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互助养老是应对农村养老困境探索出的一种创新性实践方案,忽视整体性和地方性是目前农村互助 养老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主要根源。作为一种间接互惠型交换行为,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良性运行需要地理空 间、共有经济、 中介价值、信任资本、组织基础和制度规范六个结构性要素的协调运作。基于历史性和实践 性知识,文章以多山地区为例,发现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多山地区农村互助养老实践运行 遭遇多重挑战, 以此尝试提出 “就近城镇互助养老” 新模式,认为在地理空间、信任资本、人力资源、养老 环境、制度基础及技术支撑等方面都具有现实可行性。最后以发展定位、平台架构、资源输入、助人模式、共同体营造等为基础提出一套有效且可行的调适性政策方案。
一、问题提出
在城乡人口老龄化倒置、农村公共养老服务 体系薄弱、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背景下,农村养老 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全面推进共同富裕道路上最难 啃的 “硬骨头”。互助养老方式由于低成本、 易 推广、可复制而成为社会各界眼中的最佳解决方 案之一[1-2]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互助养 老在民间社会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唐朝 的农社、 宋代的义庄、清代的太庙和姑婆屋,新中国成立 后的集体互助养老,都对失能、半失能、无依靠 的鳏寡孤独老人实行互相帮扶和互相照顾。 改革 开放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 中国民间虽然存在 以过继、姻亲、邻里等形式的互助养老,但真正 创新性尝试建立以现代社区为单元的互助养老则 发轫于 1998 年上海虹口区提篮桥街道晋阳居委会 实施 的 “时 间银 行 ”。2008 年,河北省肥乡县( 现肥乡区) 前屯村建立的互助幸福院,极大地 推动了互助养老获得政府承认的进程。2011 年, 国务 院 印 发 的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 》 中指出鼓励以建制村和较大 自然村为依托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 由此互 助养老进入全国范围内探索实践并引起广泛关注。
从各地实践来看,全国各地农村互助养老的 实践形式多样、效果不尽相同,既有地方运行良 好,呈现出老人获得感满满的和谐互助场景,也 有地方幸福院设施成为摆设、无人居住、大门紧 闭的惨淡结局[3-4] 。其中根本问题是农村互助养 老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对此,学界主要持有四种 观点 : 一是资本匮乏论,认为互助养老的关键不 是运用何种技术手段,而是依赖于村庄的社会资 本,通过政府动员、草根发动、社会工作参与等 方式, 提 升 村 庄 社 会 资 本 是 解 决 问 题 的 关 键[1.5] ; 二是制度缺失论,认为解决目前互助养老困境的关键是制度化,需要政府部门出台互助 养老规定以规范互助养老机构运行[6-7] ; 三是结 构断裂论,认为互助养老是建立在西方社会普遍 认同的陌生人信任基础之上,与 中 国 社 会 以 “人情与情感交换” 为基础的熟人信任结构存在 水土不服[8] ; 四是机制失衡论,认为政府通过 行政手段确立的纵向秩序整合机制与多元主体构 成的横向秩序协调机制未能达成有效衔接和动态 平衡,破解问题的关键在于实现两者的互嵌与动态平衡[9]。
以上观点都在某一侧面深刻揭示出农村互助 养老可持续发展的困境之源,但是还是不能完全 解释各地互助养老运行差异的问题。首先,互助 养老作为一种社会性行为,是在一个多层次结构 系统中行动,这些结构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相 互制约,其中资本、制度、机制等只是整个系统 中的一个子系统。所以,互助养老研究只能从整 体性视角才能够认识其中的全貌和运转机制。其 次,互助养老作为一项地方性实践创新,实践过 程本身充满着地方性,这种 “地方性” 不仅是地 理层面的,而且也有文化价值、组织结构等层面 的。 由于地方性知识本身是一个模糊性概念,所 以在解释中国社会时往往以地方性话语替代国家 话语、地方性知识替代普遍知识[10] 。 以互助养老 来说,中国农村社会本身充满着复杂性、 多样性 和差异性,地方特殊性决定互助养老本身形式的 多样性。很难说哪一种农村养老模式一定比其他 农村养老模式更好,不同模式适用于不同的环境 条件,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11]。 “地方性” 原本 是一个地方概念,即空间地理意蕴,之后才赋予 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所以,基于不同地理空间来 探讨具有地方性实践的互助养老模式是去地方化 互助养老的基础。
多山地区是中国地理上非常普遍的一种地理形态,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 70% , 以山区为主的 县域数也占全国县域总数的 50%[12] 。多山地区具 有集中性、连续性特点,且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 西南地区和东南地区等[13] 。 由于受山地本身能量 梯度性、地表破碎性、空间异质性等自然属性影 响,多山地区经济社会不均衡表现尤为明显[14]。 2011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 2011—2020 年) 》 国家划定 的 14 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本都位于多山地区。历经 10 多年的脱贫攻坚战,这些地区实现了脱贫,但 这些地区依然是全面实现共同富裕、建设中国式 现代化强国的薄弱点,其中养老问题尤为关键。 回顾文献, 目前学界鲜有研究专门将互助养老置 于多山地区这一特殊地理环境中开展研究。 因此, 尝试基于互助养老的普遍知识,为这一独特地理 形态构建一套适合的农村互助养老行动方案,不 但有助于解决多山地区农村老年人养老这一现实 难题,而且也丰富和拓展了互助养老的实践方案。
二、互助养老理想运行框架 : 基于历史与实的普遍性知识
互助养老是基于自助-互助理念,充分发掘 社区资源和老人自身资源,让年龄小、身体健康 老人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照护和帮助 的行为[15] 。互助养老实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行 为。这种交换不同于同时空内的一对一馈赠回馈 型交换,而是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多对多的连锁 性交换,即间接交换。 虽然间接交换也具有直接 交换的一些特点, 比如追求报酬、 公平原则等, 但由于间接交换跨越了时空,所以行动过程中需 要独特的运行条件,这些条件的缺失或者不足都 会影响间接交换行为的良性运行。布劳在间接交 换理论中指出,宏观社会结构的中介价值、制度 规范、组织基础在间接交换运行中发挥重要作 用[16] 。与一般间接交换不同,互助养老是由施助 者-受助者-施助者构成的上游间接互惠交换[17]。 除了上述条件外,互助养老还会受地理空间、共 享经济及社会资本的影响。
(一) 地理空间: 邻近性与可达性
虽然布劳没把地理空间作为间接交换的基本 条件,但在弥合个体交换和社会交换这道鸿沟时, 布劳 (2008) 在社会结构中析出四类子结构,社 区就是其中之一,指的是: “在一定领土上组织 起来的集体,它总有自己的政府和使它们相互区 分开来的地理边界。”[16] 事实上,间接互惠交换 强调跨越时空限制,指的是时空的非同一性,即 交换行为是可以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发生,但这并 不是说可以超越任何边界,社区就是间接交换的地理边界,这是间接互惠交换行为的基础条件。 间接互惠交换在地理边界内部形成一个闭合的环 状组织结构[18] 。无论是古代还是新中国成立后, 互助养老都以地缘为基础,村庄以及官方所说的 “建制村或较大 自然村” 成为互助养老的边界。 虽然时间银行想跨越村庄、社区的地理边界,但 困难重重[7] 。 以村庄社区作为地理边界,实际考 虑的是邻近性和可达性,因为国内农村还难有如 美国村庄那样有会员志愿者提供交通服务[19] ,如 果老人相互居住较远,互助养老行动势必难以开 展。幸福院就是通过压缩物理空间,提升老人之 间互助的便利性而增加互助行为[17]。

(二) 共有经济: 村集体经济能力
通常来讲,养老涉及的核心内容包括物质或 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互助养老主要 解决的是子女外出后无人提供日常照料和精神慰 藉的难题,基础和前提是有相关责任主体提供经 济支持和物质供养。而且互助养老本身作为一个 互惠交换平台,前期建设与后期运营也都需要一 定经济资源支持的。实践表明,共有经济是互助 养老模式可持续运营的关键之所在。古代社会的 宗亲互助养老的共有经济来源既有祖上遗产的提 留、按族内人丁派捐和劝捐、有名望和经济能力 的族人义捐,还有老人年轻时集资购置公田、会 员制的互助养老模式 ( 如闽南的 “孝子会”、 基 金互助会、清代的姑婆屋) 。新中 国成立后, 以 村社为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为互助养老提供了强 有力的经济支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以家 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逐渐取代了村社集体生产单 位,村社集体共有经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 在随后的市场经济改革中,地域较好的地区又以 村社为单位发展村集体经济。从各地实践来看, 目前农村互助养老的共有资金来源以村集体和政 府为主,也有老人参加养殖和小商品代加工获得 收益、外部社会精英及宗族精英及社会组织等方面支持。
(三) 中介价值: 互助精神与孝老文化
在布劳看来, 由个人之间的基本交换扩展为 大尺度宏观结构的复杂交换,其关键性条件是中 介价值观,这是一套为复杂的间接交换链提供的中介标准。 因为社会结构中的交换经常是拖延而且间接的, 以至于某人的报酬掌握在千里之外, 这就要求共有价值观来导引和传递交换[20] 。 间接 互惠交换是一种个体自愿行为,是个人所接受的 对他人利益密切关注 的共识基础之上,并且 以 “舍己为人” 的精神体现出来[21] 。在互助养老模 式中,年轻健康老人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支 持,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信未来等到自己能力衰 弱时也能获得相应的支持和照顾,但存在着风险 性和不确定性, 中间依靠的是互助精神和孝老文 化。这一中介价值兴起于西周时期 “孝老伦理”, 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 欤” ( 《论语·学而》) ,之后发展出 “以孝治天 下” 的国家治理理论。互助精神和孝老文化根植 于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中,是几千年民族文化与 体制凝练而成的价值形态[22] 。新中国成立后,虽 然对传统文化进行革新,但孝老互助文化依然得 到国家和社会的普遍认同并得以延续,成为当前 农村互助养老的价值内核,支撑着互助养老实践 不断发展。
( 四) 信任资本: 相互信任的关系网络
互助养老是一种连锁互惠网络,这种结构的 运行需要嵌入村庄本身的信任资本中, 同时又反 向改变着村庄的信任结构网。村庄丰富的信任资 本能够推动村民自发参与互助养老行动,并且推 动互惠合作的持续发生, 由此达成互惠网络的合 作默契[23] 。尤其是互助养老发展初期,互助操作 手段不精细,互助养老交换并没有市场货币机制 那般清晰化,而且志愿服务、低偿服务以及 “时 间银行” 互相摩擦,信任资本往往能够起到润滑 剂的作用[1] 。互惠交换网络就像一张信任的大网, 结点代表了每个个体,网的边则代表了朋友和熟 人之间信任的多少[24] 。古代社会,人们之间基于 血缘、地缘等自然属性让宗族内部产生强烈的认 同感和附属感,血浓于水的亲族关系让宗族内部 彼此高度信赖。新中国成立后,村集体互助养老 以村社为单位,村社在原有血缘为基础的宗亲关 系基础上进行扩展, 以地缘为基础的村社单位集 体劳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促进地缘关系、业缘 关系相互融合,构成了农村多元复杂的社会关系 网,为互助养老行动的良性运行提供良好的信任资本。
(五) 组织基础: 适度权威的政治组织
社会交换理论指出,不同主体之间在间接互 惠交换过程中需要政治组织对交换模式进行有效 调节,政治组织的功能在于通过法律和规范等手 段调节复杂的间接交换网络、控制交换主体对稀 缺资源的竞争,这样才能够保护大多数主体的利 益、确保间接互惠交换 网络合乎规范地持续进 行[20] 。在互助养老运行中,政治组织不仅是中介 价值观的教化宣传者,而且也是规则的制定者和 维护者。在古代宗族互助养老中,替代政治组织 功能的是宗族组织, 由家族德高望重的族人担任 族长,并形成了以宗祠、族长、族谱、族规、族 产等为基本架构和礼法兼具的自治组织,保障着 互助养老的持续运行和发展[22] 。新中国成立后的 村集体互助养老主要依靠集体农业生产合作社, 形成人民公社— 生产大队— 生产队三级管理体制, 以生产大队为主体的村集体组织自上而下统一对 管辖范围内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老人提供供 养和照料,承担着农村的主要社会保障任务。 目 前,各地的实践中,村 “两委” 在农村互助养老 中起主导作用,既是农村社区居民参与的组织者, 又是社会组织的重要支持者,所拥有的政治信任 度和组织力是互助养老运行好坏的重要因素。
( 六) 制度规范: 清晰透明的互惠规则
价值观促进各社会主体之间的间接交换,制 度规范则调节和稳定复杂的交换过程[16] 。 当人们 日益依赖特定交换时,交换之间的规范压力就越 大,需要由组织出面制定一套相对稳定和普遍的 规范,调节各种社会单位之间的间接和复杂的交 换关系模式。制度化的最大特征就是稳定性和普 适性[25] 。虽然互助养老在初始阶段可以是小范围 的、基于爱心和善心的实物供给和偶尔照料,但 正所谓 “久病床前无孝子”,持续稳定的互助养 老必须制定制度规范, 以强化稳定性和普适性, 由此更好地传递中介价值和规范互助组织[6] 。在 古代,国家法令不仅明确鼓励民间互助养老,而 且乡约、族规也都规范宗亲邻里之间的守望相助 行为。新中国成立后, 国家发布 《全国农业发展 纲要》 和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要 求生产队或生产小组对农村中缺乏劳动能力、生 活无着落的鳏寡孤独残疾社员提供保障,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宗族、邻里、社员之间的互助 行为,维系着互助养老的持续发生。
三、多山地区互助养老现实挑战与 “就近城 镇互助养老” 的提出
历史与实践表明,互助养老可持续良性运行 需要地理空间、共有经济、 中介价值、信任资本、 组织基础和制度规范六个结构性要素协调运作。 由于多山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条 件,加之农村市场化渗入以及人口流动等因素, 现行政策规定的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单元积 极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在实践运行中遭遇多重挑战。
第一,居住空间分散性增加互助成本和风险。 互助养老目前主要采用两种形式 : 居家互助养老 和机构互助养老。首先, 由于山区地势变化较大, 难以形成相对集中的规模化聚集点,居民相互之 间居住距离较远,如果采用居家互助养老,年轻 老人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前往需要照顾的老人家庭, 时间成本非常高[11] 。其次, 由于地势崎岖不平, 途中经过泥泞小道、乱石河滩、道路悬崖落石等 道路,年轻老人在途中随时都可能存在安全风险, 如果出现危险,责任应该由谁来担,施助者的安 全保障是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
第二,村集体经济羸弱难以承担互助养老运 行。互助养老虽然是低成本,但是并不是没有成 本,在互助养老前期建设以及运行中都需要大量 开销。稳定可持续的资金链是互助养老运行的基 础和关键。 由于多山地区居住分散、不便于居家 互助,如果实施机构互助养老,即使有社区居民 愿意参与,但巨大的前期投入对于县乡政府和村 集体经济都是很大负担。 因为多山地区本身交通 不便,与外界的直接经济联系少,缺乏经济发展 的内生力,整个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县乡财政税 收较少,村集体经济对外力依赖性强。
第三,即时等价交换观念侵蚀互助养老文化。 互助养老是一种间接互惠交换,传统互助养老是 互助双方以情感积累为基础, 即 “感情账”, 以 此达到互助行为的间接传递。市场交换律强调货 币交易、经济核算和即时交付,邻里之间的互助 以 “经济账” 替代,传统互助文化、养老伦理逐 渐边缘化。多山地区由于本地经济能力有限,很多剩余劳动力都外出务工,这些市场价值观念伴 随回流人员传入,而发达的网络信息技术也在不 断强化着村民的理性行动,传统以利他助人养老 的善举因不能获得即时回报遭到冷落[26]。
第四,地理空间割裂跨越村民互助信任边界。 信任是互惠的基础,信任结构包括特殊信任/ 人格 信任和普遍信任/ 系统信任,前者是以血缘、地缘 为基础的关系信任,后者是以制度规范为基础的 制度信任[27] 。传统中国的信任是一种典型的特殊 信任,并且在血缘型村庄内相互传递信任形成一 道清晰的边界,宗族型互助养老就是在信任边界 内运行。 “乡—城” 人口大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打 破了原有的信任边界,虽然血缘信任在地理隔离 下出现了 “空间投影”,但是邻里信任已经跨越 了圈层边界,原有的左邻右舍已经变得遥不可及, 在制度信任基础建立起来之前,邻里互助养老的 可预期难以实现。
第五,两栖式应对型村级治理弱化组织基础。 “两栖” 村干部是指平时居住在城镇、忙时回村 工作或者白天在村里工作、 晚上回到城镇居住的 干部[28] 。绝大多数村干部都是村庄精英,在大规 模城镇化背景下主动或被动进城已经比较普遍, 多山地区相对恶劣的人居环境使得 “两栖” 干部 现象尤为突出。村干部 “两栖” 的结果,一是与 村庄群众产生距离感和疏远感,二是面对日益繁 重的村庄事务压力采用应对式举措。在压力型管 理体制下,互助养老建设任务经由县— 乡—村进 行压力传导,村干部则采用 “选择性执行” 的应 对式治理来完成上级交代的指标任务,破坏了互 助养老的整体效能[3]。
第六,制度规范空窗期影响互助养老可预期 性。互惠规范是确保间接互惠交换行为持续发生 的重要保障, 由于人口的大流动促使村庄信任结 构由特殊信任转向普遍信任,扩大化的信任圈需 要现代契约性的制度规范, 以确保互助养老行为 的可预期性。 因为信任本身就包含着可预期性, 而可预期性要求存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行为方 式[29] 。但多山地区互助养老制度规范存在三方面 问题 : 一是制度缺少,有些地方在传统道德规范 日渐式微下市场化契约规范尚未建立 ; 二是制度 约束边界与扩大的村庄信任圈不一致 ; 三是制度约束精度与村民期盼不一致,使得制度信任难以 形成,直接影响村民参与互助养老意愿。
“就近城镇化” 是指原有农村居民近距离向 户籍所在地的小城镇、县城或中小城市迁移,而 不是远距离向大城市迁徙[30-31] 。 改革开放之后, 虽然社会各界有过大城市论、 中等城市论还是小 城镇化论的争论,但由于农村人口的迁移成本、 制度障碍、城乡发展等因素,就近城镇化一直都 是中国城镇化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 国 务院明确提 出实现 1 亿农 民 的 “就近城镇化”, 这是党和国家正式确立以就近城镇化为主导的中 国式城镇化方略。就近城镇迁移老人虽然居住地 由农村迁往城镇,但是户口依然保留在农村,依 然保留着承包经营地和宅基地,养老问题很难依 靠所迁城镇解决,因此只能依靠自身及其子女解 决。多山地区所存在的诸多现实性挑战也很难适 应互助养老模式,即使探索实施也只能惨淡收场。 基于上述实际情境,本文提出 “就近城镇互助养 老”,指的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运用自助-互助 养老理念,在原有农村居民就近迁移的小城镇、 县城或中小城市以原村庄或附近村庄村民为单元 组建互助养老生活圈,村民相互之间为老人提供 照料和帮助的行为。
首先,在互助主体上,与居家互助养老类似, 就近城镇互助养老也是居住在自己的家中, 以血 缘、地缘为感情纽带,但与前者不同的是,就近 城镇互助养老并不局限于由年龄较小、身体健康 的老人帮助和照顾年龄较大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而是老人间互助与老人子女间的互助相互融合。 其次,在互助边界上,居家互助养老是在村民所 居住的村庄内开展,而就近城镇互助养老是村民 迁移至近距离的小城镇、县城或中小城市中进行, 是基于血缘或地缘为基础的原有村庄或附近村庄 村民为主,所以迁移至小城镇、县城或中小城市 居住的原村庄或附近村庄村民数量多、居住地点 集中是基础性条件。最后, “候鸟式” 异地互助 养老是我国部分地区由于生态环境恶劣、养老环 境较差,很多经济条件较好家庭的老人往往与亲 友一起选择迁移到拥有更为舒适气候和环境的地 方进行短期或长期毗邻而居,因为相互之间年龄 相仿、相互了解、经济实力相当、文化素质相似,
由此形成了亲密的人际关系,进而在老人之间自 然形成了相互关心和照顾的一种互助养老方式。 相对于 “候鸟式” 异地互助养老,多山地区村民 经济实力偏弱,只能选择迁移到附近小城镇、县 城及中小城市,迁移距离偏近,就近城镇互助养 老是比较适合在多山地区农村推行的。
四、多山地区 “就近城镇互助养老” 运行条 件分析
在就近城镇以原村庄或附近村庄村民开展互 助养老新模式,在地理空间、信任资本、人力资 源、养老环境、制度基础及技术支撑等方面具有现实可行性。
(一) 基础条件: 村民向就近城镇聚集
由于多山地区生态脆弱、耕地偏少、交通不 便、公共服务差等原因,所以当地村民将移居到 就近城镇生活视为家庭 的发展 目标。通常来讲, 农民迁往城镇的驱动机制包含三种 : 以异地安置 和扶贫为主的政府机制、 以升学和通婚为主的社 会机制及以自主购房为主的市场机制。 由于前两 种机制要求较高,所以很多村民选择购房进入城 镇[32] 。然而,住房价格在小城镇、县城及中小城 市表现出明显的极差效应,农村的城镇化以家庭 经济实力表现出梯度化特征,即经济实力越强的 家庭、迁移的距离相距原村庄越远。但对于多山 地区农村来说,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实力偏弱,就 近城镇购房成为最现实的选择,这样既能让家庭 享受到城镇公共服务 ( 尤其是教育资源) ,又能 够照料家庭所承包的土地。数据显示,2015 年, 中西 部 农 村 就 近 城 镇 化 迁 往 本 镇 的 占 比 为 73. 57% 、县城占比为 14. 12% 、本省其他中小城 市占比在 12%~15%之间[31] 。在迁移家庭分工上, 年轻一代出门务工赚钱,年老一代兼顾照料孙辈 和回村务农,并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放弃务农, 居住在城镇专职照料孙辈或安心养老。 由于多山 地区小城镇本身镇域面积偏小,居住在城镇的村 庄老人往往毗邻而居,相互之间通勤距离比原村 庄更 便 利,为彼此的关心和照料提供基 础 性 条件。
(二) 社会资本: 村民信任跨地域延续
传统村庄本身是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组织起
来的相对紧密的社会结构,在村庄内部日常往来 紧密,形成了所谓 “低头不见抬头见” 的以人情 为基础的互惠网络,但这种相互信任和人情往来 伴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动出现差异化。一方面,村 庄内部由于 “乡—城” 人口的流动跨越了原有村 庄内部的信任边界,村庄互助的可预期性已经充 满不确定性 ; 另一方面,村庄内部的信任也在村 庄居民的集体跨地域迁移过程中出现了隔阂,无 论是迁移到本镇还是县城乃至中小城市,迁移地 居民与外来迁移人员本身的互相融入存在 困难。 作为来自同一村庄的村民在异地就显得尤为亲切, 所以虽然村庄的信任结构在原有村庄边界内出现 信任度弱化,但是这种信任在异地又出现了强化。 在迁移城镇, 同村居民往往以 “我们是同村人” 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共同身份感。与扶贫搬迁以抓 阄等方式随机安置村民所不同,市场购房机制在 居民迁移中有很强的自主性,具有亲属关系的村 民往往选择的购房距离更为接近,这样原有的亲 缘关系也获得了强化。此外,村民迁移至城镇后, 城镇家庭主要变成了生活和消费场所,原先村庄 内部因为各种微小利益产生的争执几乎不复存在,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更加强化了同村人之间的彼此 信任,成为互助养老实施的隐形资本。
(三) 人力资本: 迁移村民空闲时间多
国内外经验表明,人力资源不足或者说志愿 者不足是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要挑 战之一[19] 。一方面,因为很多中国老人持有活到 老干到老的传统观念,很多身体健康的年轻老人 将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帮助子女照料家务、照料 孙辈、农忙时干农活,所以村民很少有时间和精 力来关心和照料村庄其他老人[33] 。另一方面,老 人以及子女认为照顾别人是伺候人的低下工作, 又没有收入,无论是照料别人还是被别人照料都 会影响到老人与子女的 “面子”[15] 。 随着村民迁 到小镇后,除了一部分老人仍然还会回家种地干 农活以填补城镇生活所用外,绝大多数老人平时 主要任务是照料孙辈和料理家务。 因为年轻人认 为,老人回家种地冒着身体生病以及其他不可预 知的风险,获得的回报又很少,不值得。现在很 多子女在外务工赚钱足以支持全家人日常生活, 万一老人生病后医疗费用更高。在两代人的理性计算下,老人也逐渐放弃回家种地的想法, 由此 为老人留下了很多休闲时间。在解决好老人以及 年轻人对于互助养老认同问题的前提下这些时间 为互助养老推行提供了重要的人力保障条件。
( 四) 资源优势: 城镇有较多养老资源
在多山地区农村,村民需要借助地形分散而 居,养老设施、 医疗服务、教育资源等公共服务 建设成本非常高,难以形成集中优势[34] ,所以多 山地区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多是以集镇为中心进 行设置。集镇不仅是乡村的政治中心和商贸中心, 也是公共服务设置的中心点。 以医疗卫生服务为 例,多山地区在每个乡镇都设有乡村医疗卫生院, 全乡镇人口的主要医疗服务都由卫生院提供。 虽 然每个村庄都设置有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站,但是 这些服务站由于报酬较低、缺少医务人员而基本 处于半缺失状态,并随着村民外出务工收益提升 以及通往乡镇或县城的交通日益便捷,现有村民 在遇到医疗需求时也更愿意前往乡镇卫生院或县 城中心医院看病。在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多山地 区农村养老机构本就偏少, 以河北 M 县为例,全 县仅有 5 家养老院,其中公立养老院 1 家,主要 面向县城老人,其余 4 家私立养老院虽地处农村 集镇,但整体规模小、运营困难[35] 。还有乡镇社 工站、外来输入的社会资源也多以乡镇为中心供 给,相对于农村,乡镇和县城拥有较多的养老服 务资源,能够为互助养老提供可靠保障。
(五) 制度优势: 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力度大
自 2008 年互助幸福院获得官方正式承认后, 探索和发展互助养老就逐渐成为国家推进农村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纵向政策体系方 面,中央— 省— 市—县级政府建立起层级清晰的 互助养老规范体系[36] ; 在横向政策工具方面,各 级政府分别从供给型政策、环境型政策和需求型 政策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 2013 年颁布的 《中央 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 明确提出为 “每个农村社区互助养老项目补助 3 万元,开展农村幸福院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 等工作” 的支持型政策[37] 。这些宏观制度不仅为 互助养老提供了必要的顶层设计,而且也为基层 灵活探索互助养老模式留下广阔空间。在多山地 区,乡镇政府如果还是规定农村采用以村级区划为界限建设互助养老机构,这势必会造成互助养 老站的空置和虚设及资源的浪费。所以依照多山 地区人口集中居住的特点,在集镇或县城范围内 以原村庄或附近村庄村民为主体建设互助养老机 构,利用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镇化政策及 老龄化政策等的支持,能够获取更好的政策效能。
( 六) 技术优势: 交通通信技术较发达
由于多山地区农村地广人稀、 资金有限、道 路修建成本高等因素,所以交通设施、通讯设备 都比较落后。研究发现,多山地区农村的交通可 达性表现出由县城驻地或地级市驻地向外围衰减 的空间特征[38] 。多山地区农村越靠近县城驻地或 地级市驻地,交通的通达性越好。 虽然在脱贫攻 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驱动下,多山地区 农村的交通设施、通信设备等都获得了极大的改 善,但是由于多山地区地域范围广阔,通勤距离 较远,而且很多山村道路都是泥土路,一旦出现 下雨天气或者泥石流,农村道路很难通行。相对 而言,乡镇中心的交通道路设施和通信设备都较 先进,即使遇到下雨天气,居住在乡镇的村民依 然可以与县城以及外面世界顺利实现联系。对于 老人来讲,当出现紧急性疾病等身体不适时,能 够及时通过乡镇卫生院或者赶往县城医院进行救 治。而且,在现代智能技术普遍进入农村养老服 务推进过程中,乡镇通信设备较先进,安装智能 信息技术方便,村民居住集中易于形成规模化效 应,能够为智能技术赋能农村互助养老提供技术上的便利。
五、多山地区 “就近城镇互助养老” 的制度路径
“就近城镇互助养老” 是面对多山地区独特 的经济地理环境提出的一种政策设想。在具体实 践过程中,既需要运用互助养老本身的互惠交换 理念和就近城镇本身的各类优势,又要避免现有 全国互助养老实践中遭遇的各种困境。
(一) 发展定位: 一种补缺型的养老方式
福利多元理论认为,个人的社会福利来源于 国家、市场、志愿组织和家庭四个部门,不同的 福利来源组合构成了不同的福利体制[39] 。在多山 地区农村,老年人养老资源和服务长期以来都是由家庭提供。面对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家庭养老供 给能力不足难题,只能寻求国家、市场和志愿组 织提供帮助。 目前来看, 国家虽然为农村老人投 入大量财力物力,但有限的国家能力难以持续满 足大量农村老人的现实需求。 同时存在农村经营 主体近乎缺失、老人家庭经济能力有限、村集体 经济羸弱等问题,因此最现实的选择是激发农村 内生资源,发挥老年人自身的人力优势来填补家庭养老的不足。 目前学界对互助养老发展定位有过渡形式论[40] 、新型模式论[15.41-42] 和补充发展论[43.1.33] ,考虑到互助养老的可持续运行和多山 地区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就近城镇互助养老很 难成为一种主导型养老方式,而应该以家庭养老 为基础,它是一种填补目前家庭养老在日常照料、 心理慰藉等功能缺失的补缺型养老方式。
(二) 平台架构: 搭建老年人互助生活圈
与西方社会以个人取向和团体格局形成 的 “团体” 不同, 中国社会主要以集体取向和差序 格局为基础形成了 “圈子”[44] 。 中国人无论迁移 到哪里,都会以个人为中心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 搭建自己的社会圈子。在就近城镇化过程中,多 山地区村民常与原村庄周边关系较好的邻里、原 先居住相对较远的亲戚朋友选择毗邻而居。他们 之间往往志趣相投、年龄相仿、经济实力相 当、 文化素质相当,彼此间兴趣爱好、家庭结构、身 体状况、性格等都非常了解,经过大半生的情感 累积,感情极为深厚[45] 。选择毗邻而居很大程度 上是因为在脱离熟悉的山村后能够相互支持,不 仅在感情上形成一种心理归属,而且在遇到困难 时能够相互扶持,构成一种实质性的互助生活圈。 政府在组织引导城镇迁移老人搭建互助生活圈时, 实际上是一种顺势而为,把原有存在的非正式生 活圈提升为正式组织,选派出圈子中有威望的人 担任圈子领导,组织管理圈子中老人的日常照料 服务,也方便政府进行资源供给和监管。 由于这 种非正式生活圈本身辐射范围偏小,政府可以鼓 励圈子领导以就近居住、熟人关系为原则适当扩 大互助圈范围,尽量将原有村庄或邻村居民带进 来。 由此,在镇域范围内就形成了大大小小各种 互助生活圈,政府配置养老资源主要以圈子为基 础,节省了原有以家庭户为单元的资源配置结构,资源利用效率更高。 同时,相较于原有农村生活 圈,这种以原有紧密关系与高度信任组织搭建起 来的互助生活圈相互之间依赖性更高,相互之间 的照料和陪伴更为默契,遇到分歧时也更容易化 解,老人子女也更容易参与进来。

(三) 资源输入: 链接镇域多种养老资源
在构建互助养老共同体时,通过资源输入, 让不同互助生活圈获取自身所需的各种经济资 源、政治资源、 信 息 资源、 社会资源是首要环 节[5] 。 由于在 多 山地 区,镇域范围内的养老资 源常以政府为主体、 以集镇为中心进行配置,所 以乡镇政府应该主动发挥养老资源配置的主导 性。首先,政府需要整理镇域范围内的养老资源 清单,包括医疗养护资源、政策性资源、专业队 伍资源、志愿者资源、对口扶持资源等。其次, 政府根据搭建的互助生活圈进行资源配置,在医 疗养护资源上,可以为每个互助生活圈指定一名 医疗养护员,并规定每周进行问询服务的次数 ; 在政策性资源上,政府可以根据现有政策提供的 专项资金支持、运营费用补助、管理技术培训等 方式扶持互助生活圈,为每个生活圈老人安装求 助服务装置 ; 在专业队伍资源上,政府可以发挥 乡镇社工站工作队伍的优势,定期开展养老活 动 ; 在志愿者 资源上,政府可以组织当地中小 学,引导鼓励学生到互助生活圈开展各类志愿者 服务 ; 在对口扶持资源上, 由于多山地区很多村 都拥有与发达地区对口扶持的资源优势,政府需 要引导一部分对口扶持资源给互助生活圈。 只有 通过政府将各类资源适度引导,圈子领导才能拥 有资源并带领圈子成员照料好圈子中需要照料的老人。
( 四) 助人模式: 构建代际补偿照料机制
就近城镇互助养老并不是简单地采用年轻老 人帮助年长老人的传统做法,因为这种做法带来 的弊端是年轻老人因厌恶风险导致参与性不强、 服务覆盖面仅限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等,而是运 用代际补偿照料机制,将家庭子女赡养责任嵌入 原有互助养老中。具体操作过程包括 : 第一,政 府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根据老人日常生活活 动能力和健康程度对老人养护服务进行评级,与 老人及子女一起制定出老人养护服务内容。第二,制定老人养护方案,根据养护服务等级分别给予 子女养护与互助养护分配不同的比重,老人养护 等级越高、子女照料时间越多、互助养护时间越 少,老人养护等级越低、子女负责照料时间越少、 互助养护 时 间越 多。 由于 “久病床前无孝子 ”, 对于养护等级较高的老人,互助服务内容主要还 是以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和心理支持为主,志愿 者将 大量精力和时间 投入到照料服务并不现 实[33] 。第三,分配子女在家照料时间,规定子女 在家照料不仅仅是照料自家老人,还需要定期照 看互助生活圈的其他老人,尤其是当有特殊需要 时及时上门提供服务。第四,建立老人照料等级 动态评估机制, 由于老人身体状况不断变化,互 助生活圈需要灵活调整照料等级,根据老人照料 等级制定出子女在家照料时间和老人参与志愿服 务时间。根据以上操作,就近城镇互助养老不仅 表现出老人之间的互助,而且也表现出老人与子 女之间的代际互助,每个时间段互助生活圈都有 年轻人在家照料老人,减轻其他家庭子女在外牵 挂老人的心理负担,而且老人和年轻人搭配更有 助于老人日常的健康快乐。
(五) 共同体营造: 引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经验表明,农村互助养老持续长效运行需要 整合不同主体的价值取向,引导多元主体协同合 作来保障养老福利的输出[46] 。就近城镇互助养 老虽然坚持家庭的基础作用,但也不能忽视 国 家、社会、市场、志愿组织在养老互助中的协同 联动作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方面对老龄问题, 单主体福利供给都难以承担养老重担。一是政府 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政策动员、平台扶持、资源 引导等方式,在就近城镇互助养老中发挥主导性 作用,引导鼓励多主体参与进互助体系中。二是 城镇小微市场主体包括理发店、菜市场等主动参 与服务老人,也可以运用政府专项资金、老人及 子女出资等方式适当支付服务费用。三是社会组 织包括街镇卫生院、乡镇社工站、外来组织、学 校等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赋能互助养老服务,丰 富互助养老资源体系,尤其是近年来全国大力新 建的乡镇社工站,可以成为整合社会资源、提供 专业技能培训的公共平台。 四是圈内老人是互助 养老服务的参与者和消费者,既要动员年轻老人主动参与到互助养老服务圈的志愿服务工作中 去,也要鼓励贫弱老人在享受到服务后及时给予 志愿者力所能及的回报。五是老人子女是互助养 老服务的责任主体, 由于多山地区老人年轻时财 富积累有限,因此在互助养老资源供给、 日常照 料服务等方面必须建立起子女为照料第一责任人 的制度,这是互助养老得以延续发展的基础。 当 然,还有如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义务 人无法提供养老服务等特困人员则需要国家负托底责任。
六、小结
互助养老作为一种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难 题的方案登场,在中国农村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 现实需求以及实践基础,但在全国很多农村却惨 淡收场。本文认为,主要原因在于 : 第一,作为 一种间接互惠交换行为,互助养老的可持续有效 运行依赖于互助实践场域内地理空间、共有经济、 中介价值、信任资本、组织基础和制度规范六个 结构性要素的协调运作。某一结构性要素的缺失 或者要素之间的不匹配都可能导致互助养老运行 的失败。第二,将国外或者国内的地方经验性知 识简单地移植或复制到其他地方去,忽视了地方 性知识的重要性,所以需要依据中国充满差异性、 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地方情境制定互助养老行动方 案。基于以上两种理论认识,本文选取多山地区 这一独特的地理样本,研究发现, 由于多山地区 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加之农村市场 化渗入以及人口流动等因素,现行政策规定的以 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依托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新 模式在实践运行中遭遇多重挑战。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 出 “就近城镇互助养 老” 理念,较之于之前互助养老,就近城镇互助 养老根植于多山地区村民就近城镇化这一时代变 化特征及趋势,脱离了原来并不适宜发展互助养 老的村庄,选择在村民集中迁移的就近城镇或县 城内开展。就近城镇互助养老已经超越原有仅仅 老人之间的自助互助,将作为养老责任主体的老 人子女纳入互助养老范围,这不仅扩大了志愿服 务主体的选择范围,而且互助对象将原有互助养 老难以覆盖 的失智、 失能、 高龄老人扩充进来。
实际上,就近城镇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在地理空 间、信任资本、人力资源、养老环境、制度基础 及技术支撑等方面都具有独特优势。特别指出的 是, 由于多山地区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限性 以及互助养老本身的间接互惠交换特点,就近城 镇互助养老并不能成为主导型养老方式,而是填 补家庭养老的一种补缺型养老方式。
随着 2022 年国家发改委 《“十四五” 新型城 镇化实施方案》 明确取消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人 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后, 中国制约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基本被打破[47] 。但由于我国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巨大差异,很多农村 人口虽然在居住地上实现了 “乡—城” 的转变, 但是他们的养老依然需要依靠自己以及子女解决, 即所谓的 “半城镇化”。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就 近城镇互助养老不仅适用于多山地区农村,也适 用于全国其他地区农村就近城镇迁移人口,为迁 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养老提供一种解决方案。但 由于 “就近城镇互助养老” 仅仅是一种政策设 想,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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