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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民工人数众多,为城市化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从宏观视域上 看,农民工与社会发展有着紧密联系。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在于让公民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本 文中所讨论的农民工这一主体,是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之一。本文从农民工法律援助视角切入, 先简要指出农民工法律援助概念与其必要性,而后重点阐述当前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存在的诸多问 题, 并针对性提出有效对策, 旨在为相关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群体。在我国,有 7 亿~ 8 亿人口的生计问题都与农民工的收入密切相关, 具备数量庞大、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流动性强等 特点,但实际社会中许多农民工的正当权利会受 到不法侵害。虽然法律援助在农民工的维权之路 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同样不可忽视在此过 程中存在的现实障碍与问题。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概述
( 一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概念最早是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 如今,法律援助制度在大多数国家中都占据重要 地位,它能维护社会公平,是不可缺失的社会保 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概念随着时间、时代的变化 也有所更新,以往主要将其界定为针对贫困穷苦 人们的慈善事业;进入 20 世纪后法律援助逐渐 发挥出愈发重要的作用,欧美国家提出的“ 福利 型社会 ”理念,认为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公民的生 活、安全紧密相关[1]。2021 年我国颁布了《 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 法》),标志着我国将法律援助看作是国家的责 任,且国家与政府也成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的中坚力量。
(二)农民工法律援助必要性
第一,农民工法律援助是农民工维权的现实 需求。农民工工作有着时间长、强度大、危险性的 特点,且农民工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迫切需 要法律援助来提供保障;第二,农民工法律援助 是法治本身需要。我国倡导建设法治国家、法治 社会,旨在让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到法律对自己合 法权益的保护。通过让农民工借助法律援助得到 帮助,是法治理念的展现和追求的目标;第三,农 民工法律援助是社会和谐的需要。农民工数量众多,在我国各个行业发展中都有着突出作用,实 施法律援助维护其利益,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有效 措施。
二、农民工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 一)农民工劳动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经调查可知,当前和农民工劳动相关的各种 违法问题层出不穷,亟需采取法律援助来予以解 决。以下总结出常见的几种劳动违法现象:第一,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许多学者的实际走访调查 均显示,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不足 25% ,这证明了农民工法律常识不足,未将劳动 合同看作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条件[2];第二,拖欠 和克扣工资现象频发,该现象在建筑工地、饭店 服务行业等较常见;第三,劳动保护安全问题。部 分农民工工作环境较差,易引发工伤事故;第四, 实践中还存在未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工时较长, 损害休息权益等违法现象。经深入剖析,上述诸 多劳动违法问题未能解决的原因,还是与农民工 的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等方面有关。
(二)农民工维权成本较高且执行难
第一,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较高。深刻阻碍农 民工维权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和所耗费的成本较 高有关。为了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农民工需要在 此过程中承担相关诉讼费、申请执行费、资料复 印费、交通住宿费等成本。再加之农民工要不断 找到帮助其维权的单位,会耗费较多的精力与时 间,都会阻碍到其顺利维权;第二,农民工维权后 的执行也有困难。在现实中除了要经历维权的艰 辛外,案件后续是否得到有力的执行也很重要。 案件的执行并不属于援助范围,且有用人单位出 现问题后早已解散,农民工无法找到相关负责 人 ,即便是胜诉也难以得到赔偿。
(三)农民工法律援助保障机制欠缺
为达到理想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效果,常常需 要人力、物力等多方面的保障。但从实际上看, 当前农民工法律援助的保障机制有许多不足:第 一,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少。部分法律援助中心的 实际人员有数名,但所在地区的农民工多达十几 万,每年需要负责的法律援助案件上达千件,影 响到工作展开;第二,法律援助部门配合度不足。 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要与区域内的各个部门间协 作,齐抓共管,但配合度不足,分割严重会让法律 援助效果得不到保障;第三,则是针对农民工法律 援助的宣传力度不足,许多农民工对其信任度较 低,延误了维权。
(四)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不够畅通
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渠道不畅通,体现在以下 内容:第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关于农民工的 法律援助申请仍然是根据《法律援助法》,但其 中缺乏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且援助范围较窄,对 具体的执行落实也未有更清晰的规定。再加之现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内容存在不完 善之处,劳动仲裁程序也有一定的缺陷,都会阻 碍到农民工法律援助效果;第二,行政执法不到 位。部分地区以经济发展为重点,个别相关单位 可能会对农民工的用工单位进行偏袒,甚至不予 受理、不执行农民工案件。
(五)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缺乏保障
法律援助的开展离不开经费保障,近年来, 国家加大了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但是从实际 情况上分析,经费的增长追赶不上农民工法律援 助案件数量的增加。尤其是和其他西方国家相 比,我国法律援助上经费投入还有很大的距离。 实践中的问题有:第一,农民工法律援助缺乏专 款经费;第二,案件类型复杂,细节多,且农民工 法律意识淡薄未搜集保存证据,导致案件处理还 需提取证据耗费成本;第三,缺乏其他的资金来源 渠道[3]。
三 、解决现阶段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的有效 对策
( 一)构建并完善农民工的利益表达机制
1.完善农民工的利益表达渠道
针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的基础,就是要为 其构建利益表达的机制,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农民 工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法治 道德秩序的必要举措。通过完善农民工的利益表 达渠道,深刻了解到农民工的维权问题,才能为各 级政府各项决策的提出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第 一,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完善该制度, 能最大化反映出农民工的诉求。借助于此渠道, 能真实反映基层农民工群体的心声,为农民工的 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引;第二,要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以往,绝大多数的农民 工都认为自己缺少话语权,只要能在城市中赚钱 即可,由于意识的不足最终导致许多农民工也就 未能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政府部门应当将农民工 想要了解的问题进行搜集,随后制定相应的调查 听证制度,促使农民工群体勇敢表达内心想法, 并及时为其提供帮助;第三,利用调查听证制度, 还能及时为农民工展示相关的政策信息,使其了 解新政策与自身利益间的关联,从而能及时享受 到国家所给予的政策保障。
2.建立维权组织,处罚用工单位
针对上文所提到的农民工常面临的劳动权 益被侵犯的现象,需要从根本上加以杜绝。可为 农民工群体建立专门的维权组织,例如工会。 农民工在城市中处于劣势地位,尤其是和有劳动 用工违法问题的用工单位相比力量薄弱,通过建 立维权组织能强化农民工的话语权,能帮助农民 工知晓最新的用工信息(如年龄要求、技能要 求、培训要点等),此外还能巩固其维护自身利益 的力量,提升其和用工单位抗衡的能力。此外,要 严惩存在违法用工现象的单位,例如各种拖欠工 资、劳动安全问题等等,可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予 以其处罚,以威慑更多的用工单位,保护农民工 利益[4]。
(二 )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协助农民工维权
1.简化法律援助程序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大多和单位拖欠工资、 拒付报酬、用工安全等有关,但在维权过程会面 临着成本高的问题。通过设身处地为农民工考虑, 通过简化法律援助程序,省去过多不必要的繁杂 环节来尽快实现农民工的愿望。具体可从以下方 面出发:第一,针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 要尽可能地缩减其案件受理、审批时间,能当日 办理完成的尽可能完成;第二,若是需要进行法 律援助的案件较为复杂但情况紧急,不可随意推 诿,需认真负责并将详细情况均告知所指派的法 援律师,让律师与当事人联系并提交法律文书,确 保案件尽早审理,农民工及时得到帮助;第三,法 律援助机构要完善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大厅、值 班室、咨询室等,对于前来询问的农民工要有诚 恳负责、热情的态度,积极回答其问题,帮助其解 决疑问。若发现其符合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可 先征求农民工的意见,询问是否有法律援助的需 要,随后再及时安排专人陪伴指导农民工办理手 续,并审查资料;第四,类似集团性的农民工讨薪 案件等先受理再审批[5]。
2.协助农民工维权
当农民工维权的相关案件进行判决后,负责 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等人员要持续进行关注, 尤其是案件是否执行到位。例如应赔偿的款项是否到达农民工手中、欠下的薪资是否无误补发 等等。对于拒不履行判决结果的单位,法律援助 机构要再次协助农民工维权,确保将案件的结果 落实到位,以防止出现农民工无法找到相关负责 人、得不到赔偿等情况。
(三 )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保障机制
1.健全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体系
要不断壮大法律援助的队伍规模,可从专职 律师、志愿者律师的队伍中进行落实。专职律师 是通过了法考,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在 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中组建高素质的专职律师队 伍,能极大地提升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质量 与效率。考虑到当前律师数量短缺、区域分布不 均衡,各地政府要发挥出主体作用来调解,尽可 能为当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人才保障。法 律援助对于律师的专业性要求极高,不仅要了解 农民工所申诉案件中的法律知识,还要明确法律 援助的范围、方式等等。此外,还可在律所中招募 志愿者律师,并做好人员的规范管理,确保各项 志愿活动健康发展。
2.促进法律援助部门协作配合
农民工法律援助是一项特殊的公益事业,是 涉及多个部门的民生工程。在法律援助机构的带 领下,各个社会团体组织也要相互配合、协助, 且要积极处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间 的关系。
3.对农民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
要想解决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需要深化对 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提升其法律素养。要加大对 农民工的宣传力度,使其了解法律援助的相关知 识,并扩大宣传范围。宣传时要采取多样性的形 式,例如可借助于电视、广播、下发宣传手册、多 媒体等载体,并在工地、车站等常常聚集农民工 的地方组织公益咨询活动,回答农民工所提出的 问题。此外,还可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为农民工 进行在线服务。
(四 )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可行渠道
从法律层面上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解 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第一,完善修改现行的法律 条例,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的“ 用工制度 ”,虽然相 关法律中对此已有明确,但现实中合同签订等条 例的执行情况较差,且法律针对不签订合同的单 位也未将其纳入刑事犯罪中,处罚力度不大,如 此会导致部分用工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农民 工法律意识差,证据也不足,即便是和农民工产 生相关纠纷也毫不在意,最终还是损害到了农民 工的权益。各地政府要严格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的实施情况,对于不 按要求操作的用工单位实施严格的处罚。同时还 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新增和农民工法律援助有关的条例,例如减免相关费用等 等;第二,不断细化并完善《法律援助法》中对农 民工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实施机构、流程、监 督管理等相关规定,让法律援助工作能有序健康 发展[6]。
(五)全面保障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
1.政府下拨款项
法律援助关乎民生,主要经费来源于政府, 政府也有责任帮助更多如农民工等社会群体来解 决法律服务需求。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将援助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中,但未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列 出专款单项。面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增多的形 势,建议将相关款项划到专列款项中,细化相关 经费,确保农民工的法律援助能获得资金支持。 除了同级财政拨款外,各地政府还可结合实际情 况申请,尽可能获取来自中央、省市的财政拨付, 助力于农民工法律援助。
2.其他资金渠道
第一,社会捐赠。法律援助基金会可负责进 行经费筹措与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均发挥出各自 的力量参与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无论是公 民、法人,还是社会团体,都可为农民工法律援助 事业奉献力量。此外,法律服务行业中的律师协 会、法律服务协会也可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经费 提供一定的支持;第二,行业奉献。例如,公益福 利彩票行业进行的社会福利事业和为农民工提供 法律援助的内涵相契合,因此,建议通过建立专 有资金池 ,用于支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综上所述,为解决农民工法律援助中的相关 问题,可从以下五点来落实对策,分别是:构建并 完善农民工的利益表达机制、简化法律援助程序 协助农民工维权、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畅通 法律援助渠道、全面保障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 相信以上举措经有效落实后,能积极解决农民工 问题,改善农民工现状,实现精准帮扶,为和谐 社会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 张德淼.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的法治意 义[J].人民论坛,2019(19):98-99 .
[2] 王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变化及优化路径[J]. 法制博览,2023(8):82-84 .
[3] 林志颖,樊越.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问题 研究—— 以南京市为例[J].法制博览,2021(15): 35-36 .
[4] 任卫东,张秀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完善[J]. 安阳工学院学报,2020.19(5):11-13 .
[5] 张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J]. 法制博览,2020(17):200-201 .
[6] 高雅.复工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J].农家致 富,202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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