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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工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得到遏制,但中小学青少年 仍然是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体,农村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资源薄弱和农村社会法治环境的缺 失,使农村青少年更容易受到犯罪诱惑或者遭受犯罪侵害。随着党和国家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 育的资源投入,针对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内外部双重困境,如何打破传统教育理念、创新法治 教育举措, 在农村形成学校、社会与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多元协同路径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青少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和希望,中小 学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习近平总 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 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 和法治素养。但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和被害 事件频频映入公众视野,其中农村青少年违法犯 罪和被侵害问题极大地凸显了农村青少年法治教 育的短板。本文主要聚焦于农村中小学的法治教 育问题,分析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现实问题, 结合当前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外部困境提出学 校、社会与家庭三位一体、多元协同的优化路径。
一、当前我国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总体形势
( 一 )农村中小学生更易实施违法犯罪或沦为 犯罪被害人
城市青少年得益于其优良的教育环境,能够 接受更加体系化的法治教育,而农村的环境相对 封闭与落后,加之很多留守儿童丧失了本应父母 履行的家庭教育,使农村青少年在成长的道路上 更易出现越轨行为,造就了农村青少年较高的犯 罪率。与此同时,农村青少年也更容易受到违法 犯罪行为的侵犯。国家统计局依据《 中国儿童发 展纲要(2011 - 2020 年)》作出的终期统计监 测报告显示,2020 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 3.4 万人,比 2010 年减少 50.5%;未成年人犯罪 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 2.21% ,比 2010 年 下降 4.57 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减少与我 国近年来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直接相关。 但近年来,从全国法院受理的未成年犯罪看,农村地区未成年人占比明显高于城市未成年人犯罪 比例。同时,由于农村风俗较为保守、维权意识薄 弱,存在大量犯罪黑数,农村可能存在更多青少 年受害案件。
(二)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过于依赖学校教育
目前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初中、小 学阶段,因此加强中小学阶段未成年人的法治教 育势在必行。2016 年 7 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 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详细 规定了中小学分学段的法治教学内容,青少年法 治教育的实施途径划分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 家庭教育三个层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农 村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是长期缺位的。 一方面是由于农村社会的法治教育环境不足。现 阶段农村社会缺乏相应的法治教育的社会平台, 缺少直接针对农村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社会资 源投入。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家庭法治教育较为 缺失。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远高于城市留守儿 童,农村青少年在家庭中受到父母遵法、守法的 言传身教的机会非常少,而祖辈难以进行有效的 家庭法治教育。因此,农村青少年获得法治教育 的途径更加依赖于学校,无法建立学校、社会、家 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
二 、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的内外部双重 困境
我国现阶段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面临着内部 和外部的双重实践困境。内部困境主要源于乡土 社会的法治信仰淡化和农村法治教育理念的落后,从根本上影响了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提 升;外部困境多体现为农村法治教育外部环境和 资源的先天匮乏与后天供给不足,是影响农村青 少年法治教育水平的重要的客观要素。
( 一)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面临的内部困境
1.农村社会法治信仰培育缺失。我国广大农 村地区仍保留着较为浓厚的乡土社会风貌,治理 更重视从伦理道德层面处理日常矛盾和纠纷,忽 视甚至漠视国家法律,“ 人治 ”思想深入人心, 这种思想不仅束缚着乡民们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追 求,还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的抗拒心理[1]。同时, 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一系列便利条件,例如道路 与网络的便利,使农村青少年一代人所接触的社 会事物远远复杂于其前辈,对其单纯通过德化教 育难以有效管束。此外,随着城镇化对乡土社会 的不断侵蚀,社会失范的问题也影响农村青少年 的成长。
2.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理念落后。许多农村 地区中小学的素质教育观念落后,使法治课程的 开设趋于形式化,部分教师授课抱着“ 走过场 ”、 完成任务的心态,导致授课的内容、质量堪忧。在 升学率等教育考核指标的压力下,很多学校执着 于升学率,经常出现法治课程的上课时间被其他 课程占用的现象。此外,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理 念的落后还体现在法治教育整体氛围薄弱这一方 面。学校的法治教育,不仅存在于专门的法治课 程中,还存在于教师管理班级和授课的过程中。 但农村中小学对教师的管理较为松弛,教师的法 治素养有待提高。
(二)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面临的外部困境
1.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落后。农村中小 学教育资源落后主要表现为物资资源落后与师资 力量不足。农村中小学在物资资源上存在先天不 足的情况,现有的物资资源无法满足一些素质性 教育。有学者指出,农村教育资源的落后成为限 制农村教育发展的重大阻力,更是法治教育推广 的“ 拦路虎 ”[2]。除了硬件设施不足之外,法治教 师的专业师资力量薄弱,教师人员配置也十分紧 张。许多农村中小学没有配备专业的法治教师,经 常出现其他科任教师代任法治课程教师的现象。
2.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方式单一。由于农村 中小学法治资源有限,学生们在课堂中接受到的 法律知识就显得愈加重要。但教师有限的专业水平 使法治课堂的授课模式十分单一,经常出现教师不 考虑学生情况只按照书本“ 输出 ”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法治教育课程效果。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 方式单一还体现在考察方式的单一上,农村学校 的考察偏向于书本的知识性考察,这会导致学生 实践能力不足,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不知道如何运 用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也会使教师在设计课程 的过程中 ,花很大精力在学生们的机械背诵上。
3.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家校合作乏力。青少 年法治教育需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 只有学校与家庭相互合作,才能为学生营造一个 良好的成长环境,对学生起到言传身教的效果, 但当前农村中小学构建家校合作的长效机制仍任 重道远。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家校协同的困境主 要体现在家校合作主体地位不平等、沟通空间狭 窄、责任相互推诿等方面[3]。首先,农村中小学 教师在与学生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往往处于“ 领 导地位 ”,这会加深师生间的隔阂,使家校协同 走向形式化;其次,农村学生很多是留守儿童,父 母不在身边,而祖辈的教导能力有限,家校沟通 被限制在手机通信这一渠道,使家校协同难以发 挥应有的作用;最后,农村中小学教师及家长教育 理念的落后,使得其在学生出现问题的时候,相 互推诿责任,这也是限制农村中小学家校协同发 挥实效的一大症结。
三、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多元协同的优化路径
面对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实践 困境,笔 者认为,只有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中心,构建学 校、社会和家庭多元协同的法治教育机制,才能 从“ 根 ”上解决这一问题。
( 一 )深化农村学校法治教育内涵
学校开展的法治课程不应停留于对法律规定 的简单介绍,而应重视教学过程中对新时代中国 法治内涵的阐释。农村学校有必要深化法治教育 的内涵,重视法治信仰的培养,避免学生被生活 中不良信息误导,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学 校应将授课的重点放在权利思维的培养上,这不 仅有助于农村学生摆脱“ 人治 ”思想的束缚,还 能让学生明白,法律在赋予人们权利的基础上, 也是保护权利的“ 利器 ”,从而发自内心地信仰 法律,学习法律。在学生权利思维的培养中,权 利知识教育、权利意识启蒙、权利能力培养三者 并重[4],权利知识是基础,权利意识是本质, 权利能力是目的。在权利知识的教育上,要多引 导学生们对权利进行思考,通过权利知识的构建 促进权利意识的形成,教导学生如何运用法律保 障自身权利,提升学生的权利能力。进而引导学生形成法治信仰,产生“ 主人翁 ”意识,使学校 法治教育落到实处。同时,在强调权利思维的过 程中,也要重视义务意识的培养,避免学生形成 “ 个人中心主义 ”思想。
(二 )激活农村学校现有教育资源
针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落后的问题,2016 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 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城乡义务 教育一体化发展,具体包括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 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 两免一补 ”政 策(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实行的免除教科书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 活费的政策 )城乡全覆盖等。同时,在农村教师 队伍建设方面,先后出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乡 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 - 2020 年)》等文件,旨 在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水平。随着国家的扶贫扶 志进程加速,对农村中小学的优惠政策也愈加 强化。农村中小学的校长、管理人员应积极了解 学习相关政策,紧跟时代的步伐,进一步激活农 村中小学现有资源配置,切实提升法治教育水平。
(三 )着力乡村教师法治能力培训
农村中小学因为地方偏远、财政收入不佳等 问题,难以吸引专业法治教师,但积极对在校教 师进行法治知识、专业能力培训不失为一条提升 法治教育的现实道路。针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可以 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专业法治教学技能的培 训,既包括法律素养、法律知识的培训,还包括 教师获取信息能力的培训,诸如法治信息检索能 力[5]、对身边法治事件的敏感程度等,在条件允 许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尝试建立自己的法治教育 资源库[6],供本校师生研讨学习;另一方面是对 全校教师行为素质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老师的日 常行为,提升规则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 境,教师以身作则会比在课堂中传授相应法律规 定来得有效。
(四)提升乡村教师课程重视程度
农村法治教育理念的落后,究其原因,还是 过于忽视法治教育造成的。虽然说现在中、高考 有一定法治知识内容的考核,但由于体量太小, 往往被老师们忽视。针对落后的法治教育理念, 笔者认为应当从教师自身以及学校组织建设两个 层面出发,来强化法治教育理念。首先,有必要 增加教师对于法治课程的重视程度,通过组织教师学习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大目标,法 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宏伟蓝图等 方式,使教师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使法治教 学的重要性扎根于教师内心;其次,在学校组织建 设上,校领导本身也应该全面落实国家政策,自 上而下地重视法治教育。
(五)拓宽农村学校法治教育形式
针对农村中小学法治课程的开展形式单一的 问题,可以通过丰富课堂授课模式来拓宽法治教 育形式,多采取启发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增加 实践教学的比重[7]。例如在讨论社会热点案例中 传授法律知识,或者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模拟法 治实践,法治意识的培育除了法律知识的积累, 更重要的是体验法律实践[8]。此外,应明确家校 协同双方主体地位,责任分配等问题,强化家校 合作,创新家校合作的教育模式。法治教育形式 的拓宽还包括法治教学效果评价的多样化。在评 价主体方面,由学校单方面评价向多主体评价转 变,学校通过考试的方式对学生基础法律知识进 行考查,同时通过教师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评、学 生之间的互评、家长对学生家庭表现的评价等,来 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价。在考查内容上,由专注结 果性考评向结果性考评与过程性考评并重转变, 学生在法治学习中获取的知识应当与生活实践以 及实际应用能力相联系[9]。通过拓宽法治教学评 价的渠道 ,使法治教学效果考查更具备科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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