实也是一个自我教育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教师的自我教育就是教师根据师德标准,对自我进行衡量评价,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4]。所以,导师自身也是考评的重要一环。除了以上几个考评的主体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促进作用。要把导师各方面的态度和业绩详细地通过网络媒体向广大学生和社会公布,让导师的教书和育人事业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验,从而尽可能多地做到评价主体的全面。
2、建立可量化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应该尽可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全面评价导师立德树人的得失成败。以往的做法要不流于形式,要不没有具体地进行量化评估,人们对导师教书育人的印象比较模糊。故有必要建立一个可以量化的评估标准和体系。以下是笔者的粗略建立的一个评估体系。对导师的立德树人工作的评价大体上可以从科研、教学和道德三个方面进行归类,所以评价体系设立3个一级目录:科研、教学和道德。其中科研又可以从科研态度、方法和科研成果两个方面来衡量,故科研之下设置2个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之下又设立了5个三级目录。教学方面也设置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成果3个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之下又设置7个三级目录。道德方面则设计了3个二级目录:导师本人的道德品质、对研究生的道德教育和教师、学生获得的各种道德荣誉奖。其中,科研方面的权重占30%,教学方面占30%,道德方面占40%。具体的评价体系如下:
3、考评的操作方法
笔者认为,对研究生导师的考评频率不宜太高,也不宜太低。频率高会增加导师的工作负担,频率低则起不到作用。建议三年一次,这主要是导师培养一届研究生的时间一般为三年。在这三年里导师的教书育人的事业完成了一个轮回。在正式的考评之前,导师应该撰写述职报告,大体上按照前面表格所设定的项目回顾总结自己的导师生涯,并提供各项业绩材料,且业绩材料需要经过学院学术委员的审定。在正式的考评中,如前面所述,学校有关部门、研究生院、同行专家、研究生等参加会议,先聆听导师的述职,然后根据导师的述职、导师的业绩和对导师的了解在每项三级指标中打分,最后得出一个具体的分数。前面已经提到研究生导师的考评是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研究生、同行专家、导师自身以及社会“五位一体”的导师评价体系。管理部门、同行专家、研究生和导师自己分别打分,分别占总分的30%、20%、20%、20%。这个比例主要是基于各评价主体的地位、重要性、评价的客观性的要求等方面的因素设定的。最后的10%则交给社会,具体的做法是在网络上设定评价板块,介绍导师教书育人的方方面面,让社会(主要是广大同校师生)打分评价。各方打分折算后的总分就是导师考评的最终得分,并评定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
(四)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
既然进行了考评,就应该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实施奖惩,褒奖优秀,惩罚落后。将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履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必须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导师进行精神的和物质的双重奖励,并要在学校和社会大力宣扬。对未能履行职责的研究生导师,应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出现严重违反师德问题的研究生导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严重违反师德问题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也实行一票否决。研究生导师的评价和考核体系是一项重要却又复杂的工作,其完善发展仍需不断的努力探讨。
参考文献
[1]娄欣生,周艳球.研究生导师师德建设探索[J].高教发展与评估,2005,21(4):49-51.
[2]周晓芳.现代中外研究生导师制度比较[J].当代教育论坛,2010(3):117-119.
[3]刘丽娜.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研究生导师制度比较研究[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4,16(2):23-26.
[4]何晶晶.论研究生导师师德建设[J].科技咨询导报,2007(28):220+222.
关注SCI论文创作发表,寻求SCI论文修改润色、SCI论文代发表等服务支撑,请锁定SCI论文网!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jiaoyulunwen/16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