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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下幼儿教师质量提升的经验与启示论文

发布时间:2020-01-08 12:05:56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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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梳理国际视野下幼儿教师质量提升的经验发现:众多国家通过构建全面完善的幼儿教师发展体系来加强幼儿园教师质量的提升。我国可以从深入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内涵、提高幼教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完善幼儿教师的在职培养工作、加强政府对幼儿教师发展的监管及构建高质量的家园合作机制等方面做出进一步努力。

关键词:幼儿教师;质量提升;经验启示

本文引用格式:郑慧俐,等.国际视野下幼儿教师质量提升的经验与启示[J].教育现代化,2019,6(45):83-85.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兴衰,系于教师。2010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等要求”。[1]可见,重视幼儿教师素质的提升已经成为世界普遍共识。但是我国幼儿教师的发展还存在诸很多问题,如严重的师资缺口、极低的师资门槛、工资待遇低、工作压力过大、社会地位不高、政府缺乏有效监管、家园互动低效等。通过对国际上多个国家在幼儿教师质量提升方面经验的学习,我们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与要求

       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包括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情感态度等内容,具体指的是幼儿教师从非专业人员到专业人员,不断提升自己专业内涵与专业品质的过程。幼儿教师质量的整体提升离不开专业成长与专业发展。纵观国内外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发现,教师专业发展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种取向:

       1.知能取向。该取向关注的重点是要了解教师已有的知识经验、教育能力和当下教育实践之间存在的差距,探究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弥补这种差距。2.个人取向。该取向认为要积极关注教师的情感、道德、态度等因素。3.文化取向。该取向认为教师周围的生存环境和整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2]

二国际视野下幼儿教师质量提升的经验

(一)明确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要求


        200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主题为《坚实的基础: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全球监测报告,这份报告提及到2015年,世界各国在早期教育的规模、学前教育机构的保教质量、弱势儿童的保教机会等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进步。[3]就美国而言,学前教育师资职前培养机构通常以全美幼儿教育协会2009年出台的《幼儿教师专业准备标准》中几条核心标准为依据,进而拟定相应的幼儿教师职前培养目标:

       1.能运用学前教育相关知识来建构合理的幼儿园课程体系;2.能够采取丰富的教育途径有效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全面发展;3.能围绕科学的评价体系来观察和评估幼儿的动态发展;4.能保证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建立三位一体的有机联系;5.能成为一名专业的学前教育人员。[4]

(二)提高幼儿教师的行业准入要求

       加拿大很多地方政府都对学龄儿童教育机构的教师资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安大略地区要求教师必须接受过2年学前教育专业培训且有2年实习经验。[5]为了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水平,俄罗斯在《教师专业标准》中强调:在编幼儿教育工作者,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统一的职业标准。法国于1989年颁布了《教育发展方向指导法》,该文件把幼儿教师的选拔及培养与中小学教师的选拔及培养纳入到统一的轨道。芬兰在制定幼儿教师政策时,特别强调三点:1.高标准的幼儿教师入职条件,2.严格的职前培养目标与培养过程,3.给予幼儿教师有效的教学自由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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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英国、葡萄牙、新西兰等国为了保障幼儿教师的权益,提出了完善的教师待遇和福利政策,采取为所有教师提供同等薪资的政策。摩尔多瓦共和国在2002-2008年期间,为了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员从事幼教职业,将该国幼师的工资提高了一倍,进而极大地提升了幼儿教师的质量。在澳大利亚,为了鼓励优质教师去偏远的农村地区任职,政府特别制定了非常优越的福利待遇政策。

(四)完善幼儿教师的在职学习与培训

         为了提升学前保育人员的工作效率,澳大利亚为幼儿教师提供了各种在职技能培训服务,在有效的在职培训之后,该国婴幼儿保教人员的素质一般较高。世界银行项目在深入研究已有文献基础上,通过政策映射(policy mapping)的方法,提出教师政策框架的几个要素,强调要改善学校的工作条件,加强教师的专业自治,对教师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则提出明确要求,重视对在职教师的培养,支持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

(五)政府加强对幼儿教师发展的问责与指导

        幼儿教育被纳入加拿大公共教育体系当中,政府要积极保障儿童的利益,因此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向儿童提供完善的教育服务。美国许多学前教育机构都声明对严重违规的保教人员要立即加以解雇。如果员工做出羞辱、虐待儿童、擅自挪走公共财产、让儿童独自留下,导致儿童无人照看等行为,就会被严厉惩罚并立即解雇。一旦教师让儿童的身心处于危险境地,政府可以通过法令采取各种措施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规范或者取缔,会对幼儿教师会加大惩罚力度。

(六)构建和谐的家园合作共同体

        家园合作共同体的有效建构能取得共赢的教育效果。为保障家长拥有参与学前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韩国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家长对于幼儿园工作的参与权与决策权,进而加强家园合作的有效性。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的透明度非常重要,因此挪威在《幼儿园法案》中明确规定:每个幼儿园都必须设置一个家长委员会,支持家长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思想及理念、课程设置的内容、管理模式与方法等方面提出各种改进建议。澳大利亚视家庭参与为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开展的各种活动,家长在幼儿园的课程目标设置、课程内容的甄别与选择、课程实施的途径与方法以及课程质量评价体系等多个维度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幼儿教师在家长的信任与支持下,可以更好地开展保育、教育工作,更好地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三国际视野下幼儿教师质量提升对我国的启示

(一)明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严要求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教育部于2012年颁布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幼儿发展为本、师德建设为先、教育能力为重、保持终身学习的思想是《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四个基本理念。作为幼儿园教师,要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幼儿园教师要关爱幼儿,爱岗敬业,注重幼儿教育的职业理想,要有师德精神,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

(二)加强幼师职前培养,提高幼师数量和质量标准

        目前幼儿教师队伍存在大量的缺口问题,此外,幼儿教师队伍的质量也存在很大问题。《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对幼儿园工作人员提出的任职要求还不高,如幼儿园管理者即园长的学历水平只需大专以上,幼儿园教师的学历水平同样也只是大专以上要求。为了改善目前仍然存在的幼儿园教师无证上岗的混乱现象,要大力提高幼教行业准入门槛,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文凭是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幼儿教师要考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承担幼儿教师培养工作的相关高校要严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入口和出口关,要通过高质量的学校教育和严格的毕业评价标准,为社会输送一批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三)提高幼师工资待遇,肯定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

       提高工资待遇可以极大地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职业的认同感。只有提高工资待遇,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才能有所提升,进而强化社会对幼儿教师职业的尊重。政府部门要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政府要特别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关注力度,从而减小公办园和民办园之间发展的差距,在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养老福利等方面,政府要加强有效的监督。此外,幼儿园要完善落实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建立教师奖金激励机制,通过多种激励措施奖励教学出色的教师,对优秀幼儿园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在职学习与培训,提高幼儿教师教育智慧

      外部强化可以有效提高幼儿教师的发展能力,沉淀教育智慧。因此,幼儿园领导要全力支持幼儿教师开展各种各样的专业发展活动,建立和完善“国家级一省级一地市级一区县级一园本”不同层次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网络。不同层次的在职培训能够为不同教师提供丰富的培训机会,满足幼儿教师多元化的培训需求。通过理论研讨、实践考察、园际观摩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促使幼儿教师获得持续的成长活力,进而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五)政府加强监管,改善幼儿教师的职称和编制现状

          为保障幼儿教师的基本权利,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对无证办园、无证上岗等问题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各级部门要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实行问责制度。相关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形成专门针对幼儿园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政府有效的管理有利于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行为,同时有利于促进幼儿教师队伍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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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园共育,建立相互信任、支持的合作机制

         家长要与幼儿园共同努力,建立和谐的家园合作机制,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家园合作对儿童身心发展的价值。幼儿园要让家长在参与学前教育的各种活动和决策中逐渐树立主人翁的意识,幼儿园要保障家长对幼儿园工作形式上的参与权与实质性的决策权,应尊重和理解家长的意见和决策。幼儿园可以设立“家长接待日”等合作形式,定期组织家长与幼儿园教师进行交流与互动。幼儿园教师在家长的建议或意见中,可以更好地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进而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教育规划纲要辅导读本[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17.
[2]Fullan,M.and Hargreaves,A.eds.Understanding teacher development.New York:The Falmer Press,1991.
[3]李莎.国际视野下早期教育与托幼服务的进展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6,(2):22.
[4]邵小佩.美国幼儿教师专业准备标准述评[J].学前教育研究,2012,(1):39.
[5]Kevin Bisback.An Introduction to School-age Care in Canada[M].Toronto Pearson Education Prentice Hall.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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