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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论文

发布时间:2024-08-06 09:06:25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摘要]韩国和中国一样,在进行工业化之前也属于典型的贫穷的农业社会。在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和结构上,本文首先对养老保险的概念进行阐述,然后指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完善;其次通过梳理韩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优点,指出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可以借鉴的地方;紧接着通过研究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行制度政策及实施状况,并通过对中韩两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比分析,总结出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启示;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
 
  [关键词]中国,韩国,养老保险,养老金
 
  0引言
 
  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能够确保劳动者在满足法定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之后的基本日常生活。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由各种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也越来越显著。不少学者认为“教育、医疗、养老”这三个问题,已经成为这代中国人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是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会面临很多经济风险,但有的经济风险相对来说是小概率的,比如失业风险、职业伤害风险等,但有的经济风险相对是大概率的,比如老年人经济风险、患病风险等[1]。因此养老保险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热点话题。
 
  中国和韩国都是东亚国家,并且两国有着比较相似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经济发展的基础(落后的农业)也比较相似,韩国政府在经济社会转型期间所推行的基金投资管理模式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1韩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分析
 
  近些年来韩国补充型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发展,韩国养老保障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展现出很多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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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覆盖范围广
 
  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将社会上的劳动者按不同职业纳入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创建了特殊职业年金制度和国民年金制度。其中特殊职业年金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政府公职人员、军人、私立学校教师,国民年金制度则包含了其余的普通国民,涉及国民范围极其广泛[2]。其中,国民年金制度占据主体位置,其从1999年4月开始规定国民年金应包含18周岁以上的全体公民,一年后国民年金的覆盖率就高达76%,这一制度在韩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发挥着最根本的作用。除此之外,公务员养老金和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覆盖的人群相对较少。
 
  1.2有法律保障,具有公平性
 
  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的过程中,陆续出台了《国民养老保险法》《国家公务员法》《军人年金法》《国民福利养老金法》等,这些法律为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该系列配套法律为各项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可以遵循的章程,将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界定,扫除了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在法律上的障碍。另外,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将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且再分配功能很强,是提高公平性的一种手段,比如韩国的企业员工和政府员工虽然参与的养老保险不同,但最终养老金水平差别不大。
 
  1.3多元化的市场投资
 
  韩国养老保险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具有多样性,年金基金的投资既包括传统的股票和债券投资,也引入了海外投资、另类投资和社会责任投资[3]。多元化的投资为韩国国民年金基金带来了很高的投资回报率,大规模的养老基金被逐渐积累。据OECD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韩国养老保险金总额为5 732亿美元,其占据GDP的比重为34.20%,位居GDP比重占比榜首。
 
  2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不断放缓,在国际上和国内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我国存在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尤其是我国存在着时长近四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加上本身大规模的人口基数,我国老年人口扶养比例增长迅速,同时也影响了我国人力资源供需的结构,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尤甚。我国16~59岁劳动力资源在2013年达到顶峰100 582万人,尔后出现拐点,2019年为89 640万人。1981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67.77岁,而在2019年这一指标达到77.30岁,在不到四十年的时间里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增长了近十岁,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的队伍,这些老年人如何获得和维持经济收入以及他们收入增长的程度都关系到他们的生活甚至生存质量。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以下挑战和不足。
 
  2.1可及性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先前只覆盖城镇人口及职业群人口,于2012年之后普及到城乡居民。截至2020年10月,我国应参与养老保险的群体占总人口的76.40%,约为10.7亿人,而目前已经有9.92亿人已经覆盖在养老保险制度之下,但仍有7 000多万人游离在外。在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到“十三五”规划末,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近十亿人。
 
  2.2可持续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面临的问题之一是扶养比不断下降,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参保人数和离退休参保人数不断增长,但其比值即扶养比不断下降,从2011年的3.1到2019年的2.6。而养老保险可持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养老基金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增大,我国企业职保基金总支出历年增长较快,而总收入增速较缓,造成养老基金收支难以平衡,同时基金累计结存于2019年达到了规模最大的55 000亿元,而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这一指标大幅下降。
 
  3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3.1以健全的法律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的过程中,陆续出台多项法律为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较多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发展到成熟阶段,仍处于发展中后期。包括韩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其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通常以法律的完善为前提,遵循“法律先行”的原则。相比之下,我国有关养老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建设相对滞后,很难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因此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基础,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确保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适用对象、缴费比例以及支付方式等。同时应通过法律确定养老保险各部门职责和义务的边界,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水平和效率,使国民对养老保险的信心得到加强。
 
  3.2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覆盖范围
 
  韩国以企业工作人员的规模来决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1999年以后国民金制度几乎已经覆盖了韩国的所有劳动力,同时劳动者的投保负担也得到减轻。鉴于此,中国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在逐渐扩大的同时,应打破私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等之间的壁垒,提高合作效率[4]。另外,政府还需在纵向上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我国养老保险金的替代率只有35%,远远未达到世界银行规定的70%,因此我国退休老龄人的生活水平难以保持稳定。建立多支柱尤其加快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势在必行。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是社会、政府、居民的共同需求。
 
  3.3提高统筹力度,明确责任主体
 
  韩国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力度相对较高,统筹层次也维持在很高的水平。韩国政府关于基金的管理模式中,对于公共年金所占的部分,特别是基础养老金部分,统一由政府部门来统筹管理。为此,我国应加强对各类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统筹和基金的统筹,努力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个人账户”的要求,同时通过立法明确省级政府及中央政府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权责界限,优先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统筹。除此之外,要加速养老保险制度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全国养老金数据库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信息服务系统,方便老年人查询参保以及缴费等流程相关的信息[5]。另外,可学习韩国构建“零支柱”,为我国一大批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能力的老年人提供补贴。从省级统筹开始,逐步提高统筹层级和力度,减轻我国中小型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促进区域间的发展平衡。最终努力建设由中央主导的在全国范围统筹的、覆盖全国民的养老保险体系。
 
  3.4提高养老保险金的受益率
 
  韩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率相对较高,在二十世纪初就达到了世界中上等水平,但韩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相比其他发达国家来说较晚,韩国政府明确缴费制度、缴费的义务和享受养老金的义务是并行的,未缴费的老年无法享受这种养老金。明确缴费制度,规定缴费者与受益者必须是同一批人,因此由于缴费和受益过程之间产生的时间差会产生权利义务前后的履行的问题,因此其公共养老金的受益率很低,最高也是国民养老金在1998年的19.30%。鉴于此,我国正在不断建立和发展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努力地扩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率,但根据韩国这一点较为不足的经验,我们国家在扩大养老保险在国民当中的覆盖率的同时应该也注重养老保险金在国民中的受益率,避免出现“一边重一边轻”的现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应努力减少在缴费义务和受益权利之间的必然联系,保证纳入养老保险保障的人群即可享受养老保险金。同时我国在现收现付模式的改革中,要注重新旧模式的衔接,继续维持我国较高的养老金收益率。
 
  3.5促进养老基金的多元化市场投资,确保养老基金的来源
 
  韩国作为一个中等收入国家,尽管在2018年养老保险基金总额已达到5 732亿美元,但基金的来源不断承受着各种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韩国社会保障费用不断上升,韩国企业成了最大的牺牲者,各种社保费用的支出在有的企业已经达到了年利润的三分之一。企业福利费用支出的增长限制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而这只是养老基金来源面对的挑战之一。鉴于此,为了确保我国养老基金的稳定来源,我国可以发展多元化的市场投资来保障养老基金的收益。中国在养老保障基金的市场化投资中倾向于扮演风险厌恶者的角色,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演进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无法规避的问题,比如,由统账混合管理带来的养老基金潜在负债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为了更多的养老基金投资收益,多元积极的投资方式的建立成为必须,基金投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的实践经验,建立国家统筹管理的独立养老基金分担机制和专业管理运营机构,通过调整准入条件在各行各业以及高校中招募投资管理方面的人才,努力建立多元化的市场化投资。我国的金融市场近年来不断成熟,可以成为一个有效的投资渠道。同时需提升养老基金明细对大众的透明度,全面透明地向国民公开养老基金的投资情况和收益情况,接受国民的监督。这样既可以提升我国国民参保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也能确保养老基金来源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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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实现养老保险保障的多元化
 
  韩国政府在养老保障中兼顾了政府和市场手段,我国也可以积极推动政府和非政府以及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使它们共同为我国养老提供保障和服务,特别要重视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对保障老年人经济生活发挥的作用。我国要有别于发达国家“养老保障的责任与义务由个人、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的模式,避免让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养老保障体系中出现唱“独角戏”的情况,要通过法律法规让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逐渐实现养老保险保障的多元化。
 
  4结束语
 
  我国人口规模较大,历史、社会等原因使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道路崎岖坎坷。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公平性,立法滞后,可持续性较弱等,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今后需要改革的地方。而韩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覆盖范围广、国家统筹管理、公平等特点。韩国政府在经济社会转型期间所推行的基金投资管理模式以及养老保险制度的历程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有很多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
 
  主要参考文献
 
  [1]姜向群,丁志宏.对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的概念和理论探析[J].人口学刊,2004(5):10-13.
 
  [2]杭琛.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启示[J].中国金融,2013(18):61-62.
 
  [3]史光浩,冯相昭.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J].保险理论与实践,2017(5):96-107.
 
  [4]徐子唯,周志凯.韩国养老保障体系:构成、制度特点及启示[J].湖北社会科学,2015(3):47-51.
 
  [5]孟庆昉.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路径选择[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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