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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2〕20号)和我市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均可在我省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中小学、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的单位,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在岗未退休人员。其他系列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2年6月30日仍在岗未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继续实行课堂能力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2日,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单位名称、说课专业等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登记)
二、申报时间安排:
1、高级及省代评中级(文学创作、播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于7月18日开始,截止日期为7月29日。
2、中级(除文学创作、播音专业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将于8月22日开始,截止日期为9月8日。
3、考核认定中、初级职称时间将在11月下旬组织。
三、注意事项:
1、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政策,个人在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初审时,开设系统申报帐号同时添加职称申报QQ工作群,初审合格后进行网上填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
2、申报人员较多,如因填写问题请下载“附件”,仔细阅读文件夹内的各种说明。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可发邮件至指定邮箱(rsdlbzc 163.com),汇总后上报。4、初审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整理完整(需要从档案内借材料的请提前借好组在初审的卷内相应位置)。申报材料时,个人存档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存档的,请单位人事专管员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晋升职称证明信。
如遇政策或时间安排有变化时,我们将在“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原唐山市人事代理服务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通知,请各位申报人员随时查看。办公地址: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4号、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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