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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与法律教育融合的必要性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5 14:07:47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SCI论文(www.lunwensci.com)
 
   摘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会遇到较多法律风险,如果错误处理法律问题,将会影响创业成效。若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中,未结合法律教育,会导致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缺失。在创新创业、法律教育中,团队单一、实践性不足、内容滞后的问题较多,未发挥出法律教育功能。所以要从各角度出发,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法律教育的融合度,建立法律教育保障机 制, 保证就业成功。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教育,创新创业,融合发展

  大学生的创新力、创造力较强,拥有非常大的 创业潜力。高校利用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自 主创业。高校采用校企合作、课程教育、创业比赛 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方式,可获得显著的 成效。但是,大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时,由于缺 乏法律理念、风险防控意识,致使法律纠纷比较 多,出现大量刑事、民事案件。大学生的创新创业 教育,未融合法律教育,也没有开展针对性的法 律教育,加剧创业风险,影响创业成功率,甚至还 会陷入法律纠纷事件,严重影响创业的发展。新 时代下,大学生接受创新、创业教育时,应当融合 法律教育,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学生的权益。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 、法律教育融合的必要性

  教育事业发展中,国家注重大学生的思政意 识、创新创业能力。利用创新、创业相关课程, 强化学生创新意识,获得较高的创业能力。对于 创新、创业来说,所牵涉的法律问题比较多,且法 律风险的类型较多,例如产品责任、知识产权、 组织形式、合同风险等。例如,大学生在创新创业 中,需要申请产品专利、注册商品,当法律意识 缺乏时,则会对他人知识产权产生侵犯或影响, 从而面临高额赔偿金,对大学生创新的打击大, 还会影响其创业成果 [1] 。部分大学生并非金融专 业、财务会计专业,因此缺乏财务相关知识,由于 大学生未完全进入社会,极易遭受他人的哄骗,可 能会参与到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中。从上述分析 可知,大学生的创新与创业,都应当渗透法律意识,实现协同发展。

  通过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的融合,利用法律教 育方式,可以降低大学生创新与创业的风险,持 续加强法律意识,积极抵御、防范风险,确保创新 创业开展的顺利性。在创新活动中,面临较多的 创业风险,风险涉及多种因素,例如商业机会、社 会发展。市场不确定性,所造成的财务风险、市场 风险比较高。在各个风险中,都涉及法律风险,要 求学生正确辨别创新创业的分割线,制定风险防 控方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包含合同签订内 容,如果欠缺法律意识,则会受到他人蒙骗,影响 创业的成功,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大学 生创新创业中,应当融入法律教育,防范法律风 险,保证创新、创业的成功率,同时完善相关的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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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中法律风险表现与后果

  高校创新与创业中,都会面临法律风险,对大 学生创业成功性的影响较大。一是产品质量、知 识产权的诉讼,对大学生创业造成的压力大;二是 劳动用工、利润支配的纠纷,对大学生创业企业 发展的影响大。法律风险,可能会影响创业企业 的进展,即使是成熟企业,也会遭受经济重创。 在创新创业中,法律风险具备多种纠纷表现,且 专业程度高、负面影响大,涉及多个法律制度与 条款,增加了法务工作的难度。大学生创新创业 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下:

  第一,组织形式风险:大学生选择创业形式时,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个体工商户等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面对的治理结构、利润支配、责任担当、税收征收均不同。在创业初期,要 慎重选择经营规模、行业性质、团队结构要素等。

  第二,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涉及多个知识产权问题,当法律知识不足时,可能会面临诉讼、赔偿等。例如某大学生开设淘宝网店, 介绍服装时,采用“某纯版型 ”字样,误导消费者,并且侵害品牌权益,法院判处侵权者停止侵害行为,并向受害者赔偿。

  第三,民商事合同风险: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时,常常要签署多个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 同、租赁合同、对赌协议等。如果某个环节出现差 错,则会引发法律纠纷事件,加剧双方损失。

  第四,产品责任风险: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应当关注产品质量,当由于产品缺陷、质量不 达标致他人损害,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大 学生开设小型商店,也会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 致使消费者索赔。

  第五,刑事责任风险:大学生在创新创业期间,由于缺乏金融税收、财务会计知识,社会阅历不足,和他人合作创业时,可能会由于经验不足而受骗,陷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中,需要承担相 应的刑事责任。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与法律教育的融合问题

  大学生创新创业与法律教育的融合,已经出 现了明显趋势。然而在具体的发展中,存在的不 良问题仍然较多,明显危害了教育效果,很难提 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 一 ) 教育内容的片面性、滞后性

  融合发展中,教育内容的片面性、滞后性明 显。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时,要认识到法律教 育的价值,制定融合教育模式。但是在实际教育 中,法律教育存在明显的边缘化、零散化特征, 导致融合知识的片面性、滞后性突出。在开展融 合教育时,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多采用“选修课 ” 模式,学习创业基础知识,没有包含创业风险、基 础技能、法律知识。尽管高校创办了不少创业竞 赛项目,然而却没有防范法律风险,只是在教学 案例中涉及法律知识,导致教学体系存在明显的 片面化特征 [2] 。融合教育内容中,法律教育、法 律改革实践,存在明显的脱节问题,特别是“放 管服 ”改革,虽然完善了法律细则,但是对于创 新、创业的教学内容、实践,均未同步更新,影响 了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很难为学生提供帮助。例如“企业开设过程 ”,创新创业教材要求学生自己 了解法律条款,或者直接套用法律框架,导致实 践指引的可操作性不足。税收法律制度也存在同 样的问题,我国实行减税降费政策后,调整了增 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但是 在创新创业中,很少为学生介绍税收制度、实务 操作等,致使大学生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问 题比较多,极易导致创业失败。

  ( 二 ) 教师团队的单一性

  融合发展中,教师团队的单一性问题常见, 存在“教学实践中只关注硬件,不关注软件 ”的 现象。在创新创业、法律教育融合中,高校应优 化和建设教师团队,然而授课教师以经济学院、 商学院的教师为主,法律教师的参与度不足,致 使教学团队的单一性特征明显,无法实现融合发 展。教学实践过程中,高校注重建设基地、使用 硬件,在创新创业、法律教育实践中,印发宣传 知识手册,但内容基本为浅显知识,很少深入分 析知识内容,且讲座内容也比较形式化,很难从 根本上解决创新创业的法律问题。即使学校邀请 法律教师参与教学,也面临与创新创业、民商事 前沿的脱节问题,课程内容多为理论知识 [3] 。为 了处理教学团队的理论性、单一性问题,应当发 挥出兼职教师的作用。然而分析具体情况可知, 在兼职教师的招聘条件中,很少对教师提出法律 要求,主要要求教学能力、职称等。校外兼职的教 师,也会受到薪资待遇、教学时间的限制,很难由 专业律师进行教学。

  ( 三 ) 教学实践“ 重硬件、轻软件 ”

  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中,对创业实习、 孵化基地的需求大。教育部积极鼓励各地区、各 高校,通过各类资源建设创业园、科技园、孵化基 地。各地区高校纷纷响应,建设大量的创业孵化 基地。然而基地存在“重硬件、轻软件 ”现象, 很难为大学生提供法律服务。多数创业中心,以 财税制度、法律知识手册的印发为主,很难切实 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此外,在创新、创业教学实 践中,大学生应当参与企业实习活动,例如带薪 实习、教学实习等,但是对于实习学生的法律地 位,却很少涉及。当发生法律纠纷事件时,很难明 确企业、学校、学生的法律关系。所以,大学生的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并且将 法律教育融入其中,积极防范潜在的风险。

  四、大学生法律教育与创新创业融合路径

  各个高校都要建设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 业提供项目、法律政策、财税会计、管理询问。鼓励行业专家、企业家,到学校开展创业指导会、讲 座等,由教师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在创新创业 中,与法律教育相融合,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大二 者的融合度。

  ( 一 ) 落实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为了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的融合 发展,应当按照教育的需求,完善课程体系,整合 二者的教学内容。大学法律课程,科普性质比较 明显,很难为大学生提供法律帮助。因此,在创新 与创业教育中,要注重法律知识的融合,完善教 育体系,确保学生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按照创新创业的内容、要求,整合相关 法律知识,将其整理到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内,并 且应用到产品设计、企业创办等环节。

  第二,在高校法律体系中,需要纳入创业实务,实现二者融合。例如,在公司法教学中,融 入“企业设立 ”等内容;在税法教育中,添加“税 务风险防范 ”等内容。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 育,应当选择重点的内容,实现渗透、融合。

  第三,在二者渗透中,涉及教材更新内容,因 此在编写、设计教材时,应当按照时代的要求,遵 循新的法律知识、创新创业成果,加大优化设计 力度,保证理论、实践的统一性。在设计教育课程 时,也要分析案例,多开展实训模拟活动。在选择 案例时,要确保时效期在五年之内。课程教育融 合发展中,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

  ( 二 ) 建设专业的教师队伍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融合中,教师通 过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因 此教师的业务能力、实践水平,对教育内容的融 合影响大。注重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业务 能力。相比其他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中,面临较 强的实践性,各环节的法律风险高。在融合创新 创业、法律教育时,要和创业实践相贴合,遵循政 策要求,加强法律教师的专业性,为学生提供相 应的法律帮助。

  第一,在建设教师队伍时,增加法律相关教师,注重增加法律知识、创业经验,处理教师队伍 的单一缺陷,确保团队的专业性。

  第二,组织创新创业教师、法律教师,参与讲 座、培训,在职教育中,注重教师专业知识、技能 体系的更新,加大创新创业教育、法律教育的融 合效果,开展优质的教学厚度。如果具备基础条 件,则联合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加大规范力、约 束力,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可以尽快实现创新 创业、法律教育的融合。在创新创业中,也要落实法律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物质奖励、精神奖励, 激励教师学习创新创业、法律知识。

  第三,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通过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相结合,做好创业教师、法律教师的控 制。高校联系法律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为创新、 创业教育提供法律帮助。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法律 教育的讨论会,按照具体的要求,对融合发展策略 进行优化,维护各项教育的质量。

  ( 三 ) 联合信息平台,建立教育平台

  时代发展下,信息技术的成熟度提升,大学 生不再局限于线下创新创业,丰富了现代教育手 段,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提供了技术支 持。联合信息技术,建立新的教育平台,提供法 律知识、创新创业的帮助,实现二者的全方位融 合。创新创业、法律教育体系完善后,建立新型教 育平台,并且纳入到创业基地信息体系内,创新 实践教育平台。信息化平台可以突破空间、时间 的限制,在信息平台上,应当设置科技孵化器、 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发挥出平台的 创新创业服务,将法律教育、创新创业融合在一 起。此外,创新创业、法律服务中,立足于大学生 的具体需求、内容、方法,针对法律风险,建立相 关的防范机制,从而抵御法律风险,实现二者的 融合发展,从而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青 年群体对社会发展的助益,所以要培养大学生的 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有助 于培养复合型大学生,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创业 能力。大学生创新、创业中,法律风险的危害非 常大,所以要融入法律教育,基于课程、教师、平 台角度,落实法律教育体系、建设专业的教师队 伍。借助信息平台,建立新型的教育平台,只有综 合以上内容,才可以融合创新创业、法律教育,形 成新的教学路径,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 率,帮助其规避法律风险与问题,以免挫伤大学 生的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大学生的综合能力,使 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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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 王晓梅,王海炼.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机制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建立与健全[J].法制博览,2022(12): 18-20.

  [2] 田梅.基于 OBE 理念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目标达成探析[J].邢台学院学报,2020.35(3): 89-92.

  [3] 王明伟,聂萌.双创背景下高职高专院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探究[J].课程教育研究,2019 (3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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