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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介入信访案件的作用及方法——一起证据保全案例引发的思考论文

发布时间:2023-11-22 14:00:35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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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信访工 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制度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制度形式,而公证作为 一种法律职业,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 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太原市城北公证处(以下简称“ 我处 ”)受理的一起十余年烂尾楼无法按 期交房引起群体上访事件,市政府督办、街道办事处申请现场监督、证据保全公证解决信访案件 的案例入手, 探讨公证介入信访案件为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的作用和方法。

  关键词:信访,公证,证据保全

  一 、案情简介

  太原 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2 年依法取 得了位于太原市 XX 路 XX 号的 24 亩商品房住宅 建设用地,计划修建“XX 世纪城住宅项目 ”。2016 年太原 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B 建设有限公司 签定施工协议,由 B 建设有限公司承建“XX 世纪 城住宅项目 ”。2018 年太原 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与 B 建设有限公司因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及工 程款等问题产生纠纷造成项目停工十余年并在管 辖地法院互相提起诉讼,随后购房业主因开发商 无法按时交房开始群体缠访。2019 年 5 月,在市政 府督办下,由市住建委和辖区公安局主持,太原 A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B 建设有限公司双方完成 了施工现场交接工作,并由 C 建设有限公司接手 该楼盘项目。该信访案件发生后,辖区政府召集 了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了专题研讨会,并邀 请受理上述案件的人民法院、市住建委、施工单 位、银行、业主代表及公证处的相关同志参会,听 取各方意见。经集中研究,对该信访案件制定了 联合解决方案,并由“XX 世纪城住宅项目 ”片区 的街道办事处作为申请人,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 全公证,对该项目在建工程进度、场地内现有设 备、物料存放等状况以录像形式予以证据保全, 并依法出具了相关《公证书》。在后期的回访中 得知,上述“XX 世纪城住宅项目 ”在辖区领导的 统一指挥下,在受理上述案件的人民法院、市住 建委、施工单位、银行、业主代表及公证处的共同 协作下已顺利复工,相关信访案件也顺利结案。 本次信访案件的顺利解决也引发了笔者对于信访案件的关注。经笔者调研发现,我国目前信访案 件数量庞大,解决信访案件也成为政府工作中的 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本文以上述“XX 世纪城住 宅项目 ”信访案例为出发点,着重探索公证在参 与信访案件时有哪些优势和作用,同时探讨公证 如何介入信访案件,为信访案件能够顺利结案贡 献一份公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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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的信访制度及其工作难点

  ( 一)我国的信访制度

  所谓信访制度,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 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国家的 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 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 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 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 制度。信访制度是切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满足 广大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愿望 的良好渠道。在我国,信访制度主要有参与和监 督两大功能。第一,信访制度是一种实现民主参 与政治的有效制度,是在国家机关和公民之间建 立的一座沟通桥梁。从这个角度来看,信访制度 也是我国民主协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公 民可以通过采取信访的形式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批评、建议、投诉来实现监 督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其工作态度 和工作方法的目的;第三,信访制度对于信访群众 还可以起到补充救济的作用。对于依法应当通过 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事 项之外的事项,可以通过信访渠道进行补充救济。

  (二 )目前信访工作中面临的难点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信访工作也越来越重 要。正常的社会运转必须依靠公民与政府之间的 互动,而信访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起到极为关键的 作用。然而,在信访工作的实践中,我们也深刻 地感受到了其中面临的各种难点。经笔者调研发 现 ,目前我国信访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难题有:

  第一,信访群体组织规模化。以本文提到的 “XX 世纪城住宅项目 ”信访案件为例,共同利益 群体组成庞大的信访团体,多年来不断发生群体 性上访,如若不能妥善解决将变成对社会不稳定 的因素,甚至因信访时间跨度较长,致使部分信 访群众情绪崩溃而做出过激的行为,非常不利于 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第二,信访诉求反复化。在实践中,往往会发 生信访工作人员在各相关机构、人员间不断奔走 协调下,好不容易达成了一致的信访协议,但当 事人在签约后却反复变更信访诉求,甚至提出一 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信访诉求,导致信访案件始 终无法终结。

  第三,信访工作中的案件处理时间长、效率 低。由于信访案件往往牵涉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 纠纷,处理的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同时,由于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案件数量巨大,处 理效率也难以满足民众的期望和要求。因此,在 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方面还需要加强配套设施的完 善 ,并且探索建立新的信访案件处理模式。

  第四,信访工作需要充分的专业能力和人员 配备。在现代社会中,信访工作不仅仅是简单地 接受、处理民众反映的问题,还涉及调查取证、 案件申诉等复杂的程序性问题。这就要求信访部 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能够对信访案件进行科学有效的筛选、评估和处 理。然而,在目前的实践中,信访部门的人员普遍 缺乏相关专业背景,导致一些重要的信访案件得 不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也非常 困难的任务。对于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 通过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高技能等措施 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 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公众利益方面的作用。面对 信访工作所面临的上述困境,笔者将从解决信访 案件时公证参与的作用和方法两个方面来阐述, 如何利用公证的职能来缓解信访案件所面临的 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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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解决信访案件时公证介入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 全 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 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保障人 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政治责任。 信访案件大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群众 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许多信访案件还 存在着金额巨大、人数众多的情形,如若不能妥 善处理不仅会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会形成 对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 障权利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立法目的 之一。信访案件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而 公证介入信访案件则能够加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 和可操作性,为信访案件的及时解决提供了有力 的支持。

  基于此,在面对上访事项时,第一,公证处能 够为解决信访案件提供专业而有效的法律服务。 公证机构在受理和出具相关公证书时需要严格依 据相关法律,对申请人资格、提供的证据材料、 公证书的出具有完整的审查流程,并通过证明法 律行为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来确定法律事 实,因而出具的公证书能够确保信访处理结果合 法、真实且有效,并能有效地减少缠访、缠诉的 发生。

  第二,信访工作人员在解决信访案件时遇到 的首要问题往往就是信任问题。信访当事人在最 初面对信访工作人员时往往抱有怀疑或抵触情 绪,不利于信访工作的有序推进。公证处作为一 个中立机构,在面对信访案件时能够较好地取得 各方当事人的信任,使双方都能卸下心理包袱, 积极地面对信访调解工作,同时公证机构在信访 调解过程中有效地保证了各方当事人在申请公证 的过程中地位平等,为后期达成公平、合法的意 向提供了信任基础。

  第三,公证处在面对信访案件时能够提供证 据支持。当事人涉及诉讼纠纷时,证据的作用至关 重要,决定着诉讼结果的成败。诉讼证据被采纳要 求具备“ 三性”, 即客观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经依 法公证的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具有法定的证据 效力,这也是法律对公证在证据调取、固定保存 领域的认可和肯定,其法定的证据效力也是公证 制度履行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职能的重要法宝。 公证对上述信访类案件的参与和介入,为保障双 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保 全证据公证服务不仅从法律层面为该楼盘复工复 产提供了证据支持,也为政府信访工作提供了助 力。公证机构以中立、公平、公正的立场,对上述 楼盘的工程进度、场地内现有设备及剩余物料存 放等现状,通过记录、拍照录像等方式,对证据 进行了采集和固定来保证其证据效力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保障了该楼盘工程后续复工得以顺利进 行。由此可见,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本 身就可以作为解决信访案件协商或诉讼过程中的 证据存在,减少了信访当事人或信访工作人员在 解决信访案件时搜证或固定证据的困扰。

  第四,公证介入信访案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 有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 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是我国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 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是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 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 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公证介入信访案件 可以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为社会 稳定和谐做出贡献。公证机构可以通过开展公证 调解、公证仲裁等方式,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 效的纠纷解决途径。此外,公证介入信访案件还 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部门改善服务 质量,增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对维 护政府的社会公信力有着极大的帮助[1]。

  综上所述,公证参与信访案件是社会治理中 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保障当事人权益、增强信 访制度的权威性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 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等多方面的作用。未 来公证介入信访案件将在我国各地得到更加广泛 的实践和推广,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推动社会 治理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

  四、解决信访案件时公证介入的方法

  以本文提到的“XX 世纪城住宅项目 ”信访 案件公证机构介入为例,公证处在司法实践中应 积极探索如何将公证机制引入信访工作。第一, 在信访案件中可以开展对协议、承诺书类进行公 证。将信访结果以书面形式加以固定,确保信访 当事人系自愿、合法地达成信访协议或承诺。同 时在信访案件协商过程中能够为信访当事人分析 相关法律关系、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对超出政策 和法律范畴的无理要求也能做到规劝和警示。对 协议双方形成约束,避免了信访案件处理时常见 的达成协议后又复访、缠诉等情形的发生,让信 访工作真正做到“ 案结事了 ”。

  第二,在信访案件中可以开展类似于本文 “XX 世纪城住宅项目 ”中证据保全的公证,将信 访协商过程、信访案件中涉及的矛盾焦点事项,如 司法实践中常见的“ 房屋漏水 ”“拆迁安置 ”“腾 房 ”“员工解聘通知 ”等情形,能够通过公证的形式将证据得以固定,为之后的协商或诉讼提供 法律依据 ,避免因时间推移造成的证据灭失。

  第三,在解决信访案件时可以开展提存类公 证。在信访事件中,信访当事人面对对方当事人 甚至负责解决信访案件的工作人员时总是持有怀 疑甚至敌对态度,不利于信访协商的进行。公证 处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中立性机构,信访当事人 对其信任度较高。因而在信访协议尚未达成时, 对符合提存条件的提存物进行提存公证,相当于 为信访当事人在信访协商时吃下“ 定心丸 ”,有助 于后期信访协商的顺利进行[2]。

  除上述列举的几项公证事项外,公证机构应 进一步探讨公证介入信访案件的实践经验和模式 创新。一是公证机构可以开展更多样化、普惠化 的服务方式,如基层公证、移动公证等,以应对不 同地域、不同类型人群的需求;二是公证机构可以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发挥公证在社会治理中 的重要作用;三是公证机构应与时俱进地加强公 证人员的专业化培训与素质提升。公证人员作为 公证机构的核心力量,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水平 和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履行公证职责,进一步 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其四,积极探索公证介入信 访案件与其他领域的结合。公证介入信访案件是 公证服务的一个重要领域,但是也有可能与其他 领域相结合,形成更加有益的公证服务体系。例 如,可以将公证介入信访案件与涉外公证、知识 产权公证等领域进行融合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加 多元化、高效化的公证服务。

  公证机构参与信访工作是我处公证工作中的 一项新的尝试,将公证介入信访案件对构建和谐 社会、维护群众利益、为政府排忧解难都具有积 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未来公证机 构应进一步深化研究如何更好地通过公证助力信 访案件的解决,不断总结办理此类案件时的经验 和方法,将“ 案结事了、停访结诉 ”作为解决信 访案件时公证介入的目标,这也是公证机构为百 姓办实事、解难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 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把解决人民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促进和 谐社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因此,发挥好公证在 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方面的独特优势也将成为解 决信访案件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 王伟进,张亮.当前我国信访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及政策建议[J].国家治理,2023(4):60-64 .

  [2] 尤婷婷.公证主动作为 破解信访难题[N].甘肃日 报,2018-1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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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信访 ,公证 ,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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