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现代学徒制是对传统学徒制的继承与发展,在深化校企合作的背景下,结合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实践情况,创新发展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为主体、学生积极参与的现代学徒制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政行企校协同
本文引用格式:吕凤亚.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J].教育现代化,2019,6(34):9-11,14.
一 引言
现代学徒制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解决青年就业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在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受到追捧和流行。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2015年1月5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颁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5]2号),提出探索和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学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1]。构建政行企校社协同创新的现代学徒制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热点。
二 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是对职业教育发展、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深化校企合作等提出的重要课题。政行企校对如何开展现代学徒制工作还没有形成共识,由此引发政府与行业、行业与企业、企业与学校、学校与学生间的失调,目前碰到的难题是行业、企业、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不高,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
(一)政府层面欠缺政策设计
由于现代学徒制在我国尚处于试运行阶段,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企业及学徒的合法权益难以完整界定并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参与学徒制没有税收优惠及政策支持,导致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现代学徒制全国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各个行业各个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现代学徒制的课程内容,导致人才培养质量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得到统一的认可。
(二)行业层面缺乏指导监管
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较好的发达国家里,行业组织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国家职业资格标准通常是以行业协会为主进行开发,这么做会得到行业的统一认可。所以,当学徒完成学徒制项目,获得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这个证书不仅可以通行全国,而且还可以与其他职业资格进行等级比较。另外一方面,行业协会(委员会)参与制定统一的课程框架,会监管学徒培训合同,并对学校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建议。但在我国行业组织由于缺乏法定的运行机制,在人才培养方面基本没有发挥指导监管作用[2]。
(三)企业层面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从理论上讲,通过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企业相比于传统的招聘渠道更能够获得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因为是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的学徒。但是企业要为学徒安排实习岗位、派企业员工对学徒进行技能辅导,还要支付学徒相应的报酬,这将大大增加企业的直接成本,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培养出来的学徒,学徒并不一定选择在学徒制项目的企业就业,无疑增加了间接成本,企业的投资与回报不成正比。这无形中削弱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四)学校层面欠缺协同创新意识
现代学徒制要求职业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有深入的合作,包括学徒的招收、人才培养的制定、教学内容的设置、双方教师的配备、教学质量的评价等,这些都要求职业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有深入的合作,双方积极参与,有时甚至以企业为主。但是,从当前我国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看,由于高职教育一直以来的学校本位,学校依然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单一主体,人才培养计划主要由学校制定,教学实施主要由学校的专业老师承担,而企业只派一两名员工上很少一部分的技能课程,最后教学质量评价也是由职业院校主导,这一环一环最终导致学徒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五)社会层面欠缺认可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要素就是帮助学徒把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能够有效地运用到企业的生产实践中去。为此,学校把实践教学环节嫁接到企业生产实践活动中,将学生学习阶段70%-80%的时间用于工作场所,学生作为准员工,会有一定的工资收入,但是与正式员工相比还存在差距,由于学生及家长对学徒制存在的误区,往往会认为是“廉价劳动力”,社会的不认可会影响学生参与学徒制的积极性[3]。
三 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现代学徒制涉及到政府、企业、行业、学校、企业教师、学校教师、学生(学徒)等诸多利益相关者。为了使现代学徒制能够顺利、有效地长期运行,需要平衡许多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责任。
(一)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模型
政行企校社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型是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个平台的协同创新上构建起来,而政府平台作为基础主导平台进行引导推动。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为产业、企业和学校之间的合作建立了政策法规平台。通过改革劳动制度中的教育制度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使两者有机结合,高度融合的统一质量评级体系,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的有效融通,需要政府做好顶层设计,从而鼓励、推动、引导现代学徒制的发展。
(二)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
基于现代学徒制的理论基础,参考国外现代学徒制模式和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其他人才培养模式的结构,尝试构建政行企校社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内容框架图如下。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由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方式和教学评价四个部分组成。其中每个部分又涵盖了一些实践体系。培养模式的运行由四个平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携手推进、协同创新才得以顺利进行。
1.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模式的培养目标现代学徒制的培养目标是实现企业对每一项实际任务所需要的综合专业能力,并在实际工作情境中获得知识和技能。培养目标的制定仅靠学校和单个企业是不够全面,需要行业协会联合各类型的企业来完成[4]。为了避免急功近利,体现培养目标的远瞻性,这就需要政府加以引导,即政行企校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目标。
2.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模式的培养内容现代学徒制的核心要素,就是帮助学徒进行知识的有效转化,把知识转化为真实工作场景下的所具备和掌握专业技能。所以,学校必须联合企业构建岗位的胜任力素质模型,把企业的胜任力素质转化到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中去,从而做到学校的课程体系与企业岗位标准的有效衔接。
3.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模式的培养方式学校通过与企业签订联合人才培养协议,建立了双培养的人才培养机制。职业院校的教师传授给学生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企业师傅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在企业真实岗位上进行操作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其中由职业院校教师完成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教学由职业院校进行考核,由企业完成的专业技能则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考核标准,并由企业完成对学生的考核,从而实现学生与学徒、教育与培训、考试与考核的“双重培养”模式。
4.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模式的质量评价现代学徒制模式的质量评价从学习态度、岗位实习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岗位实习专业技能掌握程度和非常规性考核四各维度进行。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通过学校为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保障社会部颁发,行业企业颁发培训证书,三证在手,体现了政行校企协同创新的质量评价过程,对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是有利的。
四政行企校社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保障机制
在实践中,要想实现政行企校社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必须首先有高质量的校企合作,我们要超越传统的教育和人力资源管理界限,从更高的层次进行科学的校企合作体系顶层设计,以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主体协同创新作为出发点,宏观上政府扶持性政策出台,中观上建立行业协会信息沟通机制与监管机制,微观上,协同创新建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运行保障、经费保证、宣传保障等条件保障,即“政府支持、校企双主体、行业协调、社会认同”的保障机制,才能创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一)宏观层面
1.扶持性政策出台:政府要尽快出台有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明确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职业院校、行业协会、财政、税收等部门在校企合作方面的职责,对于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方式以及各自的任务、考核评价、运行机制、经费来源等进行具体说明,并制定鼓励措施以及监控评价措施,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到学徒制人才培养中来[5]。并联合省市劳动部、教育部对支持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评选和奖励,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对评价优秀的合作企业单位给予扶植发展的优惠待遇或者经济补偿。
2.在现代学徒培训模式下,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学校、企业、企业“教师”和学生等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实施现代学徒制仅仅是为了与合作企业签订联合培训协议,明确学校和企业的利益,而对企业辅助的师徒权益的保护却很少涉及。例如,企业师傅除了正常的工资之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从而激励企业员工愿意去做“师傅”,校方可以建议让企业留用一定的招聘录用指标,从学徒中挑选一部分实习成绩优异的学徒(前提是征得学徒同意)转为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仅仅实习就结束人才培养。
3.多方面制度支撑:从发达国家现代学徒制的实践得出,学术和职业资格需要协调一致,以确保现代学徒制度的顺利运行。虽然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这两种证书之间的相互适应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现代学徒制既缺乏制度动力,又缺乏制度保障。因此,需要尽快完善宏观层面的规章制度,为现代学徒制度提供制度支持。
(二)中观层面:行业协会参与的信息沟通机制和监管机制
对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中的现实困境来说,高职院校和企业单位平时缺乏深入沟通和交流,企业只有在用人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才想起来要来学校招人,同时也没有沟通的桥梁。因为企业大多以生产经营获取利润为主,而学校以教书育人为主。那么行业协会这样的非政府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可以更为客观、公正地担任企业之间、校企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中介。行业协会可以联合本行业内各类型的企业与本地区的高职院校建立合作,为校企行多方合作搭建平台,服务于校企双方的沟通。此外,对于校企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分歧和矛盾,行业协会也可以在中间进行协调,消除双方的误会,维护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和谐发展,为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而共同努力。
(三)微观层面
1.运行保障
现代学徒制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学校、行业和企业之间必须有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政府层面可以成立“现代学徒制指导委员”,委员会由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劳动部门等部门联合成立,主要是为学校和行业、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提供指导和帮助;行业协会负责监督企业职业培训的实施,担任企业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学校也可以成立“现代学徒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构建、教学方法的创新和试点专业教学质量的评价。
2.经费保障
现代学徒制对培训设备、培训环境和教师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保证人才的培养的高质量,需要政府、学校、企业、学生共同承担培养成本。西方发达国家如德国,企业承担学徒制的成本占了很大的比例,政府及州政府也会有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这些都可以作为借鉴。一方面,是企业经费保障,政府可以用税收优惠或者经费支持等多种方式来鼓励企业单位和学校之间的培训合作,对评选优秀的合作企业单位给予扶植发展的优惠待遇[6]。另一方面是学校老师和企业师傅的经费保障。现代学徒制对学校老师的专业水平和企业师傅的指导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承担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还要指导学生,所以培训和指导费也必不可少。另外学生在企业实习,若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买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报酬,这一部分更需要经费支持。
3.宣传保障
社会要加大对企业、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吸引和宣传力度,一方面是向企业宣传,吸引企业自愿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中来,和学校共同培养人才、设置课程,另一方面是向社会宣传优秀的合作企业单位,推动企业不断加入到现代学徒制中来。
参考文献
[1]王洪斌,鲁婉玉.“现代学徒制”——我国高职人才培养的新出路[J].现代教育管理,2010(11):83-85.
[2]陈爽.基于协同育人视角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探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30):76-79.
[3]张阳,王虹.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的实践与探索——基于“双导师”的视角[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33):77-80.
[4]胡秀锦.“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11(03):97-103.
[5]雷彪,关海英.“校企合作”推进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现代学徒制实践探究[J].教育现代化,2018,5(07):39-40+42.
[6]唐启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发展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8,5(22):12-13+29.
关注SCI论文创作发表,寻求SCI论文修改润色、SCI论文代发表等服务支撑,请锁定SCI论文网!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jiaoyulunwen/1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