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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研究与实践论文

发布时间:2023-11-23 10:58:02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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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地方高校应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构建校政协同下的人才培养新 模式势在必行。文章以广州商学院法学院为例,分析现有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获取的经验,指 出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源不足、教师的实务能力不强、协同培养模式缺乏系统性、大学生法律 援助水平不高、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对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模式和方向提出了新的设 想: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法律援助案源的稳定性、教师挂职调研制度化和常态化、建立系统的协同培 养模式、校政协同建立培训机制、校政协同建立考核机制。

  法学教学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综合体。 实践是理论之源,也是法学教学应坚守的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实践是 理论的源泉 ”“问题是创新的起点和动力源 ”“在 某种程度上,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 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为适应 新时代的人才需求,地方高校应加大应用型人才 培养力度。校政协同育人能共享优势资源,是培 养应用型法治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1] 除了传统 的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之 外,高校与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建立 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和新平台至关重要。 本文以广州商学院法学院为例,分析校政协同下 法律援助模式的发展及其完善。

  一、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高校可以组织法学教师和法 科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 下,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 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具 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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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的时代要求

  应用型法治人才需要具备各层次、各领域的 实践能力。当前,法律职业就业的方向,除了常 规的企业法务、律师事务所、公检法等工作岗位 外,还包括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等岗位。法律援助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对于 在校的学生没有具体的参照标准,学生毕业之后 直接从事具体工作,可能出现不能适应或者需要很长的时间进行培训、熟悉流程和要求的问题。 因此,在学校教学阶段,针对法律援助岗位对法 律人才的需求,通过校政协同培养的模式,指引 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的实践,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 法律实务能力,也能更精准地为司法行政部门输 送更专业的法律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 的无缝对接。

  (二)是学校教育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区域经 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法学教育的目的之一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法 律人才,服务社会,促进区域经济的有序发展。司 法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通过提供法律援助, 包括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对规范经济行为、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民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 必然要求在具体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既具有深 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又具有深入分析问题、适用 法律制度解决问题的能力。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 助,为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较充分的法律 援助实践机会和大量司法案例,学生通过分析真 实的案例、适用法律,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掌 握工作方法,推进法律援助水平的提高,实现学 校法学教育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 功能。

  二 、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实践及获取的 经验

  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是坚持以法学理 论教学为基础,以开展多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为 依托的教学模式,其中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是 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和新实践。下文以广州商学院法学院为例,分析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 实践及取得的经验。

  ( 一)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实践

  广州商学院作为广东省民办高等院校,秉持 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 的人才培养模式。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是培养 应用型法治人才的一大举措。广州市黄埔区司法 局法律援助中心、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分别在 2016 年 11 月 3 日、2018 年 4 月 13 日在广州商学院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中新广州知识城公共法律 服务中心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成立。法律援助工 作站的设立和中新广州知识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的成立是校政密切合作、协同开展法律援助、培 养应用型法治人才的新探索。校政协同开展法律 援助,是高校法学教师和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行 政部门指导下,贯彻“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 ”的 原则,内容主要包括法学院师生参加中新广州知 识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值班咨询、调 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诉讼程序等。据统计, 2019 年 9 月 — 12 月,师生接待法律援助咨询群 众共 110 批,2020 年师生接待法律援助咨询群众 共 386 批,496 人。在人民调解方面,2019 年 9 月 — 12 月,学生参与全部申请调解的案件,成功 结案的有 4 宗案件,2020 年成功结案的达 20 宗。 学生参与一系列的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其中, 2019 年共参与 9 次,受众约 2500 人,2020 年共 参与 2 次,受众约 450 人。在法律援助诉讼方面, 2021 年和 2022 年分别协助法律援助律师处理婚 姻家庭纠纷和赡养纠纷的法律援助案件,两个案 件均在诉讼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通过参与法律 援助咨询、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诉讼,学生 了解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流 程,实现走出课堂,多元化参与法律实践,提升了 法律应用能力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二)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经验

  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是法学教学的新模式, 对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意义重大。校政协同开展 法律援助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多元化既体现在协 同主体的多元化,也体现在协同培养方式的多元 化。高等学校可以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司法行 政系统等协作,协同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途径 从传统纸面上的案例分析方法走出来,通过具体 的真实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调解、法制宣传 等 ,实现了形式的多元化。

  三、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存在的不足

  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 经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 一 )法律援助案源不足

  为了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的公平指派,广州市 律师目前通过摇珠的方式获得法律援助案件,使 作为兼职律师的法学教师较被动且案源的稳定性 难以得到保障,这给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造成一定困难[2]。

  (二)教师的实务能力不强

  虽然部分法学教师也申请兼职律师执业资格, 但因为教师是其主要职业,法学教师的大部分时 间和经验仍然停留在课堂教学,由于精力有限, 他们处理的实务案例特别是法律援助案件相对 较少、案件性质和类型都比较单一,针对司法行 政部门的办案流程、要求,更加缺乏全方位的了 解和经验。落实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的新型应 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必然要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 实务能力,尤其是司法行政系统处理法律实务的 能力[3]。

  (三)协同培养模式缺乏系统性

  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培养应用型人才处于 初步阶段,教学模式、学生的参与模式还处于摸 索阶段。如何确立系统化的协同培养模式让学生 参与该实践活动是目前的难题。学生参与活动的 内容、解决问题的法律流程等问题还不能通过该 模式高效开展。此外,因为学生参与面大,导致参 与的程度还不够,学生可能只参与部分环节,不 能全流程、全方位介入法律援助。

  (四 )大学生法律援助水平不高

  对于学生而言,其理论知识水平和对问题的 分析、判断、处理能力相对较弱,自行发现问题、 纠正问题的能力较弱。大学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 学以致用,能够使他们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显 著提高,但距离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援助仍有一定 差距。

  (五)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

  通过校政协同的培养模式,学生虽然获得了 一定的实务经验,也自觉撰写实践心得,但这种 反馈模式是单方向的,仅是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 法学实践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进 行成绩评定,没有建立双向的反馈评价机制,评 价结果的科学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提升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效果的建议

  经过认真思考,笔者对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 助的模式和方向提出了新的设想,从而提升法律 援助的效果。

  ( 一 )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法律援助案源的稳 定性

  高校应广泛争取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支 持与合作,建立长期的校政协同的法律援助活动 组织体系,为学生“ 要 ”案子,将法律援助工作 做好、做实、做出特色[4]。可以采用摇珠和指派 并用的方式使法学教师获得持续稳定的案源。建 议广州市法律援助处、黄埔区法律援助处每学期 为加入法律援助律师库的法学老师指派一定数量 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开展“ 实 战型 ”法律援助活动,使校政协同育人工作顺利 开展。

  (二)教师挂职调研制度化和常态化

  高校教师具有相对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但 缺乏相应的实务经验,针对司法行政系统的实务 经验尤为缺乏。高校法学专业即便开设相关的实 务课程,例如律师制度与实务、人民调解制度与 实务等,教师在开展教学工作时,多半停留在一 般性的案例分析,无法从丰富的实务角度给予学 生深层次的指引和训练。高校教师到司法行政部 门参与挂职、调研,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充分参与 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了解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 助的内容、常规的工作流程、要求。通过参与具体 案例的处理,总结理论知识与实务工作相衔接的 经验,甚至可以在常态化的挂职、调研中将经验 转化为研究成果,提升理论高度、深度,给学生提 供一系列的学习素材。

  (三)建立系统的协同培养模式

  建立系统的协同培养模式,目的之一就是让 学生在真正步入社会之前,能真实体验司法行政 单位的法律工作要求和流程。

  1.校政协同建立模拟实务平台

  鉴于学生的数量相对庞大、司法行政系统可 供实践的机会存在有限性,建议将司法行政单位 对外法律援助的内容、模式建立实验模型,形成 模拟系统,让更多的学生可以通过模拟系统参 与法律援助的实务训练。校政协同模拟实务平台 的建设,需要与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的内容关 联,最大程度地模拟司法行政部门在实务中遇到 的各种案例、纠纷的特点、法律依据、解决问题的 思路和流程。因为不同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的 法律事务在性质、类型上有区别,模拟系统上亦 需有所体现。学生通过参与模拟项目,完成法律 援助等相关实务性能力的训练。

  2 .校政协同建立实践基地

  模拟系统仍然停留在模拟的层面。社会生活 丰富多变,司法行政案例也必然千变万化,不可 能完全通过模拟系统得以全面体现。提高学生法 律服务能力,要求学生必须全面了解、接触各种 不同的司法行政系统的窗口服务工作,在处理各 种类型的法律纠纷中,深刻理解法律制度、法律 程序以及如何在具体的案例中更好地适用法律。

  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培养应用型法治人 才,要求建立常态化的实践基地,有计划地安排 学生参与系统的实践活动。学生的数量、时间、批 次安排都应制度化,确保校政协同的实践基地能 全方位高效运行[5]。

  3 .实践内容系统化

  学生参与具体法律援助案例的全流程,从法 律援助案件的接收、受理、收集案件资料、分析案 件、寻找法律依据、提出解决方案(或撰写法律 文书),参与调解、归档等,学生全方位跟进,记 录实践过程 ,并对实践结果进行归纳总结。

  4 .实践活动课程化

  校政协同下的法学实践,不是零星的、随机性的实践,而是通过建立实践课程的方式,将实践 活动课程化,明确课程的目的、教学内容及学时 分配、评价方式等,最大程度推动全体学生深入 参与法学实践。

  (四 )校政协同建立培训机制

  针对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项目,建 立一个由学校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培训机 制。校政协同建立培训机制,能更好地提高学生 对司法行政系统实务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校 政协同建立培训机制,即构建校内指导老师的理 论知识培训和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实务 培训相结合的双向培训机制。校内指导老师对学 生具体的法律知识进行强化,提高其理论基础和 运用法律的能力。同时,由司法行政部门优秀工 作人员组成校外指导老师团队,通过线上专题讲 座、专项知识培训等方式对学生培训,使其明白 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技巧和流程,大大提升 了学生对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认知度和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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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校政协同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的校政协同下的反馈、考核机制。鉴 于上述笔者提出将实践活动课程化,关于课程考 核的方式,在遵循学校教学制度要求的前提下, 考虑实践课程的特殊性,考核方式应该更具有灵 活性,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 + 面试等。评价 主体也应具有双重性,包括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价 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考核评价。由于法学教师队伍 在实务经验总体上的欠缺,对司法行政单位的法 律实务更加缺乏相应的经验,因此,考核评价机 制中,除了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之外, 还应引入司法行政单位的专家评价,确保评价结 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综上所述,校政协同开展法律援助促进了应 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这是时代的需求,也是依法 行政、依法治国理念下对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建 立科学的校政协同法律援助实践模式是应用型法 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参考文献

  [1] 王丹,孙永军.高校协同育人联动机制研究[J].黑 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4):38-39 .
  [2] 姜飞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高校法律援助制度 研究[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 21(1):22-27 .
  [3] 唐阳华,安福杰,陈春作.“政企校合作”地方高 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湖南科技学院学 报,2019.40(12):54-56 .
  [4] 邓琦.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7):148-151 .
  [5] 张先友.理论、实践、检思:“一对一” 司法实务 实习教学模式的构建[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 2021.13(2):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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