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文的外审中,审稿人经常要求作者添加引用文献。这种要求本身没有问题。我们都知道引用合适的文献会使文章更可读、更客观、更严谨。然而,并不是所有这些要求作者都应该无条件地这样做。如果审稿人要引用指定的文献应该怎么办?
有时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审稿人要求引用的文献可能是他自己的文章。如果作者不引用,他可能会被拒稿。面对这种情况,作者往往不知道该怎么办。一方面,他不想冒犯审稿人。另一方面,他也希望自己的文章能顺利通过审查,其实这种不合理的要求并不多见,学术界也会对此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以前有生物专家要求作者在审稿时引用自己的文章,这样他们的文章曝光率极高,引用频率极高。最终的后果是他们被解雇了。因此,大多数具有学术修养的审稿专家不会冒这么高的风险要求作者引用自己的文章,一旦被发现,损失大于收益。
作者需要对审稿人提出的文献进行一定的筛选。有时候审稿人的建议可能不完全适用。作者可以选择合适的文献添加参考,不能使用意义不大的文献,不然会给作者带来拒稿等后果。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大家又不懂的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客服,我们这边有专业的老师会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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