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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思考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4 09:21:26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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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婚前财产公证制度表现出明显的双面性,不仅有很多弊端,也存在很多的优势。作为 社会经济发展中衍生出来的制度,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对男女双方来说,在结 婚之前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形式更好地了解自身情况,对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 义。本文主要从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弊端与好处出发, 分析如何进一步完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关键词:婚前,财产公证,思考,建议

  一、概述

  之所以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是为了进 一步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前的财产,减少双方的财 产损失。虽然我国民众的文明水平在不断提升,但 是部分人员的道德水平依然有待提升,例如部分 人员存在明显的骗婚思想,期望通过结婚离婚的 方式来获取对方的财产,从而不劳而获,所以针对 这部分人群,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也是保障自身合 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形势 良好,为广大人民提供了极好的发展机遇,因此许 多人群抓住了发展机遇,并获得了较多的成就, 财产数量随之增加。而且随着我国文明水平的提 升,当前人们对于婚姻的理解也逐渐开放,一旦发 现双方在相处中存在较多矛盾和问题,则会选择 结束婚姻,在结束婚姻之前,双方需要做好相关的 财产分配工作,只有确认财产分配后,才能进行离 婚。所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提升,当前婚姻的财 产分配以及婚前财产公证逐渐成为了热门话题。 在一定程度上,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有效地保 证各自的婚前财产安全,减少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矛盾,所以也能够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但 是婚前财产公证,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例如会影 响到夫妻双方的感情,因此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时,必须要从更加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其存在的优 势和弊端 [1] 。

  二、婚前财产公证存在的弊端

  ( 一 ) 影响双方的感情

  在婚姻中感情是基础,而对感情来说,双方之 间的信任十分重要,如果双方不能充分地信任对 方,在相处过程中容易出现猜忌等各种不良的情 绪,从而影响两者的情感。也正是因为没有充分相信对方,所以在处理事情时也会有所隐瞒或者保 留,从而影响双方的情感以及生活,导致婚姻生活 问题不断。生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在 婚姻中无法避免财产分配问题,婚前财产是双方 组建共同的小家庭之前个人的财产,如果没有解 释清楚,很容易造成误会。例如男方在结婚之前对 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公证,那么女方可能会认为男 方对自己的感情不够,不是真正的爱自己,婚后也 不会全身心地对自己好,对婚姻生活失去信心,进 而造成分手,甚至在结婚时虽未产生影响,结婚后却成为吵架的理由,影响婚姻生活质量,如果情况 恶化,可能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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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容易造成其中一方出现损失

  根据我国的《 民法典 》规定,关于夫妻在离 婚时的财产分割,还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所以 在分割过程中,并不能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完全合 情合理的分配。例如一对夫妻在结婚前购买了婚 房,男方出首付,女方负责装修,做了婚前财产公 证,将房产公证为男方的婚前财产。在未来的婚姻 生活中,房子的贷款由双方的共同财产偿还,如果 双方感情出现破裂,从而导致离婚,但是按照相关 的法律规定,由于该婚房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因 此在财产分割时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只能分割 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因此会损害女方的合理权 益。但是实际上,女方在对婚房进行装修时,也付 出了一定的资金,所以如果该房产不能作为共同 财产进行处理,则会导致女方财产权益受损,从而 激发双方矛盾,情况严重时甚至会出现一方发生 过激行为,酿成暴力纠纷,妨碍社会和谐稳定。不 同家庭的婚姻情况不同,所出现的各种情况均不 相同,因此法律很难兼顾到所有的婚姻问题来进行内容的制定,所以当前的法律也很难全面保护 到婚姻中弱小的一方 [2] 。例如,按照我国传统的 思想,许多家庭在成立后,大部分都是由女方照顾 家庭,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小孩,所以部分女方没有 出去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但是由于夫妻双方感情 破裂,导致离婚,女方在家庭中多年的付出,也很 难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影响女方的权益。甚至部 分女性由于长期在家处理家务,和社会接触逐渐 减少,工作能力逐渐降低,因此离婚后,也很难找 到工作,导致经济收入难以保证,这些损失都是难 以估计的,但是对女方所造成的影响非常大。

  ( 三 ) 恶意利用婚前财产公证损害债权人的 利益

  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的,需要充分的 信任作为前提,夫妻结婚是为了组建一个小家庭 开展共同生活,但是在实际婚姻当中,并非所有夫 妻都可以同甘共苦的,因此一旦离婚,将会造成其 中一方的损失。并非所有人组建婚姻的目的都是 单纯的,部分人员组建婚姻,纯粹是为了对方的财 产,因此婚前财产公证,往往也会对债权人的利 益造成损害。例如,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由于对 于男方的钟爱,女方将自身名下的财产转移到男 方名下,并对这些财产进行了婚前公证。但是在后 续的生活中,由于女方生意经营失利,导致欠下大 量的债务。若此时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女方是无 法分割男方婚前公证财产的,因此女方没有财产 来偿还大量的债务。所以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女 方的财产就会出现严重的损失,会影响其正常生 活,甚至还会造成一些家庭问题,从而影响社会的 稳定。

  ( 四 ) 不能对所有财产进行有效的保护

  当前婚前财产公证,并不能对所有的财产都 进行有效的保护,特别是无形财产。随着我国知识 产权意识的提升,对于无形财产的法律保护越来 越重视,但是关于无形财产的保护也存在一定的 难度,因为无形财产的确定难度较大。所以,在进 行婚前公证时,由于不能合理估值无形财产,可 能会导致财产估值过低,从而影响财产的公证效 果。例如,针对一些无形财产,在结束婚姻后,很 难进行财产的衡量和评估,所以也会影响财产分 割的合理性。例如,在婚前,女方进行自主创业, 并创立了品牌,并对品牌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但是 在婚后,女方和男方共同经营该品牌,所以,当婚 姻结束后,就很难进行该项财产的分割。目前的技 术还无法准确合理地对无形财产进行估值,因为 法律不能做到完全充分地保护无形资产,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平合理性 [3] 。

  ( 五 ) 婚前财产公证会造成一定的不公平性 婚姻能够存续多长时间,这是无法预测到

  的,但是不管婚姻维持的期限有多长,婚前公证 的财产也不会因为较长的婚姻存续时间而变成共 同财产,因此在整个婚姻维系中,依然会存在着 不公平的问题。例如,由于男方进行了婚前财产 公证,当婚姻结束后,女方得不到男方的任何财 产,此时女方的财产情况可能会非常差,会直接 影响女方的生活质量。而且如果由于婚前财产公 证的手续不完善或者证据不足,在结束婚姻后, 各自的财产也可能会被分割,从而造成财产的损 失,进而对婚前财产较多的一方造成不公平。所 以,婚前财产公证,虽然可以更好地确保男女双方 婚前财产的安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对其中 一方造成一定的不公平影响。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

  对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婚前财产 公证,既存在着弊端,但是又存在着一定的好处, 这也是婚前财产公证存在的重要意义。在社会发 展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离婚现象越来 越普遍,男女双方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实行 婚前财产公证成了一个重要选项,是婚姻财产纠 纷中重要的证据。

  ( 一 )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有效地维系双方的 感情

  在我国传统的认知当中,部分人对于婚前财 产公证的认识不够深刻,认为进行婚前财产公 证,是出于对对方的不尊重和不信任,但是也有 部分人认为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是很有必要的, 这是一种君子坦荡荡的举措,表明自己不贪图对 方财产,结婚是真心实意的,财产公证能够深化双 方的感情,进一步稳固婚姻关系。在社会发展过程 中,婚前财产公证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并且在 这种行为越来越多的今天,反而成为感情深厚的 证明,能够进行公证的夫妻都是真感情,更好地维 护双方感情,实现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

  ( 二 ) 婚前财产公证能够维持双方对于婚姻的 尊重

  很多夫妻在热恋中步入婚姻的殿堂,处于热 恋中的他们认为很信任对方,不需要进行婚前财 产公证,事实上并非如此。之所以要做好婚前财产 公证,更是出于对对方的尊重,出于对婚姻的尊 重。即使双方出现离婚的情况,也不会因为财产问 题对簿公堂。而且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针对哪一 方,它只是一种预防措施,是对对方也是对自己的 保护,一旦真的遇到财产纠纷,不需经过诉讼,婚 前财产公证就能解决相关的问题,避免多余的麻烦,对双方都好。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上形形色 色的诱惑越来越多,部分男女深陷其中,严重威胁 了婚姻关系的存续。如果双方婚前有财产公证, 那么为了确保自身财产的完整性,夫妻双方很大 可能会拒绝各种各样的诱惑,无形中强化了对婚 姻的忠诚度与责任感,进一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 定。部分人群由于没有明显地看到婚前财产公证 的约束作用,从而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没有作用, 但是实际上,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 用,能够有效地降低离婚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三 ) 婚前财产公证能够大大降低社会运行 成本

  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我国法律上对女性权 利的保护越来越全面。当前大部分女性都具有良 好的劳动能力,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获得相应 的财产,所以在结婚前,女方同样也具有一定的财 产,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男方双方的财产,做好 婚前财产公证十分重要,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 迎。因为婚前财产公证,能够更加公平合理地保护 双方的财产权益,尤其在婚姻财产纠纷中,能起到 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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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做好婚前财产公证,能够有效地打击一些 违背道德的财产侵占行为。当前我国的婚姻是自 由的,男女可以自由选择结婚的对象,如果没有进 行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在婚后,各自的财产就会变 成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部分 心有不轨的人,会借用我国婚姻中存在的漏洞, 以侵占对方财产作为目的来进行结婚。如果没有 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一旦离婚,财产较多方的利益 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失,自身的财产就会被对方所 分割。虽然这样的做法,是违背了道德,但是我国 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这样的人进行法律规 制。所以,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将财产归属直接在 婚前进行明确,能够有效避免这种行为的得逞,更 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 。

  2.做好婚前财产公证,能够减少婚姻财产纠 纷。在没有婚前财产公证之前,夫妻双方在离婚 时,需要先处理好财产分割问题,但是出于利益最 大化,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都会存在异议,因此 财产纠纷矛盾也就随之产生,导致法院需要花费 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进行相关证据的取证,不仅 延长离婚期限,更会对双方的感情造成极大的影 响。但是做好婚前财产公证,使得双方的财产变得 更加明确,因此在离婚时,并没有存在较大的财产 纠纷矛盾,大大地降低了离婚的成本。

  四、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完善意见

  ( 一 ) 对婚前财产公证进行完善的理由与建议

  目前我国许多人都十分抵抗婚前财产公证,因为该行为和我国传统的观念出现很大的冲突, 因此要加强婚前财产公证的推行,必须要帮助群 众摆脱传统的思想观念,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 及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国民的法治意识。针对当前 《 民法典 》中关于婚前财产公证中不完善的地方, 相关部门也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适当的完善,更 好地发挥出婚前财产公证的价值和作用。在具体 完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婚前财产公证的公平性, 加强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和 分析,进而更好地了解当前婚姻财产纠纷的主要 矛盾点,结合矛盾来进行法律内容的完善 [5] 。

  ( 二 ) 婚前财产公证的完善建议

  要提高公民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认可,必须 要做好相关法律的完善。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 法规,用法律来保障家庭的和谐,维护社会的稳 定。对婚前财产公证来说,一个完善的法律基础能 够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根据。具体在完善 过程中可以适当面向公证机构征集意见,加强对 保护主体的研究,提升法律的全面性。其次要进一 步完善婚前财产公证的局限性,针对家庭所处的 不同阶段来制定不同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无形资 产的保护方式和领域,从而为公民提供更加公正 的法律保护 [6] 。

  在当前社会大环境下,实行婚前财产公证有 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年轻人的思想逐渐 开放,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接受水平更高,做好婚 前财产公证,能够有效地约束婚姻中的双方,提高 双方对于婚姻的尊重和忠诚,从而减少离婚现象 的发生。此外,针对离婚的现象,通过进行婚前财 产公证,能够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财产,使得在离婚 时,减少财产的纠纷,将离婚时可能存在的矛盾与 情绪扼杀在摇篮里。综上,我们当前依然需要继续 研究如何有效开展国民法治教育,引导公众对婚 前财产公证有更充分的认识,不断完善财产公证 手续,弥补漏洞。

  参考文献

  [1] 何莹.我国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9(9):62-64.

  [2] 吴红艳.婚前财产公证法律若干问题的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9(4):110-111.

  [3] 高立新.基于婚姻法分析婚前财产公证[J].法制博览,2018(30):206.

  [4] 苗秋意.婚前财产公证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8(23):55-56.

  [5] 孙大伟.试论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完善[J].现代经济信息,2015(3):343.357.

  [6] 于梅.浅议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问题与完善[J].中国公证,2014(6):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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