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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 互联网 +”技术的应用, 对法学教育产生了较大影响。当下在依托于“ 互联网 +” 开展法学教育改革时存在一定的问题,表现为教师教学存在较大的不足、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 习积极性、网络教学技术与传统法学教学方式不匹配。为了促进“ 互联网 + 法学教育 ”改革的有 序进行,需要优化学习思维,采取多样化考核模式、革新法学教学方式,运用多样化教学模式、加 强传统教学和“ 互联网 +”技术教学方式的融合。
关键词: “ 互联网 +”;法学教育; 改革
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 李克强总理特别强 调要推动“ 互联网 +”行动计划的实施, 之后“ 互 联网 +”在社会许多领域产生了广泛应用和重大影 响, 各产业发展也特别重视“ 互联网 +”的引入, 将“ 互联网 +”和各个领域的转型升级联系起来, 逐渐成了当下重要发展方向 [1] 。法学教育在“ 互 联网 +”的冲击下, 在教学方式、思维等方面也发 生了较大转变, 将“ 互联网 +”技术运用到法学教 育活动中, 通常是在现有教育内容及形式的基础 上引入互联网技术, 创新改革现阶段教学方式, 有 效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达到改善课堂教学效 果的目的。在国家新课改背景下, 许多高校积极进 行创新与实践, 并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以往在开展 法学教育活动时, 教学方式相对固定, 教学内容枯 燥, 学生的学习局限性较大, 将法学教育和“ 互联 网 +”联系起来, 不仅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多样化的 网络学习平台, 改善学生现有学习方式, 同时也能 够为学生带来丰富的学习资源, 拓展学生的知识 面。当下法学教育与“ 互联网 +”结合过程中依旧 存在若干问题, 如何加强两者之间的有效融合, 推 动法学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是当下教育工作者面 对的共同问题。
一、基于“ 互联网 +”的法学教育改革问题分析
(一) 教师教学存在较大的不足
在现代社会环境下, 知识更新速度日新月 异, 尽管教师已经认识到这点, 不断加强新知识的学习, 健全自身的知识体系, 然而依旧跟不上现代 社会的发展速度, 使得教师的教学在当代知识更 迭中产生较大的停滞, 不能够紧随时代步伐开展 法学教育 [2] 。其次, 在以往法学教学活动中, 教 师采用传统的“ 填鸭式 ”“ 灌输式 ”教学方式, 教 学内容枯燥无趣, 难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 性, 导致法学教育质量不理想。随着“ 互联网 +” 的融入, 有助于改善传统教学方式与内容上的不 足, 然而除了计算机专业的教师, 法学教师的计算 机水平与能力较为有限, 同时一些教学时间较长 的老教师, 还会对教学中应用计算机产生一定的 抵触心理, 认为这种方式不利于学生未来发展, 与 传统教学模式相冲突。此外, 部分院校投入了大量 资金用于教学设施的购买, 然而多媒体教学工具 所占的比例较低, 难以很好地满足不同课堂教学 需求, 从而造成法学教育不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教学优势。
(二) 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法学教育本身具有较强的复杂性, 对学生的 学习要求较高, 同时在长期应试教育的制约下, 导致法学教育的考试内容较为固定。一些教师为 了确保学生都可以考取合格成绩, 将大部分时间 与精力都用于知识学习上, 没有为学生预留充足 的自主学习时间。此外, 一些学生长期在传统教育 方式的压迫下, 饱受枯燥乏味课堂教学内容的折 磨, 已经慢慢失去了学习法学知识的积极性, 即便是开展“ 互联网 +”教学方式, 也未必能够让学生 重拾学习的积极性, 进而难以有效改善法学教育 效果。由此可以看出, 仅仅通过当下短期时间, 在 “ 互联网 +”的运用下也改变不了学生学习积极性 不高的问题, 在平时学习过程中极少学生会通过 网络平台查找与学习法学知识。长此以往, 大学生 对法学教学的抵抗心理越来越强烈, 上课不集中 注意力听教师讲课, 考试前临时抱佛脚, 大学学习 生活十分混乱 [3] 。因此, 引导大学生建立健康的 学习理念, 优化法学教育考核模式, 科学引入“ 互 联网 +”技术, 是当下法学教育改革必须要重视的问题。
(三) 网络教学技术与传统法学教学方式不匹配
在“ 互联网 +”时代, 教师与学生都可以十分 便捷、快速地查找各种网络资源, 但是由于法学理 论知识争议性较强, 教师与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辨 别水平不高, 不能够有效保证查找网络信息的精 准性 [4] 。
二、基于“ 互联网 + 法学教育 ”改革的途径
(一) 优化学习思维, 采取多样化考核模式
从当下大学生法学知识学习现状来看, 许多 大学生都认为法学知识枯燥、难懂, 难以寻找到 学习的乐趣, 从而丧失了法学学习的积极性。同 时, 在当下考核方式中, 主要以学生的法学理论知 识考核为主, 仅仅通过分数来衡量学生学习的成 效, 导致学生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深层次分析后 可以发现, 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大学生学 习思维不科学、法学教育考核方式不合理。为了进 一步提高“ 互联网 +”时代法学教育质量, 必须要 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加强教育改革。具体来说, 在进 行法学教学内容规划时, 应当要逐步降低理论教 学的时间占比, 加强实践教育, 开展多样化教学, 逐步转变学生对法学教育中的偏见。尤其要重视 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 引入适宜的法律援助, 同时 设置相应的学分, 吸引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其中, 在 实践中领悟理论知识。将“ 互联网 +”技术结合到 教学活动中, 依托于现代新型教学思维与方式, 引导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自主学习意识与能力, 同 时引入过程性考核方式, 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估。
(二) 革新法学教学方式, 运用多样化教学模式
随着现代社会环境的不断转变, 法学教育也 发生了较大变化。在以往教学方式中, 互联网还 没有得到广泛运用, 人们也没有意识到将互联网 融入教学活动中。同时以往国家之间的信息交 流较为有限, 许多优秀法学知识传播受阻, 我国教育体制也要落后于发达国家。 当下,在“ 互联 网 +”技术的运用下, 法学教育环境得到了极大改 善, 提高了教育的开放性, 不同国家之间可以依 托于互联网进行信息交互。在法学教育中, 通过 “ 互联网 +”技术的引入, 逐步建立了微课等新型 的网络平台, 学生可以借助于平台开展课前、课 中以及课后的法学知识学习, 同时教师也能够通 过网络平台中的数据实时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学习 情况。一些高校逐步开发了各种在线教育软件, 对传统教学方式产生了巨大冲击, 尤其是在法学 教育中, 有效改善了现阶段的教学氛围, 提高学 生参与法学教育的意愿, 从而增强了法学教育 质量。
(三) 加强传统教学和“ 互联网 +”技术教学 方式的融合
信息化教学的广泛兴起有着自身的优势与合 理性, 然而当下网络发展十分迅速, 我们还不能够 全面掌握网络的应用方法。所以, 在实际开展法学 教育时, 应当要加强传统教学和“ 互联网 +”技术 教学方式的相互融合。法学属于社会学科中的一 种, 要求学生拥有较强的理性, 但是也不能够丢失 人情温度。教师的生活经历与感悟要远超过冰冷 的网络信息技术。同时法学知识具有非常强的系 统性与逻辑性, 仅仅依托于网络上各个知识点的 整合进行法学知识学习, 极易导致学生不能够正 确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所以, 在充分发挥 互联网技术教育优势的同时, 教师也要依托于传 统教学帮助学生正确辨别网络信息与知识, 对案 例的探究也要求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学生从多 层次、多视角进行问题审视。
总之, 将“ 互联网 +”技术运用到法学教育改 革中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高校也要 清晰地认识到“ 互联网 + 法学教育 ”改革中存在 的问题, 结合自身特征, 发挥“ 互联网 +”技术教 学优势, 不断完善法学教育改革模式, 推动法学教 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参考文献
[1]牛玉兵.“互联网 +”背景下法学教育中隐性知识的挑战及其回应[J].镇江高专学报,2017,30(3): 63-67,72.
[2]董倩.法学本科教育与“互联网 +”融合教学改革探讨——以浙江某高校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 2016,37(15):175-176.
[3]唐素林. “互联网 +”时代高职线上线下法学教育教学创新探究[J].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中旬 刊),2020(11):7-9.
[4]余桂芳. “互联网 +”时代下高校法学教学改革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9(32):22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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