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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精准检察监督理念,是在回应基层群众的新期盼和维护检察监督权威性的背景下提出 的。刑事检察精准监督作为检察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罪 刑法定原则应用过程中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国刑法实质化判断规则实施的客观要求。刑事检察精 准监督理念的贯彻和应用,对于解决现阶段刑事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有 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
现如今,人民群众对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创新检察监督理念和提 升检察监督水平成为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也针对创新法律监督理念提 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检察精准监督理念成为法律 监督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检察精准监督 理念下,要求检察机关将精准监督落实到检察工 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并充分发挥精准监督理念实 施的效用和价值,促进检察监督水平的提升。
一、精准监督理念提出的背景
我国检察制度构建体现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 思想,检察权在行使过程中需要回应人民群众日 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工作 方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背景下,我国的法 律监督理念价值基础,主要体现在法律共同体更 加的社会化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并且始终以人 民的利益和国家发展需要,来引领检察工作实现 高质量的发展。我国检察机关始终将监督贯穿检 察履职的全过程当中。在开展检察工作时一直坚 持精准监督理念和提升监督范围以及增强监督质 量等方面,将回应民生关切和体现检察工作权威 等工作尽职地完成,有效提升了我国的司法公信 力,为党的科学执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此,最 高检在年度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提出了要完善 “ 精准化 ”为导向的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机制的新 要求。工作规划确定之后,在检察工作中精准监 督成为检察机关实施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 核心工作规范 [1] 。由于精准监督理念下需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改变粗放式的工作模式,不断优 化和完善监督质量和效率,这是精准监督理念的 核心价值体现,在检察工作中精准监督理念会融 入到检察机关各个方面的工作当中,成为检察工 作开展的重要原则。
二、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的现实价值
( 一 ) 精准监督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践行与深化
法治实施的根本在于制定完善的规则,我国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 局稳定为基础的,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证社 会经济的高质量稳定发展为目标,为改善民生和 引领法治意识提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制定 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 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履行法治和维护法 律安全性和可预期性的重要保障。检察精准监督 体系的构建和落实,体现了我国法治监督体系的 内在要求,更加凸显了我国法治社会体制下的运 作规律。刑事检察精准监督工作开展的核心和重 点是需要以刑事案件办理作为基点,并同步开展 法律监督工作,以此来实现对公权力行使的合法 性和正当性,同时也实现了精准审查和监督的有 机统一,对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价值。
( 二 ) 精准监督是检察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精准监督是检察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始终 遵循的原则,其中包括了准确得当的监督方向和 扎实过硬的监督质量以及切实有效的监督效果等 三个主要方面。在刑事检察中,践行精准监督理 念的根本在于树立质量和数量并重的工作观念,并在实践工作中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将精准监督 理念积极贯彻和落实到刑事办案工作中,做到在 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以此构建完善的司法 检察理念实施的有机整体,共同引领新时代检察 工作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另外,精准监督在提升 法律监督效力和提高法治产品质效等方面提供新 的思路和方向,对刑事检察工作的高效化开展具 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 三 ) 精准监督为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提供了重 要支撑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社会分工的逐 渐细化,检察机关的工作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方 法等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同时也对检察工作开 展的质量和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 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满足新时代的工作要求, 进一步强化检察专业化建设。在实践工作中始终 保持专业化的工作要求,在保证检察监督数量不 断增长的前提下,实现监督质量的不断提升,将 “ 精准监督 ”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切入点 [2] 。精 准监督工作具体的实施路径为,充分利用法律监 督的效用,提升政治站位,找准精准监督的发力 点,将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作为目标;通过在检 察工作岗位上恪守理性平和和文明规范的职业操 守,信赖法律的价值导向。检察机关需要对办案 组织及其监督职能进行精准定位,达到监督成本 和监督效果之间平衡的目标。另外,刑事检察精准 监督还可以通过在法律监督履职的过程中实现, 通过法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导向,科学解释 法律和适用法律,从而提升检察监督工作开展的 质量,对基层人民关切的重点问题进行回应,在 工作中不断优化检察产品。
三、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实现的路径
( 一 ) 不断优化刑事诉讼精准监督的基础环节
要想实现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就需要强 化监督办案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这就需要在 实际工作中确保事实认定的精准性,以及法律政 策运用的得当性。刑事检察工作要想实现精准监 督,核心在于始终坚持将强化基础作为导向,不 断地牢固基础性工作支点。同时也需要在实践刑 事检察工作中,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弱 点,并积极地进行改进和完善,进而实现良好的 监督工作成效。
1.积极主动推进精准监督理念的创新。精准 监督理念完全符合检察监督工作开展的时代需求,也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在 刑事检察工作中应用精准监督理念,首先,需要 刑事案件办理人员树立良好的检察监督形象,办 案人员需要保障监督的对象和内容以及监督方式 实施的精准性;其次,要在刑事监督工作中避免出 现粗放型监督的工作情况,要树立起精耕细作的 监督思维和理念;最后,要想实现良好的精准监 督效果,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保证监督“ 三个效 果 ”的统一实施。不管是在刑事案件审查的哪个 环节,检察机关都需要严格按照精准监督的理念 和要求,对案件做出科学精准的判断。同时,在精 准监督理念的工作氛围下,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 也能够得到有效提升。
2 .拓展精准监督案件侦破线索发现途径。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监督线索的搜集和发现属于 前端性工作内容,同时是整个刑事监督工作实施 的起点,也是当前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的难点。 案件线索发现不及时和线索数量偏少等严重影响 了监督工作开展的时效性,因此,通过多渠道发 现案件监督线索是非常关键的部分 [3] 。首先,需 要严格执行规范性工作流程和标准。刑事诉讼检 察监督线索的发现需要办案人员积极主动地去寻 找,线索并不是具有选择性的,在线索搜集过程 中要严格按照办案流程开展工作。在检察机关正 常的履职范围内办案人员应始终保持高度的敏感 性,案件线索的发现也并不局限于办案人员。所 有参与人员都应树立起主体意识,对案件线索的 查找提供思路;其次是能够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 在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起诉环节中,针对没有 按照流程办案的行为进行严密的监督,对监督线 索进行深入挖掘。在案件审判环节,需要加强对 新出现的证据以及诉判不一等情况的严密审查; 再次是加强检察监督窗口建设。要对现阶段中央 对执法司法工作反映的违法线索进行重视,并构 建开放性的信息化平台。同时还需要以不同的形 式深入案件侦办的一线,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广 泛收集案件侦办过程中的监督线索;最后是针对 案件构建线索共享机制。打破案件线索和信息壁 垒的限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在案件 线索和信息共享机制下,实现信息的实时和快速 查询。在实践工作中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严格落 实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和政策。
3.科学合理地设置精准监督的形式。在实际 工作中应始终追求刑事监督工作开展的高质量和高效性,并且将高标准和专业化作为履行刑事监 督办案职责的关键点。具体来说,首先应坚持多措 并举的工作方案,做好刑事监督工作效果评估。为 了实现良好的监督效果,还需要将通知立案和抗 诉等硬性监督手段与检察建议等柔性手段进行有 效的融合,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监督手段, 这样才能实现理想的监督效果;其次是积极贯彻 证据裁判原则,要强化刑事案件证据体系的合理 构建。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案件事实的清晰和 证据的充分性,在这样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刑事 案件的办案标准和差异化证明路径,做好案件的 侦查取证工作,避免案件“ 带病 ”进入到诉讼环 节当中。针对没有达到标准的案件,需要积极发 挥出诉讼的主导作用,应用全面补充侦查手段, 对证据进行补充。另外,要有效提升监督案件亲 历性的审查工作。充分利用有效的补充侦查手段 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对案件 监督事项的内心确认,促进科学准确判断思维方 式的形成;最后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检 察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和系统化水平。在实际工作 中可以通过走访和咨询专家以及聘请专业领域 研究人员等方式全面提升刑事检察监督的专业理 念和综合素养,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的实践能力。 另外,还需要在区域范围内与相关部门构建协同 办案机制,提升跨区域刑事检察专项监督工作能 力,在检查监督多个领域和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 二 ) 构建完善的精准监督保障机制
1 .构建一体化监督机制。构建上下一体化 业务指导监督机制能充分发挥出在实际工作中纠 正错误问题的功能。一体化监督机制的发挥需要 利用“ 接续监督 ”的形式形成监督合力,这样才 能构建刑事诉讼精准化监督安全网络体系 [4] 。在 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除了能够推进备案备查案 件开展实质化审查之外,还能够在捕诉分离案件 中,利用构建捕后备案机制强化一体化办案指导 工作开展的力度。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经过改革 和完善后,批捕权和起诉权在原则上应属于同一 检察办案组行使,但是在一些较为重大的刑事 案件中仍使用下级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上级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工作模式。这种情况导致侦查 取证工作存在空白期,并且因为缺乏检察引导和 监督,导致案件的侦查取证时间不足且证据存在 严重的瑕疵,补充侦查工作也无法高效开展。针 对这种情况,应通过建立完善的逮捕备案机制,将“ 下级院批捕,上级院起诉 ”的案件纳入同步 报上级检察院备案的范畴,进而增强上级检察院 对案件的侦查引导和审查监督。
2.构建规范化的监督机制。针对现阶段刑事 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检 察监督规范化建设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检 察权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规 范化监督机制的落实和应用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强 化检察人员的职责意识,充分发挥出在刑事案件 侦查过程中的指导性,并发挥出对典型案例的引 领示范作用。为规范和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增 强监督质量给予了足够的保障。同时,在实践中强 化案件规范化监督机制的落实和应用,能够有效 推动案件适用效果的跟踪和研判。此外,设置规 范化的案件考核考评机制。根据监督工作开展的 效率和质量,构建完善的反向评估机制,对岗位 职责进行明确,并制定严格的追责类型和责任层 级 [5] 。对于已经尽职履职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容错 机会,提升检察官适用各种监督手段的主动性。 在实践中通过对案件办理质量的评价和专项检查 等方式,总结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炼办案经验。
四 、结束语
刑事检察精准监督工作理念的提出符合我国 检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也是满足基层群 众对检察工作法治化和公平性的实际要求。刑事 检察精准监督作为我国检察理念的重要组成部 分,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刑事 检察精准监督理念的落实需要长期的坚持,并在 实践中不断优化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各个环节, 这样才能实现检察精准监督工作的系统性推进。
参考文献
[1] 李轲,亓淑云.重大疫情防控下刑事检察工作的应然路径[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20.30(2): 113-116.
[2] 季美君,赖敏娓,徐旭.论办案与监督一体的检察理念—— 以刑事案件办理为切入点[J].人民检察, 2020(20):13-18.
[3] 孙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机关精准量刑的现实 困境及路径选择[J].法制博览,2018(35):132-133.
[4] 徐玲利.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全覆盖之职能担当与未来发展[J].中国检察官,2018(21):59-62.
[5] 来向东,林峰文.新形势下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路径探析—— 以 G 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实践为样本 [J].中国检察官,2021(19):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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