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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群背景下虚拟仿真实训教学体系构建论文

发布时间:2024-11-05 11:16:36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高校应明确刑事执行专业群面向的职业岗位,了解当前刑事执行专业群面向的司法行政人民警察等岗位的典型工作过程及其对人才素质与能力的需求。基于此,分析刑事执行专业群各组群专业的逻辑关系与专业群实训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虚拟仿真技术在实训教学中的应用优势,并提出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解决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体系现存问题的解决策略,旨在提升司法警校刑事执行专业群教学质量,为国家司法行政系统培养更多优秀实战型警务人才提供有效的理论与技术支持。
 
  关键词:虚拟仿真,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体系
 
  虚拟仿真技术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起初应用于军事领域,后运用于教学领域。随着科技发展,此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在我国,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于教学始于21世纪初,经20余年的发展,该技术已得到了广泛运用。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活动的推动下,不少虚拟仿真技术创新理念与优质资源得以大范围共享,供教师研究与运用。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和虚拟仿真等新兴技术正迅速发展。通过对相关研究的整理发现,充分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创设实训场景,可以让学生在贴近真实的工作场景中进行沉浸式、探究式学习,方便且快速地掌握各种专业技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由此可见,虚拟仿真技术的运用是今后数字化教育教学发展的必然趋势[1]。
 
  一、当前我国刑事执行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现状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1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以虚拟仿真技术为引领的现代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教学,已成为未来教育发展的共识。2018年,司法部发布了《“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智慧监狱”建设的意见。2020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26号),在明确了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的同时,更对高职院校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提出了明确的指引与要求。这些文件对刑事执行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为监狱、戒毒所等司法行政单位培养实战型警务人才的刑事执行专业群,在实训教学中“看不到、进不去、成本高、危险性大”的难题比许多其他高职专业更为突出,因此,在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教学中运用虚拟仿真技术迫在眉睫。
 
  目前,虚拟仿真技术讨论热度较高,高职教育领域关于虚拟仿真技术应用的研究与实践也较多。截至2024年4月,在中国知网上以“虚拟仿真”为主题进行搜索,共搜索到了4838篇文章。并且发现,自2018年开始,相关文章数量开始大幅上升,虚拟仿真技术的应用成为高职教育研究领域的一大热点。但针对虚拟仿真技术在公安与司法大类专业教学中的运用的研究相对较少,且相对集中于公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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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刑事执行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体系现存问题
 
  (一)虚拟仿真的专业群实训体系建设缺乏有效支撑
 
  目前,各司法警校对刑事执行专业群各组群专业的逻辑关系缺乏系统的研究,未很好地厘清刑事执行专业群各组群专业的逻辑关系,导致基于虚拟仿真的专业群实训体系建设缺乏有效支撑。高职专业集群发展的思路已提出多年,全国各地已在不断深入推进专业群发展。然而,当前无论是研究者还是教育工作者,均未对刑事执行专业群各组群专业的逻辑关系展开深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仍不清楚如何分析各组群专业的逻辑关系。这大大影响了专业群的教学质量,影响了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实训教学的空间与效果,也使得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效果受到了一定限制。
 
  (二)对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教学平台与资源的整合不足
 
  实训教学平台与资源的整合不足是当前教育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前期调研,部分学校虽然建设了实训教学平台,但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导致平台的各项功能发挥受到限制。当前,刑事执行专业群的实训体系仍缺乏整体布局,尤其是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实训模块与项目呈碎片式分布,相互独立,无严密的逻辑关系。院校未准确分析并确定专业群人才培养规格,对专业群相关岗位能力缺乏系统了解,无法设计与实施具有良好系统性的专业群实训模块和项目。目前,全国不少司法警校虽已构建刑事执行专业群并实施一定的虚拟仿真实训教学,但对教学资源的整合、对虚拟仿真教学实训项目的梳理以及对实训效果的评估仍处于滞后状态,以致虚拟仿真技术在专业实训教学中的运用滞后于高职教育需求与行业需求。
 
  (三)虚拟仿真实训教学模块的开发缺乏全面的设计
 
  刑事执行专业群部分课程在教学中存在交叉、渗透,因此虚拟仿真的实训教学资源需要统一的建设标准,以适应不同课程的教学需求。传统的实训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有:法律规定不能将教学现场搬到监管现场;职业暴露事件现场环境复杂,学员现场操作危险;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过高,且现场不可控因素过多,危险极大;部分事件受管理对象情况及事件本身特殊性影响,无法通过真实场景再现进行教学及练习。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实训教学难以组织开展,使得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够和创新能力不足。目前的研究在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变革传统实训教学方面还不够深入和全面,现已开发的实训教学模块在真实感和沉浸感方面还有所欠缺。司法系统这样环境特殊的行业需要临场感的实训,如果没有逼真的体验,则难以培养学生快速适应监所基层岗位的能力,无法达到实训教学目的[2]。
 
  三、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体系建设策略
 
  (一)从人才培养顶层设计出发,构建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体系
 
  顶层设计的关键内容是确定实训体系的功能,以及构建理念与路径,为刑事执行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体系构建提供标准与指引。
 
  首先,刑事执行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体系的功能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将虚拟实训和实境实训相结合,实现学生职业能力的递进式和一站式训练。这是“虚拟仿真+”刑事执行专业群一站式实训体系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功能。第二,有机结合虚拟仿真技术和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集中实训和个性化实训,支持个体化实训和交互式实训,支持线上实训和线下实训,并可实现自助式实训[3]。
 
  其次,刑事执行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体系的构建应秉持三个理念。一是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实践能力为重点。实训体系的构建必须充分体现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的特点,培养服务于司法行政警察岗位所需素质与能力。二是以虚拟仿真为重要技术、以产教融合为主要途径。将虚拟仿真技术充分应用于专业群实训教学,并通过校警企合作顺利实现技术的应用和体系的优化升级。三是虚实结合、理实一体。虚拟仿真是一种有效的实训教学技术,但在现阶段仍不能完全替代实境实训,在一些方面的实训效果不如实境实训,因此,在构建实训体系时,要将虚拟仿真实训与实境实训进行有机结合,同时也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教、学、练、战融为一体。
 
  (二)以数字化转型为着力点,构建实训教学平台与资源层
 
  构建数字化实训教学平台与资源,是推动教育现代化、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打造一个集在线教学、实践操作、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训资源和学习体验,让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学习,自由探索知识领域,提高学习效率和技能水平[4]。
 
  首先,明确实训平台与资源建设思路与标准。实训平台与资源是专业群实训体系构建的关键,因此,在顶层设计层确定了专业群实训体系整体建设标准后,平台与资源层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训平台与资源建设思路与标准。应结合岗位要求、监所工作标准,对接刑事执行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中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警务人才的培养目标,选择合适的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资源,建立符合实训教学规律和要求的数字化实训教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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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建设基于虚拟仿真的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平台。通过建设刑事执行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体系教学应用平台,串联整个实训体系,为学生提供通用能力训练和专项能力训练结合、“岗课赛证创”融通、能力训练递进的实训空间。教学应用平台基于互联网、5G等技术开展实训,支持校内教师、行业企业导师、学生共同参与,可以关联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各模式与项目、实训课程,可以管理实训项目、导入学生信息、设置权限、发布实训任务、评价学生学训效果,支持学生自助实训、实训预约,并可以为学生提供满足课程实验实训、警务技能综合实训、毕业设计、社会技术服务、技能大赛、1+X证书等多方面需求的实训空间[5]。
 
  (三)以虚实结合、共享共建为标准,开发实训教学平台与模块
 
  数字化实训教学模块的开发,是教育创新的重要一环。打造这一模块,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直观、生动的实训体验,让知识不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触手可及的实践。
 
  首先,从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教学的应用层面出发,着重开发支持通用能力训练和专项能力训练结合、“岗课赛证创”融通、能力训练递进的专业群实训模块与项目。开发实训模块与项目是专业群实训体系的核心。在开发之前,必须先对专业群对应岗位的典型工作过程及其对人才素质与能力的要求有全面了解。之后,通过准确解构专业群对应岗位所需实践能力,区分专业群通用能力和专项能力、基础能力和发展性能力、综合能力和专项能力,充分考虑能力发展的规律、虚拟仿真技术的有效运用,以及如何实现“岗课赛证创”融通,设计科学、合理的实训模块与项目[6]。
 
  其次,“虚拟仿真+”教学应用平台并非孤立运作的。实训平台应以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等为核心技术,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实境实训资源与技术,支持实训项目运行、管理和测评,支持实训模块和项目的更新与优化。虚拟仿真实训、实境实训、理论教学三者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共同支持学生开展综合性专业能力实训。
 
  综上所述,传统的实训教学缺乏沉浸感,而司法系统这样环境特殊的行业需要临场感的实训,若没有逼真的体验,则无法达到实训教学的目的。通过“虚拟仿真+”刑事执行专业群实训模块的练习,学生可以在零风险的情况下沉浸式地、系统地习得各岗位的通用能力与专项能力,快速达到职业岗位的能力与素质要求。虚拟仿真等现代科技发展应用于教学,是教学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虚拟仿真技术在实训教学中的作用逐渐凸显。司法警校作为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更应该在教学模式上进行变革,根据虚拟仿真技术的虚实结合等特点,对传统实训教学进行革新。在实训教学中运用虚拟仿真技术,能够不断推进刑事执行专业群高质量发展,加速司法警校高素质人才培养,为现代司法警官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增效赋能。
 
  参考文献:
 
  [1]李艳,陈琳,朱福根.国内虚拟仿真实训:现状、研究及启示[J].现代远距离教育,2023(6):12-24.
 
  [2]张晓瑜,唐黎伟,陈玖圣.基于虚拟仿真的多层次模块化专业教学素材体系研究[J].中国教育信息化,2021(8):51-55.
 
  [3]陈福坤,张丽微,吴琴琴,等.数字化变革下职业教育智能环保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研究[J].教育观察,2023(31):51-55.
 
  [4]牛军燕,刘全,唐永涛.虚拟仿真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实训中心建设的应用研究[J].现代职业教育,2023(36):106-109.
 
  [5]庄浩.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模块化教学设计与实践[J].电子技术,2023(10):298-300.
 
  [6]彭建明,王永娟.职业院校护理专业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实践研究[J].现代职业教育,2024(1):13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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