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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学概论》是根据法学基本理论,学习法学基础知识、掌握国家基本法律并能应用法律思维进行案例分析的一门学科。课程团队围绕课程内容、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学科情景、教学组织形式、教学评价和育人形式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深入挖掘课程的高阶思维和情感目标,启迪学生转识成智和学生进行有温度的情智交流、课程融入思政内容以德润智和学生一起智慧发展。
关键词:《法学概论》课程,课程创新,理论与实践,方法与模式
一、《法学概论》课程创新的背景
《法学概论》课程是一门面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一年级开设的必修考试专业基础课。基于“法治中国”理念和“新文科”背景下对非法学公共事业管理类人才培养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提出本课程创新理念:以学生为中心营造有意义的学习情境、创造有意义的学习过程、构建有意义的学习模式。通过教学使学生具备依法行政的职业道德操守,具备法学实践的创新精神,为公共事业管理事业贡献力量的使命,为法治社会服务的责任;培养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荣誉感及责任感;培养学生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自豪感与民族自豪感,树立为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群众健康事业贡献力量的远大目标与使命担当,也为后续专业核心课程打下基础。
二、授课对象学情分析
《法学概论》课程授课对象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一新生,该专业同学文理科比例约6∶4,基本不具备自主学习能力,以中学应试教育中机械记忆学习为主,知识衔接能力以及知识拓展能力较差。学生对法学知识体系有认知不清的情况,但其探索新知识及探究法律真理的态度非常认真,思维活跃、更愿意表达自己的想法,学生可熟练掌握信息检索工具,具备信息检索能力,能够按照任务清单开展自主探究式学习。因此授课中需要注意对学生学习习惯及方式的引导,以改变以往多年的应试教育的学习方式及文理科不同的思维模式。
三、课程教学创新针对的“痛点”问题
(一)课程内容知识广泛,内容零散,脱离实践
《法学概论》课程内容涵盖的法律体系广泛,涉及多部国家基本法律,并且由于我国法律的修订较为频繁,使得教材跟不上现实法律的修订,受到内容的限制,教材内容仅呈现最基础的理论知识,内容浅显,使得学科情境不凝聚,容易使学生脱离实践。难免有些章节由于思政元素难挖掘,出现生搬硬套思想政治理论等现象,很难使学生入脑入心,并付诸实践,这样很难达到育人的情感目标。
(二)缺乏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缺少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
在对《法学概论》课程的认识上,由于部分学生对该学科了解比较少,没有意识到法律在其未来的职业生涯中的重要性,所以没有认识到法律在维护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的稳定运行方面的重要性。在社会生活、工作中遇到相关的社会现象、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纠纷时,学生们又回到了法律认知的原点,根据自己的社会生活经验,得出一个仅停留于表象的判断,即学生应用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差。
(三)脱离学科前沿,忽略学科历史沿革,学科情境不鲜明
教学大纲更倾向于基础知识点的传递,往往忽视了学科历史严格和前沿发展之间的规律、国际法律规则、社会焦点与生活热点等学生应当关注的问题,且法学课程的社会价值未能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如何解决法律与实践中的屏障是授课教师应该首要思考的问题,需协调解决学生“为什么学”“有什么用”“怎样用”这三个核心关键问题。
(四)教学评价单一,不能多角度多维度评价
由于刚刚进入大学,期末的复习压力大、教考分离、复习资料多等因素,有一部分同学在复习时直接放弃了对该课程相关知识的备考准备。从而导致这部分同学在单元测验、期中、期末考试时,知识点对应的得分率相对较低,无法真实反映教学效果。
四、课程教学创新举措
针对以上痛点问题,本课程团队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营造有意义的学习情境、创造有意义的学习过程、构建有意义的学习模式,通过混合式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维度、多方面对学生进行价值引领,创设思政情景,让学生感同身受,达到共情共鸣、内化于心的效果,并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付诸实际行动。[1]
线上授课时,使学生明确每节课前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由明确目标引导自主性学习;利用平台随时检验其学习效果、记录检测多个环节进行形成性评价;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效果,帮助学生调整学习进度,提高学习效率。
线下授课时,进行学习效果检测,及时了解学生对于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并由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同时,以案例在线形式重构学科情境,以讨论等形式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和兴趣、增强知识的应用与团队合作意识。
针对授课对象,需采用引导学生改变应试教育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提高知识衔接和拓展能力的授课方法和策略:第一,引导学生了解法学知识体系:在课程开始时,通过课前调研、课堂讨论等方式,引导学生了解法学知识体系的基本概念、内容和结构,帮助他们建立对法学知识的整体认知,并将法学知识与实际问题相联系,激发学生对法学学科的兴趣和好奇心。第二,培养探索和探究的学习态度:鼓励学生在课堂中提出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促使他们思维活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引导学生学会提出和解答问题的方法,培养他们主动探索和探究法律真理的学习态度,从而逐渐摆脱对机械记忆的依赖。第三,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包括教材、案例、法律文献、法律实践案例等,鼓励学生主动进行信息检索和学习资料的查找,培养他们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学会从多个角度和来源获取信息,提高他们的信息筛选和评估能力,培养其建立批判性思维。第四,推崇案例教学和问题导向的学习模式:通过案例教学和问题导向的学习模式,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他们的知识衔接和应用能力。可以组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课堂活动,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五,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针对学生在中学阶段应试教育中形成的学习方式和学科思维模式,引导他们逐渐改变学习习惯,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可以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包括课外辅导、学术指导、学习计划。
(一)重构课程内容
将原有章节重构凝练为五个模块和二十个单元,并按照专业知识、思政元素和形式三个梯度融合五个章节模块,细化为九个法学思政探究主题。
通过专业知识、思政元素和形式三个梯度融合,使学生在法学学科中不仅能够掌握专业知识和法律技能,还能够深入思考法律的道德、伦理和社会价值,提高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担当意识,培养法治精神和创新精神,推动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全面育人的法学教育模式。
(二)打造学科情景
在九个法学思政探究主题的教学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突破原有学科情境,增加教学的趣味性和实用性:
1.邀请人民法官、律师深入课堂
邀请实际从事法律实践的人民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到课堂进行客座讲座,分享实际案例和经验,引导学生深入了解法律实践的现实情况,提高学生对法律职业的认知和兴趣。可以组织模拟法庭、课堂辩论等活动,以突破原有学科情境,丰富法学思政探究主题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实际应用能力,从而实现知识、思政元素和形式的融合,达到细化为五个章节模块的教学目标,让学生在实际案例中锻炼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带学生走出课堂,到人民法院旁听审判
组织学生到当地人民法院旁听法庭审判,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实践的现场,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官的工作,增加对法律实际操作的认知。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到人民法院进行卷宗整理等实际操作,深入了解法律实践的细节和流程,认识到法律不仅是理论的学科,更是实际应用的工具。通过实际操作,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法律实践的细节和流程,提高对法律实际应用的认知和理解。
3.创设校园法制宣传活动
组织校园内的“宪法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其中,了解宪法和法律的重要性,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可以通过宪法宣传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让学生积极参与,提高其对法律的兴趣和理解。
4.融合案例事件和热点问题
从社会生活、影视作品、经典名著等多方面选取案例事件和热点问题,融合法学知识进行讲解和讨论。通过实际案例和热点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解决理论与实践“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可以使学生更加贴近实际生活,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实际案例和热点问题的引导,学生可以深入探讨法律问题,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2]
这些方式可以帮助学生从课堂教学中走出去,亲身体验法律实践,融合法学知识与实际情境,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法治观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加深对法学思政研究主题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这些方式也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参与度,提高课堂的互动性和实用性。
(三)创新教学组织形式
在小组合作探究式学习中学生可以组成小组,共同进行学术探究和知识分享。第一,可以设置定期的小组讨论和分享活动,鼓励学生在小组内展示自己找到的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和案例,并进行互相质疑和讨论,促进深入理解和合作学习。可通过实施轮值组长制度,让每名学生都有机会在小组内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小组的学习活动。组长可以负责制定学习计划,推动学习进度,组织讨论和分享活动,并向教师汇报小组的学习成果和学生的参与情况。轮值组长制度可以培养学生的领导力、组织能力和协作能力。第二,给予学生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和探究主题的权利,在组内和组间开展分享与质疑的小组合作探究式学习,可以设置学习资源的推荐列表或指定一些优质的学习资源,以引导学生在合适的学术范围内选择内容。强化对于新媒体平台的利用,为学生提供使用新媒体平台的培训和指导,包括在线法律数据库、学术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帮助学生获取法律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和案例。第三,给予学生在课堂上展示自己的机会,可以设立学术展示环节,让学生在小组或班级内展示自己搜集的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和案例,并接受同学和教师的评议和提问,同时,通过设立学术导师制度,由教师或高年级学生担任“学术导师”,指导学生进行学术探讨和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和学术能力的提升。
以上步骤和措施可以帮助学生在新媒体平台上获取法律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和案例,并在小组内分享,从而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合作学习,提升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同时,通过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探究主题、小组合作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四)创新教学评价形式
教师评价、小组自评、学生互评使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多元化,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多样化,利于学生和教师反思,进行教与学的持续改进。第一,通过课堂中提问和讨论等互动效果,直接反映学生接受和掌握知识点的情况;第二,课堂总结时集体提问,可以通过学生对知识点回答是否流畅判断知识掌握效果;第三,通过课后作业,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应用效果;第四,通过“学习通APP”二维码在线答题进行测试,考查学生自主学习效果;第五,在分组讨论过程中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以及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效果;第六,基于教学过程中各种教学效果,对于学生学习过程开展形成性评价;第七,课堂中针对学习知识点开展分小组讨论,对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进行评价;第八,课堂中对课前预习和课中讨论结果进行主题汇报,对学生的课前、课中学习进行评价;第九,微课后,在学生自主学习过程中进行网络测试,对学生自主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综上所述,此次教学团队以其卓越的教学方法、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深厚的学科知识,成功地在线上教学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们的教学心得不仅对全校师生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也为教学界的教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参考。这一系列的成果进一步彰显了该课程教学团队的卓越能力和优秀表现,为其成员未来的教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孙朝霞,刘欣茹.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J].理论观察,2022(12):158-161.
[2]张晓云,杨俊.社会热点案例教学法在法学课程思政中的运用研究——以疫情防控期间为例[J].法制与经济,2021,30(11):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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