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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签名字迹鉴定面临的问题及鉴定对策论文

发布时间:2024-03-22 11:11:40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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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合同签订、文件签署等均需要进行签名, 同时,通过签名也可 以认定法律责任。但受签名字数少、获取简便等特点,我国对仿真签名及伪造签名的惩处力度较 弱,从侧面助长了不法分子获取非法利益的关键途径。近年来,复制签名笔迹鉴定案件数量激 增,尤其是近几年网络信息及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复制签名字迹鉴定也从传统临摹、伪装签 名笔迹鉴定转向多学科系统鉴定,鉴定方式也逐渐摆脱传统的肉眼及放大镜鉴定方式,开始向计 算机技术高科技方向发展。本文通过对复制签名字迹鉴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局限性进行分析, 探究新形势下复制签名字迹鉴定技术要点。

  关键词:笔迹鉴定,复制签名,鉴定局限

  仿真签名是指借助拍照、扫描、复印等方式 对签名笔迹复刻,使其再现。之所以会有仿真签 名出现,初衷是为了降低重复工作频率,缓解日 常办公中大批量的签字文件等[1],人们为了提高 工作效率,缓解重复工作压力,将签名做成印章 或电子印章等,且再现的笔迹与本人签名字迹极 为相似。由于仿真签名的推广,部分不法分子也 纷纷利用仿真签名方式进行不法利益获取,对姓 名权所属主体的名誉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 胁[2],由此产生的对复制签名字迹鉴定进行笔迹 鉴定的委托事项也越来越多。因此,探究笔迹鉴 定中复制签名字迹鉴定的局限性影响深远。

  一 、复制签名字迹鉴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 鉴定局限性分析

  ( 一 )复制签名字迹鉴定问题

  1 .复制签名字迹丢失原有字迹痕迹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每一处停 笔、顿笔均具有明显的字迹特征,这些特征虽能 清晰体现在原件上,但稍不注意也不容易发现, 因此,复制签名时,复制方式不当容易丢失像笔 画停顿、颤抖、拖带等细微的书写动作,导致复 制签名的笔迹特征与原笔迹特征脱节,笔迹特征 发生改变。但笔迹的鉴定需要依据书写顿笔、颤 抖、拖带习惯判定检材字迹是否为仿品[3],倘若 复制签名丢掉这些笔迹特征,易使鉴定结果失真。

  2 .复制签名字迹受其他痕迹遮盖

 
 很多企业为减少重复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在非重要合同及协议等的签名中,会采用仿真签名形式,甚至为了保证签名的真实性,在签名处 加盖印章。印文与原签名颜色不一致,能够进行 有效区分,可以清晰辨别笔迹特征,但当签名字 迹经黑白复印后,字迹与印文重叠,相互遮盖, 导致检材字迹笔画难以确认,影响笔迹鉴定出具 意见。

  3 .复制签名字迹增加或改变原有字迹特征

  通过对之前的字迹鉴定案例的分析,了解到 很多需检材料中存在除字迹以外的其他纸面纹 路、褶皱等痕迹,多以线条或点状形式呈现,或者 是检材中的其他字迹笔画的划出、点按,也或者 是特意备注的解释性文字等。若类字迹与签名字 迹一并复制,经过黑白打印后,难以与原签名字 迹区分,导致复制签名出现多笔画形式或笔画异 常现象,影响字迹鉴定。此外,复制签名过程中, 若未压平纸张,或者复印时纸张移动等问题,均 影响正常文字笔画呈现,导致笔画特征改变,出 现字迹角度异常、弯曲过度等问题[4]。若打印机 质量不符合复制要求,或者在经济模式下打印, 易使文字出现大面积露白现象,严重偏离原笔迹 结构特征。

  像拍照、扫描这种高清色彩的签名复制,如 处理不当,同样存在鉴定难题,受拍摄及扫描角 度影响,文字笔画变形、缩放等问题突出。在类似 鉴定案件中出现过上述情况,鉴定人仅用肉眼观 察委托人送检的复制件材料上的签名字迹,清晰 可见,但仔细观察后发现整个文字体态呈瘦长结 构,再通过对需检材料其他内容的对比发现,该检材在打印过程中,为使文字露出全貌,调整了 页边距、字符间距等内容,导致文字整体图片产 生变形 ,实际上检材签名为方形结构。

  以上这些复制签名字迹导致的增加或改变原 有字迹特征的反馈,需要鉴定人综合检材的其他 内容统一分析,有效辨别字迹特征,保证鉴定意 见的准确性。

  ( 二 )复制签名字迹鉴定局限性

  结合以上对复制签名字迹鉴定过程所遇问题 的分析,不难看出,在实际的字迹鉴定中存在局 限性 ,主要表现如下:

  1 .字迹鉴定存在较大风险

  
签名复制过程中未必会将一些摹仿的痕迹 全部复制成功,尤其对于摹仿水平较高,摹仿特 征不明显的字迹,采用复制形式难以将临摹字迹 痕迹全部重现,鉴定人难以判断该字迹的临摹特 性,极有可能将其作为正常书写字迹判定。再加 上复制过程中很容易改变原有字迹特征,导致在 字迹鉴定中,无法准确判断检材与样品字迹的相 似性,加大鉴定难度,最终导致无法出具明确的 鉴定意见。

  2.字迹鉴定对检材字迹清晰度要求较高

  对于字迹笔画难以辨认的签名字迹,经过复 制过程,会出现难以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 情况,不符合字迹鉴定标准。但如果字迹笔画虽 然不清晰,但存在轻微色差,可以借助图像扫描设 备将字迹进行扫描,并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调整字 迹色阶、对比度等,进一步加深字迹的清晰度,尽 可能使之反映原字迹笔画。此外,对于缺失笔画的 字迹且复制过程十分粗糙的字迹样材,该类复制 签名缺乏有效笔迹特征,不符合鉴定条件[5],鉴 定机构通常不会受理类似字迹的鉴定委托。

  3 .复制签名笔迹鉴定意见存在应用限制

  签名复制过程具有较强的可编辑性,是否为 人为制作形成不得而知。复制签名材料中的刮 擦、拼接等微小痕迹容易丢失,且复制过程稍不 注意就会使原有字迹产生形变,即便没有出现明 显的变形痕迹,也不排除形变的可能。因此,在 司法鉴定中,部分办案机关对字迹真实性要求极 高,只认可原件,对于有鉴定意见的复制件不予 认可。也有部分再审案件的鉴定中,委托人找相 关鉴定机构对复制检材出具鉴定意见,并以此意 见为申请再审的证据,但进入正式再审环节后, 法院依旧不予认可,会要求委托人再次委托司法 鉴定。

  由此可见,即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人已 经出具了附有鉴定意见的复制签名文件,受办案机关及办案相关人员个人态度的影响,也会导致 鉴定意见不被采纳的结果。因此,申请人在将复 制签名提交鉴定前,应当先申请办案机关质证复 制签名检材,或者将加盖公章的材料进行复制, 增强检材的权威性,防止鉴定意见出具后法院也 不予受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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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形势下复制签名字迹鉴定技术要点

  ( 一)规范复制签名字迹鉴定程序

  1.委托受理阶段


  委托受理作为字迹鉴定的初始阶段,在委托 人将复制签名检材交由鉴定人鉴定前,鉴定人有 权了解鉴定原由,了解鉴定事项是否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了解该鉴定事项是否符合鉴定能力范 围,并通过与委托人的详细交谈掌握基本案情, 保证委托人所提供检材的真实有效性。在笔迹鉴 定案件中,由于部分委托人缺乏相关知识,无法 判断个人提供的复制签名真实性,这种情况下, 若鉴定人盲目信任委托人,将影响判断结果,难 以判断出检材真伪 ,导致鉴定工作偏离轨道。

  为避免上述问题的产生,在委托受理阶段需 加强对预检工作的重视,由鉴定人参与预检,初 步判断检材是否有不正常的痕迹,一旦发现检材 形成方式异常,立即与委托人联系,并告知其预 检结果,做到不隐瞒、不马虎,方便委托人及时做 出鉴定更正,使鉴定结果更具针对性,同时保证 鉴定人员鉴定工作的合理性和权威性,尽可能避 免因疏忽大意、重视不足导致鉴定结果失真。近 几年字迹鉴定需求增多,鉴定人通过不断实践和 总结经验,专业技术水平逐步提高,鉴定机构的 管理也越来越完善,在每个案件鉴定受理时都会 做好文审工作,充分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情,并 对检材签名字迹的形成方式做专门的研究,及时 发现检材复制方式的异常情况,有助于鉴定工作 的正常推进 ,大大提高了鉴定的正确率。

  2.鉴定实施阶段

  在字迹鉴定中,鉴定人不应仅仅以签名人书 写习惯特征作为鉴定依据,对检材签名形成方式 的检验也是字迹鉴定的重要依据,若经鉴定发现 该签名为非书写形成签名,则不予接受委托人将 该签名判定为某人书写形成的鉴定要求。因此, 针对签名鉴定案件,鉴定人在对检材实施鉴定 前,一旦发现检材为非书写形成,需立即向委托 人反映,纠正委托受理环节的疏漏之处,结合案 件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者更改委托协议。由此可 见,检材字迹形成方式鉴定工作是开启鉴定工作 的重要一环,在实际字迹鉴定中已经被鉴定人重 视,使用形成方式鉴定专业的仪器设备对检材字迹进行检验,这是对鉴定工作认真负责的表现, 应当提倡并支持。为保证鉴定工作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鉴定者应提前与委托人做好沟通,了解签 名所属人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是否有使用仿真签 名的习惯,据了解,不少公司为提高工作效率,减 少领导签名步骤,直接通过线上审核,审核通过 后由行政人员直接在文件上加盖印章,代替了传 统手写签名习惯,若当事人确实存在使用仿真签 名的习惯,可以要求其提供一份经常使用的仿真 签名作为样本,与检材字迹进行比对检验,确认 检材签名形成方式。若当事人采用仿真签名,但 对存在差异的检材不认可,则需结合鉴定结果, 对检材签名形成方式进行深入探究。

  ( 二 )规范复制签名字迹鉴定技术

  1 .观察对比


  观察对比鉴定技术适用于文书司法鉴定,是 文书司法鉴定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鉴定技术,根据 观察设备的区别,将观察法分为目测法和显微观 察法两种。目测法顾名思义是用肉眼观察,借助 自然光的作用,以放大镜为辅助设备,观察检材 签名;显微观察法则是指通过体视显微镜观察检 材的方式。在具体鉴定实践中,目测法多用于字 迹痕迹明显的检材,通过目测观察字迹常规特征, 但对于高级仿真签名难以肉眼发现,鉴定存在一 定难度,这一情况下可以重点关注字迹笔画的立 体感以及字体边缘形态特征,初步判断检材是否 为手写。对于检材细节的检查,如笔画交叉位置 等,适合采用显微检查法,可以有效识别出仿真 签名形态、露白、瑕疵等特征,可以精准鉴定检 材签名的形成方式。因此,对于复制签名字迹鉴 定,为保证鉴定实效及鉴定准确性,建议采取显 微观察法进行鉴定。

  2 .油墨测试

  油墨测试主要通过检测笔迹色料的油墨特性 检验检材的形成方式,常用的用于分析色料成分 的检验方式主要有光谱检验法和色谱检验法两种。 考虑笔迹鉴定需要保持检材材料的完好性,色谱 检验法一般都会对检材材料采取提取,而有破坏 检材的情况,所以以光谱检验技术为佳。光谱检 验在复制签名笔迹鉴定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结合笔迹色料油墨浓淡程度的不同,在激发光下 表现出不同的转、振能级,绘制出具有明显幅度 的谱图,清晰鉴别出签名中物质成分的相同或不 同。因此,当鉴定人对签名形成方式存疑时,可 以使用文检仪中的光谱成像技术对签名笔画进行 油墨测试,对比检材与样材光谱成像图的差距, 辅助判断检材签名笔迹色料构成。但该方法对文检仪的设备要求高,如使用光谱设备使用成本更 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局限性,鉴定人 可先使用显微观察检验,光谱检验法可作为显微 观察的补充方法。

  3.压痕显现

  仿真签名与手写字迹最大的区别是笔痕不同, 因此,压痕显现也是鉴别签名形成方式的重要手 段。当前常见的压痕检验方式是纸侧光检验法, 即将纸张反面朝上铺设在平整的桌面上,使用斜 角小于 45 。的光源射到纸张背面,检验纸张背面 的凹凸感,以此检验检材与样本形成方式的区别。 若侧光检验时,光源强度不够,难以得到理想的 检验的效果,可借用静电压痕仪辅助检验,静电 压痕仪可在纸张平面间形成联合电位,纸面上凹 凸字迹受静电作用会形成静电图像,使用黑色显 影粉末即可将字迹静电图像形成压痕效果,鉴定 字迹形成方式。该技术在识别仿真签名形成方式 方面具有较大优势,若检材签名是由光敏印章盖 印形成,则不适用于该技术,因此,需要鉴定人对 检材进行详细分析后,结合个人鉴定经验,初步 判断检材可能的形成方式,再采用合适的鉴定设 备进一步验证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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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结语

  伪造签名案件在司法文书鉴定实务中较为常 见,尤其是仿真签名出现后,在提高单位及使用 者的工作效率外,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有机可乘 的空间,使造假有了多种途径和方法,侵害了签 名主体的权利,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复制签名字 迹鉴定案件的增多,对字迹鉴定工作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笔迹特征判断难等问题给字迹鉴定工作 带来了一定困扰,本文通过对笔迹鉴定过程存在 问题及局限性的分析,采用规范的鉴定程序和全 面的字迹鉴定技术,如适当借助科技手段辅助字 迹鉴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对降低复制签 名鉴定局限性起到较大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书云.对复制签名字迹进行笔迹鉴定的局限性 [J].法制与社会,2020(17):223-224 .

  [2] 王连昭.我国笔迹鉴定意见的表述与审查标准研究 [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20 .

  [3] 韩丽.电磁式电子签名笔迹鉴定问题的实证研 究—— 以套摹笔迹鉴定为视角[D].上海:华东政 法大学,2020 .

  [4] 张淑媛.仿真签名鉴定实证研究—— 以光敏签名印 文和黑白喷墨打印签名为研究对象[D].上海:华 东政法大学,2017 .

  [5] 王小怡.签名笔迹司法鉴定理论与实务研究[D].上 海:华东政法大学,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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