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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背景下财会专业课程育人模式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11-11 10:42:30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摘要]高职财会专业面临着数智化发展的新要求,如何培养满足大数据时代需求的高素质财会人才,是当下值得研究的教学问题。经济法基础课程是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经济法律思维,并能智慧填制票据,智慧报税。文章分析优化经济法基础课程育人模式的必要性,同时根据高职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育人现状,探索数智化背景下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育人模式,以期为其他高职财会课程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数智化,经济法基础,育人模式
 
  0引言
 
  企业诸多信息源于财务数据,作为财务数据处理中心的财务人员,必须顺应企业发展趋势,处理好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等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1]。数字化技术彻底改变了企业的财务模式,大数据、Python、移动支付等数字化技术给财务人员赋予了新的岗位职能和岗位要求[2]。财会专业培养企业财务、审计工作人员,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企业财务数据,向国家缴纳和申报税费[3]。经济法基础课程作为财会专业的核心课程,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学科目,并开设在高职阶段入学的第一学期,肩负着为高职学生建立“职业财会人”基础价值取向的使命。所以在课程教学中,高校与相关教师应引入大数据技术,改善育人模式,从而更好地培养数智化背景下高素质、高技能财会人才。

       1高职经济法基础课程概况
 
  高职经济法基础课程内容围绕认知法律、树立会计法律意识、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五部分展开,培养学生在财会岗位中运用经济领域的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操作与行为,以适应当下数字经济发展需要。课程一方面与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的经济法科目部分相吻合,为学生参加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的备考作准备,以实现课证融通功能;另一方面,将德育元素融入财经法规中,培养学生在会计岗位中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会计职业道德,培养数智化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财会人才。
 
  2优化经济法基础课程育人模式的必要性
 
  2.1满足大数据背景下财会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经济法基础课程面向的会计、出纳岗位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基础核算工作,还应适应当下数字化、信息化的发展,把握企业资金流,运用信息化记账与核算方法,帮助企业管理者进行合理经营和决策,因此在企业中具有重要地位[4]。在数智化背景下,企业财务工作日趋精细化、实时化、智能化。符合行业需求的人才供给是财会行业持续优化发展的基础动力之一。随着财会岗位数字化转型,财会专业课程建设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因此,完善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育人模式能满足大数据背景下财会行业对专业人才数字素养、职业素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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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真正实现大数据与德行培育并驾齐驱
 
  大数据是教学手段,德行培育是教学目标,结合学院、企业多方联动,整合多方资源,挖掘专业课与德育课的融通点,让财会专业教学与财经职业素养协同发展,以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财会人才。古往今来,我国都是一个注重德行兼优的文化大国,“德法兼修”更是新时期对教育事业的根本要求。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与德行培育具备天然的耦合性,会计法、支付结算法、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税法相关法制专业知识与伦理、道德息息相关,可以挖掘出诸多德行培育元素。将大数据与德行培育相结合,不仅可以实现信息化教学流程的“线上线下”整合,拓宽教学手段,还有助于培养具备优秀道德品质和专业素养的人才。
 
  3数智化背景下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育人现状
 
  3.1教师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教师实战经验不足。当下高职经济法基础课程授课教师大多从高校毕业直接到高校任教,理论知识雄厚而实践经验匮乏,教师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比较薄弱,对企业实际工作的了解不够深入和具体[4]。二是授课教师数字化能力薄弱。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教师的大数据技术能力、数字化能力缺乏,无法紧跟大数据时代步伐。三是教师数字化教学手段欠缺。教师的教学手段较为传统,运用移动云课堂和信息化教学等创新教学手段较少。
 
  3.2线上平台运用较少
 
  当前,经济法基础课程中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教师过于注重对理论性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的重要性。经济法基础课程内容多、偏理论,教学方式偏向应试教育,传统教学理念浓厚,在实际教学中,教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缺乏了互动等增值性活动,运用线上教学平台较少[5]。目前,经济法基础课程在大数据技术应用上还不足,线上学习空间开发不够,线上平台缺乏更多的可视化数据呈现。
 
  3.3教学方法创新性不足
 
  经济法基础课程法律条款多、内容繁杂,且是财会专业学生考取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必学课程。高职教师普遍认为考取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主要目的,加之课时量有限,不得不长期赶进度教学,从而忽略学生主体地位。使得教学方法比较单一,缺乏启发性、感染性、趣味性。长此以往,学生逐渐丧失了对该门课程的学习兴趣,无法实现理想的目标。
 
  3.4课程德育元素挖掘不够
 
  目前,经济法基础课程偏重知识性的法律内容,缺乏与社会道德、职业道德、法律伦理相关的实际案例内容。课程大多未充分挖掘所蕴含的德育元素,导致授课时重法律理论知识的培育,轻道德素质的培养。经济法基础课程在德育元素的挖掘上不成体系,未来还应更加深入探索每个模块的法律知识与道德元素的融通点。
 
  4数智化背景下经济法基础课程育人模式的构建
 
  4.1确立育人目标
 
  经济法基础课程以学生考取初级会计职称的考纲知识为课程知识目标,以满足未来就业岗位对经济法律知识要求为技能目标,通过融入实践案例和真实数据等技术手段,引导学生深入理解理论知识的应用场景和实际操作步骤。同时,课程以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财会人才为素质目标,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和多元教学方法的运用,进一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能力。
 
  在数智化背景下,经济法基础课程授课中,强调教授专业知识要和当下的大数据发展同步进行,一方面教授相关经济法专业知识,培养专业职场技能;另一方面培养法治思维能力、数字化运用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数据分析能力。
 
  4.2挖掘育人元素
 
  深入剖析经济法基础学科的特征和行业对会计人才的职业素质要求,以财经法律知识为依托,挖掘出“五位一体”的德育元素。“一体”是以“德法兼修”育人目标为主体;“五位”是结合课程内容挖掘的5个方面的德行培育主题,即对应“认知法律、树立会计法律意识、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五部分的教学内容设计了“法律思维、责任担当”“诚实守信、道德为杆”“智能票据、精益求精”“崇尚劳动、奉献精神”“税务预警、智慧纳税”5个德行培育主题,并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视频展示,展现教育魅力,将正面的红色情感、职业道德、价值观念传递给学生,让道德培养进脑、入心、化行。
 
  4.3实施育人路径
 
  4.3.1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
 
  教师是教学工作的落实者,承担着培育学生的重任,因此需要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一是提升教师数字化运用能力,推广大数据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课程效果。针对教师对企业实际工作了解不够深入和具体的现象,学校应建立教师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引导学校教师走进企业,学习企业先进的大数据数智化技术、财务分析技术、智能报税技术,推动产教融合。通过学习,让教师更好地了解企业实际工作,提高教学有效性和实用性。同时,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优化课程设置,实现财会学习的智能化和智慧化,从而建立数字化的智慧课堂。二是组建高水平的数字化教学团队。组织团队建设线上法治案例资源、搜集法治道德案例、撰写教学设计方案,并相互讨论共享资源,共同学习,共同成长。三是倡导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师相互观摩教学,学习优秀教师的授课经验,取长补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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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建立“线上线下”学习空间
 
  在大数据迅速发展的时代,教学资源不能局限于教材,教学时间不能局限于课堂,应引入大数据技术,依托教学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学习空间。经济法基础教师应依托现有资源,共同开发丰富的课程资源,如经济法课件、系列微课、热点视频、法治道德案例、职场案例分析题库等,然后选择1~2个可满足教学需求的线上教学平台,如在线教育平台、智慧课堂、超星学习通等,将前期开发的教学资源上传到平台,并发布教学活动,建立线上学习空间。在线下学习空间中,教师和学生可针对线上平台学习情况进行深入的讨论、答疑解惑,并设计小组合作项目、实践活动来促进师生之间的互动,实现线上线下混合教学。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学习空间,教师可以更好地组织学生参与学习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支持。
 
  4.3.3采用多元创新教学方法
 
  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法律条款多,难免有些枯燥,而高职学生学习积极性普遍不足,因此,采用多元创新教学方法尤为重要。经济法基础课程在教学方式上以“任务驱动+案例驱动”为主线,分任务解决教学之疑难,并将道德元素潜移默化地融入教学案例、植入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进行道德培育。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探寻教学方法。如通过大数据、云服务等数字化技术进行VR情景模拟、智能角色扮演,并将经济法学内容场景化,营造沉浸式、实践式、交互式的财经工作环境。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学中还需要充分利用身边的多媒体软件,可将一切可听、可感、可悟的法治案例、道德案例资源用于教学。如通过头条新闻、网红热点、B站视频、微博热搜、抖音热推等多种渠道挖掘法治案例,并展示于课堂,通过听觉、视觉、触觉等多重感官系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产生情感共鸣。
 
  4.3.4设计流程化教学过程
 
  大数据的运用为教学提供了更加智能化和个性化的支持,能提升教与学的效果。为此,经济法基础课程将教学过程分为课前、课中、课后3个阶段,并依托“线上线下”学习空间,以“任务驱动+案例驱动”为主线,结合多元创新的教学方法,设计出“一通三段六环”流程化的教学过程。“一通”即在设计中以“德法兼修”育人目标贯穿始终,“三段”即课前自学、课中研学、课后拓学3个阶段,“六环”包括“预、引、学、育、练、悟”6个环节。“预”是课前自学阶段,结合大数据技术,教师可以利用在线平台提前向学生推送丰富的法律案例资料。学生可在平台上自主学习,通过阅读法律道德资料、完成课前预备任务等方式,提前建立起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认知。同时,借助大数据分析,教师可以实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和知识掌握情况,为个性化辅导提供依据,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果。“引、学、育、练”为课中研学环节。“引”即教师通过媒体视频导入眼下热门话题,引出德育主题,提出学习任务,引发学生思考、感悟。“学”即学习经济法律知识,解答经济法律难题。学生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法律知识案例分析、答题发帖,线下教师面授并答疑解惑。“育”即教师结合每个模块相关的道德元素、生活案例,进行道德培育。比如,组织学生观看经济法案件的视频,带领学生利用VR技术探索真实的职场情景。“练”即实践练习,可采用游戏竞赛方式进行线上答题、挑战;可利用财税软件线上填制票据,进行智慧报税;可线下进行法庭模拟辩论、智能角色扮演。“悟”即课后拓学环节,学生亲身经历实践、感悟思想道德,课后学生通过宣传演讲、社会实践、调研考察、小组探究等活动,领悟课程的道德情感。
 
  5结束语
 
  在数智化背景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财会课程的育人模式设计提供了多种途径和方法,改革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育人模式任重而道远。经济法基础课程必须充分结合当前数字化时代背景和自身教学特点,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引入大数据技术建立“线上线下”学习空间,利用新技术创新教学方法,依托智慧线上平台设计流程化教学过程,以建立有效的育人模式,发挥出大数据技术在课程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安红梅.“大智移云”背景下高职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当代会计,2021(20):28-30.
 
  [2]杨玲,马瑞华.“大智移云”背景下企业财务人员转型研究[J].会计师,2021(15):74-75.
 
  [3]隋秀娟.课程思政视域下“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科教导刊,2021(29):147-149.
 
  [4]王露佼.大数据背景下高职《经济法基础》课改探究[J].法制博览,2020(6):224-225.
 
  [5]黄碧姗.经济法基础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探究[J].科技经济市场,2023(2):1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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