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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各类学校的校园暴力事件仍时有发生,高职院校也不例外,对学生的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校园暴力事件的频繁发生和严重后果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 注。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学校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到位、家庭教育的缺 失及法律的缺位,造成了对部分高职学生的行为不能得到很好的约束。本文以高职学生为主体, 以校园暴力事件为研究对象,为防范校园暴力提出了若干的应对措施,基于此,希望能够对校园 暴力事件进行有效的遏制, 为高职学生营造安全健康、自由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
2021 年 9 月底,网上流传的高职学生打架的 视频,情境让人触目惊心,校园暴力又再一次引 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反思。为什么高职院校会频繁 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呢?近年来,各种校园暴力、 伤害事件屡见不鲜,无论从数量还是后果上均呈 愈演愈烈的趋势,那么,校园暴力到底是什么? 包括哪些类型呢?下文将对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一、校园暴力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 一 ) 校园暴力的界定
校园暴力在世界各国的各类学校都存在,其 危害性也相当严重,我国对校园暴力事件的研究 起步较晚,且系统性不够完善,对校园暴力的界 定和表现形式的研究也较为混乱。那何谓“校园 暴力 ”呢?很多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校园暴力 就是指发生在学校范围内,教师、校外入侵人员 以及学生之间的过激暴力行为或严重的安全威 胁等,是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不良行为的总 称。[1] 学者史锦程认为校园暴力通常指的是各种 各样发生在学校内或学校周边的师生之间、学生 之间以及非学校人员对学校师生所实施的暴力行 为,有时此类暴力行为也会发生在远离学校的区 间,但当事人或为师生或为学生及其亲朋好友 [2] 。
这些定义的相同之处都是将校园暴力的施暴 主体扩展到学校的所有成员,包括教师甚至是校 外人员,而受害对象除了学生还包括教师,受害 范围也包括心理伤害、财物损失和名誉损失。笔 者认为上述的定义立足于广泛的视角,对校园暴 力进行了概括,应称为广义的“校园暴力”, 但广义的校园暴力并没有抓住问题的核心,并没有对 常发性、危害大的学生之间造成的这种暴力进行 很好的归纳,因此,笔者认为,学生之间造成的伤 害事件 (包括心理、精神和生理等方面的伤害 ), 应称为狭义的“校园暴力”, 即狭义的校园暴力应 该是发生在学生之间,损害学生的身体、精神和 生理功能的暴力行为及其引发的危害后果。[3] 本 文采用狭义的校园暴力概念进行论述。
( 二 ) 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
高职院校的学生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例如 部分同学从小到大的学习习惯不好,自律性较差, 对自己要求不严格,而部分同学原来可能学习情 况不错,就是高考失利而进入高职院校,现在由 于梦想和现实的差距较大,容易形成自卑的心 理。自律性较差的同学,喜欢玩乐,追求刺激,不 热心于学习,这些学生与其他同学发生矛盾、冲 突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尤其和那些比较自卑、孤 单的同学,他们之间就会发生暴力行为,例如出 现殴打、辱骂,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行 为,对学生校园生活构成隐患。
现阶段高职院校的校园暴力表现形式有:语 言侮辱、肢体冲突、谣言传播等,主要是迫害者胁 迫受害者遵从自身暴力要求,而造成影响恶劣的典 型不对等欺凌表现行为。语言侮辱和谣言传播等, 对受害人的名誉和精神会造成严重的损害,而肢体 冲突更多地是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肢体冲突是最严 重的暴力事件,它直接关系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由于施暴主体在肢体冲突过程中,欠缺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和约束,甚至会造成受害人的死亡 和严重的伤害,对受害人以后的工作生活都可能 造成极大的毁灭性的影响。
二、事件发生的原因
( 一 ) 全国普法宣传的效果不明显
我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始于 1986 年。普法宣传,是指国家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提升全民族 法治素质为目标,由党委领导,政府具体组织实 施,部门行业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运用 多种方式,培养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传播宪法 和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知法、用法、守法能力,弘 扬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4] 虽经过了 30 多年 的宣传教育,但在部分地区所取得的效果却不太 明显,部分高职学生虽然进入了大学校园,但是 并没有培养起来法治意识,不能正确判断自己行 为的正确与否。因此,在学校不遵守学校的规章 制度,自由散漫,不听从老师的劝告,打架斗殴, 最终酿成祸端。基于此,普法活动的作用是巨大 的,但是在某些地区还应继续实施,以确保普法 宣传能够影响高职学生,让普法宣传取得更大的 成效。
( 二 ) 各方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责任不到位
1.学校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责任不到位。高职 院校的暴力事件频发,每次造成的危害后果都是 惨痛的,但暴力事件平息后,很少再有人继续关 注事件了。发生暴力事件的学校,除了总结教训 和给予处分,很少会采取健全机制等方法来避免 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 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采取多种途径有效防止、 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法律有此种规定,可学 校并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学生的暴力行为,很 多高职院校因为学制期限的原因,大部分是未成 年的学生,如果学校不能很好地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负责,那么,大部分的未成年人学生的安全和健 康将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高职院校的未成年学 生的合法权益将面临随时受到侵犯的风险。
2.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最为直接,[5] 而有的 学生由于家庭的原因,父母没有对其进行良好的 教育,没有进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孩子 们青春期负面的心理变化、有效管控孩子们的不 良行为习惯,加上社会的浮躁风气导致学生出现 一些消极的心理及情绪,如果父母不能给予孩子正确指导,将这种不良情绪尽可能消除在萌芽阶 段,相反采取其他不良的手段来管束孩子,导致 这部分孩子出现更为严重的逆反心理,而逆反心 理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 高职院校学生出现校园暴力的重要原因,归根到 底,还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 三 ) 防范校园暴力的法律不完善
1.立法内容不完善。由于高职院校中部分学 生的年龄偏小,保护这些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应利 用《未成年人保护法 》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这两部法律。不过,在应对校园暴力事件方面,这 两部法律的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具体的法律 应对措施及责任承担方式,这导致了法律的实用 性不强。另外,对于成年的学生,如果实施了校园 暴力,可以利用的法律有《刑法 》和《治安管理 处罚法 》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规制,但考虑到学生 身份的特殊性,不能运用这两部法律进行“一刀 切 ”的操作,应尽可能制定合乎学生实际情况的 特殊法律对学生的违法行为进行规制,这样才能 更好地保护高职院校学生的利益。
2.可操作的立法效力层级低。对于高职院校 校园暴力产生的危害后果,法律的保护效力层级 高,但可操作性较差,而操作性较强的立法,其一 般又存在法律效力比较低的情况。在我国部分地 区,制定了有关校园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 府规章,例如《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 例》《学校安全条例 》等,然而,这些“通知 ”“决 定 ”“条例 ”形式的文件从法律意义上位阶不高, 适用范围有限,当出现违法犯罪等校园暴力事件 时,需要引用其处理具体事务时,常出现效力不 高的尴尬局面,其甚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规, 不能将其运用到司法过程中,不能很好地保护高 职院校的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校园暴力事件的法律对策
( 一 ) 加紧全国各地的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教育是高职院校解决校园暴力事件 的有效途径,可以从根源上解决目前的问题。各地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从校园暴力案件中吸取教 训,将防范校园暴力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来抓, 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目的,利用 课堂、主题班会、主题活动、宣传海报等多种形 式来开展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安全教育。普法宣 传教育活动是非常必要的,不能再出现走形式、 走过场的情况,牢牢抓住保障高职院校学生的安全来进行普法,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 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承担起自己的法 定职责。
( 二 ) 校园暴力应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
1.学校应对校园暴力足够重视。学校是学生 学习生活安全的保障场所,学生成长学习的安全 环境离不开学校的支持,不能只偏重学习成绩这 一方面。因此,应建立校园安全预防机制,严格 落实高职院校校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校园安全防范 演练,使其在遇到校园暴力事件时,能够临危不 乱,从容应对。严格落实宿舍的查寝制度,很多 校园暴力事件都发生在晚上的学生宿舍,加强宿 舍的查寝工作,能够堵住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缺 口。另外,学校保安应常态化进行校园巡逻,尤其 是对比较偏僻的角落进行常态化巡逻,时刻关注 校园内的暴力事件。
2.应着力提升家庭教育的作用。父母作为未 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理应重视其成长 中的各种行为表现,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父母在日常生 活中,也要时刻教育未成年人注重自身安全,在 遭受伤害后,也应通过与未成年人谈心、深入交 流的方式,加强对其正面引导,避免未成年人受 到“二次伤害”。 另外,父母应当积极学习了解 《 家庭教育法 》等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 身家庭教育的行为,推进家庭教育的制度化和规 范化,让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安全地生活和学习。
( 三 ) 完善保护高职学生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
1.建议细化与完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承 担责任的法律规范
虽然我国《刑法 》规定了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年龄是 16 周岁,然而很多高职校园暴力事件的发 生,都是由 16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有的 校园暴力恶性事件甚至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但对于这部分未成年人所实施的校园暴力行为, 有时却无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应当 细化与完善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行为相关的法 律规范,让实施了校园暴力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 的未成年人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 才能更好地保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2.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推动校园暴力事件 应急处置相关立法
我国目前的校园暴力立法相对落后,但这不妨碍我国制定专门的关于校园暴力的法律或规范 性文件 [6] 。因此,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相 关做法,以专门立法的方式保障高职学生在校内 的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让其能够无后顾之忧地 在校园内更好地生活学习。早在 2000 年左右,美 国的部分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暴力的法案,对校 园暴力行为实施“零容忍”, 取得了防范校园暴力 事件的良好效果。[7] 在亚洲,日本和韩国分别制 定了《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 》和《校园暴力预防 及对策法》,[8] 韩国的立法及实践表明,杜绝校园 暴力现象并非一日之功,多方面因素均会影响相 关对策实施效果。[9] 在此基础上,也对防止校园 暴力事件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在时 机成熟的情况下,国家应该考虑制定类似于“校 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法 ”的法律,在提高立法层 级效力的同时,也应细化在执行过程中的措施, 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好地保护高校学生的合 法权益不被侵犯。
四 、结语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学校又是 学生成长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护学生们的合法权 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应该更加关注高职 学生的校园安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护 高职学生的身心健康,让他们无忧无虑地在校园 内生活,保持身心健康,为将来为社会做贡献奠 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时宇晨.校园暴力法律解决途径的思考[J].法制博览,2022(2):139-141.
[2] 史锦程.新形势下我国校园暴力预防与惩治机制探微[J].市场周刊 (理论研究),2017(1):110-112.
[3] 孙静.校园暴力概念的界定及成因分析[J].才智,2017(23):102.
[4] 贾少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普法教育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8.
[5] 沈燃.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与预防对策—— 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为例[D].延吉:延边大学, 2016.
[6] 查怡然.刍议我国治理校园暴力法律制度的完善[J].西部学刊,2021(18):105-107.
[7] 谢润康.青少年校园暴力犯罪的刑法规制[J].法制博览,2018(23):37-40.
[8] 周乐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问题研究[D].广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7.
[9] 陶建国.韩国校园暴力立法及对策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2015.37(3):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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