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医患纠纷一直以来属于卫生行政管理及医院治疗过程中较为尖锐、复杂的问题,现阶段社会上出现的医患纠纷事件越来越多,不仅仅危害医院的正常运行及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还会导致卫生行政管理效率下降,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因此,相关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优化对策,最大程度上解决医疗纠纷中卫生行政管理的相关问题,预防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本文主要针对医患纠纷中卫生行政管理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理性的思考及解决。
关键词:医患纠纷;卫生行政管理;相关问题;理性思考
本文引用格式:凯山江·依米尔,木拉提·库尔班.医患纠纷中卫生行政管理相关问题的理性思考及研究[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68):259-260.
0引言
在以往的医患纠纷过程中,相关部门会介入其中对医疗纠纷进行处理,虽然能通过较多的法律途径对问题进行解决,但由于参考的法律依据不相同,多数判决效果使得医患双方都不满意,导致较为严重的行政问题出现,影响医院及卫生部门的正常运行及发展[1],因此有效的理性解决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1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
在医院的治疗护理过程中经常发生医患纠纷,主要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由于医护人员过失心理状态导致的,医护人员在治疗护理过程中遇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产生危害,由于疏忽大意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医护人员在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交流过程中由于沟通不足、医疗费用过高、医护人员服务态度不佳、医疗技术水平欠缺等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2]。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职业兴奋性不高,医护人员缺乏很好的法律意识,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治疗护理规范等,额外的增加了患者机体上的痛苦及治疗费用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治疗缺陷导致的医疗纠纷,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缺乏熟练的医疗技术,在医疗操作过程中出现较多的缺陷,加上患者及家属不理解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由于医疗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后,院方一昧的想要推卸责任或只想着赔钱了事,引发护患纠纷的发生[3]。
2医患纠纷中卫生行政管理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理性的思考及解决措施
2.1改变以往的管理理念,全面综合的处理医患纠纷
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院方应积极深入其中进行了解及处理,在查清事实及责任的基础上对患者及家属实施相应的安抚处理,将对公众产生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避免推卸责任现象的出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医院的通知之后应针对这一事件发生的具体过程及情况进行了解,尽快的赶往医院实施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协商与沟通,依照规范协商的流程,尽快、完美的解决医疗纠纷。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还应规范对医院的管理,定期深入医院中对医院的管理人员实施医疗纠纷方面的宣教及管理,与医院的管理人员共同针对医院的实际情况构建全院的质量控制机构,找出医院管理过程中不完善的管理体系及制度,不定期的深入医院检查医院各个部门的工作[4]。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应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与医院管理人员、科室、医务人员等组建一支管理小组,将医疗纠纷消灭在摇篮里。
2.2强化卫生部门及医院的法律意识,制定最佳的医疗纠纷解决方案
卫生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现阶段医疗纠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出,定期与医院管理人员组织会议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强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院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定期组织医院的医护人员开展相应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病案法律地位的宣传力度,转变以往的管理理念,带领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医院指导医护人员学习如何自我保护及防范,告知相应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对策,制定相应的医患纠纷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方案,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有效性[5]。
2.3设置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疗风险保险组织,转移赔偿的主体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的事件过程中应设置以政府主导的、非商业性的医疗风险保险组织,参保人员为医生、医院及患者等,由专业的卫生律师及卫生部门行政管理人员为主体,实现全行业的医疗风险保险,最大程度上为患者、医生、医院提供保障,达到利用医疗责任保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目的,采用强制性投保的管理方式,从政府的税收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投入,缩小医疗机构医疗收入及赔偿之间的差距,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减少医院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现象,最大程度上减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有效性。
3结语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事件的过程中应结合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进行相应的完善及优化,通过实施改变以往的管理理念,全面综合的处理医患纠纷、强化卫生部门及医院的法律意识,制定最佳的医疗纠纷解决方案及设置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疗风险保险组织,转移赔偿的主体等多元化的创新管理模式,最大程度上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减少处理过程中问题的出现。
参考文献
[1]卢进新,谢平.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的“宁波解法”[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1,16(5):19-23.
[2]张里安,刘京.医疗领域内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构建:理论与路径选择[J].兰州学刊,2013,25(9):143-149.
[3]项延永.“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J].法律适用,2016,26(1):69-73.
[4]叶细珍.病案管理中常见医患纠纷原因及预防方式研究[J].中国医药科学,2016,26(1):184-187.
[5]陈王涛,刘毅俊,李俊,等.2008-2016年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相关研究的回顾性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7,34(1):39-41.
关注SCI论文创作发表,寻求SCI论文修改润色、SCI论文代发表等服务支撑,请锁定SCI论文网! 文章出自SCI论文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unwensci.com/yixuelunwen/19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