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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提高法医学本科生的法医病理检案能力。既往法医病理学教学实习中因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实习同学不能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实习效果不理想。鉴于此,我们提出以“器官系统 + 组织病理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探讨如何最大限度的提高本科生的法医病理检案能力。
关键词: 法医学本科生;法医病理学;检案
本文引用格式:曹永 , 刘勇, 陈宗溢 , 等. 关于提高法医学本科生法医病理检案能力的探讨[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18(73):289-290.
0引言
法医学是应用现代医学与其它学科如自然科学、人文学科等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与司法实践相关的一门医学交叉学科。而法医病理学则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和死后变化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同时也是运用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解决有关暴力和非暴力死亡的原因、致伤物等的推断和确定的一门学科。目前,多数法医院校仍采用“教师讲授 - 学生接受”的传统教学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比较系统的完成了知识体系的传授,但同时也使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限制。虽然,近年出现的教学模式诸如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BL)和案例教学法(CBL)对教学有一定影响,但仍不能完全满足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因此, 为提高法医学专业学生的法医病理检案能力,我们结合部分2013 级法医学专业学生在实习期进行学习培训,我们尝试提出以“器官系统 + 组织病理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来探讨相关学科整合培训的学习效果,以便后期对相应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修改完善,以培养更适合法医学专业学生学习的新方法,此方法受到同学的广泛关注和欢迎,现介绍如下:
1“器官系统 + 组织病理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1.1教学实施过程的时间。在法医病理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鉴定能力需要理论和实践密切相结合,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实践操作时间不固定,以法医病理尸检案例为依托,每次尸检前同学需要做好详细准备工作,针对死者生前状态、病理、案情等都要做详细了解,有针对性的做好解剖预案,参与同学必须参与尸体解剖,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从大体解剖,组织器官检查以及病理取材,要求同学必须参加,在解剖或检验组织器官时同学对理论课上涉及的病理变化特点有更直观的认识。
1.2教学实施过程的形式和内容。
针对 2013 级法医学专业学生中的 38 人,分组参与法医病理的鉴定实习,在实习过程中针对本专业同学分为试验组19 人和对照组 19,试验组参与整个法医病理鉴定过程,对照组同学按照正常的教学计划进行。以下以同学参与的XX 饮酒后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致死案例为例进行“器官系统 + 组织病理学”为中心的教学法的实施说明:
第一,参与同学要详细了解死者生前饮用酒的种类(啤酒、白酒、红酒等)、酒精含量、饮酒量以及调查死者生前平时饮酒习惯及饮酒量等问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详细检验死者体表有无明显损伤,详细检验死者口鼻有无异物存在,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二,参与尸检同学再详细分配工作内容,轮流参与解剖操作、检验组织器官、记录照相等工作。以检验心脏为例来指导同学提高鉴定能力,例如在解剖过程中剪开心包后要求同学检验心包腔内心包积液的性状, 心脏表面是否出血,脂肪增生程度等;留取足够的血样检验乙醇含量、相关代谢产物及其它毒物检验;取出心脏时尽可能多留取心脏各大血管根部,尤其是上腔静脉离断时不能破坏窦房结区,指导同学按照血流方向剪开心脏,由同学完成检验心脏的心内外膜,心肌厚度,心脏是否有畸形,如瓣膜、心房、心室间隔等是否有畸形;尤其检验冠状动脉开口的位置、冠脉开口直径等,再由同学详细检验各冠脉是否有病变及分布情况;检验心肌如果不能发现明显病变时要从心尖开始每间隔 3-5 mm 做大体的切面解剖,并详细拍照描述记录。
第三, 组织标本固定后取材时,同学需进一步参与检验组织器官工作。
第四,组织切片制作完毕后,所有参与尸检同学都要对组织切片进行初步的阅片并描述组织病变特点,形成初步法医病理诊断,并对死者死因进行分析,做出死因诊断。
第五, 带教教师完成尸检报告后,利用晚自习时间集中对同学进行组织病理切片的强化培训;仍以心脏为例进行说明,首先将上述死者的心脏病理切片由同学进行观察并发表自己对心脏病变的描述,再由同组同学进行讨论,该心脏病理切片描述是否正确,如果描述有误则由带教老师指导同学对心脏各解剖结构、组织结构进行详细的解读,对冠状动脉各分支及支配心肌区域要有详细认识,认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时病变特点,并以正常组织学切片为对照认识动静脉的解剖结构,正常心肌细胞的结构特点,传导系统的分布等,同学要重点识别该死者冠脉动脉狭窄程度以及心肌是否有出血,心肌内是否有新鲜的或陈旧性梗死灶,是否有炎细胞的浸润以及炎细胞的种类,传导系统有无病变,再结合大体检验识别哪只血管引起的梗死等。再对病理生理学中相应循环系统进行复习, 更进一步让同学认识心肌梗死或冠心病发作后病人所出现的一系列临床表现等。其它组织器官的病变讲解也如上所述进行实施。课后要求同学以各组织器官的病理切片为中心,辅以正常组织切片、病理数字化切片系统、显微数码互动系统[1]、解剖学、病理生理学等对各尸检案例进行学习。
2教学效果评价
在实习结束前一周,我们对试验组和对照组同学进行法医病理鉴定能力考核,主要参照实际法医病理案件中的组织病理切片描述、法医病理诊断、死亡原因分析、死亡原因鉴定结论为考核内容。考核分三天进行,每天给予两组同学相同的案例(1 例 / 天)包括案情资料、影像资料、病历资料、病理切片等,要求同学给出三个案例初步的鉴定意见报告。针对同学给的鉴定意见报告,主要发现以下几个问题:①试验组同学对病理切片的描述、法医病理学诊断相对规范;对照组同学对病理切片描述不够具体,法医病理学诊断相对不规范。②试验组同学对死亡原因的分析比较符合尸检所见和实际案情,在做死因分析时能分清主次,并能考虑到致死性疾病、致死性损伤和窒息以及各种死亡诱发因素等,死因分析思路较清晰和死因鉴定结论相对较明确;对照组同学对死亡原因的分析和死因鉴定结论都相对笼统模糊。
3 讨论
既往的法医学专业同学实习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因法医病理案件数量和尸检地点的影响,导致部分同学很少有机会甚至没有机会参与尸体检验,同时对于组织标本的取材兴趣不大,还有部分同学没有机会观察组织病理切片,只能看课件、教材等限制了学习效果。
在法医病理学学教学过程中,部分院校采用案例教学模式(CBL)为基础的学习模式,根据教材中的内容,挑选相应的法医病理案件,并对案件进行修改,再以临床案例为主线, 经过教师和学生的课堂讨论达到教学目的,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实践的能力,以达到让学生真正掌握并分析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但对于法医学本科生来说,有关法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往往是在相关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学科学习结束以后才开展,其所学相关基础大多数已遗忘或不熟悉,同时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氛围与法医学专业知识联系不密切, 也增加了理解相关知识的困难。
另外,部分教学单位则是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再加上 PBL 教学法,PBL 是指以问题为中心或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法, 是 20 世纪 60 年代加拿大 McMaster 大学 Barrows 教授提出的教学模式 [2-3],与案例教学法有相似之处,PBL 教学模式同样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为引导,循序渐进的帮助同学理解相关知识点,同样对学生的分析能力也有所帮助,但因为PBL 法主要是因问题为主导并没有相应的基础理论为铺垫, 因此,对于基础知识稍欠缺的同学 PBL 法显得相对困难。
我们在总结上述教学模式基础上提出以“器官系统 + 组织病理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并付诸实施,对试验组同学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后,对于法医病理案件中病理变化的描述、死因分析及死因鉴定结论的能力都有显著提高,教学效果要显著好于传统教学模式,当然,此教学法也存在一定弊端比如教师、学生工作量相应增加等。因此,在今后的教学模式实施过程中,教师应本着随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充分利用尸体检验的机会,并结合现代网络资源为培养高素质和高水平的法医学人才提供应有的资源。
参考文献:
[1]徐文慧, 陆玉霞. 显微数码互动系统在血液学检验实验教学中的应用[J]. 中国医学教育技术 ,2009(05):50-53.
[2]吴霞, 刘慧萍, 张国民. 显微数码互动系统在临床血液学检验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J]. 医学信息,2013(29):23-23.
[3]姚军, 钱翠娟. 数码显微互动系统在《临床血液学与检验》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J]. 检验医学与临床 ,2009(12):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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