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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也在逐步加快。现阶段人民群 众的法治观念越来越强,更多的人开始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这不仅是对智慧成果的尊重, 更为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一直以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资 产,始终具有较高的保护价值。因而有很多企业和个人将其创新成果以专利的形式申请下来,确 保能够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实现企业或个人权益的利益最大化发展。本文通过大量的调查分析, 找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中存在的不足,结合其价值取向得出对应的强化措施,为后 续的工作开展提供重要的参考。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集体或个人的智慧结晶,所以国家也是积极出台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 保护。针对这种无形的资产,社会各界都应该予 以重点关注。只有对知识产权进行充分的社会 保护,才能够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的转型与升级。 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起步时间比较 晚,所以在保护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一定 程度上限制了所有者的权利行使,阻碍了法治社 会的建设与发展。因此在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 作中应该更加注重工作内容的实践性,有效结合 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切实有效的保护措 施,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 要的保障。
一、知识产权在刑事法律保护中的价值取向
( 一 ) 自由和保护
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时期,人民群众 开始不断强化自身的法治意识,对于权利义务也 有了更明确的认知。再加上近些年国家积极培养 创新型人才,在学校和社会中都开拓了大量的人 才发展空间,助力人才的成长。在这个过程中也 更加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创建全新的知识 产权保护准则,将保护的权限开放到刑事法律法 规之中。这样就可以切实有效地为人才的养成提 供良好的环境,减少创新型人才的发展阻碍,最 大程度地为知识产权所有者争取到自由与公平。
但是从长远的角度出发,这种保护模式虽然 比较周全,却不能够全面促进国家创新技术的发展,很多新技术一经推出就造成了垄断,严重 违背了市场的自由发展原则,对市场经济的竞争 与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可见在这种有利有弊的 保护过程中国家要从中把握保护力度,充分结合 未来的发展需求,以保护主义为核心,全面落实 自由主义的发展理念。这样就可以有效拿捏尺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中刑事法律应用的意义和 价值。
( 二 ) 权利与秩序
从法律的落实角度出发,对于权利的保障主 要包括财产权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1]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中,相关的智慧结晶和创新成果 是有着较高的价值的财产,如果对其进行侵犯, 那么无异于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会造成严 重的危害性。而且恶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会对 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相关的社 会形态以及经济结构也会因此发生重要的改变。 尤其是在商业社会中,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有性权 利,需要经过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同意才可以使 用,切实保障社会的公正性。所以刑法在知识产 权保护工作中应该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和社会属 性作为出发点,充分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 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发展。
二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工作中 存在的不足之处
( 一 ) 罪名内容比较缺乏
纵观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我们不难发现,我 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是近些年才兴起的,因而缺乏相关的罪名,使得多数侵权行为无法定 罪。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发展的初期阶段,国家 就开始结合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并完善各 种法律法规。但是那个时期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 意识并不强烈,所以就使得很多的行为没有被及 时记录下来,造成了严重的法律罪名缺失。而在 我国现行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只有明确具体的罪 名才能够为一个行为定罪,这也就严重阻碍了我 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后续的责任 追究。与此同时社会发展的进程逐渐加快,所以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也变得越来越多,很多人抓 住法律的漏洞进行侵权,只是对应的责任无法追 究,使知识产权所有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就 导致我国的人才创新发展受到了限制,也是当前 我国人才流失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 二 ) 刑法的应用方式不科学
当前我国的刑事法律应用方式缺乏科学性, 造成很多知识产权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漏 洞。不仅相关的措施不到位,而且内容也不具有 针对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发展进程缓慢。而且现 行法律中很多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是处理情节 较轻或者处以罚金刑,这对很多惯用侵权行为营 利的人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处罚,反而会助长他们 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 在法律法规建设的过程中应该重点关注被侵权人 与国家的利益保护,切实制定科学合理的应用方 式,落实对应的保护措施,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工 作的全面发展。
( 三 ) 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律人才欠缺
就现行立法而言,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 法规可谓是凤毛麟角,很多时候我国的知识产 权保护工作主要依靠的就是《 著作权法》《 专利 法 》和《 商标法》, 而且这三部法律中针对侵权 行为的处罚也是比较轻的,根本没有起到法律的 威慑作用 [2] 。再加上我国的法律型人才纷纷投 入刑事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根本无暇顾及知 识产权的保护案件,也就使得相关的专业人才越 来越少,很难满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际发展 需求。
( 四 ) 严重缺少专门的机构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国专业人 才和机构紧缺的问题也开始逐渐暴露出来。尤其 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它需要人才经过长期的 培训才能够判定专利产品,进而对案件进行处 理。但是由于人才的培养周期是比较漫长的,也就 使得后续工作的开展很难进行。而且我国严重缺 乏专门的法律保护机构,国内现阶段的知识产权诉讼都是找代理机构处理,也就使得很多企业和 个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更好的保护,一定程度上阻 碍了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 五 ) 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差
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多数人都会认为 这是无关紧要的一件事。虽然人们的法治意识不 断增强,但是很多时候并没有过多强调知识产权 的保护。大量的数据调查研究表明,只有一些较 大的机构企业才会充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 作,多数时候都是由相关的法务部门落实工作的 具体内容,所以很多时候小企业或个人都不会意 识到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严重影响了我国知识产 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 六 ) 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力度不够大
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工作主要是增加保 护的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作用加大对侵权者 的处罚力度。但是在实践的过程中,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存在很多的问题难以攻克。首先就是取证 难的问题,对于侵权者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工 作始终存在不足之处,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抓住法 律的漏洞且作案隐蔽很难被发现,这就对知识产 权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一些侵权 者会选择在作案后销毁证据,如果是电子数据一 旦销毁就很难找回,这也就使得警方难以开展案 件调查,最终因无法侦破而告终。所以很多警察 都会采用网络陷阱的方式抓捕犯罪嫌疑人,切实 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就是知识 产权的侵权行为认定是比较随意的,由于内容不 统一所以后续的处罚标准也不同,严重影响了法 律的权威性。再次知识产权技术鉴定的模式不同 所以对应的侵权程度也是不统一的,这都为后续 的案件处理增加了难度,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 、有效强化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 措施
为了更加全面有效地发挥刑事法律的保护作用,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应该更加重视保 护策略的出台,重点关注刑法的约束作用,降低 知识产权侵权所带来的危害,维护社会的稳定发 展。同时通过多角度分析刑事法律在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实现法律的新发展,这样 就可以充分确保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够 落到实处,对此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 分析:
( 一 ) 加大刑事立法、司法的保护力度
在刑事立法与司法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相关 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可以从多角度进行切入,切实确保工作的展开能够和刑事法律相结合,充分 约束侵权行为,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 面发展。但是大量的数据调查研究表明,现阶段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刑事 法律法规,但是在落实的过程中仍存在很多不足 之处,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致使知识产权 保护工作开展的大环境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为 此国家充分加大刑事立法的力度,加强工作人员 的责任意识,提高参与性的同时也为后续的工作 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要充分结合现代的信息科 技进行犯罪活动的侦查,有效提高预测犯罪的能 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当然借鉴发达国家 的先进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相关的刑事法律保 护研究者应该充分阅读文献资料,结合我国的实 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构建信息资源 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为保护工作的开展 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
( 二 ) 有效强化知识产权的信息管理
为了充分落实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相关的 保护者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信息管理,强化工 作人员的管理力度,提升日常的工作效率。在日 常的工作过程中做好对应的数据信息收集与整理 工作,及时有效地将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到实处。 同时应该有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源的共 享互通,这样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知识产权 的保护工作,有效提升工作的效率。当然知识产 权的保护工作还必须结合实际的需求进行,重点 关注刑侦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切实提升保 护意识,为后期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3] 。与此同 时,信息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应该注重相互之间 的沟通交流,及时地对信息数据进行查阅,有效 确保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能够得到严厉的打击, 最终全面落实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工作。
( 三 ) 充分采用结合式的立法模式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全面提升,我国的 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工作也存在较多的问题亟 待解决。尤其是立法的模式适用中只有充分采用 结合式立法才能够发挥刑法的保护作用,实现知 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同时结合现代的信 息科技发展形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该 朝着全新的方向发展,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将现行 法律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有机结合,充分 发挥法律的实效性,实现我国知识产权现代化的 保护与发展。而且这种立法模式也能够充分弥补 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升法律的威 慑力 ,推动社会的稳定发展。
( 四 ) 充分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法律人 才参与其中,与传统的法律保护工作不同,知识 产权的保护的根基,是专业技术型法律人才,这 样才能够有效弥补发展的空白,实现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的新发展。所以国家应该大力推行复合型 人才的培养政策,让学生在校期间就选好发展方 向,而后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在这个过程中学校 和教师都应该重点关注学生的综合性发展,无论 是从知识授课还是能力培养方面都应该予以高度 的关注,如此就能够充分落实国家政策,培养出 社会所需的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同时可以积极鼓 励工科生报考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专业研究生, 充分发挥工科生的优势,有效实现知识资源的 优化整合,最终成为优秀的复合型人才,并在毕 业后投身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域,严防人才的流 失 ,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 五 ) 加大刑法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 力度
我国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多数都是以自诉 的形式进行,所以很多案件的处理都不能够保质 保量地完成,这也就导致很多知识产权的案件无 疾而终。还有很多法学专家认为知识产权的案件 处理是十分复杂的,所以要想理清头绪就必须纳 入到公诉的范围内进行处理,这样不仅能够提升 审判的效率,而且也能够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工作 提供重要的参考。但是要想全面解决知识产权的 保护工作,除了加大打击力度还要结合其特殊性 进行陷阱取证,在合理范围内引出犯罪分子,降 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损失。但是利用这种取证方 法一定要注意取证的限度问题,切不可急于求成 而盲目设陷,如此就会适得其反造成严重的法律 后果。
综上所述,在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过程中,只有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够最大程度保 护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应 该积极创建更多的保护项目,落实相关的法律法 规,充分优化现行刑法中存在的不足,加大刑法 的打击力度,这样就可以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所有 者的合法权益,为创新型人才的发展提供更大的 空间,从根本上实现创新型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弥.我国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完善措施[J].法制博览,2021(30):81-82.
[2] 韩文娟.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与完善[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21(7):18-19.
[3] 傅文萍.关于国际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发展趋势分析[J].消费导刊,2021(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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