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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探析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9 09:25:39 文章来源: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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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传统手工艺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宝贵的艺术价值、经济价值与文化 价值。在传统手工艺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知识产权被侵蚀的困境。为了有效地保护传 统手工艺知识产权,国际组织与部分国家都对此设置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虽然将传统手工艺 的知识产权纳入法律规定当中,但在实际适用中始终处于初步阶段,并未落实相关规定的可操作 性。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和传承涉及国家利益、团体权益和个体权益,积极进行传统手工艺的知识 产权法律保护具有极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传统手工艺是我国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是人 民群众长期实践的结晶。传统手工艺承载了其发 源地特有的人文底蕴,是当地人民思想意识与精 神价值传承的表现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 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传统手工艺生存的空间不 断被压缩,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处于难以救济的困 境之中,严重制约着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发展。当 前,加大对传统手工艺保护的力度,健全现有的知 识产权体系尤为重要。

  一 、传统手工艺的概况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必 要性

  ( 一 ) 传统手工艺的概况

  相对现代社会而言,传统手工艺仍是传统文 化的重要部分,是一种艺术形态。手工艺是指经由 手工劳动进行制作的工艺美术,具有独特艺术风 格且不同于大工业机械化生产的工艺美术。由于 传统手工艺在人类社会发展和演进过程中所形成 并得以传承延续,同时具备了生产性、活态性、艺 术性、民族性、非物质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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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首先,传统手工艺传承目前面临着恶劣的生 存现状,保护手工艺成为当务之急。近年来,伴随 着现代化进程,传统手工艺遭遇到来自工业生产 的打击。传统手工艺生产模式常常是家族传承的 条状模式。其次,传统手工艺侵权案件频发也是 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情况的 数量也呈逐年上升态势。怎样运用知识产权对传 统手工艺者的相关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帮助其在实践中维权,已是传统手工艺行业的重中之重。最 后,从国际层面和我国发展角度考虑,为传统手工 艺构建合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政治、 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多方需求结果。针对我国国情 制定专有制度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可以看出, 知识产权制度是实现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挽救 传统手工艺,需从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出发。而《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中也涉及构 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提议。由此可 见,保护传统手工艺已归入到中国知识产权战略 体系之中。[1]

  二、我国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现状与 不足

  国际上关于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始于 20 世纪中后期,伴随全球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知识产权的谈论从未停歇。当然国际组织对于非 物质文化遗产 (包括民间手工艺在内) 的保护也 越来越重视。第三十二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 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是当前国 际层面在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包括民间手 工艺在内 ) 方面的规制,且同时为各国建立保护 民间手工艺法律体系提供了参考。

  除了国际组织的关注外,在文化软实力日益 重要的今天,各国都对本国的传统文化立法加以 保护,作为传统文化组成部分的传统手工艺也同 时受到了立法的保护。我国对传统手工艺的立法 保护也并非空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统 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都有提及对传统手工艺的保护。本文将对我国传统手 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现状以及不足进行剖析。

  ( 一 ) 我国对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 现状

  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统工艺美 术保护条例 》和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中对传统手 工艺的保护均有提及。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于 2011 年出台,标志 着我国开始从法律层面对传统知识资源的保护开 展工作。根据该法第二条①所述,传统技艺被视为 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本法的保护。《非物质文化 遗产法 》主要设立了三个制度对非物质文化进行 保护:1.调查制度,即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及数据库,方便相关数据的公开与查询。同时,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境外组织这几类主体都可以开展对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工作,扩大了数据库相关信息 的来源。2.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这项制度是我国 根据自身国情设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 根据该制度,我国建立了国、省、市、县四级名录 体系,对各类各级别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 3.传承与传播。该法重点提出了对“传承人 ”的 保护。该法第四章对传承人的审定、保护措施、应 尽义务等方面设置了专门的条款,同时也规定国 家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传播活动提供必要的 物质支持与精神鼓励。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重点通过行政手段对非 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在对传统手工艺的私权 利保护方面略显薄弱,并未深入到权利人主体范 围、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权利期限等方面,无法解决 非遗主体和客体的认定,民事权利享有等问题, 对于手工艺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也无能为力。[2]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四十四条②也涉及到了关 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尽管只是衔接性的条款,但 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弥补该法在私权保护方 面的不足,通过设置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手 工艺。

  《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是我国首部专门关 于传统手工艺保护的行政条例。该条例共 21 条, 分别从保护原则、认定制度、保护措施、命名制度 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规定。但是,该条例重点针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的物质形态 保护,在非物质形态方面涉及太少。另外,该条例 仍是框架性规定,未提出对传统手工艺的权利主 体、客体和权利义务的完整保护措施。

  除上述两项具体规定外,传统手工艺作为一 种智力成果,原则上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法加以保 护。我国的《 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 》和 《 反不正当竞争法 》均对传统手工艺的保护略有涉 及。例如,传统手工艺作品归《 著作权法 》保护 范围;《专利法 》也通过设置遗传资源标志对文化 遗产进行保护。值得讨论的是,我国对各种形式 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一定的保护期限,但对传统 手工艺的保护期限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与传统 手工艺不断传承的特点不无关系。除了保护期限 的缺位外,具体到各个知识产权部门法中,对于 传统手工艺的保护还存在主体难以确定、客体不 明、创造性与新颖性不足等诸多问题,阻碍了传 统手工艺知识产权的行使。[3]

  ( 二 )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不足

  根据上述分析,我国对传统手工艺保护立法 存在如下问题:

  1.针对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的立法保护并不 到位。当前我国对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主要以行政 方式为手段,未涉及私权保护,相关权利主体和 内容的规定含糊不明。并且《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仍属于原则性规定,不 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关于传统手工艺保护的立法 相对零散,没有建成完备的保护体系,保护水平参 差不齐。尽管部分地方性立法的质量高于现有的 国家法律,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效力不高,且只 能在自身区域适用。所以我国当前亟需一部全国 性、权威性的保护立法,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私法 保护力度,激发人们对传统手工艺的传承激情和 创新活力,推动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与传播。

  2.我国传统手工艺行业存在知识产权观念淡 薄、维权艰难的情况。很大一部分传承人知识产权 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少。对于自身知识产权的保 护意识不强,更有部分传承人甚至不知道如何有 效运用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作品不被侵犯,以 及在传承人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后,不知如何诉 诸法院,采用法律手段解决侵权问题。

  3.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亟待健全。 只有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的保护知识机制,传统 手工艺的内涵价值才能充分发挥。虽然,我国在传 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但未达到全面的保护效果,依然存在相当的局限 性。因此,依靠现行的制度不能有效地进行保护传 统手工艺及其传承。因此,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国 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从中吸取更有效和切实 的经验。

  三、完善我国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 一 ) 明确权利主体

  明确权利主体关系到知识产权的行使,权利的 行使、义务的承担以及利益的分配,是保护传统手 工艺的基础。只有权利和义务的归属得到明确,才 能更有效地保护依附于权利人的智力成果,调动权 利人主动传承与传播的积极性,实现对传统手工 艺的全面保护。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 分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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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主体。指特定个人对其传承和在此基 础上创造的传统手工艺权利人。对于特定技艺,其 创造者和传承人往往是个人,故而对此类技艺,其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认为是个人。这类传统手 艺的长远流传需以法律的形式承认个人在这项技 艺上的成果,鼓励传承人不断创新,并为其注入新 的创意和生命力。

  2.族群主体。我国的许多传统手工艺以家族 传承的模式代代传承,在现代通过抽象的传承方 式进行传承的特定族群也可以认定为传统手工艺 的权利人,通过成立组织机构行使权利。群体是 一个整体,代表了其内部全部个体成员的共同利 益,承担管理与传承的职责。组织机构能够发挥协 调群体中个体利益,代表个体维护权利的功能,有 效地解决了个体传承因法律知识不足而利益受损 的现象。

  3 .国家主体。传统手工艺是国家文化的重要 组成部分,甚至是一国文明的标志。据此,国家也 可成为传统手工艺的权利主体。但针对其权利、 诉讼等诸多方面的规定与个体、族群存在巨大差 异。因此,国家并不宜作为传统手工艺的常见权利 主体,仅当传统手工艺权利主体不明或相关群体 已丧失传承保护能力时国家才能够作为传统手工 艺的权利主体。

  ( 二 ) 确定保护期限

  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对传统手工艺的保护 期限尚无明确规定。而关于传统手工艺的保护期 限多久为适宜,目前学界和立法部门倾向于永久 保护。[4]

  一门成熟的手工艺往往历经几代人的传承与改进,凝聚了几代人的智慧,其创作时间具有周 期长与延续性的特点。因此在保护期限上,传统手 工艺应在分类、分型和分层的基础上,对某些具有 通性的手工艺设置有针对性的保护期限,达到合 理保护的目的。例如,对于经典的民间手工艺技 术,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具有保密性质 的技艺,可以给予永久性的保护。但对于代表性 不明显、一般民间手工艺技术则可以设置合理的 期限。此外,还可以借鉴《商标法 》中的商标续展 制度,设置传统手工艺续展制度,以此解决权利主 体死亡、解散或者因保护不力导致技艺流失的问 题;设置续展制度条件,对不再适宜保护或不再具 有保护意义的传统手工艺不再提供权利保护。

  ( 三 ) 加强监管与救济机制建立

  通过对国外相关法律的分析可知,完善的监 管与救济机制也是保护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重要 的一部分。监管与救济可以通过建立地方行业协 会的方式进行。[5] 由行业协会承担日常对传统手 工艺的登记、宣传、管理和侵权监督工作。此外, 也可以将监督与救济职责赋予地方行政部门,建 立规范的异议处理机制。但需要注意的是,由行 政部门承担管理职责时,要防止传承人在单一的 不受限的行政权力保护下失去自我保护、自我革 新的动力与积极性。对于传统手工艺的监督与救 济,应建立“行政机关 — 行业协会 — 传承人 ”三 元结构,以传承人主动维护权利为主,行政权力为 辅帮助传统手工艺的传承。

  四 、结语

  传统手工艺制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具价 值的组成部分,保护传统手工艺任重道远。根据 我国保护工作的现状,仍存在一些局限性。不过, 无论从哪个方面探索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手工 艺的可行性,究其根本都需要符合我国的基本情 况。结合其他领域在知识产权上的实践经验,无论 成功与否,都可以成为我国探索建立传统手工艺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借鉴与参考。最后,建立完整 的机制才是有利于传统手工艺传承与发展的有力 保障。

  参考文献

  [1] 杨丽娇.我国传统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4.

  [2] 张楠.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D].南京:南京工业大学,2017.

  [3] 张西昌.传统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西安:西安美术学院,2013.

  [4] 王琼慧.民间手工艺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南昌:华东交通大学,2019.

  [5] 姜薇.我国传统手工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工程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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