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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 互联网 +”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各行业,为社会发展指明 全新方向,而多数行业生产模式也实现了与互联网的有机融合,发生了巨大变革。尤其针对教育 行业而言,“ 互联网 +”理念和技术的运用,改善了传统教育中教学模式陈旧和教学资源单一等问 题,提出创新举措。然则,立足当前民办应用型大学法学教育而言,因其内容多,且重要知识点均 由教师单向传输,致使多数学生无法有效学习,但是“ 互联网 +”的灵活应用,能够让学生借助网 络加深知识记忆,提高学习水平,效果显著。为此,民办应用型大学要以自身发展现实为依托,探 究互联网时代下的教育改革, 围绕法学教改现状, 提出具体解决策略, 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 +”,民办应用型大学,法学教学
“互联网 + ”是基于教育深化改革背景下所提 出的一种新型教学手段,将其应用在教学改革中 , 既能创新教学模式,又能为学生打造完善的学习空 间,推动民办应用型大学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故而,在法学教改活动开展进程中,为充分彰显教 改的时代性与有效性,教师应与时俱进,积极探究 “互联网 + ”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方向,抓紧机 遇,培育更多应用型法学人才。
一、“ 互联网+ 教育 ”特点
( 一 ) 学生地位主体化
“互联网 + ”的出现,已对社会各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教育领域。将“互联网 + ”与教育 深度融合,有利于强化教育的人文性特征,以学 生为主体,依托学生个性差异,有针对性、有方向 性开展课堂教学,主要体现于四方面:一是学习模 式多样化,二是学习内容丰富化,三是学习方向精 准化,四是学习空间泛在化。伴随着互联网与学习 终端的广泛普及,现代学生已由最初“数字移民 ” 变成“数字原住民”, 在教学过程中,占据主体位 置,从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自主探究知识。同时, 学生学习方式也不只拘泥于课堂,而是借助互联 网开展的微课学习、网易公开课程等在线教育。 并且,学生学习空间也不再局限于教室,智能手 机的广泛普及与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促使学生能 够随时随地展开泛在学习。所谓泛在学习,即指学生基于多元技术支持,不受时空限制展开知识学 习,也是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融合、隐性知识与 显性知识的融合。此种学习方式不仅充分呈现出 “随时性学习 ”理念,还活化了学生学习体验与过 程,大幅度提升学生学习水平。
( 二 ) 教师要求挑战化
顺应互联网发展潮流,是我国教育领域面临 的必然趋势。然则,各大院校与教育者必须正确认 知,教师才是教学活动开展的根本,而互联网只能 作为协助教师开展教学的工具。在教学中,教师应 利用互联网技术,丰富教学手段,拓展教育内容。 所以,针对教师而言,“ 互联网+ 教育 ”意味着拥 有更大机遇与挑战。在现代化教育系统中,广大教 育者要改变自身传统地位和理念,借助互联网平 台,为学生提供大量教育资源,这从侧面反映了教 师已不再是知识的“绝对拥有者”。[1] 鉴于此, 教师应由知识教授者变成学生发展的促进者,通 过与学生合作开展教学活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 与逻辑思维能力;教师应从课程开发者变成课程理 解者,互联网技术和教育理念的应用,使师生教学 资源与学习资源获取方式摆脱传统教材禁锢,只 要接入互联网,便会出现海量知识。因此,在教学 活动开展进程中,教师必须合理运用现代互联网 媒介与资源,加深对现有资源的认知,充分发挥课 程资源效能,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此外,教师还要将自身看作终身学习者,因现代学生生活背景 和条件特殊,已然成为互联网环境的“原住民”, 其网络知识与信息素养明显超出教师。在此基础 上,教师若想发挥自身教育价值和作用,必须强化自身学习意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创新教学形 式,尝试运用“O2O”教育模式,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助力学生全面成长。
二、“ 互联网+ ”视域下民办应用型大学法学 教学改革现状
( 一 ) 教学模式桎梏
现阶段,民办应用型大学法学教育不管是理 论教学,还是实践授课,均未能完全脱离将教师作 为主导的传统教学手段禁锢。此种教学模式无法 激活学生学习欲望,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无益于提 升学生法律案件分析能力,更何况是培育学生独 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立足本质角度而言,此种“灌 输式 ”教育模式培育出的学生,大多缺少基础法 律实践能力,同法律人才培育目标相悖。[2] 与此同 时,基于“灌输式 ”教育形式下,多数教育任务皆 以教师为主导,由教师一人完成。事实上,任何法 学课程,其知识内容广度和深度是需要按照教学 规划全部传授给学生,教师往往需要借助缩减教 学内容、整合知识等方法教授给学生,不仅要考量 教学时间,还要保障学生课程学习质量,教学压力 极大。
( 二 ) 教学内容陈旧
法学体系是由互不相同且又相互联系的学科 组成的特殊知识体系,体系庞大,内容众多。当 前,在以法学教师作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下,往往将 各课程知识分开讲解,但法学体系完整且庞大, 各知识点之间联系密切,将各课程知识割裂,容易 使教学内容缺少体系性和完整性,加上教学课时 限制,教师可以完整教授课程知识已实属不易,难 以顾及本课程同其他课程存在的联系性,更何谈 创建完整系统的法学知识体系。[3] 另外,法学教学 内容的完整性和体系性还呈现在理论联系实践方 面,但当前大学法学实践教育活动课时少,仅仅是 理论教学内容的补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脱轨 现象严重。事实上,法学具有实践性特征,理论和 实践教育同等重要,倘若只是将实践教育作为理 论教育的补充,不符合各大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 育目标,无法培育出更多高质量法学人才。
三、“ 互联网+ ”视域下民办应用型大学法学 教学改革策略
( 一 ) 转变教学观念,应用多元教育手段
基于“互联网 + ”视域下,民办应用型大学法 学教学改革,应以时代发展为基准,保证教学改 革满足社会对法学人才提出的多元需求。因此,在法学教学活动开展进程中,法学教师应积极革 新自身教学想法和理念,坚持开放化、信息化教学 思想,合理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教学方案, 采用灵活多变的教育手段,为学生打造轻松学习 的氛围,调动学生法学知识学习热情和兴趣,彰显 网络技术优势,提高法学教学质效。首先,需要创 新教学理念,推行混合式教育。随着互联网高速发 展与广泛普及,传统教学思想与模式已然无法满 足现代学生发展成长需求。为此,法学教师应不断 革新自身教育观念,整合线上线下教育,如此才可 创新教学模式,为社会培育大量优质法学人才。 一方面,学校要构建线上网络教育平台,既要在网 络平台传输优质教育资源,又要引导法学教师结 合学生成长特点与学习水平录制微课内容,因材 施教,保证学生实现个性化成长。[4] 然则要注意, 学校在创建网络教育平台时,不但要包含教学板 块,还要囊括学习板块、实践板块、考评板块与互 动板块等,这样学生在借助网络平台展开自主学 习的同时,还可通过模拟考核全面认知自身知识 掌握程度与学习水平,并同其他学生进行有效互 动,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弥补自身学习不足,继而 提高自身知识掌握能力与综合素养。另一方面, 伴随线上教育大力推行,课堂教学内容和模式也 要实现革新发展。详细来讲,法学教师可结合学生 实际学习状况,有针对性的调整课堂教学方案,改 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同时,还要将信息技 术与多媒体技术融入到课堂教学中,通过音频、图 片和视频等,让抽象晦涩的法律逻辑学内容更加 直观、形象,加深学生理解与记忆。而且,互联网 平台包含多样教学案例及资源,有助于提高法学 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吸引更多学生自主参与 法学课堂学习,促进学生专业能力与法学素养大 幅度提升。其次,需要规范化“手机进课堂”。 据 调查可知,对于如何看待学生在学校与课堂“玩 手机 ”的行为,多数院校对此持否定态度,并运用 多种手段制止此种让手机进课堂,分散学生学习 精力的行为,如屏蔽信号、安排手机置物架等,然 则收效甚微。现如今,时代变迁,科技高速发展, 手机功能日渐强大,不亚于便携式电脑,宜疏不宜 堵。为此,学校与教育者可借助手机强大功能,将 其变成课堂辅助工具。时下,智能手机已然开发出 诸多适用于课堂教学的小程序和软件,可用于课 前预习、课堂点名、提问和作业布置等,学校应该 用好用活智能手机,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法学课堂 教学,促使教学达到事半功倍。
( 二 ) 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学多元发展
“互联网 + ”视域下,网络中蕴藏着丰富的教 育资源。在此背景下,民办应用型大学开展法学教育改革,要重视教育资源整合,推动教育实现立体 化发展。具体举措如下:第一,法学教师应系统收 集、整理网络平台多元教学资源,根据学生学习所 需与成长特点,对网络教学资料进行剪辑、重新编 制,保证教育资源发挥应有价值和效能,推动大学 法学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资源的日渐丰富,既 能让学生全面成长,又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 求,意义重大。例如,在教授《婚姻法》课程相关 知识时,法学教师应在各大网络平台寻找明星或 知名人士婚姻案例,这些真实案例既能加深学生 对婚姻法各项条例的认知与理解,又能引导学生 围绕真实案例积极探讨、互动。通过互动交流,在 拓展学生知识眼界及学习思路的同时,还能使学 生学会立足不同角度分析法学问题,实现立体化 发展。第二,在法学教学开展中,教师也应合理运 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展开探究式、问题式、 情景式和游戏式教学,或是借助互联网推行翻转 课堂教育,推动教育多元发展。例如,在教授《食 品安全法 》课程相关知识时,应借助信息技术和 多媒体设备构建食品安全情景,要求学生以《 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为主导,对相关情景 提出可行性建议与看法,使自身思维能力与学习 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另外,互联网强大丰富的教 育资源,除了能为课程教学工作开展打下扎实资 源基础外,还有助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让学生结 合自身学习不足与薄弱点展开针对性训练,促进 综合应用能力全面提升,满足民办应用型院校教 学需求。基于“互联网 + ”视域下,教师“教 ”与 学生“学 ”形式的多元化,不但能推动法学教改目标高效实现,还能创建和谐良好的教育氛围,提 高课堂教学灵活性与生动性,这对加深学生法学 知识记忆大有裨益。[5]
( 三 ) 强化信息教学,优化法学教学架构
国家相关组织在法治人才教育培养相关计划 中明确提出,要拓展法学教育渠道,借助互联网技 术推动教学创新发展,助力法治人才全面成长。 鉴于此,民办应用型大学也要积极响应国家人才 教育培养计划号召,结合自身办学现实与发展所 需,加强法治教学的现代化建设,并融入互联网技 术和思想,满足人才培育需求,引导法学人才健康 成长。详细可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 互联网+ ” 时代的来临,对传统教学形成较大冲击,以互联 网为依托的教育形式广泛应用在各大院校教育领 域,这样不仅能推动教育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还 能提高教育的科技性与时代性,确保教育稳定长 足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蕴藏的教育资源亦能为 教学评一体化发展打下扎实基础,优化法学教学模式。[6] 第二,创新教学手段。民办应用型大学要 将企业需求与社会发展作为依托,合理制定人才 培育目标与标准,有计划、有方向性地培育学生法 学职业能力与综合素养,如此才能为社会提供更 多优质法学人才。另外,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 互联网已然成为知识传输的重要场所,作为传播 知识与信息的载体,必须发挥应有价值和效能,培 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立 足多元角度学习知识,了解社会发展趋势,自主研 究网络平台法学教育资源,并将其内化成自身外 在行为,实现创新性发展。第三,需要加强师资建 设。互联网时代下,对大学法学教学开展信息化教 改,教师专业能力与信息素养直接决定着教改情 况。故而,为更好应对互联网时代社会与教育领域 提出的全新挑战,大学法学专业在推进教改活动 时,应加强师资团队建设,以高水平师资团队保证 信息化教改稳定推进。首先,在师资建设工作开展 中,民办应用型大学要对既存教师展开信息化素 养培训,引导教师对信息化教改形成正确认知,根 据教育内容探究信息化教育手段,提高信息化教 育水平;其次,邀请社会从事互联网法律行业的相 关人士进入校园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帮助学生全 面认知互联网环境中的法律问题,拓展学生的知 识眼界,并在高素养师资团队大力支持下,优化法 学教学架构,提高教学综合效果,继而培育出符合 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精英法学人才。
综上所述,基于互联网时代下,全方位推进 民办应用型大学法学教改,应引用“互联网 + ”技 术,构建全新教学体系,彰显互联网优势和效能, 有效解决大学法学教改存在的不足和弊端,提高 教学质量,从而将学生打造成现代社会建设所需 的优质法学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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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唐素林.浅谈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J].教育教学论坛,2021(26):133-136.
[6] 王小广,杨昱晗,赵虎.我国法医学专业法学教育现状分析与教学改革建议[J].中国大学教学,2021 (3):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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